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 弓一百四十六张,弦七百三十条,箭一千七百一十二枝。(弘治五年征银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六钱三分。正德元年间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及嘉靖以来俱同。)
军器 弘治五年征银多至八十六两九钱三分,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正德元年,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多至五十三两六钱。嘉靖以来,多至三十六两三钱零,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
杂皮 弘治五年,杂皮折造胖袄二十领,征银少者一十九两二钱三分,多至五十二两五钱零。正德元年,多至二十一两五钱零。嘉靖元年二十一两五钱。
翎毛 二千四百根。(弘治五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银六钱三分。正德元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钞银五钱零。嘉靖以来俱同。)
鹿皮 鹿皮一张,麂皮四十张。(弘治五年至正德、嘉靖年间同,每年鹿皮一张,银九钱;麂皮四十张,每张征银五钱五分。)
翠毛 五个。(弘治五年至正德年止,每年翠毛五个,银一毛钱五分。嘉靖年起,每年翠毛五个,银一两五。)
岁办
水牛底皮 二张。(弘治五年起至正德年间止,每年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一十三两。嘉靖元年起,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八两五钱)。
白糖厨料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查。十六年征银六十九两四钱二分九毫零。嘉靖元年,银三十四两七钱一分二厘零;二年,四十八两五钱八分零;三年,六十九两四钱二分;四年,六十四两八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黄蜡叶茶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考。十六年至嘉靖元年,征银一十四两一钱六分零;二年同;三年,银二十八两三钱三分零;四年,银二十六两三钱一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石大青 弘治五年,少者银五钱六分,多至九十五两七分;正德八年,少者二两五钱,多至一百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黑铅 弘治五年无考。正德四年,银少者八钱二分,多至七两三钱;嘉靖以来俱无征。
银硃 内有腻硃。(弘治八年,征银少者八两三钱,多至四十一两零;至正德六年,少者九钱,多至八十八两一钱;嘉靖年间无征。)
红熟铜 弘治五年、十一至十二年,每年银七钱七分;十六年九钱三分;正德十一年,银少者二分,多至九两;嘉靖元年,征三年,每年征银七两六钱。
黄熟铜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八钱四分,多至一两三分;正德六年,少者一钱二分,多至二十八两三钱;嘉靖五年,征银一十四两六钱八分零;九年,征银一十三两五钱七分零。
生铜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多至七十六两五钱;正德、嘉靖具无征。
熟铁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八钱三分,多至九两四钱;正德四年,少者银五钱三分,多至二十七两九钱六分。
金箔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二钱一分,多至七两四钱五分;正德十四年,少者二两三钱七分,多至一十三两八钱四分;嘉靖三年,少者四两六钱,多至二十一两六钱零。
熖硝 一千斤三两。(弘治五年、十年,每年征银八两三钱四分;至正德四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三十五两五钱四分;嘉靖七年征银九两二钱。)
杉木 弘治、正德、嘉靖间俱无征。
牛筋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三钱二分,多至四两一钱;正德三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五钱七分;嘉靖间无征。
绵羊皮 弘治十三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四分,多至十八两八钱;嘉靖元年,少者一十八两二钱。
苏青 正德三、四年,征银三两四钱;五年,征银三钱二分;六年,银一钱四分;嘉靖无征。
皮张 弘治七年,征银少者七钱二分,多至三两四钱;正德七年,少者银四钱九分;九年多至十一两二钱;嘉靖元年七钱。
楠木 弘治五年、十一年,每年征银一十六两八钱七分;正德、嘉靖年间无征。
柁木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征银少者七两二钱,多至二十六两二钱六厘。嘉靖年间无征。
串五丝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一两二分,多至七两二分;正德、嘉靖年间俱无征。
绫纱纸剳 弘治十四年,银二百六两五钱二分;正德三年,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十年,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七分;十六年一百七两九钱六厘;嘉靖八年,银一百四十六两五钱三厘。
明纲甲叶 正德十、十一年,征银共一百八十五两五钱;嘉靖年间无征。
青熟丝绸绵煖皮 弘治间无征。正德四年,少者银六钱一分;十四年,多至七两三钱;嘉靖元年,五两七钱三分。
杂办
生漆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二钱二厘;三年,多至一十七两四钱一分。正德五年,少者四两三钱二分;十一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棕木 弘治八年,征银少者二钱,多至一两八钱;正德十三年,少者三钱,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年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四分。
水膠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五钱二分五厘,多至四两一钱八分;正德十二年,少者一钱五分,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三年,少者三钱,多至七两一钱六分。
杂皮 弘治、正德间无征。
黄蜡 弘治五年,征银一两三分;十七年,多至五两四钱。正德间以来无征。
白麻 弘治十年,征银七两三钱二分;十二年,一十四两四钱四钱四分;正德六年,少者七钱九分;八年,多至四两三钱;嘉靖四年,征银六十两一钱八分。
布匹 弘治十年,征银一十一两五钱;十六年,五两三钱;正德八年,少者一两三分五厘,多至二十九两八钱八分;嘉靖间无征。
纸张 弘治十五年、十六年,银五两七钱六分;正德四年,少者二两二分;十三年,多至一十八两一钱九分;嘉靖二年,六两六分;七年,征三钱二分。
紵丝线罗 正德十一年,银六十九两三钱五分;嘉靖三年,少者三十八两三钱,多至七十八两九钱九分。
荒丝 正德三年,征银少者二钱;八年,多至一两一钱;嘉靖八年,征银一百三十二两三钱八分零。
翠毛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少者银三钱一分;十四年,多至银七两七钱二分;嘉靖年间无征。
生铁 弘治间无征;正德十三年,征银四钱二分;嘉靖三年,征银五钱九分四厘。
铁线 弘治九年,少者六钱三分,多至四十五两五钱;嘉靖五年,征银四十六两二钱一分。
木炭 正德八年,少者二两八钱三分,多至六十六两九钱四分;嘉靖元年,八两七钱;三年,三十二两四钱二分。
里甲纲银 国初,应役之费,唯以里甲直日者自办。正德十五年,沈御史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办,以丁四粮六法则科派。嘉靖十六年,御史李凤翔再议,刊定赋役册储库,其银两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之费尚多,原派之数未足,盖未能奉行如法云。
十五、水利
陂塘之筑,池堰之修,皆为旱涝之备,实农作所系,国赋所关,良有司所当加意者也。志《水利》。
塘陂
产坑陂 在永安里。长一百九十三丈,阔六尺,深六尺,溉田三顷十亩。
上 塘 在永安里。长四十余丈,阔三十余丈,深四尺,溉田一顷三十亩。
可 塘 在永安里。方圆一十四丈,今为田。
陈 塘 在永安里。阔六十余丈,深五丈。初龙津有放生池,宋县令陈宓乃移于此,葺亭于上,名曰"流惠亭"。
周 塘 在长泰里。洪武以后分地方,今属永安里。长六十余丈,阔三丈,深五尺,储水溉田二顷二十亩。
苏 塘 在长泰里。七十丈,深三丈,溉田二顷二十亩。
上洋塘 在长泰里。长二十丈,阔十丈,深三尺,溉田二十亩。
黄潭塘 在长泰里。长六丈三尺,阔四丈五尺,深三尺,溉田一顷一十亩。
杨柳塘 在依仁里。长四十余丈,深四丈,圳水沿流一里许,溉田一顷九十亩。
乌德陂 在依仁里。长五十丈,阔三丈,深五尺,溉田三顷八十亩。
乌镇陂 在依仁里。长一千六百丈,深五尺,溉田三顷五十亩。
洋塘 在依仁里。方圆二百五十余丈,深三尺,溉田三顷二十亩。乡官詹源请产恳田。
石蛇陂 在新溪里。长五百余丈,阔四尺,深二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洪岩陂 在新溪里。长三十余丈,阔六尺,自大岩山之南而来,溉田三顷四十亩。
洪岩洪山陂 在新溪里。二大陂也,水来自大岩山之南者为洪岩陂,来自大岩山之北者为洪山陂。
二陂共长三千余丈,阔六丈,溉田五十顷九十亩。
黄新塘 在新溪里。方圆四十余丈,溉田二顷一十亩。
洪 塘 在新溪里白沙亭十里许。长二十余丈,阔一丈,深八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郑岩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二丈,深三尺,溉田二十顷一十亩。
卓元东洋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八尺,深三尺,溉田三顷八亩。
高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六百一十一丈,阔五尺,深三尺,溉田一十顷一十亩。
亭前陂 在崇善里蓬莱山下。长一百二十七丈,阔十余丈,深五尺,溉田八顷十亩。
西门陂 在崇信里。旧与亭前陂为一,今各长一百二十七丈,阔一十余丈,深五尺,溉田二顷。
源口堵珑洋塘 在龙兴里。长五十丈,阔十丈,深四尺,溉田二顷十亩。
西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一百九十五丈,阔六尺,深七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石鼓陂 在崇善里。长九百三十二丈,阔一十丈,深二尺,溉田二顷二十亩。
山洋陂 在崇善里。长五百七十三丈,阔五尺,深五尺,溉田一顷九十亩。
前山坑陂 在感化里。长三百余丈,阔九尺,溉田五十余顷九十亩有余。
陂乌陂 在来苏里鲎山下。长一千一百九十九丈,阔七丈,深七尺。陂下又有大官圳,长五百九十四丈,阔一丈二尺,深五尺,溉田二百八十顷二十亩零。
芦汀两塘陂 在还集里。长二十余丈,阔七丈,深八尺,土下两大塘,溉田五顷七十亩。
十六、井泉
先王祭五祀,井居其一。《易》曰:"井洌寒泉食"。又曰:"井养而不穷"。盖井泉之有利于人也大矣。书其大者,余不悉焉。志《井泉》。
井
欧宅井 在县治凤山之麓,主山之泉。正统间,里人共浚之,泉愈清冽,又呼为"后田井",有古石盂在焉。
县庭前井 在县治中东廊下。宋绍兴间,知县龚时可凿,有《新井铭》,今废。
县内井 在县治东廊下。国朝天顺间,知县杨纪凿,以便汲水,且防火患。
下市井 在县治南路旁。旧因妇溺,众填塞作小屋,其上供泗洲佛。成化八年,里人拆屋浚之,味清甘,虽旱不竭,今堙塞。
曹主簿井 在县治东,地名"下尾"。宋熙宁五年,主簿曹纬凿,右阑有"主簿曹公"四字,今堙塞。
蔡公井 在县治宣化坊之旁,石阑有"众缘修蔡公井"六字,后堙塞。永乐十八年复浚。
宫后井 在四圣宫边路旁。
后园井 在县治西路房后,堙塞。国朝天顺间复浚,今在民家花园之后,故名"后园井"。
苏家井 在县治后,泉甘冽,汲之者众。
县前井 在县治兴贤坊,味甚甘,清冽,
活边巷内井 今废。
陈复斋井 在凤池桥头复斋祠内。今祠废而井存。
佛泉井 在新溪里。相传宋昭应禅师经过,值溽暑渴甚,无井可汲。有一老妪汲涧水饮之。禅师感其意,以杖锡卓地,泉出,民遂甃为井,味亦甘美。
泉
圣泉 在县治东隘门外。泉涌道旁山石间,砌池潴之,冬夏不竭,石刻"圣泉"二字。
甘泉 在永安里折柳亭前。味甚甘,可以蠲烦拆酲。
瀑布泉 在永安里产坑山。雨后潺湲琤琮,奔泻直下,如瀑布状,故得名。
真觉院泉 在光德里。山前寒声鸣玉,可以洗心清耳,最为可爱。
汤泉 在龙兴里溪边。
十七、坊市
凡邑里,民居所聚之处为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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