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文”同。相,息亮反。炤,音照。
[疏]“大圭”至“服之”
释曰:言“大圭”者,以其长,故得大圭之称。言“服之”者,以其搢於衣带之间,同於衣服,故以服言之。
注“王所”至“自炤”
释曰:云“王所搢大圭也”者,《典瑞》云:“王搢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是也。云“或谓之琫”者,《玉藻》云:“天子搢琫,方正於天下也。”郑云:“言琫然无所屈。”此注亦云“明无所屈”,皆对诸侯为荼,大夫前屈后屈,故云无所屈也。云“终葵,椎也”者,齐人谓椎为终葵,故云终葵,椎也。云“《相玉书》曰:琫玉六寸,明自炤”者,谓於三尺圭上,除六寸之下,两畔杀去之,使已上为椎头。言六寸,据上不杀者而言。云“明自炤”者,玉体瑜不掩瑕,瑕不掩瑜,善恶露见,是其忠实。君子於玉比德焉,言忠实,故云明自炤也。引之者,证大圭者为终葵六寸已下杼之也。
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景度,待洛反,下注同。
[疏]“土圭”至“土地”
释曰:言“土圭”,谓度土地远近之圭,故云土圭。
注“致日”至“其域”
释曰:云“致日,度景至不”者,於地中立八尺之表,於中漏半,夏至日,表北尺五寸,景与土圭等。冬至日,丈三尺,为景至。若不依此,皆为不至,故云度景至不也。但景至与不至,皆由君政得失而来。度之者,若不至,使君改德教也。云“夏日至之景,尺有五寸,冬日至之景,丈三尺”者,皆《通卦验》文。《大司徙》亦云“夏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云“土犹度也。建邦国以度其地,而制其域”者,此度地封诸侯,日景一分,地差百里,五等诸侯,直取五分景,已下无取尺寸之义也。
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祼,古乱反,注“淉”、“果”皆同。
[疏]“祼圭”至“祀庙”
释曰:郑注《小宰》云:“惟人道宗庙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故此唯云“以祀庙”。《典瑞》兼云“以祼宾客”,此不言者,有《典瑞》,故作文略也。
注“祼之”至“前注”
释曰:读“祼”为“灌”者,取水灌之义。云“祼谓始献酌奠也”者,《小宰》注云,祼亦谓祭之,啐之,奠之。以其尸不饮,故云奠之。按《司尊彝》注,祼谓始献尸。《郊特牲》注云“始献神也”者,以其祼入献于尸,故云献尸二。灌主为降神,故云献神。三注虽曰不同,其义一也。云“瓒如盘,其柄用圭,有流前注”者,郑注《典瑞》引汉礼,瓒盘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盘口,径一尺。言“有流前注”者,案下三璋之勺鼻寸是也。言“前注”者,以尸执之向外,祭乃注之,故云有流前注也。
琬圭九寸而缫,以象德。琬,於阮反。缫,音早。使,所吏反,下同。藉,慈夜反。
[疏]“琬圭”至“象德”
释曰:《典瑞》云:“琬圭以治德,以结好。”此不言结好,此文略。彼云治德,据使者而言。此言象德,据圭体而说。彼不言有缫,此言有缫,亦是互见为义。
注“琬犹”至“藉也”
释曰:云“诸侯有德,王命赐之,使者执琬圭以致命焉”者,若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公羊》云:“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是诸侯有德,王使人赐命之事也。
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琰,馀冉反。慝,吐得反。易,以豉反,又音亦,改也。行,音下孟反,注同。以上,时掌反。瑑,直转反。去,起吕反。苛,音何。
[疏]注“凡圭”至“烦苛”
释曰:知“凡圭,琰上寸半”者,《礼记·杂记》云。知此“琰圭,琰半以上,又半为瑑饰”者,以其言“判”,判,半也。又云“规”,明半以上琰至首,规半以下为瑑饰可知。云“诸侯有为不义,使者征之,执以为瑞节也”者,此释“除慝”,故引经文除慝,诛恶逆也。云“易行,去烦苛”者,此非恶逆之事,直政教烦多而苛虐,是诸侯行恶,故王使人执之以为瑞节,易去恶行。
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羡,以善反,延也,又音贱,径也。好,呼报、呼老二反,注同。肉,柔又、柔育二反,下同。瑗,于眷反,刘于原反。袤,音茂。
[疏]注“郑司”至“狭焉”
释曰:引《尔雅》,欲见此璧好三寸,好即孔也。两畔肉各三寸,两畔共六寸,是肉倍好也。后郑云“羡犹延,其袤一尺而广狭焉”者,是羡为不圜之貌,造此璧之时,应圜径九寸。今减广一寸,以益上下之袤一寸,则上下一尺,广八寸,故云其袤一尺而广狭焉。狭焉,谓八寸也。以为度者,天子以为量物之度也。
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疏]注“礼其”至“上帝”
释曰:此圭璧,谓以璧为邸,旁有一圭,故云“圭,其邸为璧”也。云“取杀於上帝”者,按上文四圭以祀天。此日月星辰为天之佐,故一圭,是取杀於上帝也。按《典瑞》云:“两圭有邸,以祀地。璋邸射,以祀山川。”彼山川亦取杀於地,此不言者,文略。彼又有珍圭牙璋,此不言者,亦是文略,并玉人造之可知。
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琮,才宗反。
[疏]注“享献”至“以琮”
释曰:按《小行人》,二王后享天子及后用圭璋,则此璧琮九寸,据上公。引《聘礼》者,欲见经云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此据上公九命。若侯伯当七寸,子男当五寸。
穣圭七寸,天子以聘女。
[疏]注“纳徵加於束帛”
释曰:自士已上,皆用玄纁束帛,但天子加以穣圭,诸侯加以大璋也。
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缫,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马。射,食亦反。注及下注同。勺,上灼反,注同。衡,音横,注“衡谓”并同。祈沈,如字。刘居绮反,《小尔雅》曰:“祭山川曰祈。”沈按《尔雅》“祭山曰庪县,祭川日浮”,沈祈音九委反,今读宜依《尔雅》音。大祝,音泰。校,户教反。
[疏]“大璋”至“前马”
释曰:此经说王巡守、出行、过山川礼敬之事。三璋据为勺柄,黄金勺以下据为勺头。
注“射琰”至“黄驹”
释曰:“射,琰出者也”者,向上谓之出,谓琰半已上,其半已下为文饰也。先郑云“鼻,谓勺龙头鼻”,后郑增成其义。“衡,谓勺炳龙头”,后郑不从。玄谓衡,古文为横,谓勺径,破先郑为勺柄。云“三璋之勺,形如圭瓒”者,圭瓒之形,前注已引汉礼,但彼口径八寸,下有盘径一尺。此径四寸,径既倍狭,明所容亦少,但形状相似耳。故云形如圭瓒也。知用灌者,以其圭瓒灌宗庙,明此巡守过山川用灌可知。“於大山川”已下至“半文饰”,皆无正文,郑君以意解之。云“祈沈以马”者,取校人饰黄驹,故知马也。知“宗祝亦执勺以先之”者,即引《大祝职》云“王过大山川,则大祝用事焉”。是大祝用此经黄金勺之事也。云“将有事于四海山川,则校人饰黄驹”者,《校人职》文。引之者,见礼山川非直灌,亦有牲牢。以山川地神,故用黄驹也。《大祝职》云:“王过大山川,大祝用事。”不言中山川、小山川者,举大者而言,或使小祝为之也。
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
[疏]注“亦纳”至“四寸”
释曰:郑知“以大璋之文饰之”者,以其与上大璋同名,明以大璋之文饰之也。又知“如边璋七寸,射四寸”者,以其天子穣圭七寸以聘女,诸侯不可过於天子为九寸。既文承边璋之下,而言“亦如之”,明知如边璋七寸,射四寸也。
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覜,吐吊反。
[疏]“瑑圭”至“覜聘”
释曰:此谓上公之臣,执以覜聘用圭璋,享用璧琮於天子及后也。若两诸侯自相聘,亦执之。侯伯之臣宜六寸,子男之臣宜四寸。
注“瑑圭”至“可也”
释曰:云“瑑,文饰也”者,凡诸侯之臣覜聘,并不得执君之桓圭、信圭之等,直瑑为文饰耳。云“覜,视也。聘,问也”者,按《大宗伯》云:“时聘曰问,殷覜曰视。”故据彼而言也。云“众来曰覜,特来曰聘”者,众来则元年、七年、十一年,一服朝之岁来者众也。特来则天子有事乃来,无常期者是也。引《聘礼》者,彼亦云圭、璋、璧、琮四器,故引以为证。云“所宝”,谓不聘时宝之。
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军旅,以治兵守。鉯,刘、李恻鱼反,沈徐加反。
[疏]注“二璋”至“饰也”
释曰:牙璋起军旅,治兵守,正与《典瑞》文同。彼无中璋者,以其大小等,故不见也。牙璋起军旅,则中璋亦起军旅。二璋盖军多用牙璋,军少用中璋。郑知二璋皆为鉯牙之饰者,以其同起军旅,又以牙璋为首,故知中璋亦有鉯牙。但牙璋文饰多,故得牙名而先言也。
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驵,音祖。称,尺正反。锤,直伪反,刘,直危反。
[疏]“驵琮”至“为权”
释曰:此后所用,故五寸,降於下文天子所用七寸者也。
注“驵读”至“起量”
释曰:“驵读为组”者,於义无取於驵,故从组,以其用组为系。言“因名焉”者,以组为系,名组综,似以玉饰豆,即名玉豆其类也。先郑云“以为称锤,以起量”者,量自是升斛之名,而云为量者,对文,量衡异;散文,衡亦得为量,以其量轻重故也。
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谓内镇,宗后守之。
[疏]注“如王”至“鉯牙”
释曰:言“大琮”者,对上“驵琮五寸”为大也。言“十有二寸”者,并角径之为尺二寸。言“射四寸”者,据角各出二寸,两相并,四寸。言“是谓内镇”者,对天子执镇圭为内,谓若内宰对大宰为内,内司服对司服为内。王不言外者,男子居外,是其常。但妇人阴,则得内称也。云“射,其外鉯牙”者,据八角锋,故云鉯牙也。
驵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为权。
[疏]“驵琮”至“为权”
释曰:此天子以为权,故有鼻。上后权不言鼻者,举以见后亦有鼻可知。
两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柢,音帝,刘作枑,户古反。僢,昌绢反。
[疏]“两圭”至“四望”
释曰:此亦依《典瑞》所解,谓祀神州之神於北郊,及国有故,旅祭四望,以对四圭有邸祀天及旅上帝也。若天地自用黄琮。云“僢共本也”者,亦一玉俱成两圭,足相对为僢也。
瑑琮八寸,诸侯以享夫人。
[疏]“瑑琮”至“夫人”
释曰:言“以享夫人”,则是诸侯自相朝,所用致享者也。五等诸侯朝天子,享用璧琮,不降瑞。若自相享,降瑞一等。此八寸据上公、二王后自相享,亦用璧琮八寸。侯伯当六寸。子男自相享退用琥璜,降用四寸。经言诸侯,正是朝,注兼云聘者,其臣聘,瑑圭璋璧琮亦皆降一等,与君寸数同,故兼言聘也。此经直言瑑琮,不言瑑璧以享君,文略可知也。
案十有二寸,枣?十有二列,诸侯纯九,大夫纯五,夫人以劳诸侯。劳,力报反,注同。被,皮寄反。
[疏]“案十”至“诸侯”
释曰:“案十有二寸”者,谓玉案十有二枚。云“枣栗十有二列”,案案皆有枣栗,为列十有二者,还据案十二为数,不谓一案之上十有二也。
注“纯犹”至“以进”
释曰:先郑云“夫人,天子夫人”后郑不从者,劳诸侯以王后为主,岂不见后,先见三夫人乎?故不从也。“玄谓案,玉饰案也”者,以其在《玉人》,故知以玉饰案也。云“记时诸侯僣称王”者,春秋之世,吴、楚及越僣号称王,而吴、楚夫人不称后,是夫人之号不别也。云“是以同王后于夫人也”者,周王与吴、楚同号王,故周王后号亦下同吴、楚之夫人也。云“案十有二以为列”者,微破贾、马以此十二列比《聘礼》“醯醢夹碑百瓮,十以为列”。云“王后劳朝诸侯皆九列,聘大夫皆五列,则十二列,劳二王之后也”者,以其经“夫人以劳诸侯”,文在下,总结上文三者,故以此义推量之也。云“枣?实于器,乃加於案”者,此约《聘礼》,故即引《聘礼》为证也。《聘礼》“五介入境张旃”,是侯伯之卿大夫聘者也。而主国夫人使下大夫劳宾以二竹簋方者,簋法圆今,此竹簋方为之者,此或枣宾与黍稷簋异也。“玄被”者,以玄缯为表。彼《聘礼》,诸侯夫人使下大夫劳,无案,直有枣栗。此后劳有枣栗,又亦有案。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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