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的很多地方都很发达。广汉、蜀郡、会稽以及犍为属国的朱提县堂狼山 等地,都有兴盛的铜器制作业。广汉、蜀郡的官府作坊仍有一定规模,但是私人作坊所造铜器,数量更多些。朱提堂狼的铜洗,会稽的铜镜,历代出土都很多。此外蜀郡、广汉的漆器,北方各地品种繁多的精美丝织品,都在西汉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东汉末年,成都织锦开始发达起来。漆器生产也有发展,出土漆器数量很多。此外,出土的东汉画像砖表明,巴蜀人民此时已经利用火井煮盐。
东汉时期,北方的通都大邑,商业仍然发达。豪强富室操纵了大商业,他们“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他们还大放高利贷,“收税(利息)与封君比入” 。这个时期,“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 ,都卷进了商品流通范围。东汉政府铸币能力不够,五铢钱不能满足市场流通需要,所以缣帛谷物兼具货币职能。这也反映了自然经济成分的增长。官僚贵戚凭借权势,从事西域贸易和国外贸易。窦宪曾寄人钱80万,从西域市得杂罽十余张;又令人载杂彩700匹,白素300匹,以市月氏马、苏合香和毾 。
上述东汉经济情况中,值得注意的是南方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这在农耕、蚕桑、水利、铜铁冶炼、铜器制造等方面都有表现。与此同时,南方人口也大量增加,扬州人口从西汉时的321万增加到东汉时的434万,荆州从374万增加到627万,益州从455万增加到724万 。南方人口增加,除了生产水平提高和北人南移的原因以外,还由于南方各族人民大量成为东汉的编户。史籍表明今云南地区人口增加五倍之多,主要即东汉时“徼外蛮夷内附”的直接结果。丹阳、豫章、长沙、零陵等郡人口增长也非常快,这自然与越人、蛮人成为东汉编户有关。桓帝时抗徐“试守宣城长,悉移深林远蔽椎髻鸟语之人置于县下” ,就是一例。南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南方人口的增长,也是南方各民族社会进步的表现。
南方经济的发展,使东汉后期得以屡次调拨荆、扬各郡租米赈济中原灾民。明帝永平年间,东汉王朝发徒2000人,重开今宝鸡与汉中之间的褒斜道,并在沿途修建驿亭和桥阁 ,便利了益州与中原的交通。据《华阳国志》记载,东汉时“府盈西南之货,朝多华岷之士” ,可见益州经济在当时的重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西汉时期导致了豪强势力扩张的结果。刘秀本人就是南阳的大豪强,他靠着自己的地主武装,才得以扩大势力,最后抢得了皇帝的宝座。南阳、河北等地区响应刘秀的人,都是拥有宗族、宾客、子弟的豪强地主。河北的刘植、耿纯以私兵随刘秀,成为东汉开国勋臣,他们在病危时都指定子侄代统营众,不愿放弃私家武装。在农民军所至的地区,豪强地主多聚众自保,待机渔利,如刘秀母舅南阳樊宏作营堑以待刘秀;京兆第五伦聚宗族邻里依险阻固,抗拒赤眉;南阳族姓冯鲂“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以待所归” 。这些豪强地主都先后归附刘秀,成为刘秀的有力支柱。
那时,也有许多拥有武装的豪强地主,称为兵长、渠帅,雄张乡土,抗拒政令。他们既不愿放弃自己的割据武装,归附刘秀,又无力建号自守,以与东汉统治集团公开抗衡。刘秀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之外,尽量采取安抚的手段对待他们,企图以官爵相诱,不战而使他们降服。建武二年(公元26年),冯异代邓禹取关中,刘秀告诫冯异说:“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他还具体指明:“营堡降者遣其渠帅谒京师,散其小民令就农桑,坏其营壁无使复聚。” 冯异如令而行,“威行关中”。
但是在东汉建国以后的十余年中,兵长、渠帅的活动迄未停止。他们散在郡县,威福自行,权势胜过官府,“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 。在光武帝的攻击下,这些兵长、渠帅更是“各生狐疑,党辈连接,岁月不解” 。所以,尽管全国统一战争已经完成,地方豪强势力仍然很嚣张,东汉统治很不巩固。
针对这种情况,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采取了一个新的措施。他下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和户口年纪,名为度田。度田的目的,除为了掌握确实的名籍和垦田数目,以增加赋税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图通过户口年纪的检核,以控制和解散豪强武装。但是州郡官吏畏惧豪强,不敢对他们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躏农民。光武帝以度田不实的罪名,处死了曾任汝南太守的大司徒欧阳歙、河南尹张伋以及其他郡守十余人。接着,“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 。显然,这是大姓兵长对度田的抗拒。光武帝发兵威胁他们,把捕获的大姓兵长迁徙它郡,赋田授廪,割断他们与乡土的联系。经过这次斗争后,豪强武装转为隐蔽状态,割据形势相对缓和了。度田与按比户口的制度,在形式上也成为东汉的定制 。
度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豪强势力并没有被根本削弱,土地兼并仍在继续发展,广大农民生活仍然很痛苦。在这种情形下,光武帝忧心忡忡,甚至不敢贸然举行封禅,他说:“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
明、章、和帝时,社会经济虽然向上发展,但农民弃业流亡,“裸行草食” 的现象依然存在。明、章、和帝不得不屡下诏令,以苑囿地和郡国公田赋予贫民耕种。有时还要给予种粮,蠲免租赋,以缓和农民的不满。
豪强地主势力的基础,是他们的大田庄。光武母家南阳樊氏“治田殖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赢梨果,檀枣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 。田庄除经营丝麻等手工业外,还用自产的木材制作各种器物,“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四川出土的一种画像砖,刻画着地主宅院外面的大片稻田、池塘、山林和盐井;山东滕县出土的画像石,则表现了地主田庄中冶铁的情景。这些资料,除了说明地主田庄经济力量的强大以外,还说明田庄经济达到了很高的自给自足程度。
东汉后期,崔寔著有《四民月令》 一书,是地主经营田庄的家历。从书中所记的种植时令看来,它主要是根据中原地区特别是洛阳一带的田庄情况写成的。《四民月令》的资料,说明地主田庄中种有许多种类的谷物、蔬果、竹木、药材和其他经济作物,饲养各种牲畜,还有养蚕、缫丝、织缣帛麻布、染色、制衣鞋、制药、酿酒、酿醋、作酱等手工业。田庄主为了盘剥农民,在各种产品的收获季节分别收购这些产品,而在农民需要种子、食物、绢布的季节把这些物品卖出去。地主甚至在四五月间天暖时购进农民御寒用的敝絮,十月天寒时卖出,从中取利。这些也就是上述樊氏田庄“闭门成市”的一部分具体内容。
田庄里被剥削的劳动者,是地主的宗族、亲戚和宾客,其中宗族占主要地位。每年腊月,地主选配人力,安排田事,让农民收拾农具,准备春耕。春冻一解,繁忙的农事正式开始,直到隆冬为止。农事稍闲的时候,农民还要为主人修理沟渎,葺治墙屋。田庄主人对依附农民榨取实物地租,这种地租在今存《四民月令》辑本中没有记载,但是按东汉初年马援在苑川役属宾客之例,是地主“与田户中分” 。如果加上劳役部分,则地主对依附农民的剥削率就要更大了。
崔寔在他另一著作《政论》中,叙述了农民沦于依附地位的过程和他们的痛苦生活。他说:“下户踦 ,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 地主为了使依附农民不致逃亡,在一定的时节按不同的亲疏关系“振赡贫乏”,“存问九族”,“讲和好礼”,使残酷的剥削关系蒙上一层宗族“恩纪”的伪装,以便更有力地束缚他们。在东汉时修成的《白虎通》一书中,更从意识形态上规定了宗族统治的秩序。
拥有大田庄的大族地主聚族而居,往往有族墓,重厚葬。族姓源流日益受到士大夫的重视,王符《潜夫论》和应劭《风俗通》都有关于姓氏的专篇。
《四民月令》所描绘的大田庄,在东汉是大量存在的。据仲长统的估计,东汉末年“百夫之豪,州以千计” 。他还说这种“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从这个记载中,还可以看到豪强地主同时也是大商人,他们不但武断乡曲,也控制着城市中的经济生活。
《四民月令》的记载表明,大地主的田庄里,还拥有一支私家武装。每当二三月青黄不接或八九月寒冻将临时,地主就纠集一部分农民,在田庄里“警设守备”,“缮五兵,习战射”,准备镇压可能出现的农民暴动。出土的一些东汉楼阁、院宅模型,有武士持兵守卫,他们显然都是地主的私兵。还有一些东汉农夫俑和持盾武士俑,两者衣着完全一样,都佩带环首大刀,表现了依附农民和私兵身份的一致。
据《四民月令》看来,地主的私兵不是常设的,而是定期召集农民组成的,这与光武帝度田以前地主武装“岁月不解”的情况,自然有所不同。这种私兵是维持本地封建秩序的支柱,是实现国家镇压职能的补充力量 ,这与度田以前地主武装公开割据反抗的情况也不一样。但是这种私兵在一定条件下又能转化为公开的割据武力,转化为统一国家的对立物。东汉末年豪强地主武装割据局面的骤现,其根源就在这里。
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东汉农民创造的物质财富,大部分不是作为赋税流入国库,而是作为地租为豪强地主所攫取。所以对于东汉王朝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是像西汉那样表现为国家的强大和统一的巩固,而是表现为国家的贫弱和政治的不稳。
西汉后期社会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交织的历史,使东汉统治者触目惊心。王莽代汉,绿林、赤眉暴动,都是东汉统治者的严重教训,他们力图使这种历史不致重演。同时,东汉统治者面对着豪强地主强大的势力,也力图加以控制,尽可能把它纳入东汉统治的轨道。在这种历史教训和现实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极力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备起来,以此加强统治。
东汉初年,功臣众多,封侯者百余人,明帝时将其中功绩较大的28人画像于云台。列侯封地大者六县,超过汉高祖对功臣侯的封赏。但是在政治上,光武帝则一反汉高祖以功臣任丞相执政的办法,不给功臣实权实职,剥夺他们的兵柄。功臣除了任边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请,只有邓禹、李通、贾复等少数人,得与公卿参议大政。鉴于王莽代汉,光武帝不让外戚干预政事,不给他们尊贵地位。马援功勋虽大,但以身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云台28将数中。明帝令外戚阴、邓等家互相纠察;梁松、窦穆虽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请托郡县、干乱政事而受到屠戮。章帝后兄窦宪以贱价强买明帝女沁水公主园田,章帝甚至切责窦宪,还说“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 对于宗室诸王,光武帝申明旧制“阿附蕃王之法”,不让他们蓄养羽翼。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光武帝命郡县收捕诸王宾客,牵连而死的以千数。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结交方士,作符瑞图谶,楚王被迫自杀。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明帝又穷治楚王之狱,被株连而致死徙的外戚、诸侯、豪强、官吏又以千计,系狱的还有数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 只是名义上的首脑,实际权力在中朝的尚书台。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许多中朝官职,所以尚书台更能集中事权。尚书台设千石的尚书令和六百石的尚书仆射,令、仆以下有左右丞,掌“文书期会”等事,有六曹尚书 分掌庶政,每曹有尚书郎若干人。皇帝挑选亲信的大臣“录尚书事”,无异于自己直接指挥尚书台,所以尚书台专权用事,实际上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宫内许多官员西汉时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参用士人,这时专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皇权的加强,相权的削弱,在东汉后期王朝衰败的条件下,导致了外戚宦官挟主专权的结果,这是东汉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在地方政权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县,这相当于西汉的县、邑、道、侯国数的1/4 。吏职减去了9/10,边塞的亭候吏卒也陆续罢省了。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开支。地方政权中最重要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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