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纲 - 三 西汉社会各阶级的状况

作者: 翦伯赞23,422】字 目 录

卒,进行军事训练。每年秋季,郡太守举行正卒的检阅,叫做都试。皇帝发郡国兵时,用铜虎符为验,无符不得发兵。

在京城,驻有南北二军。北军守京师,士卒多由三辅(京兆、冯翊、扶风)选调,由中尉率领;南军保卫皇宫,卫士多由三辅以外各郡国选调,由卫尉率领。南北军力都不甚大,南军卫士数目,西汉初年为两万人,武帝即位,减为万人。南北军以外,还有侍从皇帝的郎,由郎中令率领。

按照汉初的军事制度,军力分散于全国各地,都城内外,都无重兵。这样的军制,自然不能适应武帝时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要改变这种情况,首先必须建立一支可以由中央随时调遣的“长从”的而不是“番上”的军队。只有这样,才能起强干弱枝的作用,才能加强国家的镇压职能。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武帝创建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七校尉,常驻京师。七校尉兵都统于原有的中垒校尉,所以又合称八校尉。八校尉中每校兵力约为数百人至千余人。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设期门军;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设羽林军。期门约为千人,羽林700人,选三辅以及陇西、天水等六郡“良家子”充当,归郎中令掌管,以备宿卫。《汉书·地理志》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可见期门、羽林在全国军事系统中地位的重要。武帝后来又取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养于羽林军中,加以军事训练,号称羽林孤儿,以加强宿卫力量。

八校尉和期门、羽林相继建立后,京师才有长从募士。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发胡骑、越骑以及期门、羽林孤儿出击羌人,可见这支长从募士已经用于边境的战争了。

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曹参奏请派御史监三辅,部分地恢复了秦的御史监郡制度。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丞相遣史分刺各地,考察地方官,并督察监郡御史,时置时省。文帝还常常派特使巡行。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武帝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叫13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 。这六条详细规定了刺史监察的范围,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武帝置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率官徒“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兵,察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和弘农郡,职权同部刺史相似。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起了强干弱枝的显著作用。

刺史为六百石官(成帝改刺史为州牧,秩二千石),秩位不高,但出刺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和王国相。刺史除了“断治冤狱”以外,并不直接处理地方其他行政事务。所以刺史的设立得“小大相制,内外相维” 之宜,比秦朝的御史监郡制度周密。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主阶级中出现了一些豪强,他们宗族强大,武断乡曲,既欺凌百姓,也破坏国家法度。济南瞷氏,颍川灌氏,都是西汉前期的豪强大族。

那个时期,还有一些人以游侠著名。游侠以义气侠行相标榜,振人于穷急,脱人于厄困,“权行州域,力折公侯” 。朱家、剧孟、郭解都是汉初的著名游侠。有些游侠“作奸剽攻”,“睚眦杀人”,称霸一方;还有一些游侠,则被司马迁目为“盗跖居民间者” 。游侠豪强同官府之间,除了上下依恃以统治人民的关系以外,显然还存在着某种矛盾。

为了打击游侠豪强,出现了酷吏。景帝时,郅都为济南守,“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 。宁成为中尉,为政效法郅都,“宗室豪杰皆人人惴恐”。郅都、宁成是西汉最早的酷吏,他们的活动,是汉武帝打击游侠豪强的先声。

汉武帝除了“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 以外,还大批地任用酷吏,诛锄豪强。张汤为御史大夫,“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 。杜周为廷尉,“专以人主意旨为狱”,“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周阳由为郡守,“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像张汤、杜周、周阳由这样的内外官吏,当时比比皆是。他们的这些活动,对于抑压豪强的猖獗气焰,提高专制皇权,起了显著的作用。

但是酷吏同豪强、游侠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势力。酷吏宁成罢官回乡,“役使贫民数千家”,酷吏义纵少年时“攻剽为群盗”,这些人自身就是豪强或游侠。所以他们治郡的时候,也往往以“豪敢”为爪牙,对人民为非作歹。酷吏王温舒杀河内豪强,竟至株连千余家,流血十余里。

在诛锄豪强的同时,酷吏张汤、赵禹等人条定刑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经过他们条定以后,律令增加到359章,大辟之罪409条1882事,死罪决事比(死罪判例)13472事。刑法的条定,虽然与诛锄豪强的需要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为了镇压百姓。由于刑法繁密驳杂,郡国治狱时无法运用,常有罪同而论异的事情。加以官吏舞文弄法,罗织成狱,“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 ,以此而冤死的人,不可胜数。《汉书·刑法志》说:“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汉书·酷吏传》说:由于郡国守相多效法王温舒的残暴杀人行为,所以“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可见用酷吏和刑法来加强专制皇权,势必要激化社会矛盾。

汉武帝连续发动了许多次对边境各族的战争,长期而激烈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财富,文景时期留下来的府库积蓄亦都用尽。因此他募民入奴婢、入羊,又设武功爵出卖,力图筹措财货。元狩中,他打破商人不得为吏的禁令,任用大盐商东郭咸阳、大冶铁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任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主持计算。这些人凭借强大的专制政权,推行统一货币的措施,建立筦盐铁和均输、平准制度,企图扩大财政收入,抑制商人的活动,稳定农业生产和商品市场。

汉初以来,高祖所铸荚钱和文帝所铸四铢钱,质量都很低劣。文帝允许私铸,诸王、达官、豪商大量铸钱牟利,因此货币大小不一,轻重不同,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交换,也不利于国家的统一。武帝颁行三铢钱,禁止私铸,规定“盗铸诸金钱,罪皆死”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以五铢钱代替三铢钱,但是盗铸之风不减,“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武帝又改行赤仄钱,仍然不能稳定币制。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利,专令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均输三官 ,负责铸造新的五铢钱,名为三官钱。他还责成各郡国把以前所铸的钱一律销毁,所得铜料输给三官。这次禁令很严格,新币质量又高,盗铸无利可图,所以币制得到较长期的稳定。货币的统一,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是不可能的;而货币统一以后,国家的经济力量得到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也获得一种经济上的保证。

筦盐的办法,是在产盐区设立盐官,备置煮盐用的“牢盆”,募人煮盐,产品由官家收购发卖。筦铁的办法,是在产铁区设立铁官,经营采冶铸造,发卖铁器。西汉盐官有遍及28郡国的35处,铁官有遍及40郡国的48处。盐铁官统属于中央的大农。诸侯王国原来自置的盐铁官,也由大农所设盐铁官代替。盐铁官吏,多用过去的盐铁商人充任。

均输法是由大农在各地设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从出产处转运他处出卖,再在卖处收购其他物品,易地出卖,这样辗转交换,最后把关中所需的货物运达长安。均输法的推行,消除了郡国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 的不合理现象,使大农诸官得以“尽笼天下之货物”,因而也充实了府库。

平准法是由大农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用以调剂供需,节制市场。

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使大农控制了盐铁生产和许多货物买卖,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也使物价不致暴涨暴落。同时,一部分商业利润归于国家,供给汉武帝巡狩、赏赐的挥霍和军事费用,因而“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西汉以来,不但豪强大家从煮盐、冶铁、铸钱中获取大利,而且一些企图进行政治割据的人,也常常在深山穷泽中或海边上,聚众千百人从事盐铁铸钱,以积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景帝时吴王濞发动叛乱,就是得力于此。所以桑弘羊在论证筦盐铁和实行平准、均输的必要性时说:“山泽之财,均输之藏,所以御轻重而役诸侯也。”又说:“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 可见筦盐铁和实行均输、平准,还起着控制诸侯王和豪强大贾的政治作用。

西汉王朝经营盐铁和商业,也直接给人民带来了一些痛苦。例如官盐价昂味苦,农具质劣而不适用等等。以后一部分贤良、文学反对筦盐铁和平准、均输制度,即以此作为他们的一个重要理由。这些制度也难于长期有效地实行下去。

除了统一货币、筦盐铁、实行平准、均输制度以外,汉武帝还采取了直接剥夺大商贾的措施,这就是算缗和告缗。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武帝“初算缗钱”,规定商人及手工业者,无论有无市籍,其“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都必须向政府申报,每2000钱纳税一算,即120钱;“诸作有租及铸”,每4000钱一算。轺车一乘一算,商人轺车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商人有产不报或报而不实,罚戍边一岁,没入资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许占有土地,违令者没收其土地和奴僮。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武帝下令“告缗”,鼓励告发,并规定以所没收违令商人资财的一半奖给告发人。武帝命杨可主持告缗,命杜周处理案件。在这次告缗中,政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算缗告缗以后,上林苑财物贮积充溢,府库得到充实,商人们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所以算缗、告缗的措施,也起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

汉武帝一方面对大商人采取限制、打击乃至剥夺的措施,一方面又允许一部分商人充当盐铁官,为政府服务。西汉统治者与大商人的矛盾缓和了。

西汉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出现了比以前更为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也发生过一些战争。汉王朝(主要是在汉武帝时期)对各族的战争,有的属于防御性质,起了维护安全、保障生产的作用;有的则是对少数民族的侵犯,造成了破坏。但是从总的后果看来,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加强了,许多民族地区正式进入中国的版图,汉族的经济和文化,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周围各民族。西汉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统一,正是各族人民共同进步的结果。

汉初以来,南方的越人在经济上有了显著的提高。武帝初年,淮南王刘安上书说:“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今江西余干县)界中,积食粮” ,这是东瓯、闽越人农业有所发展的表现。南越经济的发展,比东瓯、闽越还要明显。南越“多犀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凑” ,早已吸引了许多北方的商贾。除了吕后统治时期以外,中原和南越一直维持着关市贸易,铁农具和耕畜通过关市,源源不断地输入南越,促进了南越的农业生产。南越和西南地区也有经济联系。

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求援于汉。汉武帝派严助发会稽郡兵浮海救东瓯,援兵未达,闽越已退走。东瓯人为了避免闽越的威胁,请求内徙,汉王朝把他们的一部分徙至江淮之间,他们从此成为西汉的编户齐民。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闽越又攻南越边地,南越向汉廷告急,武帝派兵分由会稽、豫章两路攻闽越。闽越王郢之弟余善杀郢,汉退兵。汉封原闽越王无诸之孙繇君丑为越繇王,以后又封余善为东越王,封越人贵族多人为侯。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东越攻入豫章。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冬,汉军数路攻入东越。越繇王和东越贵族杀余善,汉封越繇王和其他贵族为列侯,把越人徙处江、淮之间。江、淮之间的东瓯人和闽越人此后逐渐同汉人融合,留在原地的越人则分散在山岭中,与汉人来往较少。

汉朝和南越的关系,较为复杂。建元三年,严助率汉军解除了闽越对南越边邑的威胁;六年,严助又受命出师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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