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放弃夺取北京的计划,不久便把英宗送回北京,与明朝议和。明朝政府在于谦等人的策划下,仍然积极布置边防,又把北京的三大营改为“团营”,以便集中操练,提高军士的战斗力。此时,北方的形势才暂时稳定下来。
英宗回北京后不久,又勾结宦官曹吉祥和宦官党羽徐有贞、石亨等人,阴谋复辟。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景泰帝病危,英宗和他的支持者夺取了东华门,重新登上皇帝的宝座。英宗复辟以后,立即派人逮捕于谦,于谦遇害。夺门有功的人俱授封赏。不久,徐有贞与曹石集团发生矛盾被贬。曹石权倾天下,朝野侧目。天顺四年(1460年)英宗在内阁大学士李贤的帮助下,依靠锦衣卫,果断地处置了石亨。次年七月二日,曹吉祥在北京发动政变,当天即被平定。此事史称“曹石之变”。曹石之变后,人们开始议论于谦的功绩,宪宗即位后正式为于谦平反。从此政局趋向稳定,但在这一系列的动荡后,明朝元气大伤。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日趋激烈,皇帝、王公、勋戚、宦官所设置的庄田数量之多,超过了以前任何时代。弘治时,京畿的皇庄才有5座,占地1.28万余顷,到了正德即位,1月之间增添了7座,以后增至36座,占地共3.75万余顷 。管理皇庄的宦官军校每处多至三四十人,他们一到庄地,“凡民间撑驾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之利,靡不刮取。而邻近地土则辗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不仅庄内的佃户受到沉重的剥削,连皇庄周围的农民也一同受害 。王公、勋戚、宦官掠夺土地更是普遍成风。弘治二年(1489年)统计,顺天府的各项庄田共计332座,占地3.3万余顷,到了正德十六年(1521年),蔓延至北直隶的庄田已达20.09万余顷 。王公勋戚占田采取“请乞”的方式,“名曰请乞,实则强占” 。更严重的是在请得土地之后,又把庄田外围的沃土也一概吞没。如吉王请田3800顷,其侵占“比之原额,已过数倍”。勋戚王源乞地27顷,但吞没民产达1220顷 。在占田的过程中,他们强夺农民的产业,烧毁房屋,铲平坟墓,砍伐树木,逼得很多人逃离家乡 。对于所属的佃户,向其征收每亩五分、七分至二钱的银租,甚至任意进行人身迫害。有的地主乡绅,又把一部分土地投献给勋戚王公,做他们的亲随和庄头,助纣为虐,倚势欺压乡民。皇帝大量设置庄田和王公、勋戚与地主豪绅勾结侵夺民产,已成为明朝中叶北方地区土地兼并的显著的特点。
一般官僚地主豪绅占地的情况也很严重,其中南方的江浙、福建、江西等地最为突出。在江浙,地主豪绅的土地“阡陌连亘”,或“一家而兼十家之产”,农民“佃富人田,岁输其租” ,每亩所得不过数斗,而地租却至一石二三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所借贷的利息又有“一倍至五倍者” 。在福建,官绅和住在城市的大地主多占有大量的土地 ,他们与官府狼狈为奸,向农民“多取田租,倍增债息” 。一般农民则有田无几,大部分沦为佃户。在江西,土地的兼并尤为激烈,“豪右”之家多招募流民为雇工和佃户,任意拷打吊杀。小说《醉醒石》说明朝各地的富民,以笔杆功名出身的占十之七,以锄头柄起家的不过十之三。这些以笔杆出身的官绅,居乡横暴、霸占田产及鱼肉人民的事件,史不绝书 。杨士奇的儿子杨稷在乡贪暴生事至数十起,大学士焦芳在乡修建住宅,役使数郡的农民。
官僚地主们不仅抢掠农民的土地,连军卫屯田也成为他们侵占的对象。正统时,凤阳等处的军官占田有多至“千余亩者”,陕西等处的军官占田有多至“三四十顷者” 。成化、弘治间,顺天、保定二府的屯田被侵占了“四万余顷” ,大同、宣化二府的屯田被侵占了“无虑数十万顷” 。军官在各地不仅“广置庄田”、“私役屯军”,而且还“专擅水利”、“侵夺民利” 。在屯田大量被兼并的情况下,军屯制度破坏了,军户也大量逃亡,他们的命运与农民同样的悲惨。
赋税和徭役也加重了。原来北方“永不起科”的土地,景泰时已全部征收赋税。正统元年(1436年),明朝政府把江南诸省的田赋大部分折征银两,叫做“金花银”,规定米麦每石折价二钱五分。成化时又增为一两,这就使农民的负担比以前增加了三倍。
政府的“官田”一向租给农民耕种,但是江南某些地区的官田赋税很重。一般也有三五斗,有时,农民打七斗粮,要向政府缴纳六斗赋税,打一石粮,要向政府缴纳八斗赋税,无法生活,只得把“官田民卖”。地主富豪乘机图利,于是又出现了“买产而不过割”和“产去税存”的现象 。明朝人有“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 的歌谣,深刻反映了当时农民的处境。此外,农民在徭役方面所受的剥削,也更加苦不堪言。里甲、均徭和各种杂泛差役,名目日益繁多。官吏任意加派,豪强势家贿赂官府营私舞弊,并以“诡寄”、“飞洒”种种手法隐瞒丁口,躲避赋税,一切役作皆放富差贫。成化时,给事中丘弘即指出徭役之害是:“孤寡老幼皆不免差,空闲人户亦令出银,故一里之中,甲无一户之闲,十年之内,人无一岁之息。甚至一家当三五役,一户遍三四处。” 正德以后,明朝政府又把各项力差,相继改为银差,银差之外,又征力差,千方百计加重农民的负担。
明朝初年,全国土地的数额有850万顷,到了天顺七年(1463年)就只剩下429万余顷,弘治十五年(1502年)实额才422万余顷,比明初已减少了一半。明朝初年,全国户口数额有1600万户,永乐间增至2000万户,到了弘治四年(1491年)只剩下900余万户,尚不足永乐时的半数。这说明地主隐瞒土地的数量日益加多,农民被迫离开土地、辗转流亡的数量已经十分惊人了。
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赋税徭役日益加重的过程中,农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供税不足,则鬻男卖女。但更多的农民结队流亡,宣德时,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较多的流民,正统时,从山西流亡到南阳的人不下10余万户,天顺成化间,流民的数量几至100万、200万户。有的地区人口“逃亡过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所抛荒的土地“少者千百余亩,多者一二万顷” 。流亡的农民扶老携幼,露宿荒野,采野菜,吃树皮,妻啼子号,辗转千百里,历尽了千辛万苦。这些流民除去有极少一部分人进入城市或到海外谋生之外,大部分仍然沦为地主的雇工、佃户和奴婢。还有一些人,进入山区,从事垦佃或开矿,过着“食地利而不输租赋”的自耕自食的生活。
明朝政府通过里甲、关津、禁山等措施防止农民的流徙,有时甚至展开残酷的镇压。然而在流民的队伍里,藏有武器,有秘密结社的组织,也有自己的领导人,于是流亡的斗争形式便发展为武装的起义。
明朝中叶,在全国各地先后爆发了多次的农民起义,其中规模较大的三次是正统时赣浙闽山区的农民起义,成化时郧阳山区的农民起义和正德时从河北平原发动的农民起义。
浙江、福建、江西等地一向是南方土地兼并最激烈的地方,许多农民流亡到山区耕种或采矿为生。正统时,福建布政使宋彰禁止流民入山私开银矿,并多次派巡卒入山镇压。正统十二年(1447年),闽浙山区的流民在叶宗留的领导下于浙江庆元、福建政和等地举行起义。这支农民军从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界地区转战各地,声势日强。
正统十三年(1448年),福建沙县佃农邓茂七,号召当地佃农不要向地主送租,而要地主亲自来佃农家取租;并不许地主再向佃农勒索“冬牲”等物。地主告知官府,官府派兵前来逮捕,茂七杀地主和官兵揭竿而起,称“铲平王” 。这支起义军不久就攻占了沙县、尤县,进攻延平,并提出了“进京诛王振”的口号。他们与叶宗留的军队彼此呼应,屡败明军。在叶宗留军的掩护下,邓茂七又连续攻下福建二十余州县,设官建政。
正统十四年(1449年),邓茂七、叶宗留两人都先后战死,他们的部众仍坚持顽抗,直到景泰二年(1451年),叶宗留的部下陶得二还继续在山区进行斗争 。
在福建、浙江等地的农民起义被镇压之后不到20年,郧阳地区又爆发了更大规模的起义。郧阳地处河南、陕西、四川、湖广4省交界之处,是一个未开垦的山区。长期以来,许多农民流亡在这里垦荒、采矿为生,聚集的流民达150万以上 。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刘通(刘千斤)、石龙(石和尚)等人,因为反对禁山,领导流民4万余人在房县海溪寺起义 。成化二年(1466年),农民军从房县转战四川大昌、巫山等地,受到明军的围攻而失败。成化六年(1470年),流民又在刘通部下李原的领导下,再度起来反抗。起义军迅速地控制了整个荆襄地区,起义群众达百余万人,许多人没有武器,只凭赤手空拳。明政府调动25万军队,并携有大量的攻山火炮,对起义军节节追逼。李原等终因山洪暴发兵败被俘,后送北京处死。在镇压郧阳起义的过程中,明朝政府采取了极端残酷的手段,大肆杀戮,还把一部分流民迁往贵州充军,但许多农民仍然不愿出山。最后明朝政府不得不开设郧阳府并竹溪等七县,允许农民附籍耕种。经过农民的开发,郧阳地区有无数的荒地变为良田沃土。据不完全统计,仅成化十三年(1477年)即垦田达一万四千三百余顷 。
郧阳农民起义以后,又爆发了福建佃农丘隆领导的起义和广西大藤峡瑶、壮的起义。到了正德时期,四川、湖广、江西、福建以至河北、山东等地,都出现了农民起义,其中较大的是刘六(宠)、刘七(宸)的起义。
刘六、刘七的起义爆发于北京附近的霸州。霸州庄田交错,军屯密布,贫苦的农民和屯军在勋戚、宦官,管庄军校的剥削和政府的养马差役的压榨下,过着极端痛苦的生活。很多失掉土地的农民经常在平原上骑马出没,劫富济贫,明朝统治阶级诬称他们为“响马盗”。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以刘六、刘七为首等34人,在霸州号召起义,不出几月,农民军发展到10余万。起义者主要是流民、饥民、养马户和屯军,也有个别知识分子如文安县的生员赵鐩等。农民军分为两支,一支由刘六、刘七领导,另一支由赵鐩、刘惠领导,他们以流动作战的方式,转战于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江苏八省地区,与江西、四川的起义势相连结。《明实录》记载农民军在北方“所过乡落,莫不椎牛供具,甚至为之持门屏以摭矢石,为乡导以攻州县”,又记载“凡过之处,则乐于供给”,甚至“弃家从乱者比比而是” 。农民军所过之处,对地主豪绅予以很大的打击。过泌阳时,即火焚焦芳的庄宅,把焦芳的衣冠放置树上,砍之以解恨 。正德六年(1511年),农民军又先后四次进逼北京。为了打退农民军的进攻,明武宗不仅调集了京营的军队,而且把延绥宣大的边兵也调来北京。北京解围以后,明朝政府又在各地对农民军进行堵击追剿,刘六、刘七先后战死,农民军终于失败了。
明中叶的一系列的农民起义,使得明朝政府在世宗嘉靖初年不得不在政治上做一些适当的改革,先后实行了减轻租银、整顿赋役以及抑制宦官、裁撤锦衣卫校尉等等措施。更重要的是勘查了皇庄和勋戚庄田,把一部分土地退还农民。但是到了嘉靖中期,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日益尖锐,政治日益腐化,这些点滴的改革又都成为泡影了。
嘉靖时,宦官的势力受到排斥,“阁权始专”,形成了长期的门户之争。内阁大学士有首辅、次辅和群辅的区别,首辅位极人臣,一切朝政都归其调度。为了争夺首辅的权位,大学士联朋结党,攀引门生,互相倾轧排挤,采用各种权术打击竞争的对方。张璁、夏言、严嵩、徐阶等人的出任首辅都是通过这些手段取得的。
在内阁达21年的严嵩,以谄媚取得世宗的信任。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严嵩借收复河套为名,陷害首辅夏言,取代了夏言的地位。严嵩“子为侍郎,孙为锦衣中书,宾客满朝班,姻亲尽朱紫”,又“募朝士为干儿义子至三十余辈” 。当时一般士大夫大都“辐辏附嵩”,“天下藩臬诸司岁时问遗动以千计” 。刑部员外郎杨继盛劾嵩十大奸恶,为嵩所害。大学士徐阶的同乡董传策、门生张翀等也上疏劾嵩奸恶,御史邹应龙、林润更以劾嵩子严世蕃得到徐阶的支持。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父子事败,徐阶即代严嵩出任内阁的首辅。
在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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