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啸天说老子 - 道德经

作者: 许啸天140,467】字 目 录

道理呢?因此,世人大都是犯天怒的。

【参考】晋王弼注:“孰,谁也。言谁能知天下之所恶意故耶,其唯圣人乎!”宋范应元注:“由是观之:强梁者天之所恶,断可识矣。而世之人谁知其常也?世俗但知趋利避害,而鲜知利之为害也。”列子力命篇说:“生非贵之所能存,身非爱之所能厚;生亦非贱之所能夭,身亦非轻之所能薄。故贵之或不生,贱之或不死,爱之亦不厚,轻之亦不薄。此似反也,非反也。此自生自死自厚自薄……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

【注】是以圣人犹难之——圣人,是明白天道的人。明白天道的,还要十分忍耐谦虚,不可自以为明白天道,便勇於敢为。好似秦牛缺的被杀,是明白天道而勇於敢为的祸,所以说犹难之。

【参考】晋王弼注:“夫圣人之明,犹难於勇敢,况无圣人之明而欲行之也?故曰犹难之也。”宋范应元注:“是以圣人之於勇敢有为,尚且难之,以其有利害存乎其间也,故常虚静谦柔循理应物,安於不争之地。况非圣人而欲妄动可乎?”

【注】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天道无言,所以明白天道的人,也要无言。天道运行不息,明白天道的人,也当不仃的工作。你要有伟大的能力,须要从工作中得来,不是从言谈中得来。你要得完满的幸福,也是要用相当的劳力去交换来的。尽是说空话,那幸福是不会来的。所以说: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

【参考】晋王弼注:“天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顺则吉,逆则凶,不言而善应也。处下则物自归。”宋范应元注:“天之道,不与物争,而物自化,是胜也。然人不可外此心而求天道於高远也。不言而有感必通,是善应也。不可须臾而离之,是不召而自来也。”

【注】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然,是绳素和缓的样子。那天道静默,看似很和平的;但世界上第一个有智谋的人,不能胜过天的善谋。好似那大眼儿的网看去好似宽疏;但人有违抗天道的罪恶,总要受到天罚。大恶大罚,小恶小罚,总不能够漏去的。

【参考】晋王弼注:“垂象而见吉凶,先事而设诚,安而不忘危,未召而谋之,故曰然而善谋也。”宋范应元注:“恢,大也。包罗无外,如大网焉,虽希疏而不失巨细,善恶皆不可逃也。此圣人所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妄为矣。然天网者,亦不可外此心而求之也。”苏辙说:“世以耳目观天,见其一曲,而不睹其大全。有以善而得祸,恶而得福者,未有不疑天网之疏而多失也。惟能要其终始,而尽其变,然后知其恢恢广大,虽疏而不失也。”徐绍桢说:“天之道,然舒缓,似无所谋;而其谋则未常不周,盖天若有网然,恢恢然甚广大也。其网之目甚疏,而未尝有漏也。”

第七十四章——又称民不畏死章。不畏死,是求生。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夫代大匠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不畏死,有两种意思:人原是求生的,因为求生,所以怕死;但也因为求生,便敢拚着生命的危险,去保护生命,到这时候,本是怕死的,反变成不怕死了。所以政府倘然用死去压迫人民,那人民为求生的心重,便冒死与政府争回生机。所以国家刑法愈重,那犯法的人愈多,国家法律愈密,人民反抗的势力愈大,这便是死里求生。第二种意思,是说人为什么怕死?只因他觉得活着有味。人对于生存只感觉痛苦,他便也不怕死了。所以政府用暴虐手段压迫人民,那人民觉得活在世上无味,便也不怕死,与政府反抗。到那时候,任你政府用如何严厉的手段对付,也不能压制人民的暴动了。所以从这两方面看,政府用死去压服人民,都是无用的。只有用和平公正的情感,与人民的情感打成一片,使世界太平,人民安居乐业,人民觉得生存在世界上的快乐。那才怕死,才肯服从政府的命令。

【参考】宋范应元注:“谓民之争利犯法而不畏死者,由上之人有为多欲而然也。在上者只当清静无欲,而使之自化,如之何更以死罪惧之!”苏辙说:“政烦刑重,民无所措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尹文子大道篇下:“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凡民之不畏死,由刑罚过;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刑罚中,则民畏死;畏死,由生之可乐也。知生之可乐,故可以死惧之。此人君之所宜执,臣下之所宜慎!”钱大昕说:“老子,救世之书也。周道先礼后刑,其弊至于臣强君弱。老氏知后之矫其失者,必以刑名进也,故曰‘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注】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得执而杀之孰敢——人民到了怕死的时候,一定是世界太平,政治清明,人人得到自由平等的幸福,人活在世上一定是十分有趣味的。那时,政府顺着天道管理万民,人民若有违背天道,扰害人群的,政府便可以用死刑去禁止他,那人民一定是十分怕死的。其实在如此太平光明的世界上,人人都爱生,人人都适于生存,谁也不肯去做那犯法的事体,自投死刑。倘然在太平时候,还有犯死刑的人,这人一定是有奇怪脾气的,做政府的便可以去捉他来杀死他,除去扰乱世界的败类。但究竟有什么人在太平世界肯敢去犯法的呢?

【参考】晋王弼注:“诡异乱群,为之奇也。”宋范应元注:“在上者既以清静无欲化民,如使民而乐生畏死,不犯刑法,而其间或有为异常之事以乱正者,吾得以刑法执而杀之,孰敢为奇?惟其不畏死,所以为奇也,吾亦岂可遽杀之?常有司杀者杀矣!当思吾之政恐有未善,赋役恐有烦苛,而使之至于此也;益宜反躬修德以化之。若或果是天理之所不容,国人之所共疾,法当弃市,则是司杀者杀之,非吾杀之也;亦非司杀者杀之,乃其自取也。盖天道恶杀而好生耳。”苏辙说:“民安于政,常乐生畏死,然后执其诡异乱群者而杀之,孰敢不服哉?”严复说:“然而天下尚有为奇者,则可知其不畏死。”奚侗说:“此言民若畏死,则吾执一奇邪之民而杀之,天下当无敢复为奇邪者矣。”

【注】常有司杀者杀——司杀者,是说管理国家法律的人,他是不能有自由的主权。人民犯了应当受死罪的,才可以去杀他。百姓若不犯死罪,政府便不能滥用法律去杀人,所以法官杀人,不是人杀人,是国法杀人;也不是国法杀人,是那犯人自己杀自己。这才是公正的政府,这人民才知道怕死而不敢犯法。

【参考】晋王弼注:“为逆顺者之所恶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者杀也。”宋范应元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苟有恶积罪大之人,常有司杀者杀之。”

【注】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第七十三章,已说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违抗天道的,总不能得到完美的结果。那司杀的权是在天,不是在人,所以老子进一步说代司杀者杀,是说人窃取了天的权去杀人,不要说你用私意杀人,往往要冤枉杀死许多好人,便是用公正的法律去杀有罪的恶人,也不是应该的,因为人和人是同类,大家只有互助互爱,保持人类的和平,这是自然的天道;那政府也只能谦虚安静去感化人民,这人民和政府都能享到长治久安的福。倘然政府夺了天的权去杀人,便容易滥用威权,破坏了人类的和平,人民便反抗政府,政府便不能长保。政府的杀人,好似代大匠,愈弄愈坏的。因为人若不顺天道自然,得不到好结果,已有天在那里处罚了,已有天在那里司杀了,不用政府再代司杀者杀。

【参考】宋范应元注:“谓设或有为奇者,而上之人执而遽杀之,是代天之司杀者杀矣。夫代天之司杀者杀,是拙夫而代大匠!”

【注】夫代大匠者希有不傷其手矣——大匠,是說天道。大匠,是說天道自然的大原則。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天道是最公正,最偉大,所以有這樣大的威權,他從不濫用威權。明白天道的人也從不敢反抗天道的。政府代行天道去殺人,便要濫用威權,人民便要起而反抗政府,推倒政府,這好似代大匠的人自己傷了手的一般。

【參考】宋範應元注:“拙夫代大匠,希有不傷其手矣。是知為民上者,當以清靜無欲化民,而使之不至于爭利犯法可也。苟不以德,而反重刑憲,欲代天之司殺者殺,則是為民上者殺之,亦必及其身矣。”蘇轍說:“非天之所殺,而吾自殺之,是代司者殺也。代大匠,則傷其手;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

第七十五章——又称民之饥章。

民之饑,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注】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政府是人民的公仆,是受人民的雇用而为人民造幸福的。政府所应得的,只有他一定的有限的几个工钱,决不能做贪赃枉法搜括脂膏的事体。政府倘有贪财的不法行为,人民便可以查他的帐,解除他的职务,还可以定他的罪。人民的赋税,是人民的血汗劳苦换来的,他每年缴纳赋税与政府,决不是供给政府中人自私自利的,是把这公共集合的公款,委托政府中人,替人民办理发展公共生计,保护公共生命用的。发展公共生计,所以要整理道路,开辟田地;保护公共生命,所以要练成强有力的军队,对外可以抵抗敌国的侵略,对内可以捕捉盗贼。决不是政府中人可以利用人民发展生计的公款,吞没了去变成个人的私产,住着高厅大屋,抱着娇妻美妾,一听人民生计窘迫饥饿而死。也决不是政府中人可以占据人民保护生命的国家军队,为军阀个人争夺权利而作战,反而扰乱人民,杀戮人民的。但是如今人民一天一天的不断的缴纳他的赋税,并且加倍缴纳他的赋税,而人民却一天一天的受着饥饿,且十分的受着饥饿,这是什么道理?这都是上面政府中人自私自利,吞没了人民的赋税,只图自己的享乐,不替人民做发展生计的事业,不替人民做保护生命的事业。那政府中人贪赃的愈多,人民的饥饿愈甚,这种公仆,我们还要得吗?

【参考】宋范应元注:“食者充君之庖,税者输国之赋,食用当俭,赋税当轻。在上者或取之於民太多,是夺民之食,而使之饥也。然则上库藏,民之怨府也。”今人陈柱说:“此老子欲救当时之乱,而特揭出其乱源以告之也。然天下后世之乱,有不由於此者矣。”

【注】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有为,是说不顺天道,不服民意,专制独断,造出种种法令,虐待百姓,造出种种赋税来剥削人民。那政府的法令,都是便於自私自利设的。政府收取的苛捐杂税,都是为增加私人财产而定的。压迫人民不能自由发表意见,不能保全生计。政府是人民雇用的公仆,今公仆盗窃主人的财力权力,反而压迫主人,主人岂不有起来反抗之理?所以民之难治,是政府有为所造成的。

【参考】宋范应元注:“库藏之物,民之膏血也。何况酷吏非法诛求,视天之民反不如于猪狗?吏余珍馔民乏糟糠,怨气冲天,祸乱斯作!殊不知民不难治;至于难治者,由上之人有为多欲,而民亦化上,是以难治也!”苏辙说:“上以有为导民,民以有为应之,故多事而难治。”近人胡适说:“凡是主张无为的政治哲学,都是干涉政策的反动。因为政府用干涉政策,却又没干涉的本领,越干涉越弄糟了,故挑起一种反动主张,放任无为。欧洲十八世纪的经济学者,政治学者,多主张放任主义,正为当时的政府实在太腐败无能,不配干涉人民的活动。老子的无为主义,依我看来,也是因为当时的政府不配有为,偏要有为,不配干涉,偏要干涉,……故老子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对于那种时势发生激烈的反响,创为一种革命的政治哲学。”

【注】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这句话,多么可怜,多么悲愤!人谁不贪生?待到人不怕死了,这是一种什么心理,什么环境了!常见大战时候,那勇士冲锋陷阵,前扑后继,身死疆场的,竟有数十万之多,他难道说真的轻生吗?真的不怕死吗?只因他要保全本国数千万万人民的生命,要保全祖国数千万万人民所寄托的土地,所以不恤牺牲一己的生命,去换得多数的生命。这岂不是求生之厚吗?还有暴虐的政府,处处压迫人民,剥削人民,人民宛转呼号于政府暴力之下,生机断绝,生命危险,那有血性的男儿,起革命之师,以与政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