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词旨清远,感动王心,故令休息,屈就馆舍,待设剑戏,然后邀延也。
〇典案:「令」疑涉上「命」字而衍。御览三百四十四引无「令」字,高山寺古钞本同。
王乃校剑士七日。
〇典案:御览三百四十四引「七日」下有「七夜」二字。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
〇典案:御览三百四十四引「奉」作「捧」。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疏〕敦,断也。试陈剑士,使考校敦断,以定胜劣。
〇典案:御览三百四十四引无「试」字。
〔释文〕乃校司马云:考校取其胜者也。「校」本或作「教」。士敦如字。司马云:敦,断也。试使用剑相击断截也。一音丁回反。御览三百四十四引「敦」作「交」。庄子曰:「望之久矣。」
〔疏〕企望日久,请早试之。御览三百四十四引「久」上有「以」字,「以」、「已」古通用。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
〔疏〕御,用也。谓庄实可击剑,故问之。
〔释文〕御杖直亮反。
〇马叙伦曰:玉篇引「杖」作「仗」。典案:玉篇引作「仗」是也。此与剑士以剑试鬭,非以杖代剑也。今本作「杖」,盖形近而误。所奉司马本作「所奏」。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〇典案:下文云「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此「天子」、「诸侯」、「庶人」下皆当有「之」字。御览四百六十四引皇甫谧高士传、三百四十四引庄子此文竝作「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是其证。高山寺古钞本正作「有天子之剑,有诸侯之剑,有庶人之剑」。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
〔疏〕锋,剑端也。锷,刃也。燕谿在燕国,石城,塞外山。此地居北,以为剑锋。齐国岱岳在东,为剑刃也。
〔释文〕燕音烟。谿燕谿,地名,在燕国。石城在塞外。锷五各反。司马云:剑刃也。一云:剑稜也。晋、卫为脊。周、宋为镡。
〔疏〕镡,环也。晋、魏二国,近乎赵地,故以为脊也。周、宋二国近南,故以为环也。
〇典案:「卫」各本作「魏」。下既言「韩魏」,此不得言「晋魏」,韩、赵、魏分晋,尤不当「晋魏」竝称。成疏「晋、魏二国,近乎赵地」,盖就误本曲为之说。碧虚子南华真经章句音义校本、高山寺古钞本竝作「晋、卫」,书钞百二十二、类聚军器部、御览三百四十四引同。今据音义本正。
〔释文〕镡音淫。三苍云:徒感反,剑口也。徐徒南反,又徒各反,谓剑鐶也。司马云:剑珥也。韩、魏为夹。
〔疏〕铗,把也。韩、魏二国,在赵之西,故以为把也。
〔释文〕为夹古协反。司马云:把也。一本作「铗」,同。一云:镡,从稜向背;铗,从稜向刃也。
〇典案:御览三百四十四引「夹」竝作「铗」,与释文一本合。疏「铗,把也」,是成本字亦作「铗」。包以四夷,裹以四时。
〔疏〕怀四夷以道德,顺四时以生化。
〔释文〕裹以音果。绕以渤海。
〇马叙伦曰:类聚六十、御览三百四十四引「绕」作「统」。
〇典案:剑可言绕,不可言统。类聚、御览引文盖形近而误。带以常山。
〔疏〕渤海,沧洲也。常山,北岳也。造化之中,以山海镇其地也。制以五行,论以刑德。
〔疏〕五行,金、木、水、火、土。刑,刑罚。德,德化也。以此五行匡制寰宇,论其刑德以御羣生。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疏〕夫阴阳开辟,春夏维持,秋冬肃杀,自然之道也。
〔释文〕行以秋冬随天道以行止也。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疏〕夫以道为剑,则无所不包。故上下旁通,莫能碍者,浮云地纪,岂足言哉?既以造化为功,故无不服也。此天子之剑也。」诸侯所以为异也。但能依用此剑,而御于邦国,亦宇内无敌。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
〇典案:书钞百二十二、御览三百四十四引「霆」作「电」。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
〔疏〕易以震卦为诸侯,故雷霆为诸侯之剑也。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〇典案:御览四百六十四引皇甫谧高士传作「上绝颈领,下锐肺肝」。御览三百四十四引「领」作「颔」。此庶人之剑,无异于鬭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疏〕庄子雄辩,冠绝古今,故能说化赵王,去其所好,而结会旨归,在于此矣。
〔释文〕肝肺芳废反。窃为于伪反。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疏〕环,绕也。王觉己非,深怀慙恶,命庄子上殿,以展愧情,绕食三周,不能安坐,气急心懑,岂复能飧乎?
〔释文〕而上时掌反。下同。三环如字,又音患。绕也。闻义而愧,绕馔三周,不能坐食。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伏毙其处也。
〔疏〕不复受赏,故恨而致死也。
〔释文〕服毙婢世反。司马云:忿不见礼,皆自杀也。
〇「伏」旧作「服」。典案:「服」与「毙」义不相称。吕惠卿注本、日本高山寺本、御览四百六十四引皇甫谧高士传、三百四十四、四百六十二引庄子此文竝作「伏」,今据正。
【校记】谓,南华真经注疏从辑要本作「此」,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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