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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下午4时。北京。
一辆黑得耀眼的宽体“大红旗”轿车缓缓驶到一幢高楼前,在石阶下停住。四名身着蓝色中式制服的高大汉子簇拥着一个矮个男子走出楼门。就在他们步下台阶的当儿,突然响起两声枪声。两名大汉疾速拨枪指向同一个方向连连还击,另两名纵身将矮个男子扑倒在地,一个护住上身,一个抱住双腿,动作麻利而敏捷地塞进轿车,疾驶而去。
“停!”随着一声高喊,罗新华一手握着半导体扩音器,一手攥着只秒表从楼门内奔出来。在他身后跟着脸上罩着大墨镜的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宋培公。
“好!又提前了两点三秒。”罗新华对围拢过来的几名警卫人员称赞道:“枪响的方位判断准确,护卫动作也符合要求。”
被“保护”的矮个男子探了揉脑袋,冲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抗议道:“大刘,你能不能悠着点用劲,我的脑壳差点被你夹碎。”
被称作“大刘”的汉子憨厚地笑笑。
宋培公正色道:“对,这一点也挺重要。动作既要快,又不能太猛,要记住你们保卫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当年约翰逊遇刺并没受伤,却被救护他的特工压断了两根肋骨。”他忽然发现什么,挑剔的目光在大刘脸上停住了。这是张黝黑粗糙的面孔,左眉框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像卧着条大蚯蚓,又红又亮格外刺眼。他用眼色将罗新华叫到一旁,低声道:“这个人不能用。”
罗新华明知故问:“为什么?”
“形象,咱们是出国执行任务,要特别注重仪表。”
罗新华不满地讥讽道:“我是在选特警队员,不是在挑仪仗队,文工团的小白脸好看,给你要吗?”
宋培公像吞了颗核桃,被噎得直翻白眼,却又说不出一句话。他转身走到直身挺立的大刘面前,再次审视着,突然抡起拳头朝那张面孔狠狠打去。但他却没击中目标,伸出的手臂仿佛被一根铁棒般坚硬的物体挡了一下,身子不由自主斜横着腾空弹起,随即重重地摔倒在水泥地面上。他挣扎着爬起来,有些莫名其妙地盯着魁梧的黑脸汉子。
大刘仍笔挺地站着,目不斜视,纹丝不动。
罗新华装作没看见,将脸扭向一边。
矜持的副局长恼怒地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叫什么名字?”
“刘五四。”
“654?还321呢!怎么叫这么个怪拉巴叽的名字?”
一旁的小个子笑着解释道:“他爹五十四岁才有的他,按乡下规矩就该这么叫。”
“懂外语吗?”
刘五四粗声应道:“懂!”
小个子又补充道:“他是集训队第二届外语班的高材生。”
“嗯。”宋培公摘下墨镜戴到刘五四脸上,边朝罗新华走过去边大声说:“老罗,你这行头也太掉价了,得给每人赶做两套西服,要高档的。”
罗新华笑道:“我正为这笔开销发愁呢,你就给点救济吧。”
宋培公财大气粗地拍拍衣兜:“没问题,明天你们就去量体裁衣。”他扔给对方一根香烟:“还有什么困难?”
罗新华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谁知道呢,执行这样的任务连有什么困难我也说不准。”
宋培公点燃香烟默默吸了两口,若有所思地小声问:“你看这次会出事吗?”
罗新华神色严肃地点了下头,虽然没吭声却作出了相当肯定的回答。他不是猜测,也不是预感,而是面对严酷现实所得出的结论。几天来,他调阅了全部有关资料,从各种渠道汇集的情报发出了一个个令人不安的信号:不同的势力,不同的派别,不同国度和肤色的人种,为了同一个目的竟不择手段干起了同一个卑鄙罪恶的勾当——谋杀。他意识到自己这次的特殊使命远比原先预料的要艰巨的多,复杂的多。他面临的绝不是一两个对手,也不是一两道险关,而是要在杀机四伏、险象丛生的十昼夜和数十万平方公里的空间绝对保证一个伟人的安然无恙。稍微的不慎和失误都将是一个时代的悲剧,都可能改写一部历史。这也许就是伟人之所以伟大的原因,而他只是一个凡夫俗子。他不愿意,也从没想到自己的行动会同伟人的壮举连在一起。他甚至有些后悔不该贸然向王枫应诺下这项特殊的任务,倒不是他怕死,而是承受不住这种民族和国家的重托。他很明白,成功了,一切都将是伟人的伟绩,而一旦险遭不测,发生意外,他却必定成为一个不可饶恕的罪人。可现在他已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既然已经挑起了这副重担,就只有死心塌地全力以赴了。
宋培公认为他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了,宽慰道:“放心吧,我看出不了什么大事。要知道美国的反恐怖技术和安全警卫可称得上世界一流的。”
罗新华不屑地弹了弹烟灰:“他们连自己的总统都保护不好,别指望给咱们打保票。”
宋培公笑着问:“听说你是在美国长大的?”
罗新华点点头,没吭声。
“你觉得美国怎么样?”
“不怎么样。有钱的是大爷,没钱的是孙子。”
“家里还有什么人?”
罗新华苦笑一下:“离开时还有个老父親,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他显然不愿谈自己的身世和早已逝去的往事,把话题又拽回到现实:“你跟了句号首长’多年,你说他为什么非要访问美国?说心里话,我对这事就想不通。”
“你怎么连这个还不明白?”宋培公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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