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大全说 - 第3部分

作者: 王夫之81,361】字 目 录

也未便是不好底。动以出,静以纳。出者所以虚而受纳,纳者所以实而给出。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然到生物之化上,则动者生也,静者杀也,仁不仁亦遂以分矣。

圣人官天府地,自知择而用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须作两项说。“立天下之大本”,则须兼动静而致功,合阴阳以成能。喜怒哀乐未发处,必肖天地之动静无端,纳以实而善其出。若其“知天地之化育”,则只在动处体会,以动者生而静者杀也。

又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与义却俱在动处发见。从动中又分此两支:仁,动之静也;义,动之动也。义虽以配肃杀,然其杀也,亦羞恶极至之用,非与天地之无所羞恶而杀者同。故杀人刑人,而不因于己所甚羞与所大恶,则必残忍凶酷之徒矣。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只是动而不已。而动者必因于物之感,故易言“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此是天地之心,所谓“一阳来复,数点梅花”者是已。乐记以感而遂通为性之欲,便大差谬。所以他后面说“物至知知”一段,直入异端窟臼里去。圣贤以体天知化,居德行仁,只在一“动”字上。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不相一而疑相碍者,合之于动则四德同功矣。

且如此章上言内交、要誉、恶声,在乍见孺子入井时用他不著,若静中岂无此三者?亦岂遽成大过?只为动处不与此事相应,则人固有之心便不向那边动;若本非所动而强为之,则是霸者之假仁。若恰好当机而动,便尽商量其宜,安排得当,正以尽此心之大用。故即纳交、要誉、恶声之心,遇彼恰好用著处,亦即以从彼动者为正,而怵惕恻隐之心,在彼又为不相交涉。此中内外感通、良心各见处,只在当念自喻,不可悬揣与判王霸之分。

若见大宾时,内交之心,从中而发,便是礼之端;不韪之声,思以避之,便是义之端;畏乡党之清议而思得盛名,便是智之端。此唯“要”字有病,“誉”字自无嫌。唯孺子入井之时,非彼三者之动几,故孟子别言之。虽在人欲横流之人,亦未有从彼发者。天地自然之理,与吾心固有之性,符合相迎,则动几自应。此天地圣人之所不能违,而一切商量安排,皆从此而善其用。故君子之致其功者,唯慎诸此之为兢兢也。

二三

“心统性情”,“统”字只作“兼”字看。其不言兼而言统者,性情有先后之序而非并立者也。实则所云“统”者,自其函受而言。若说个“主”字,则是性情显而心藏矣,此又不成义理。性自是心之主,心但为情之主,心不能主性也。

乃孟子此言四端,则又在发处观心、繇情以知性、繇端以知本之说。蔡西山竟将“端 ”字作“尾”字看,固是十分胆识。但就众人全体隐晦、仅有此心言之,则为尾。若先王全体此心,则如火炎昆冈,水决金堤,通梢一致,更无首尾矣。

抑此但可云从情上说心,统性在内。却不可竟将四者为情。情自是喜怒哀乐,人心也。此四端者,道心也。道心终不离人心而别出,故可于情说心;而其体已异,则不可竟谓之情。

若张子所谓“心统性情”者,则又概言心而非可用释此“心”字。此所言心,乃自性情相介之几上说。集注引此,则以明“心统性情”,故性之于情上见者,亦得谓之心也。“ 心统性情”,自其函受而言也。此于性之发见,乘情而出者言心,则谓性在心,而性为体、心为用也。仁义礼智体,四端用。

要此四者之心,是性上发生有力底。乃以与情相近,故介乎情而发。恻隐近哀,辞让近喜,羞恶、是非近怒。性本于天而无为,心位于人而有权,是以谓之心而不谓之性。若以情言,则为情之贞而作喜怒哀乐之节四端是情上半截,为性之尾。喜怒哀乐是情下半截,情纯用事。者也。情又从此心上发生,而或与之为终始,或与之为扩充,扩充则情皆中节。或背而他出以淫滥无节者有之矣。故不得竟谓之情,必云情上之道心,斯以义协而无毫发之差尔。

二四

小注云“仁义礼智本体自无形影,‘本’字有病。只将他发动处看”,此为人皆有之而言也。若君子之静而存,动而省,功深理熟,天理来复者,则不然。仁义礼智自森森地,于动于静皆不昧。于此中循之有实,发之有据,故曰“反身而诚”。岂但有形影而已?

“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一倍笃实光辉,皆一?尢妄者。孟子只且如此指出,不获已为已放其心者言耳。不然,则为圣贤者,亦但从端绪上寻求,舍其富有而与寡妇争遗秉滞穗之利,那得充满周遍,经纶大经,立大本,知化育来!扩充四端,以几乎四海之保,已是忒煞费力,所谓“再回头是百年人”也。

“人有四端,犹其有四体”,其有四德,犹其有此心。愚下人但知有四体,不知有心,故且与如是作喻。

二五

不能扩充,只为不知,“知”字上有工夫,固是。然此知上工夫,须辨别在,不可错云识得此心,便大事了毕。

“知”字连下“皆扩而充之”五字一气。知者,知扩而知充也。“强恕而行”,知扩者也;“反身而诚”,知充者也。扩充之中,便有全部不忍人之政在内。大用无非全体,须一一拣别,令与此四端相应相成。大学之所谓“致知”,正此是也。

若在长养四端,令恒不昧上做工夫,则须用戒欺求慊之实学,不仅用知。知有此心,便大段休去,此释氏之邪说;只一发心,功德便不可量,乃以隳名教、戕生理而皆不恤。呜呼!重言知而无实,其为害之烈,可胜道哉!

二六

“矢人岂不仁于函人”一章,唯双峰为得之。庆源、西山只在心上说,却不顾下文“ 不仁不智”一段,亦且不顾矢函,巫匠两喻。矢人匠人之心,与巫函同,所以不同者,术而已矣。

上章与此章,共是一意。上章就高远处说先王所以平治天下之理,此章就卑近处说,为诸侯见役者发动其耻心,然大要都在仁术上著意。扩而充之者,尽心所本有之术也。如乍见孺子入井时,既有怵惕恻隐之心,则其所以救之者不遗余力可知已。先王于心见全体,则术自无不得其宜,以心之固有夫术也。若矢人之心无异函人,而卒至以伤人为心者,术亦能易心也。心有其术,则上智者当尽其心以行其政。术能易心,则下愚者当正其术以养其心。故云“择”,云“莫之御”,皆为术言也。

若心,则固有之而无待于择,藏之于己,亦何有于御不御哉?心、术元为一贯,而心外无术,故可尽心以广其术,亦可因术以善其心。畏罪而强仁者,何望其见术于心哉?且范围其心于术之中而不习于恶,则亦可以保其国家而免于耻矣。集注“仁道之大”四字,须著眼在一“道”字上。

公孙丑下篇

齐王之召孟子,过只在召上。若以托疾为不诚,则使齐王更不托疾,直使人来召,其侮嫚更何以堪?托疾则亦若知其不可召,而屈于自尊自安之私意,不能勉于下贤,故情虽不至,而其礼貌之闲,犹有可观。其遣医问疾亦然。此皆礼貌未衰处,所以孟子犹与周旋,而托景丑以进其诲。不然,则抑去之唯恐不速矣。

朱子云“未论托疾”,意自斩截;又云“托疾又不诚”,未免蛇足。以王之托疾为不诚,则孟子之托疾亦不诚矣。以不诚报不诚,狙诈相高而内丧己,又何以为孟子!

世儒每误看一“诚”字,将作直情径行解,其乱德非小。诚,实也,至也,有其实而用之至也。故质,诚也;文,亦诚也。质之诚,天道也,以天治人者也;文之诚,人道也,以人尽天者也。若不尽其实,而但一直无伪以为诚,则谓之直而不谓之诚;且抑证父攘羊之直,并不得谓之直矣。自四先生而外,后儒多不识得“诚”字。此是天理扑满处,经纬咸备,变通不爽,岂得以乔野戆绞、直情径行之夷行当之?

闻召则赴,自是臣礼,岂遂为仆妾之敬,如南轩之所云?又岂但为敬之以貌,如庆源之所云者?唯当战国时,上无适主,下无适臣,士之仕者,恒舍其父母之国而他游,故有此客卿之礼,与本国之臣不同,亦仕局之一变也。

业已不得不为客卿,则唯道以自尊,而后显其出以道也;若以臣自处,则是其游以禄也。故君臣之义,不容轻定,故曰“学焉而后臣之”。信其道之必行而后正君臣之分,则道重而禄轻。乃游士之失守者,唯恐不得为臣,而蚤定臣礼,于是晨秦暮楚,无国而不为臣,无君而非其君。此与失节之妇,尽人可夫者无以异,则不但毁道轻身,而君臣之伦亦丧。

孟子所争在臣不臣,而不在召不召,与孔子之仕于鲁不同。孔子唯已臣于鲁,故虽告老之余,欲讨陈恒,则沐浴而请,安在其有谋之必就也?孟子之志,故[固]欲齐之王天下,而己为之佐。当斯时,齐宣尚未成为王者,则与刘先主以左将军见诸葛时同。迨先主已称帝于蜀,而亮为之相,则居然臣主,召之亦无不可矣。从“而后臣之”四字求端的便知。若为臣,则无不可召之礼,而闻召则赴者,非仆妾,非貌敬也。

“未有处”,谓齐王处置者百镒之金不得,处置不得而馈之。乃齐王又岂无以处此哉?其处之者,谓以货取孟子也。乃虚将百镒,而徒生贤者不屑之心,则齐王仍无以处之矣。此“处”字,若从孟子说,则是取舍之权因乎物矣。

朱、张二子之说,皆于心上见义,深得孟子义内之旨。南轩云:“当受不受,亦是为物所动。何则?以其蔽于物而见物之大。”抉出小丈夫病根,而显君子之大,真探本之言也。

陈仲子把者一鹅之义,大于母兄,便是他逆天理处。乃其所以然者,于物见义,而不于心见义也。于物见义,则琐屑向物上料理,忒把者饮食货贿,看得十分郑重。孟子推其用心之小,而知其箪食豆羹之必见于色,则当取而不取者,其必有当舍而不舍者矣,不知求义于内故也。

庆源云“学者观此,亦可知所予矣”,看义亦得通透。不知所予之病,亦缘于货见重,于货见重则吾心之义无权。要之亦为物蔽,故不当与而与以示恩,亦必当与不与而成吝矣,所谓箪食豆羹见于色也。君子以官天府地,则两闲之物,皆以供吾心宰制之用,岂于彼而见轻重厚薄之等哉?

小注谓:“孟子若探沈同之欲伐燕,而预设辞以拒之,便是猜防险陂。”使然,则为君子者,必如梦呓答人,不相登对而后可。陈贾以周公之事问,孟子即逆折其文过之心,又岂不为猜防险陂之尤耶?

孔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君子固不可逆亿夫诈不信,而何得不先觉?且沈同之问,固未挟诈不信而来,而昌言可伐,则亦觉所已觉而非先觉矣。此犹不觉,亶不聪矣。

齐、燕本接迹之邦,伐国非一日之事。计其侦之于境,谋之于廷,治兵转饷,亦必见之行事矣,则非但情之可探,而已为形之可见。沈同至前而问伐燕,岂为他人问哉?

战国之时,时王皆齐类也。如谓燕可伐,而齐不可伐燕,则又岂三晋、秦、楚之独可伐也?尽当时之侯王无可伐者,而孟子乃云可伐,将待诸数百年后有王者起而后伐之耶?充彼之说,虽汉高即起而亦不可伐,子之之裔至今存可矣。既无有可胜伐之之任者,则是不可伐也。若乌头以人不可食之故,遂谓之不可食。然则孟子所谓可者,非即齐之无不可哉?

孟子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天吏,命于天者也。天无谆谆之命,自民视听而已矣。箪食壶浆以迎之,诛君吊民而绥之,则即此而已为天吏矣。然则天吏亦唯人所为,而何独齐之不可为天吏也?

“以燕伐燕”,亦就水火之亦运者言之耳。齐之君臣不听命于孟子,一任诸匡章、沈同之流恣兵威而不知戢,故孟子见其不可劝。若就孟子而谋之,戒饬将士,禁杀掠于师入之日,而预为条画虐政之当除者,以除之于既伐之后,则劝齐伐燕,自协孟子之素志,而何不可哉?其曰“何为劝之”者,鄙其不足与有为而不任为之谋也。

龟山云“何不可之有”,亦谓齐可也。齐既可伐,则直应之曰可。彼此心目之闲,了然共作一伐燕之计,而又奚但逆探其情耶?

但龟山谓或人归咎孟子,则失之。或人之问,在齐初得燕之时,而不在燕人复畔之后,本文以“齐人伐燕”冠其上,于义自明。或人心骇于五旬之举,而健羡夫俘掠之功,故以劝伐得计,归功孟子。乃孟子以其杀掠之淫,深恶而痛惜之,则曰此不足为天吏者,我固不愿为之谋也,激词也。如必谓齐之素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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