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传这种体裁,在传记中最为良好。因为他是把历史性质相同的人物或者互有关系的人物聚在一处,加以说明,比较单独叙述一人,更能表示历史真相。欧洲方面,最有名、最古的这类著作要算布鲁达奇的《英雄传》了。全书都是两人合传,每传以一个希腊人与一个罗马人对照,彼此各得其半。这部书的组织,虽然有些地方勉强比对,不免呆板。但以比对论列之故,一面可以发挥本国人的长处,亦可以针砭本国人的短处。两两对照,无主无宾,因此叙述上、批评上亦比较公平。中国方面,《史记》中就有许多合传,翻开目录细看,可以看出不少的特别意味。《史记》以后,各史中虽亦多有合传,究竟嫌独立的传太多了。若认真归并起来,可以将篇目减少一半或三分之一。果然如此,一定更容易读,更能唤起兴味。合传这种方法,应用得再进步的,要算清代下列的几家:
邵氏的《思复堂文集》,虽以文集名书,然其中十之七八都是历史著作。论其篇幅并不算多,但每篇可以代表一种意义。其中合传自然不止一人,专传亦包括许多人物。如《王门弟子传》、《刘门弟子传》、《姚江书院传》、《明遗民所知传》等篇,体裁均极其优美。全书虽属散篇,然隐约中自有组织,而且一篇篇都作得很精炼,可以作我们的模范。
章氏的《湖北通志检存稿》,三十馀篇传都是合传,每传人数自二人以至百馀人不等,皆以其人性质的异同为分合的标准,皆以一个事迹的集团为叙述的中心。读其传者,同时可知各个人的历史及一事件的始末,有如同时读了纪传体及纪事本末体。虽其所叙只湖北一省的事情,而且只记湖北在正史中无传的人物,范围诚然很窄,但是此种体裁可以应用到一时代的历史上去,亦可应用到全国的历史上去。
魏氏的《元史新编》十几年前才刻出来,这部书是对于二十四史的《元史》不满意而作。二十四史中,《元史》最坏,想改作的人很多。已成书的,柯劭忞的《新元史》、屠寄的《蒙兀儿史记》与魏书合而为三。魏书和柯书、屠书比较,内容优劣如何,我不是元史学专家,不敢妄下断语。但其体裁,实不失为革命的。书中列传标目很少。在武臣方面,合平西域功臣为一篇,平宋功臣为第二篇,……又把武功分为几个段落。同在某段落立功者合为一传。文臣方面,合开国宰相一篇,中叶宰相一篇,末叶宰相一篇,某时代的谏官一篇,历法同治河的官又是一篇。又把文治分为几个时代或几个种类,同在某时代服官者,或同对于某样事业有贡献者,各各合为一传。全书列传不过二三十篇,皆以事的性质归类。每篇之首都有总序,与平常作传先说名号、籍贯者不同,我们但看总序,不待细读全篇,先已得个大概。例如每个大战役,内中有多少次小战,每战形势如何,谁为其中主人,开头便讲,然后分别说到各人名下。象这种作法,虽是纪传体的编制,却兼有纪事本末体的精神。所传的人的位置及价值亦都容易看出。
我们常说二十四史有改造的必要,如果真要改造,据我看来最好用合传的体裁,而且用魏源的《元史新编》那体裁。当初郑樵作《通志》的时候,原想改造十七史,这种勇气很好,即以内容而论,志的部分亦都作得不错,可惜传的部分实在作得不高明,不过把正史列传各抄一过而已。读《通志》的人大都不看传,因为《通志》的传根本就和各史原文没有甚么异同。改造二十四史,别的方法固然很多,在列传方面只须用魏书体裁,就可耳目一新,看的时候清楚许多,激发许多。让一步讲,我们纵不说改造二十四史的话,即是做人物的专史,终不能不作传。做单传固然可以,不过可合则合,效果更大。
合传的性质,各人的分类不同。依我看来,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超群绝伦的伟大人物,两下有比较者,可作合传。第二类,代表社会一部分现象的普通人物,许多人性质相近者,可作合传。以下根据这两类分别细讲。
(一)人物或二人或二人以上可以作篇合传,又可分为四小类:
(1)同时的人,事业性质相同或相反,可合者合之。例如王安石与司马光时代相同,事业相同,两人代表两派,凡读《王安石传》时不能不参考《司马光传》。与其分为两篇,对于时代的背景要重复的讲了又讲,对于政治的主张有时又不免有所轩轾,何如合为一篇,可以省事,而且搜求事迹亦较公平。再如朱熹与陆九渊,时代相同,性质不同,代表的方面亦相反,作了朱传再作陆传,一定要犯上面所说的重复和偏见两种毛病,合在一起,就不至于恭维这个,瞧不起那个了。又如曾国藩与胡林翼,时代相同,事实亦始终合作,单作曾传非讲胡不可,单做胡传非讲曾不可,两人地位相等,不能以曾附胡,亦不能以胡附曾,应该合为一传,平均叙述。更如李白与杜甫,虽未合作,亦非相反,然同时代,可以代表唐时文学的主要部分,讲李时连带说杜,讲杜时连带说李,两下陪衬起来,格外的圆满周到。假使把他们分开,就不免有拖沓割裂的痕迹了。
(2)不同时代的人,事业相同,性质相同,应该合传。例如汉武帝与唐太宗,时代不同,而所作的多是对外事业。汉族威德的发扬光大,两人都有功劳,合为一传,可以得比较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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