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唯识论 - 第二章 唯识上

作者: 熊十力8,751】字 目 录

如何能为引发眼等识的缘?佛家不论大乘小乘都承认感识之发生是要有实在的境界为缘,和合假既不实在,其对于感识就没有引发的功用,所以不能为感识的缘。陈那菩萨《观所缘缘论》曾立量破经部,可参考。

正理师执定众多的实在的极微互相和集,得为眼等识所缘的境,此中缘字是缘虑义。这种说法很巧妙。今先解释和集两字的意义。许多极微互相聚合,这样叫做和;虽互相聚,却各各无相逼附,不至混然无辨,这样叫做集。正理师以为每一极微虽是小到极处,眼识不能见乃至身识不能触,但是很多的极微互相和集起来,于是一一极微互相资借,即各个极微之上都显出一种大的相貌来。如多数极微和集一处而成一座大山,平常望见山的人,总以为他所见的是一座大山,其实所谓一座大山是和合假,实际上没有这个东西,有什么可见?然而人都以为见了大山,因为很多极微和集在一处,互相资借,各各都显出有如大山量的相。你若不信,我再繁说。吾人设想大山处无数的极微,试于其间提出甲极微来说,甲极微虽是小极,但他得到乙丙丁乃至无量数的极微互相资借,即此甲极微之上便显出和大山同量的相貌。甲极微如此,其他一一极微都可以类推,所以看山的时候,实在有无量数的大山相。由此可见,极微毕竟是感识所亲得的境界,不容疑难。正理师此说,似乎把古萨婆多和经部师的缺点都避免。

大乘又斥破正理师云:一一极微在未和集的地位是那样小的东西,即在正和集的地位还是那样小的东西,因为极微的本身始终如一,并没有由小而变成大的,汝说一一极微和集相资各各成其大相,能为眼等识所缘境,理定不成。大乘攻难正理师,不过用形式逻辑来作摧敌武器,今此未及详述。

萨婆多和正理诸师并主张极微是感识所可亲得,其持论本不根于实测,大乘一一难破,诸师亦无法自救。今有难言:“外道和小乘首先发明极微,这种创见甚值得赞叹,晚世科学家发明元子电子等,很可印证外小的说法,大乘横施斥破何耶?”答曰:大乘为什么不许有实在的极微,这个问题很大,此处不及说。须知外小所谓极微,即是物质的小颗粒,把这个说为实有,格以大乘的本体论,当然不许可。即就物理而言,由现代物理学之发明,物质的粒子性已摇动,适足为大乘张目。我对大乘斥破极微的说法,极端赞同。

综括以前所说,只是不承认有离心独存的外境,并非不承认有境。因为心是对境而彰名,才说心,便有境,若无境,即心之名亦不立。心和境本是完整体的两方面。这个道理留待后面《转变》章再详。吾侪须知,从我底身迄大地乃至诸天或无量世界以及他心,一切都叫做境。此中他心者,谓他人或众生的心。我底身这个境是不离我底心而独在,凡属所知,通名为境。自身对于自心亦得境名,是所知故。无论何人不会否认。至若大地及诸天或无量世界以及他心等等境,都是我心之所涵摄,都是我心之所流通,绝无内外可分。为什么人人都朦昧着,以为上述一切境都是离我心而独在?实则日星高明,不离我之视觉,大地博厚,不离我之触觉,乃至具有心识的人类或众生繁然并处,不离我之情思。可见一切境都是与吾心同体,没有一彼一此的分界,没有一内一外的隔碍。心有作而境随转,境有激而心即觉。正如人身多方面的机能,互资交感,成为一体。据此而谈,唯识的说法但斥破执有外境的妄见,并不谓境无,因为境非离心独在,故说唯识。唯者殊特义,非唯独义。心能了境,力用殊特,故于心而说唯,岂谓唯心便无有境?或有问曰:“说心便涵着境,故言唯心;说境也涵着心,何不言唯境?”答曰:心是能了的方面,境是所了的方面,境必待心而始呈现,应说唯心,不言唯境。或复难言:“境有力故,影响于心。如脑筋发达与否,能影响智力的大小,乃至社会的物质条件,能影响群众意识。应说唯境,不当唯心。”答曰:意识虽受物质条件的影响,而改造物质条件,毕竟待群众意识的自觉,智力大小虽视脑筋发达与否以为衡,但脑筋只可义说为智力所凭借的工具,义说者,谓在义理上可如此说。所以着重心的方面而说唯心,不言唯境。

或复有难:“科学上所发见物质宇宙一切定律或公则等,纯是客观的事实,虽吾心不曾去了别他,而他确是自存的,今言境不离心独在,则科学上一切定律公则等将全凭心造欤?”答曰:所谓定律或公则等意义,相当于吾先哲所谓理。吾国宋明哲学家关于理的问题,有两派诤论,一宋代程伊川、朱元晦等主张理是在物的,二明代王阳明始反对程、朱而说心即理。此即字的意义,明示心和理是一非二,如云孔丘即仲尼。二派之论虽若水火,实则心和境本不可截分为二。此境字,即用为物的别名,他处准知。则所谓理者不应偏说为在物,当知万物元是众理灿著,吾心亦是万理皆备,是故心境两方面,无一而非此理呈现。说理即心,亦应说理即物,如果偏说理即心,是求理者将专求之于心而可不征事物。这种流弊甚大自不待言,吾人不可离物而言理。如果偏说理在物,是心的方面本无所谓理,全由物投射得来,是心纯为被动的、纯为机械的,如何能裁制万物得其符则?符者信也,则者法则,法则信而可征,故云符则。吾人不可舍心而言理。二派皆不能无失。理的问题至为奥折,当俟《量论》详谈。今在此中唯略明此理非离心外在云尔。

又如难者所云:“科学上所发见定律公则等是离心自存的,并非待吾心去了别他方才有他,以此证明一切境是离心独在。”汝持此见,确是错误。须知,凡为了别所及的境,固不曾离我心,即了别不及之境,又何尝在我的心外?不过了别的部分,或由数数习熟,或由起想追求,遂令这部分的境特别显现起来。至若了别不及的部分,只沉隐于识阈下,不曾明著,但此境决非与吾心异体不相贯通者。如果作动意欲去寻求,即此沉隐的境渐渐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以是征知一切境当了别不及时,元非离心独在。故难者所举义证,毕竟不能成立外境。

吾国先哲对于境和心的看法,总认为是浑融而不可分。如《中庸》一书,为《大易》《春秋》二经之纲要,其文有云:“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斯义云何?人皆以为吾心是内在的,一切物是外界独存的,因此将浑全的宇宙无端划分内外。其心迷以逐物,而无有灵性生活,庄子所以悲人生之芒惑而不反也。是故正凡愚之倒妄,合内外而一如,心非超物独存,物不离心独在,故云一如。惟心是觉性主宰之方面,能格物而不蔽,余讲《大学》格物,专宗朱子,谓穷究物理。用物而不溺,故以时措之事业无不宜也。《中庸》此语极深远。孟子亦云:“万物皆备于我矣。”盖以为万物都不是离心独在,故所谓我者,并非小己孤立,却是赅备万物通为一体。后来王阳明昌言心外无物,其弟子记录有云:“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先生说天下无心外之物,今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的心有何相关?先生曰:汝于此花不曾起了别时,汝心是寂寂地,此花也随汝心同是寂寂地,没有色相显现;汝于此花才起了别,此花的色相也随着汝心同时显现起来。可见此花是与汝心相联属,决不在汝心之外。”阳明这段话亦有妙趣。总之境和心是不可分的完整体,吾先哲相承,同此密意。今所以说识名唯者,一、会物归己,得入无对故。如果把万物看作是心外独存的境,便有万物和小己对待,今说唯识,即融摄万物为自己,当下便是无对。二、摄所归能,得入正智故。能谓心,所谓境,了境者心,改造境者亦心,故说心名能。心之所了别者是境,随心转者亦是境,故说境名所。唯识旨趣,是把境来从属于心,即显心是运用一切境而为其主宰,是不役于境的。心不役于境,即解脱尘垢而成正智,此唯识了义也。

综前所说,但对治迷执外境,并不谓境无。如果随顺世间,假说境物为外在,从而析其分理,“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典礼犹云制作,此《易系传》语。一切制作,皆所以化裁乎物质宇宙而适于人生。庶几格物而不蔽,用物而不溺,正是心境浑融实际理地。虽假说外境,而不迷执为外,则亦余所不遮也。遮者斥驳义。

译者按:本章破外境,与印度诸师的旨趣根本不同。诸师言境不离识者,以境是识之所变故,学者考诸《二十》及《三十》等论可也。本论以境与识为不可分之整体,因以归本翕辟成变,如《转变》章所说,学者须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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