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己高兴,想这么多干嘛?”
“……”真厉害,我又没话可说了。
“跷课抽菸,我们算同志了,”她愉快地伸出了手∷“握个手吧!董同志!”
我迟疑了一下,伸出了手。她微笑地看着我。老实说这个大小姐长得还蛮好看的,长长的头发,挺挺的鼻子,加上小小的嘴,教人联想到漫画女主角般的瓜子脸。但是她的眼神却透出一种充满自信的气息,让人感觉到一些不自在。
双手相握的时候我那不自在的感觉更甚。不知道为什么,我眼前浮起了小玫的脸,以及国三那个我和小玫一齐坐在学校后山上看日落的黄昏。那是我头一次握着小玫的手,也就是那一天,我告诉小玫……
“想起女朋友了?”一个狡滑的声音响起,顿时把我由记忆中召回。回过神来我首先便看到一个带着笑意的锐利眼神,并且发现自己握着人家的手,半天没放。
“抱歉……”我急忙缩回了手。
“不要紧。”她笑着说∷“你的女朋友一定很好。”
“唔……我不是……”
“不是在想女朋友?”
“没有什么啦……”
“那你刚才发什么呆?”
“没错……我是想起了一个人。”
“你的女朋友。”她肯定地说。
“嗯……”
“她在那?”
“她……不在这。”
“出国了?”
“是啊。”
“那就别想了,”她说∷“忘了吧!这样比较痛快。想太多活得难过。”
我没料到她会这么说,愣了一下。
“你不同意?”她又问。
“我同意。”我回答。心想你不懂。说忘就忘,哪有这么容易?
“你不同意,”她盯着我的眼睛∷“言不由衷。”
这家伙还真难缠!我反问∷“这和你有关吗?”
“我只是好心啊!”她仍旧盯着我说道∷“毕竟人家走了,想有什么用呢?”
“我又没说她不回家!”
“你表情上写着『人家走了啦!』谁看都知道。”
她的语气非常夸张,逗得我笑了出来。我俩一齐笑了一会儿,我才对她说∷
“你真厉害!一猜就中!”
“也没什么,”她得意地一笑∷“就是聪明一点而已,同志你过奖了,哈哈!”
两人就这样嘻嘻哈哈地聊了一个下午。老实讲,虽然她讲起话来锋锐犀利,但我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於是我们的对话便精彩无比。这个女孩,姑且叫她小薇,实在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反应颇快,也很外向,说起话来肆无忌惮,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顷刻间我俩已全无陌生可言。两人聊到六点左右,傍晚的麦当劳如常地热闹了起来,於是我们便把阵地转移到华灯初上的重庆南路。顺着一家又一家的书店,一批又一批的人潮,顺着尚未暗去的黄昏,顺着总统府前长长的红砖道,我们在中正纪念堂又聊了一个晚上。
三月三日。
早上有两节狗绢课。说不得跷了吧!反正她也搞不清我是跷课还是公假。
本来是想去信义路一家书店逛逛的,没想到一坐上三十八路就睡了个人事不知,一直到吴兴街才匆匆忙忙按铃下车。看了看表才八点三刻,一时也不知道要去哪,只有晃晃了。
走到基隆路口,看着塞车塞得乱七八糟的街景就烦。左想右想去哪都不对,这个时候在此坐公车是一件颇为愚蠢的事,跷课虽然是混,不过去挤公车实在不算是个好主意。正在想这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时,突然间有了个主意∷去小时候上过的幼稚园逛逛好了。
小时候我住基隆路,爸爸公司也在这一带。於是我就近进入这所位在通化街上的“信光幼稚园”。一听名字,相信任何人都知道这是一所天主教教会学校。对於幼稚园时代的事,别人也许早已印象馍糊,甚至忘得干干净净了。但是我却唯独对“信光”这个地方,留下了深刻的回忆轨迹。
五岁的我是个眼睛大大的男孩。和所有小朋友一般,早睡早起,在幼稚园里喝牛奶做运动,满口铁金钢大战机械兽地可爱又无知。在信光里我是个转学生。忘了是中班快结束亦或是大班刚开学时才转进来。记得当时我是“大黄班”(信光每年级只有两班,以红黄作区别),有两个好朋友∷宇和嘉。嘉和我同班,宇是大红班。小小年纪的我们三个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而以我为孩子王。宇有一个标准的开明家庭,我媽和他媽似乎交情也不赖;嘉的家长我从没见过(也可能是见过却忘了)。我们三人的配对是个标准的“封闭式小团体”,我最爱讲话,出些奇奇怪怪的点子来玩;宇长得黑黑的,一个江湖豪客的海派作风;而嘉则最爱笑。我们从不让别人打入我们之中;而在任一人被欺负之时,另两人一定挺身而出主持正义。甚至在某些时候,三人更会一齐承担老师对某一人做错事所施与的惩罚。记得有一次我们看了电视连续剧,有样学样地在操场边玩起皇帝大臣的游戏。我扮皇帝,宇和嘉扮大臣,为了突显皇帝的尊严及神圣性,我拿粉笔在地上画了“金銮殿”的位置图∷皇帝的位置是黄色的圆圈,而大臣是红色的圆圈。不料正在我“登极”之时,老师竟然举义旗吊民伐罪地公然杀官造反,以“乱涂操场”之口实推翻了我们的政权。从历史上我们都知道改朝换代之时必有血流成河的场面,当朝大臣或可全其身家,身居皇位的寡人却是众矢之的。果不其然,我被“发配劳役”,负责清理“金銮殿”的粉笔图案。不知道是兄弟的义气,还是忠君的传统美德,我的公卿大臣——宇和嘉,竟然自动牺牲下课时间,一齐动手帮我清理“故宫”。
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另外有一件事令我永难忘怀。当时我们幼稚园所有小朋友都必须午睡,这对精力充沛的我们君臣三人来说是件痛苦万分的事。我们午睡场所是老师办公室二楼一间铺着塌塌米的隂凉午睡间。每天午睡之前,我们都要把鞋子脱了,整整齐齐地排在一楼楼梯口。有一天我最后上楼,把鞋子摆好的时候发现兄弟的鞋子没放妥,为了防止“叛贼”有口实扁他们,我自动地帮他们清理。想不到顾此失彼,没注意地踢到了另一个同学的鞋子。这位姓郑的同学在二楼楼梯口发现了,不由分说地在我上楼之际,让我见识到生平第一次的“校园暴力”。那劈山裂石的一掌不但把我震回一楼,更令我脑袋开了花,结果是缝了三针在后脑。这种暴力事件在小小的校园之中掀起了极大震撼,虽然幼小的同学不会游行示威,但我的两位弟兄却决不坐视。肇事的郑姓同学在当时算是个“蓝波”级的人物,宇和嘉知道硬碰必吃大亏,於是采取了“分化”的手段,利用交谊网路,发挥人脉攻势孤立这小子。当时这算一种杀伤力甚钜的手段,当无数的同学和这家伙“切八断”之后,他真正尝到了被正义制裁的苦果。而最明显的效果,是在玩“拍橡皮筋”游戏的时候,他被全部参与者唤作“坏蛋”而被驱逐。
提起“拍橡皮筋”就有说不完的乐趣了。所谓“拍橡皮筋”,是一种靠技巧取胜的高级运动。参赛的人可以是两位三位十位八位,一人出一条橡皮筋,放在地上。手掌弓起,使劲地拍地板,靠气流震动移动橡皮筋。玩的时候依序而上,一人拍一掌,若谁的橡皮筋移动到别人的橡皮筋上,就有连续再拍一次的机会。只要你把自己的橡皮筋拍离,就可以取走对方的橡皮筋。这种游戏的技巧在手劲轻重,以及手掌弓起的角度;此外,橡皮筋材质的选择也是个大学问。我们三兄弟在此道的造诣可谓登峯造极。起初几乎每个小朋友都或多或少带几条橡皮筋来玩,到了最后,大概只剩我们三个了。幼稚园宝宝的财力有限,谁有本事一天捐十条八条给咱们三人呢?是故当全班只有我们三个在玩时,这个游戏便成为一种凝聚我们感情的力量。因为实力相若,鲜少出现大胜大负,故我们每天带个三五条来,回去时也是三五条。我们从不以赢得对方的“兵器”为荣,只以切磋技巧为乐。於是,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稳固,更坚定不移。试想,有一个三人的共同兴趣,既无人加入,也没有强弱差距,在我们而言,会有什么事更能吸引我们呢?
是故,我们的交情,也可以说是一种“橡皮筋的交情”——不只因为这个游戏本身,也可以说是因为橡皮筋的特性——拉不断。
我笑了。这些回忆每次浮现之时都让我心头暖暖的。虽然因为我的搬家使我们在幼稚园毕业后散伙,但我却很满意这种结局。因为我们之间是那么融洽,那么和谐,那么纯真可爱,在没有任何事情污染我们之前就结束,只让我们留下最好的回忆。毕业后他俩上同一所小学,我一度很羡慕他们俩人能继续在一起,不过心中其实明白的很——没有我,他俩就不同了。我们三人缺谁都不行。是故我相信,无论他俩往后是否还是那么血浓於水,在回忆中,我们永远是三位一体,形影不离。
不知不觉间我又回到了那所当日觉得广大无边今日感到小的可爱的母校前。小朋友们穿着围兜,在当时我们踩过的每一寸园地上跑跳嘻闹。地板从水泥变成pu,楼也整修过,当年有个大象浮雕的大门已不复存在,玩具也由回忆中钢条组成的秋千变成了塑胶的滑梯。唯一不变的,只有那间感觉中气氛庄严神圣的教堂,以及堂顶的那根十字架。我花了好久,才按捺住那种进去找以前老师的冲动,因为我知道,十年的时间,就算老师仍在,也不可能认得我了。生命中有许多事,一去便不回头,永远没有再次的馀地,你只有在脑海中想起,睡梦中回忆。
伸手抚mo砖墙上的苔绿,那是昨日已去的证据;内望小朋友们的忘情,正似当年自己的倒影。我心中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快乐,使我笑了,笑得无比开心。小玫走了以后,我从来没有一分钟开心过;但此刻我是真的快乐,真的喜悦,所有纷纷杂杂的世界,都淡去了,淡去了,再也不会令我悲伤。温暖一似迎面的和风,澄净正如午后的阳光,柔和地安慰着这两个月来我无比空虚的心。心头的尘埃与蒙蔽,只在一瞬间,便随着那一片模糊的泪水,洗得干干净净,澄澈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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