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珠楼主论 - 第四章 社会论

作者: 还珠楼主3,267】字 目 录

近。是迎合的,不是背离的。是普通的,不是特殊的。

第二,大家虽在过着以魔应魔的生活,施于人者,视作当然,自己不觉得有碍于人,而受于人者,却是感觉到痛苦。因此,除了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容易触起对于现实不满的感觉。恨起来最好能够像张献忠一般造他一场杀孽,藉以泄愤。当然事实上没有这么便利,不能不自己隐忍着。看到神怪小说中正派剑仙大杀邪魔,无论邪魔怎样厉害,结果非惨败横死不可;他就以自己代表着正派剑仙的地位,把心所不悦的人物,看做了邪魔妖怪。剑仙杀妖魔,看着十分痛快,可以得到一种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满足。

第三,因为不满现实,就对现实厌倦,最好能够避人另一个世界中,去换换空气。那些把尘世实况编演而成的小说,其故事都是在让人厌倦的范围之内。只有神怪小说,是脱出了这一重藩篱的谎话小说。至少,在书本子上可以嗅到一种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的气味。这种气味,让他在神思恍惚之间,若有安慰可得。

第四,因为现实社会关系复杂,善恶之间的道德、法律与伦理,其成为问题而待解决者,往往“牵丝攀藤”,纠缠不清,甚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爱国固然有理,卖国也有人说有理;豪富不拔一毛有不拔之理,贫穷饿死也有非饿死不可之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所以成为政敌,双方政论家制造舆论,谁都是振振有词。至于吃官司朋友,请律师辩护的时候,更像中国的六法全书,至少有十二法的内容。神怪小说便不然,善就是善,恶就是恶,善人一定心慈面和,恶人一定凶相难掩,善人的责任只有杀恶人,恶人的义务只有被杀害,痛快得很。除去小说中趣味方面的波折外,不必多费研究善恶问题的脑筋。许多人在应付社会而筋疲力尽之余,看剑仙杀邪魔,越看越爽快。

第五,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神怪小说的第一个特点是奇,这不必说了。同时,自欺也是人类的特长,误尽苍生之徒,自以为万家生佛,老太婆九妖十八怪,自以为美绝人褒。要说那些人完全自己不明白,也未必然,明知故犯,非此不快耳。等于看神怪小说,难道他们都把神怪小说当做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读吗?这才没有那么呆呢!一百个人中,至少有九十九个人知道是谎话连篇而已。可是一看有趣,再看更有趣,以至手不释卷,看个慾罢不能。这是适应了心理上的自欺的需要之故也。自欺在心理上是一种可笑的作用,可是像如今的时世,有时倒也不妨自欺,得糊涂时且糊涂,太明白了,也就是太痛苦了。

如今又要说到还珠楼主身上来。他的把握读者的技巧,是和上面所说者相通。

第一,他因读者们的不满于现实,就崇奉出世色彩最浓厚的佛家思想,演化为小说中至高无上的权威人物。处处表示着佛法无边的不可思议威力,又处处以超脱轮回为人生至高无上的幸福的归宿。

第二,他因读者的所以有出世的思想,不过是对于现实发生惶恐与厌倦,不是痛绝尘世,有甘于苦行之愿;换言之,仅是想逃避,不是要决绝。所以他也肯委屈佛门圣者来参加杀孽。同时,以道家的逍遥自在,创造出许多所谓旁门散仙,志不在升天,优游无虑于海外地角,山巅水涯。

第三,他因读者终究都是些世俗之人,在伦理观念上,还是以受儒家的影响为最深,于是在他的小说中,不论是佛是仙是妖是魔,都使以儒家的道德为道德。

第四,他因读者在今日之世,种种切身所受,惨痛不可理喻,那些佛家的普度众生的慈悲,道家的清净无为的散淡,儒家的致君于尧舜的王道,都嫌不够泼辣,无足大快人心,于是不惜强姦释迎、李耳、孔丘,不管在道德上是属于哪一方面的圣人,都叫他们在飞剑法宝之下,干着冤冤相报的斗争,一律成了太史公游侠列传中人物。

像这样,在思想上是纷歧杂出的,在小说的故事演述上就五花八门,光怪陆离。说他无根据,好像有所根据;说他有根据,又捉摸不定他的中心点。要言不烦他说,当然可用嫉恶如仇四字。无论如何险奇惊恶的过程下,凡是罪恶的人物,若不归于正道,非受诛戮不可,决不使读者失望。而且所采取的手段,直捷得像:“你不好,我就杀掉你”。到衙门里告状,请大老爷伸冤,那一套“法治精神”,还珠楼主的小说中绝不渗入,他是绝对不让他小说中的任何人物,去向吃政治饭的大小老爷乞怜的。自华北沦陷时,曾受日宪拘捕,备历艰危,不为威迫利誘所动。光复不三月即载笔江南,绝口不谈政治,对于政局与官场内幕,想是很失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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