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则似不当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两片,一彼一此之谓也。则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于一物之细、一事之微,论其所自来与其所自成,莫非一阴一阳、和剂均平之构撰;论其所体备,莫不有健顺五常,咸在其中而无所偏遗。故欲破此一物为有阴而无阳,彼一物为有阳而无阴,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义,彼一事道在义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无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阳蒸阴润所交致之雨。则“礼仪三百”,三百之中,随一焉而仁至义尽;“威仪三千”,三千之中,随一焉而仁无不至,义无不尽也。此亦借在人者以征天地固然之道。
故“鸢飞戾天”,疑于阳升,而非无阴降;“鱼跃于渊”,疑于阴降,而非无阳升。健顺五常,和成一大料药,随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则以为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与“ 天下”亲切。
四
唯是个活底,所以充满天地之闲。若是煞著底,则自然成堆垛。有堆垛则有闲断矣,间断处又是甚来?故知空虚无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绵绵地。所以不睹之中,众象胪陈;不闻之中,群声节奏。
泼泼者,如水泼物,着处皆湿也。在空亦湿空。空不受湿,湿理自在。与“鱍鱍”字音义俱别。泼,普活切。鱍,北末切。鱍鱍即是活意,泼泼则言其发散充周,无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于存心者,则不见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二语,直恁分明觉得,必非与物交而为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隐于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兴。程子所谓“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不可误作从容自然,变动不居解。于此一错,则老氏所谓“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谓“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五
“造端乎夫妇”,自是省文,犹云“造端乎夫妇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谓愚,不能行道之谓不肖,非谓其不晓了天下之事而拙钝无能也。只此与圣人对看,尽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当,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妇”云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谓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妇之居室,却说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况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则固非一阴一阳之道矣。人唤作夫妇,大率是卑下之称,犹俗所谓小男女,非必夫妇具而后云然。论语云“匹夫匹妇……自经沟渎”,亦岂伉俪之谓哉?
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是大概须如此说。实则可云三阴三阳之谓道,亦可云六阴六阳之谓道,亦可云百九十二阴、百九十二阳,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阴、五千七百六十阳之谓道。而干之纯阳,亦一阳也;坤之纯阴,亦一阴也;夬、姤之五阳,亦一阴也;剥、复之五阴,亦一阳也。师、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云 “继之者善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则亦一仁一知之谓道矣。
或问此处夹杂参同契中语。彼唯以配合为道,故其下流缘托“好逑”之义,附会其彼家之邪说。朱子于此辨之不早,履霜坚冰,其弗惧哉!
第十三章
一
“道不远人”,与上章所引旱麓诗词原无二义。云峰谓上章言性体之广大,此言率性者之笃实,大是妄分支节。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岂率性者之别有阶梯,而不必遽如性之广大乎?
“以人治人”,观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不愿勿施”,观乎人之施己而得爱人之道也。“庸德庸言之慥慥”,观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于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见鸢见鱼而心知其飞跃,鸢鱼之在天渊以其飞跃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远于此,则亦何笃实之非广大哉?
内顾,而己之愿不愿者,尽乎人之情矣。外顾,而人之宜尽第二节与其不克尽者,尽乎物之理矣。不能触处得理以择而执之,则必以私意为道,拂乎人而揉乱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陈氏以老、庄当之,亦未为得。
二
己所不愿,则推人之必不愿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愿,而必然其勿施,则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两件工夫,到事上却共此一事。
章句云“忠恕之事”,一“事”字显出在事上合一。后来诸儒俱欠了当在,乃以忠为体,恕为用,似代他人述梦,自家却全未见影响。
三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于人一层,大是蛇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是仁者性命得正后功用广大事。若说恕处,只在己所不欲上推。盖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于人,即饮食男女,亦须准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则其不能推与夫不可推、不当推者多矣。仁者无不正之欲。且其所推者,但立达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饱客,而况未至于仁者哉?
四
此章之义,章句尽之矣。其他则唯蓝田之说为允。或问改蓝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众人也”、“其爱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为切当。若双峰以下诸说,则一无足取。缘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论语一贯之旨,横据胸中,无识无胆,不能于圣贤言语,求一本万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为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乱,何诸子之习而不察也!
本文云“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只此是忠恕事。显然见此但为人之为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门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而曾子乃云“夫子之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而已矣”,则岂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亲亲敬长可言仁义,其得以孩提之亲亲敬兄,谓仁义之全体大用尽于此乎?知此忠恕专在施上说,则其上之不足以统治人,下之不足以统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违道不远”者,就人心道体而言,所包犹广;而其云“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指事而言,尤一节之专词耳。
史伯璇心无忠恕,漫为指射,乃以末节为“推己所欲者施之于人”。举君父与兄而为众贱之词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为下逮之词曰“施”,言不顺则事不成,其颠悖莫此为甚!
故本文但于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为情礼之当。则朋友且不可仅言施,而况于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谊疏而卑于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并不在朋友之科,而为泛然无交,特其事势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来,无有言施忠于君、施孝于父者。至于上云“治人”,其所治之人,则已固有君师之任,事在教而不在养。治之之术,戒休董威,不问其可愿不可愿也。
且末节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谓为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痒自知,而其求之也较悉尔。实则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为人之季弟者,其又将何所取则以事其上哉?是所求云者,不论求己之子、臣、弟、友,与从旁公论天下之为子臣、为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观之明,以破当局之暗也。则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于人,故曰“道不远人”。而非为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人父以孝,于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两截。“伐柯伐柯”五句,言治人之道不远于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则不远人以为治人之道也。“忠恕违道不远”,言爱人之道不远于人也;“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则不远人以为爱人之道也。“君子之道四”十句,言治己之道不远于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则不远人以为自治之道也。
“道不远人”一“人”字,唯黄勉斋兼人己而言之之说为近。缘忠恕一段,谓以爱己之心爱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诸己者他人也,于人之施者,得勿施于人之道,则虽云以爱己之心为准,而实取顺逆之度于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费之小者,故极乎浅易。然于以见斯道之流行,散见于生人情理之内,其得失顺逆,无非显教,与鸢飞鱼跃,同一昭著于两间。故尽人之类,其与知与能,与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观察,而尽乎修己治人之理。盖以明斯道之充满形著,无所遗略,无所闲断,而即费可以得隐。则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谓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观物而论天理之行,论语以存心而备万物之理。中庸致广大,而论语观会通。固宜忠恕之义,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愿勿施”,但为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诂,而勿为后儒所惑,是以读大全者之贵于删也。
第十四章
一
目前之人,不可远之以为道;唯斯道之体,发见于人无所间,则人皆载道之器,其与鸢鱼之足以见道者一几矣。现在之境,皆可顺应而行道;唯斯道之[用],散见于境无所息,则境皆丽道之墟,其与天渊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远,是于鸢得飞、于鱼得跃之几也。现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则飞、在渊则跃之理也。无人不可取则,无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泼泼地。邵子观物两篇,全从此处得意。
双峰乃以十三章为就身而言,十四章为就位而言,则前云子、臣、弟、友者,未尝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后云“反求诸其身”者,亦既归之于身矣。彼殊未见此两章大意,在只此是费之小者,就人、境两端,显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谓“第十五章承上言道无不在,此四字好。而进道有序”,极为谛当。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专承素位一章。如愚意,则必两承,而后见道之无不在也。
二
章句分“素位而行”与“不愿其外”为两支,道虽相因,而义自有别。“素位而行” ,事之尽乎道也;“不愿其外”,心之远乎非道也。观上言“行”而不言“愿”,可知矣。
乃“不愿乎其外”一支,又有两层:“不陵”、“不援”者,据他人所居之位以为外也;“不怨”、“不尤”者,据己所未得之位以为外也。乃人之有所觊于未得者,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羡,故“不陵”、“不援”为“无怨”之本;而所谓“正己”者,亦别于上文随位尽道之实,但以心之无邪而即谓之正矣。“正己”如言立身,“行”则言乎行己,行与立固有分也。
抑“不陵”、“不援”而统谓之“不求”,且于在上位者而亦云无怨尤,此疑乎说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愿乎其外,必将以诸侯干天子,大夫干诸侯。若但陵其下,则非有求于下,势可恣为,不至于不得而怀怨。若在上位而愿下,则又疑人情之所必无。
按春秋传,凡言强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从“冰”,谓如寒威之逼人也。其云 “侵陵”,云“陵替”者,字则作“陵”,左傍从“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离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渐降於陵而就平地也。则“不陵”、“不援”,义正相类。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为己事也。
夫人之乐上而不乐下,固情也。乃当其居上而覆愿为下之所为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当在台谏之职,未尝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与台谏争搏击之权,则固有愿为台谏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则必身为大臣,不恤国体,而侵陵台谏之职,欲与小臣争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为子,岂不愿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孙渐长,则动成拘忌,乃滨老而有童心,思与子孙争一旦之忧乐。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则不宜愿为臣民,而唐宣且自称进士,武皇且自称大将军。况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无偶之谓乎?
审乎此,则“陵下”“援上”,皆据一时妄动之心而言。而除取现在所居之位为昔之所居而今怀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为外也,一而已矣。此圣贤之言,所以范围天下之人情物理而无遗。蓝田云“陵下不从则罪其下”,既于“陵”字之义未当;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则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愿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三
“徼”只是求意。小注云“取所不当得”,于义却疏。求者,其心愿得之;取,则以智力往取而获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则不复有命矣。富贵福泽,尽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则曰“命”。小人徼之,则虽其得也,未尝不有命在;而据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愿,不可云“命”,而谓之“幸”矣。
章句云“谓所不当得而得者”,亦是奚落小人语,其实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进士,亦岂其不当得?乃未得之时,则云“榜前下泪,众里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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