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军事 - 唐前期的府兵制

作者: 郭绍林2,843】字 目 录

哪里来,只能由府兵分摊。那么,火、队所备马匹以外的东西,也只能由府兵分摊。政府规定府兵"皆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充"(《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即农村户口中凡享受均田的20至60岁的普通健康丁男,都有承担兵役。鉴于府兵既要执行军事任务,又要从事农业生产,还要自备兵器和粮饷,国家在征点士兵时不得不在家庭财产、个人健康和丁男多寡几方面做出统筹考虑,规定出折衷的标准:"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卷16《擅兴》)即:家庭财产相当,取身强力壮者;健康状况相当,取家境富裕者;财产、体格均相当,取家中丁男多者。

府兵平时可从事自己家庭的农业生产,农闲时节组织在当地的折冲府内进行军事训练。府兵能够骑马射箭者编为越骑,否则编为步兵、武骑、排矛赞(zuǎn,小矛)手、步射。府兵的军事任务有两项。其一是"番上",即轮班到京师执行宿卫任务。关中府兵要执行番上任务,外地府兵也要番上。值班府兵在京师宿卫一个月,路途往返时间不计在内。为了负担均衡,府兵番上的周期依据折冲府距离京师的远近而确定。一般地说,五百里内为五番,五百至一千里为七番,一千至一千五百里为八番,一千五百至二千里为十番,二千里以外为十二番。所谓五百里内五番,就是折冲府内一千名左右的兵士分为五班,轮流派遣。这样,每人每年轮上两次,加上路途往返,大约须用去三个月时光。那么,路途遥远者分成七至十二班轮换,大致劳逸均衡。军事任务之二是征戍,即由折冲府调出去从事战斗或镇守,这有时是针对边地民族和外国的,有时为着平定内地的起义或叛乱。府兵的最高机构是十二卫,每卫设大将军,直接听命于皇帝。大将和府兵分离,调兵权由尚书省的兵部掌握。若四方有事,兵部调动府兵,归大将指挥作战,战事结束则将归于朝,兵散于府。府兵在执行军事任务期间,本人免除租调,但他的家属并不免除徭役。

府兵制的另一种情况所占比重很小,这类军府不叫折冲府,叫做亲勋翊五中郎将府,简称五府,指在京师的一个亲卫府,即亲府,两个勋卫府,即勋一府、勋二府,以及两个翊卫府,即翊一府、翊二府。五府设正长官中郎将一人,副长官左右郎将各一人,还有校尉、旅帅、队正、副队正等。中郎将负责统领本府士兵宿卫宫殿、城门,在大朝会、巡幸等等皇帝亲自出场的时候,参与礼仪和保卫活动。这些任务既荣耀又重要,因而五府士兵的入选很重视资荫。唐初规定:二品、三品官员的儿子补亲卫府;二品官的曾孙、三品官的孙子、四品官的儿子、五品职事官的子孙、封为国公的三品以上勋官的儿子,补勋卫府;五品官的和上柱国的儿子,补翊卫府。可见国家设置五府,目的在于优宠高级官僚和贵族,由他们的子弟组成皇家仪仗队,州县普通民众不能染指其间,因而中看不中用,不参与战争。

初唐时期,为了巩固新生政权,进行了平定国内群雄的大范围战争,为了解除外患、保证丝绸之路畅通和收复中国故土,进行了同周边民族政权的战争,战绩辉煌,武功显赫,府兵制在其中发挥出巨大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农民当府兵,负担太重,无暇顾及家庭农业生产,于是纷纷逃亡或自残肢体以逃避兵役,府兵制因而遇到危机,终于在一片哀歌声中于唐中叶寿终正寝,由募兵制代替自己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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