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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得无心理自圆,松声草色现成禅。
石头何意硬成佛,鳌足空闻直拄天。
月被云遮光不下,水因槎碍涩难前。
一时尘刹俱空去,谁辨中间与二边。
1.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弘赞(一六一一—一六八六),字在犙。新会人。俗姓朱。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翌年礼栖壑于蒲涧,剃染受具。以己事未明,遂度岭而北,遍参诸方。后归鼎湖,为二代住持,号草堂和尚。著有《木人剩稿》等百馀卷。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四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