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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史公望院判
【挽史公望院判】正文
挽史公望院判
明朝
·
金幼孜
三十馀年住帝乡,独将遗业究岐黄。官閒久已忘生事,朝退犹能校古方。
月满杏林秋雨冷,风悲橘井晚烟凉。令孙万里扶归榇,忍听哀鸿荐一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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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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