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 - 第1部分

作者: 徐元瑞22,910】字 目 录

。”

舞文弄法 舞犹弄也。汉张汤好兴事,舞文弄法。

刑统 刑者,正万邦之令甲,革万姓之非心也。统者,合古今大小之隶于法者也。

金科玉条 即刑法书也。

条 贯(谓三千之条贯也。教法曰条,规绳曰贯。《汉书》云:“奚必同条而共贯。”)

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属二百。 总而计之,三千条也。《尚书》注:“周穆王命吕侯所制,后为甫侯,故称甫刑也。”

四 罪(帝舜举四罪,天下咸服。)

流 流共工于幽州,谓流于北裔水中可居之洲也。放 放欢兠于崇山,谓放于南裔之山也。窜 窜三苗于三危,谓窜于西裔三危之地也。殛 殛鲧于羽山,谓诛于东裔海中之山也。

五 刑(赎铜附)

黄帝刑

鞭朴 杖刑也。钻凿 钻,膑刑,去膝盖骨也;凿,鲸刑,墨面也刀锯 刀,割劓也;锯,刖刑,断足也。斧钺 斩刑,军戮也。甲兵 以六师诛暴乱也。

舜刑

象以典刑 《尚书》注:“刑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谓画象而民知禁也。

金作赎刑 人有过误,使入金赎罪也。朴作教刑 不勤道业则挞之。即夏楚收其威也。鞭作官刑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流宥五刑 宥、宽也。以流放之法宽五刑也。怙终贼刑 怙恃其恶,终不悛改,既害于人则杀。

周刑

墨 鲸也。割其面以墨湼之,使其守门,无妨禁卫也。

劓 截其鼻使守关,谓其貌丑远之也。

剕 即刖刑也。使守囿,谓断足驱卫,禽兽无急行也。

宫 淫刑也。男子则割势,女人则幽闭,使守内,谓其绝人道也。

大辟 死罪也。辟字从尸辛,所以制节其罪也;从口,用法也。有七等:一曰斩,诛之以斧钺;二曰杀,以刀刃弃市;三曰搏,去衣磔之也;四曰焚,烧杀也;五曰辜,磔之也;六曰踣,毙之于市肆也;七曰罄,缢之于隐处。

汉刑

笞 棰也。汉文以代肉刑,景帝自五百减至二百。

耏 音而,谓罪不至髡,完其耏鬓,止去其颊毛也。二岁役刑。

完 谓不加以肉刑,而髡剃为城旦舂。四岁刑也。

髡 孝文定律:“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

死 高帝约法“杀人者死”,有三等:一曰弃市,谓当斩右趾及杀人者;二曰磔,谓戮而张尸于市也;三曰三族,谓诛及三族也。

魏刑

赎 有十一等。罚金 有六等。杂抵罪 有七等。作 居役也。有四等。完 有三等。髡 有四等。死 有三等。

晋刑

输赎 用金绢赎罪也髡作 详见“汉刑”。弃市 详见“肉刑”。斩 详见“周刑”。枭首 详见“肉刑”。

梁刑

赎罪 用金绢赎罪也。笞 详见“汉刑”。耏 详见“汉刑”。髡钳 五岁刑。死 谓弃市、斩、枭首也。

北齐刑

杖 三等,自一十至三十。鞭 挝马杖也。有五等,自四十至一百。耏 五等,自一岁至五岁。流 鞭之百,役之边裔。重者鞭背,轻者鞭臀,有六等之刑。死 重者革□□之,轻者枭首。

后周刑

杖 自一十至五十。鞭 自六十至一百。徒 自一年至五年。流 自二千五百里至四千五百里。死 五等,谓罄、绞、斩、枭、裂也。

隋唐金宋刑

赎铜 即输赎也。自唐宋以来,定数不等。今国家定例,每一下罚钞一两,其赎例有四。

听赎 谓犯罪之人情有可矜者。罚赎 谓犯公罪而赎免者。收赎 谓老幼疾病之人应收赎者。荫赎 藉亲荫而收赎罪者,所谓藉荫亲属也。

笞 捶击也,耻薄也。言人有小过,法须惩戒,微加捶挞以耻之。汉时则用竹,今时用楚,即荆也。隋制五等,自一十至五十,唐宋金皆相同。

杖 持也。言人执持,可以击人者。古者用鞭,今时用杖。隋制五等,自六十至一百,唐宋金皆相同。

徒 奴也,盖奴辱之。《周礼》云:“其奴男子入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置之圜土而教之者是也。”隋制三等,自一年至三年。至唐增一年半,二年半,改为五等。金增四年五年,通为七等。

流 《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而窜于边裔,使其离别本乡,若水流远而去也。隋制三等,自一千里至三千里宋改为二千里至三千里,金相同。

死 二等,隋唐宋金皆同。一曰绞,谓身首不殊,缠缚而缢者。二曰斩,谓以刀刃杀诛其身首者。

肉 刑(余死罪附)

杀 戮也。神农氏杀诸侯夙沙氏。

戮 杀也。黄帝擒戮蚩尤。

剐 古瓦切。谓剔人置其骨也。唐安禄山反,执常山太守颜杲卿剐之。

凌迟 即剐也。谓碎脔肢体,身首异处。

支解 《汉纪》注:谓截其四肢也。

醢 葅其骨肉也。商纣醢九侯。

烹 鼎镬之刑也。齐哀公烹于周。

诛 《释名》曰:“罪及余人曰诛。”帝尧诛三苗君。

族诛 平除其族也。商纣有诛及九族之条。

赤族 《汉书》注曰:“流血赤其族”。颜师古曰:“见诛杀者必流血,故曰赤族。”

诛夷 《赋释》曰:“诛者,罪连一宗;夷者,杀及九族。”周刑。

爰及五属 谓刑及五服之亲也。汉灵帝党锢五属。

典 没罪过也。

具五刑 汉令曰:“黥、劓、斩趾、枭首、殖骨,曰具五刑。”秦法。

五虐 蚩尤性酷毒,作五虐之刑。谓车裂等类。

车裂 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分尸 支解其体也。汉分王莽尸。

凿颠 谓刃凿人脑顶也。秦商鞅法。

炮烙 商纣造熨斗、火坑之刑。

抽胁 谓抽人胁肋之类。秦商鞅法。

枭 斩首悬于木上也。汉枭彭越之首。

腰斩 以刃断腰也。秦腰斩李斯。

剿 劳师诛杀也。《书》曰大用剿绝其命。

轘 《左传》注:“车裂曰轘。”

弃市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弃市,秦法。

傌 音骂。汉贾谊曰弃市之法也。

肆 《文选》注:“杀人陈其尸也。”

斫 斩击也。蜀张飞欲斫严颜首。

炙 晋大将军颖炙杀长沙王艾。

扑 以囊盛人而杀。秦法。

脯 杀人以肉为乾。商纣脯鄂侯。

锯 以木解人也。李克用锯孙揆。

僇 音溜,戮也。秦法。

捣 几舂也。梁侯景以犯法者捣杀之。

坑 陷也。秦白起诈坑赵降卒。

剭 汉诛大臣于屋南下,谓不露天也。

横分 颜师古曰身首分离也。

刭 《文选》注:“以刀割曰刭”。

格 击死也。汉蔡遵格杀舍中儿。

拉 摧折也。宋武帝拉杀诸葛长民。

天 暌卦,《释文》:“刺凿其额曰天。”

抵死 《汉?文纪》:“细民之愚,无知抵死。”颜师古曰:“抵,触也,亦至也。”

沉命 应劭曰:“沉,没也,没其命也。”

斧质 《项籍传》:“身伏斧质。”颜师古曰:“质,鍖也。古者斩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鍖,竹林反切。

首级 秦法,斩首一者进爵一级,故曰首级。

殊死 汉律,斩刑也。

钳灼 《江充传》:“烧铁钳灼强服之。”

剥皮 《后晋纪》注:“刻割也。”

瘐 汉注:“囚以饥寒死曰瘐。”

累 《扬雄传》注:“诸不以罪死曰累。”

杂 刑

腐 宫刑也。谓丈夫割去势,不能复生子,犹如腐木不生实也。

三族 秦文公法有三族罪,谓父母、兄弟、妻子,或曰父族、母族、妻族。

髡钳 谓去犯人发,以铁束项也。《周礼》注云:“货财积于隐处,使髡者守之。”

奴属 周时为奴者,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谓治城隍也;女子入于舂槁,谓作米也。凡有爵,及年七十以上,未龀者,皆不为奴。

挞 击也。《周礼》曰挞其怠慢。

加杖 谓犯徒役,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决放。

刑措 措,罚具也。谓将犯法之人肆于市令众,使人不复犯法,则刑具措置而不用,是用刑以期无刑也。

令众 即刑措也。

薰胥 晋灼曰:“从人得罪,相坐之刑。”若今之于连人也。

<?杀米> 音蔡。流放罪人曰<?杀米>。周法也。

魑魅 老物精也。王莽复井田,非其议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籍没 谓断没家私也。隋制。

抄劄 即籍没也。

鬼薪 汉令役人取薪给宗庙,三岁刑。

谪运 梁徒役也。男子谪运,女子质作。

配役 宋文面流刑。今带镣居作。

白粲 汉令役人坐择粲,使之上。三岁刑也。

顾山钱 汉妇人犯罪,当于山伐木,听使入钱顾役也。

城旦舂 汉法:旦者,男子旦起治城;舂者,妇人舂作米也。

编管 宋法:不文面而流者,谓之编管。

抵罪 《汉?高纪》:“伤人及盗抵罪。”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李奇曰:“伤人有曲直,盗贼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颜师古曰:“抵,至也,当也。”

记罪 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凡奸邪罪名各有记籍,吏民皆服也。

断按打奚罪戾 谓断没罪过也。

狱 名(系囚之所也。)

狱 犬者,狗也。《易》曰:“艮,止也。”艮为狗,狗善警吠,止御,故狱字从二犬也。又《释名》曰:“确也,实确人之情伪也。”皋陶所造。

牢 《释名》言:“所在坚牢也。”颜师古曰:“系重囚之处也。”《通鉴》注:“牢,闭也,所以囚有罪。”周文王曰:“幽闭牢阱。”

禁 《周礼》曰刑禁也。又制人之所也。

监房 即禁之异名也。

夏台 又曰均台。夏桀囚汤使于台。

羑里 又曰动止。商纣囚周文王于羑里,在相州邺都。羑音酋。

囹圄 《释名》曰:“囹,领也;圄,御也。领录囚徒禁御也。”周狱名。又曰幽圉。

圜土 周成王狱城也。筑其墙,表其圜形,以教民也。又名圜墙。

圜扉 即圜土也。所以拘非,故从非。

棘木 《易》:“系用徽纆,寘于丛棘。”《周礼》注:“树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也。”

狴豻 豻,胡犬也,为能守,故以狱为豻。《诗》云:“宜岸宜狱。”《家语》曰:“狱牢曰狴。”汉(序)[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虎穴 《汉?尹赏传》曰地牢酷处谓之“虎穴”。

黄沙 晋武帝置狱,名曰黄沙。

狱市 汉曹参曰以狱市为寄。

深室 《左传》谓囚室曰深室。

隐室 秦始皇隐宫徒七十余万人于室,又曰隐宫。

请室 《汉?贾谊传》:“造请罪之室。”

居室 《汉?灌夫传》曰:“系居室。”

蚕室 汉犯宫刑者,下蚕室,谓取其温密也。

颂系 《汉书》注:“颂者,密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而不入狴豻也。颜师古曰“不桎梏”,即今之监于吏舍取问者。颂,音容。

狱 具

桎梏 木在手曰梏,手械也,所以告天;木在足曰桎,足械也,所以质地。黄帝所置。

拲 音拱。《刑统赋[释]》注:“两手同一械曰拲。”

杻 即梏也,转手貌也。宋金定制。

镣 即带链镰刀也,形象锲而无柄,连链于足,以限役囚步也。辽制有锁无镣。金章宗始定镣连镮,重三斤。

钳釱 《汉?陈咸传》:“私解脱钳釱。”颜师古曰:“钳在颈,釱在足,皆以铁为之。”钳,其炎切。釱音第 。

械系 桎梏也,汉高帝擒韩信,械系归洛阳。

露车 陈制:死罪将决,乘露车,著三械,加拲手。

槛车 载囚之车也。 又曰箯舆,以板四周,无所通见。谓极刑也。汉贯高槛车送长安。

枷 较也,交木为之。始自后魏。唐宋以来,方定三等斤重也。

桁杨 《庄子》注曰:枷夹其颈曰桁杨。

锁 汉之铁锒铛也。金始制其丈尺。

锢身 重系也。始于周,宋以盘枷代之也。缿□□角 项同也。汉赵广汉置,以投书。宋添钳锁,改为狱具。

盗械 汉法,以罪著械者,称为盗械。

胥靡 胥,相也;靡,随也。又曰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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