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61 新竹县志初稿 - 卷四

作者:【暂缺】 【10,533】字 目 录

者。南北漳、泉、粵各莊互闘,用錫躬詣慰解,並手書勸告,輒止;存活尤多。凡倡修學宮、橋渡及賑饑、恤寒,悉力為之。

治家最嚴,所編「家規」,子孫猶恪守之。晚築北郭園以自娛,著述日富。著有「北郭園全集」。同治年間,入祀鄉賢祠。

鄭用鑑,字藻亭,竹塹城人;拔貢生。原籍同安。性恬淡。嘗倡修文廟,復襄舉義渡、義倉事。掌教明志書院,垂三十年。「廳志」稿,佐兄用錫兼修。以運津米勞,加內閣中書銜。同治元年,舉孝廉方正。著「易經易讀」、「靜遠堂文鈔」,俱未付梓。光緒初年,入祀鄉賢祠。

謹按「廳志」所載「先正」及「志餘」兩門,如黃驤雲、林紹賢、郭成金、王士俊、林貴揚、李錫金、黃延祺、林占梅等,俱皆望重桑邦,足為鄉閭表率。因倉皇撤局,未及附錄;俟續修增入。合應聲明。

·人瑞

林貴揚,中港堡內灣莊人。年一百一歲。

鄧煖,大坪頂人。年一百餘歲。

葉拱,中港街番社人。同治九年舉報時,年一百三歲。

陳瑞麟,廳治北門外水田街人。年一百歲。

陳康氏,廳治北門街人。年一百五歲。

江氏,新埔莊內山人;陳萬成妻。一百三歲。

何氏,竿榛林莊人;張吉妻。年一百十歲。

林氏,浦仔莊人;吳講妻。年一百十歲。

曾氏,廳治北門外水田後街仔蘇魯妻。同治十年舉報時,年一百一歲。

徐氏,竹北六張莊人;林象賢妻。年一百歲,六代同堂。

林姜氏,竹南燔桃莊人。年一百三歲。

以上十一名,「廳志」所載;系新竹縣轄,用特采入。

許氏,湳仔莊呈國治妻。光緒十四年舉報,十五年卒。年一百三歲。

胡維三,本城南門內人。光緒二十年舉報,二十一年卒。年一百三歲。

吳氏,本城北門外崙仔莊倪應學妻。光緒二十一年卒,年一百一歲。

林氏葉娘,西門外大南勢莊郭紹民妻。現年一百歲(光緒二十年舉報)。

以上人瑞四名,系采錄光緒十九年「新竹縣志」舊稿。

江阿慶,竹塹堡(即竹北一堡)火燒坑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二歲。

彭李強,竹塹堡坪林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歲。

何明薰,竹塹藤藔坑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一歲。

黃河清,竹塹堡九芎林校椅筐莊(即今樹杞林堡)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一歲。

□氏,水坑口莊鄭阿解妻。現年八十□歲。子獻瑞。

黃阿石,竹北二堡新埔莊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歲。

劉良恩,竹北二堡石岡仔莊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七歲。

蔡阿華,竹北二堡大茅埔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歲。

張阿旺,竹北二堡箭竹窩人(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九十九歲。

□氏,下橫坑陳□妻(光緒十九年舉報)。年一百二歲。

以上竹北一堡、竹北二堡壽民、壽婦九名,均屬光緒十九年采訪。現其存、其歿,尚未查明;姑存之,以備後來參考。

曾蓋娘,竹塹城米市街李聯城妻。現年八十二歲(詳見「淡水廳志」「節孝」)。

·孝友

李錫金,字謙光;塹城北門街人。

李聯超,字汝前;本城北門街人。錫金子。

楊忠良,字森諒;竹塹城北門街人。

張首芳,原籍同安縣;竹塹城北門內人。

陳大器,字子圭;泉州府惠安縣獺窟人。

鄭用鈺,字圭亭;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街人。

鄭用謨,字訓庭;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莊人。

潘榮光,字華堂;竹北二堡新埔人。

曾呈澤,諱鳳池;原籍同安縣。北城外樹林莊人。

鄭如松,字友生、號蔭波;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街人(見上「選舉表」)。

鄭如恭,字堯羹;竹塹城北門外人。用鈺子。

鄭如城,字肇初;竹塹城北門外人,用鑑子。

吳士敬,字以讓、號謹齋;竹塹城北門街人(見上「選舉表」)。

陳緝熙,字維禎、號沙莊;竹塹城西門街人,恩貢生(見上「選舉表」)。

鄭廷珪,字君達;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街人,廳增生。

陳紫垣,諱吟牆;竹塹城北門街人,原籍同安縣。

張輝耀,諱定國;竹塹城北門內人,例貢生。

陳廷榮,字石泉;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街人。

林文瀾,字注生;竹塹城北門街人,原籍同安。

高滄浪,字澄淮;本城北門街人,原籍泉州府惠安縣。

杜怡和,名喜;竹南二堡後壟街人。子有輝,廩生。

潘清溪,字雲渠;竹北二堡新埔街人。藍翎同知銜。

鄭秉經,字貞甫;竹塹北城外水田街人。候選訓導。

黃朝品,字鏡堂;竹塹城北門人,原籍泉州府晉江縣。

翁林萃,字史雲;竹塹城北門內人。藍翎同知銜。

翁林英,字史貞;竹塹城北門街人。候選通判。

陳敬義,諱兩儀;竹塹城北門街人。

陳清淮,諱長水;竹塹城北門街人。

陳清光,諱耀;竹塹城北門街人。清淮弟。

鄭如蘭,字香榖;竹塹城北門外水田街人。

高廷琛,字瑛甫;竹塹城榖倉口人。

陳肇芳,字崧甫;竹南大甲堡人,原籍同安縣。恩貢生,署嘉義縣學訓導(見上「選舉表」)。

·節烈

黃氏鶴娘,中港石女。年十七,侍東勢莊增生鄭琨。性柔順,與嫡盧氏和睦。盧先卒,勸琨再娶繼室,自居媵列。生二子。夫歿數月,二子亦相繼殤。氏日夜哀哭,誓不獨生;家人與其母防之綦密,且再三婉勸,姑從之。迨夫柩營葬畢,乃開篋取翦刀斷舌以殉;其母號呼望救,家人奔視,舌已吞下。越二日,乃卒。時年三十二歲,道光二十五年事。光緒十五年十二月,准旌;十六年,入祀節孝祠。墓在雙溪葫蘆堵(采錄鄭氏家譜)。

江氏擔娘,竹塹瑞女。年十九歲,適東城外東勢莊儒士鄭琳為妻。孝舅姑、和妯娌,閫內無怨言。夫病年餘,氏服侍湯藥,未嘗少懈。夫亡,哀哭慘烈,誓不獨生;家人多方勸慰,氏佯許諾,從容治喪。其次日,夫殮畢。是夜,私襲衣裳;越早,焚香向夫靈柩前大哭,入帷中飲鴆而卒(「廳志」載:投繯死);時年二十六。夫家舁其柩,與夫合葬於南勢山番子嶺。至今節烈之名,人爭頒之。道光十七年,請旌。同治五年丙寅,嗣男希康建坊於水田尾莊。光緒九年,入祀節孝祠(采錄鄭氏家譜)。

謹按「廳志」所載列女甚多,所屬新竹縣轄者,例應采入。又光緒十五年題准旌表之節孝、節烈屬新竹縣轄者,案卷縣署已散失;俟搜羅「新竹縣志」遺稿與「廳志」所載,一齊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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