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宫街大井,指为施侯得泉济渴之处,考之奏疏,似未尽合。盖施军惟在八罩虎井,故艰于得泉耳。若既入妈宫澳,则澎地已平,随处可汲,何必独恃此一井乎?且从前刘国轩兵守妈宫港者亦多,何以并无患渴,而所汲者又何井乎?以前人所载,姑并存之耳(参「天妃显圣录」)。
澎湖素号水乡,而四面汪洋,水尽咸卤,又无高山大麓、溪涧川流以资浥注,澎之人其需井而饮也,较诸他郡为甚。一遇旱干,则男妇彻夜守井取水,截竹桶以汲之,嗷嗷渴待,有甚于饥。噫!其可悯也。然凿井于澎,则有难焉者;或地中多石,井将成而为盘石所梗者有之;或地脉无泉,凿至数寻,终为弃井,虚费人力者有之;或即得泉,而水性硷苦、面浮铁膜,不可食者又有之。或一澳而得一井焉幸也;或一澳而得二、三井焉则更幸矣。「岭南记」载:郁林有司命井,今澎湖之井不诚为澎民之司命欤?吾闻穴螘多处可凿井,澎之人其识之,所以备大旱灌溉之需者,重且远也(参「记略」)。
八景(附)
岛上八景:日龙门鼓浪,虎井澄渊,香炉起雾,奎璧联辉,案山渔火,太武樵歌,西屿落霞,南天夕照。今增其四:日晴湖泛月,灯塔流辉,风柜飞涛,大城观日(蒋氏「续编」)。
附考
中秋夜,风清月朗,买扁舟一叶,放乎中流。斯时微波不动,月星交辉,水天一色,极目无际,恍如置身琼楼玉宇之中,真奇观也(节胡氏「纪略」)。
时当子夜,银涛浴日,遥望东海,红光璀烁,云霞缭绕,月如车轮旋转,载沉载浮,濯波而起,亦奇观也(同上)。
按「西屿落霞」,载在「府志」「八景」,即「县志」之「金鸡晓霞」也。或谓外堑海中有珊瑚树,光气上烛,与日色相衔,故彩色■〈火旬〉烂异常。是说近之。
按「奎璧联辉」,在龟鼊澳后,人取其字稍雅驯者名之,非真有殊景也。与太武樵歌似,皆可删。又按鲍通守复康以新增四景命题课诸生,曰:篝火宵渔,负箕晨牧,短鑱劚草,伐鼓敺鱼,并首唱小诗四章。
道里
东出厅治大东门,十里至双头挂社,一里至乌嵌社,即界大海。
东出大东门,二里至樾荫亭(俗名五里亭),一里至文澳,即界内港(由樾荫亭折而西南二里余,至金龟头炮台,地临大海,与西屿对峙)。
东出厅治东门,四里至石泉社,十三里至井仔垵社,三里至嵵里社,即距大海。
北出厅治北门,四里至东卫社,二里至蚱脚屿社,一里至港仔尾社,二里至潭边社,五里至中墩社,五里至港尾社,三里至镇海社,二里至港仔社,五里至大赤嵌社,即界大海。
东南出厅治东门,四里至菜园社,七里至铁线尾社,二里至锁管港社,二里至猪母水社,即入大海。
东南出厅东门,五里至小案山社,由内港水程八里至风柜尾社,即距大海。
东北出厅城,七里至大城北社,二里至太武社,二里至西溪社,五里至湖西社,一里至湖东社,六里至果叶社,即界大海。
西北出厅城,一里至红木埕社,三里至西卫社,即距内港。
——以上陆程。
南由嵵里社起,二十里至虎井社,三十里至网水社,二十里至屿坪社,五十里至大屿(为澎之极南界)。
西南由风匮尾社起,六十里至花屿社。
西由妈宫社起,二十里至西屿社(西屿之小门汛,为澎之西北界)。
北由大赤嵌社起,三十里至吉贝屿(为澎之极北界)。
东北由果叶社起,三十里至乌屿社。
东南由珠母落水社起,八十里至东吉社(为厅治之极东)。
——以上水程。
岛屿(附)
大山屿之东(各屿至厅治皆隔一水,下同):阳屿(距厅治水程三十里)、阴屿(三十里,二屿平分一水)、香炉屿(三十里,在阴、阳屿之左)、鸡膳屿(三十五里)、鼓架礁屿(四十里)、椗钩屿(四十五里)。
大山屿东北:长岸礁屿(距厅治水程十九里)、湾贝屿(三十余里,有民居,「府志」作员贝)、雁净屿(二十里)、蓝笨屿(三十里)、屈爪屿(三十余里,「府志」作险礁屿)、鸟屿(四十里,有民居)、白沙屿(四十五里,「府志」云:有南北二处)。
大山屿之北:大仓仔屿(距厅治水程十八里)、凉繖礁屿(一十八里)、中墪屿(二十里,有民居)、北山屿(三十里,中分四澳,民居颇稠密)、金屿(三十五里)、险礁屿(四十里)、土地公屿(四十余里)、吉贝屿(八十里,居民千余,以渔为生,系澎之极北地)、北礁(一百里。此礁非屿也,乃半沈半浮、隐跃水面,沙线屈曲、形如吉字,一目未了,最为险要)。
大山屿西北:大烈屿(距厅治水程三十五里)、小烈屿(三十五里。二屿斜对,中分一水)、吼门(此沈水礁也,在大烈、小烈二屿之中,船只出入经此,最为险隘)、空■〈士冖一几,上中下〉屿(三十六里,「府志」云:不产一物,故名)、北铁砧屿(四十里)、姑婆屿(五十里)、目屿(六十余里。「府志」云:形如人眼,又名月眉)。
大山屿之西:师公礁屿(距厅治水程二十里)、牛心湾(二十六里)、西屿(三十里。民居稠密,中分十社,凡台、厦往来船只,皆以此屿为标准。北风可泊舟于屿之内堑、外堑二处,系文武查船汛口。外堑高处造有塔灯,以照行舟)、小门屿(三十五里,在西屿之西北。「府志」作丁字门)。
大山屿西南:四角仔屿(距厅治水程十里。屿系妈宫港水口,形家以为印浮水面。里人筑石塔于上,凡来往妈宫船只,俱从此进出)、鸡笼屿(一十五里)、花屿(六十里,有渔户)、草屿(七十里。「通志」云:澎湖诸屿,惟二屿菁葱,故以花草名)、大猫屿(八十里)、小猫屿(八十五里。与大猫屿斜对,中分一水)。
大山屿之南:虎井屿(距厅治水程四十里,有民居)、桶盘屿(四十余里。二屿东西平分)、狗沙屿(六十五里)、马鞍屿(六十五里。「府志」以为即鸡肾屿,误),船路礁(七十里,一名布袋屿。凡台、厦往来船只入八罩者,必由此进出;水口仅容一舟,最为险隘)、金鸡屿(七十里)、挽门屿(八十里。内有民居,即八罩水垵澳)、将军屿(八十里。民居稠密,即八罩、网垵澳。南风时可泊船,与挽门屿东西平分,中隔一水,船蓬屿即在此屿后,本同一屿)、钟仔屿(九十里,形如钟)、头巾屿(九十里)、南铁砧屿(九十里)、南屿(一百四十里。亦称大屿,广袤三十里,有民居)。
大山屿东南:东屿坪(距厅治水程七十里)、西屿坪(七十里。二屿平分、对峙,即「府志」之半坪屿)、东吉屿(一百二十里)、西吉屿(一百二十里。以上皆有民居,二屿平分,中隔一水。凡台、厦往来船只,以二屿为标准)、锄头增屿(一百二十里,在东西吉之中)。
澎湖形势,背东北,面西南。其菁华所聚,在大山屿之妈宫港。将骋沧海之观者,由内港扬帆而西,经水口、四角仔屿,出金龟头二十里而至西屿。由西屿内堑折而北上,必经吼门,水浅流急,有小列、大列二屿,夹峙左右。经吼门而土地屿、铁砧屿转而东北,直至北墝,为澎山发源、龙脉渡海之处,有沙汕一条,极长,伏于水中,尤称险绝。其下为吉贝屿,屹立海中,居民千余,皆以渔为生。由吉贝迤南为湾贝屿、为大仓仔屿。其南则镇海、通梁、赤嵌、瓦硐各乡,历历望中,所谓「北山四澳」也。稍东为白沙屿、乌屿,折而南下为阴屿、阳屿,与椗钩、香炉、鼓架、鸡肾诸屿上下罗列。又东南为东吉、西吉二屿,流迅而礁多。由两吉复折而西,则望见大山屿东南各港,如果叶仔、良文港、猪母水、乌嵌等乡,隐现目前。又西南为难母坞、嵵里澳、风匮尾,皆与妈宫市有陆可通者也。其南之最险者为虎井屿,再南为八罩,极南为大屿。大屿稍西有东西屿坪,又西为花屿、为草屿,皆遥望数点,隐约水面而已。由虎井而西,经桶盘屿、鸡笼屿折而西北,则西屿在西,案山在东。自是仍由四角仔经金龟头,转妈宫港内,而澎之四围海道已绕一周矣。
澎湖东至台郡安平,一百七十里;东至鹿港,一百八十一里;东至布袋嘴,一百二十五里。东南至旗后,二百三十里。东北至淡水,五百四十一里;东北至基隆(即鸡笼头),六百四十六里。西至厦门,三百三十里;西至泉州运头,三百二十里。北至平海,三百七十六里;北至福州南台,六百六十里。南至广东香港,九百七十三里;至汕头,五百四十四里(以上外海水程)。
附考
澎湖凭山环海,有五十屿,巨细相间,坡陇相望,回环五十五澳(「台湾府志」)。
尝考「方舆纪要」,澎湖地环卫可二百里,擅三十六屿之胜。「海国闻见录」云:澎湖岛三十有六,而要在妈宫、西屿、北港、八罩四澳。尹士俍「志略」云:澎湖岛屿错如螺髻。其大而最中者曰大山屿;其罗列于大山屿之前者,有虎井、金鸡六屿;其错落于大山屿之后者,有奎壁、吉贝等九屿;其旋绕于大山屿之右者,有金山、月眉等十五屿;其列卫于大山屿之左者,有东、西吉十八屿。总澎之屿四十有九。今考「纪略」则五十有五屿焉。旧云三十六岛,盖举大概言之(「内自讼斋文集」)。
谨按澎湖各屿,惟大山屿及北山各社,人烟颇密。此外隔海屿上有民居者,以西屿、八罩为大。他若虎井、桶盘、吉贝、员贝、鸟屿、花屿、小门汛、大仓仔、南大屿,以及东西吉、东西屿坪已耳。其他或沙汕浮出,或海中片石,无平地可耕、无港路可泊;有时渔舟挂网,纵迹偶至耳,初不得谓之屿也。夫生齿日繁,而土田不加广,故凡可钓可耕之地,皆小民生聚之区,在乎官之善为经理。考「纪略」载:南大屿、东西屿坪,距厅治较远,曾经封禁;盖恐鞭长莫及,为奸宄所混迹也。抑知国家声教四讫,山陬海澨,莫非食毛践土之区,岂于区区小岛而化外置之?且居此岛者,皆耕钓良民,有家室之安、有舟楫之利、有比邻以资守望、有澳甲水汛以互相稽查,其于妈宫厅治,无异手足之卫头目也。脱令空旷无人,安知不为奸宄所窃踞,转末由惊觉哉?观于噶玛兰苏澳未辟以前,海贼朱濆、蔡牵垂涎者屡。既经垦辟,鸡犬相闻,奸人更无所容其迹。孰得孰失,较然可辨矣。夫地之大小虽殊,而情形则一,又何必汲汲封禁而后谓之无事也哉?
黑水沟有二:其在澎湖之西者,广可八十余里,为澎、厦分界处,水黑如墨,名曰大洋;其在澎湖之东者,广亦八十余里,则为台、澎分界处,名曰小洋。小洋水比大洋更黑,其深无底。大洋风定时,尚可寄椗;小洋则不可寄椗,其险过于大洋。此前辈诸书纪载所未及辨也(薛氏「台湾县志」)。
台海潮流,止分南北;台、厦往来,横流而渡,曰横洋;自台抵澎为小洋;自澎抵厦为大洋;故称重洋(同上)。
鹿耳门西北至澎湖,水程四更,约一百八十里。澎湖西北至厦门,水程七更,约三百里。海洋行舟,以磁为漏筒,如酒壶状,中实细沙悬之;沙从筒眼渗出,复以一筒承之;上筒沙尽,下筒沙满,更换;是为一更。每一日夜共十更,每更行舟可四十余里。若岛屿可望,令望白者(曰亚班)登桅远望;如无岛屿,则用棉纱为绳,长六七十丈,系铅鎚,涂以牛油,坠入海底,粘起泥沙,辨其土色,可知舟至某处。倘铅鎚粘不起泥沙,非甚深即石底,不可寄泊矣。台、厦往来水程,中有澎湖,岛屿相望,不设更漏,但焚香几行为准(同上)。
台郡往来船只,必以澎湖为关津,从西屿头入,或寄泊屿内、或妈宫、或八罩、或镇海屿,然后渡东吉洋,凡四更。船至台湾,入鹿耳门。行舟者皆以北极星为准;黑夜无星可凭,则以指南车按定子午格巽向而行。倘或子午稍错,南犯吕宋或暹罗或交趾,北则飘荡莫知所之。此入台者平险、远近之海道也(「台湾旧志」)。
放洋全以指南针为信,认定方向,随波上下,曰针路。船由浯屿或大嶝放洋,用罗经向巽巳行,总以风信计水程迟速;望见澎湖西屿头、猫屿、花屿可进。若过黑水沟,计程应至澎湖,而诸屿不见,定失所向,仍收泊原处候风信。由澎湖至台湾,向巽方行,近鹿耳门隙仔,风日晴和,舟可泊;若有风,仍回澎湖(「赤嵌笔谈」)。
海洋泛舟固畏风,又甚畏无风。大海无橹摇棹拨理,千里万里,只籍一帆风耳。自大放洋,初渡红水沟,再渡黑水沟。台湾海道,惟黑水沟最险,自北流南,不知源出何处。海水正碧,沟水独黑如墨,势又稍洼,故谓之沟。广约百里,湍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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