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历史文化 - 《海山记》著作朝代及相关问题辨证——兼驳隋炀帝洛阳西苑牡丹说

作者: 郭绍林9,609】字 目 录

朝灭亡,时在隋恭帝义宁二年(618)三月,若仍按大业年号计算,则是大业十四年。《海山记》为什么不说十六院中的第十四院,大概作者真的不知道炀帝死亡时间。

《海山记》说:"龙舟为杨玄感所烧,后敕扬州刺史再造。……舟成来进,帝东幸维扬。"大业二年(606)并省州县,改州为郡,扬州改称江都郡,州刺史一职改称郡太守。杨玄感叛乱是大业九年(613)平定的,此后诏江都更造龙舟水殿数千艘,送至东都。炀帝再幸江都,是由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倡议,于大业十二年(616)七月成行的。《海山记》对于隋代的地理、职官制度亦甚陌生。

《海山记》说:"帝知世祚已去,意欲遂幸永嘉,群臣皆不愿从。"据《资治通鉴》卷185载:炀帝临死前,在江都"见中原已乱,无心北归,欲都丹阳,保据江东"。群臣虽有争议,最终还是阿其旨意。炀帝"乃命治丹阳宫,将徙都之"。丹阳即今江苏省南京市,与江都相距甚近,历史上曾多次做过都城。但当时反对意见认为:"江东卑湿,土地险狭,内奉万乘,外给三军,民不堪命,亦恐终散乱耳。"《通鉴考异》解释此处不采用《大业杂记》"帝欲南巡会稽"说法的理由是因为与《隋书》不合。会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省绍兴市,春秋时越国作为都城。《资治通鉴》卷183说:此前,炀帝"欲筑宫于会稽,会乱不果成"。但这是巡幸的离宫,并非欲迁都的宫城。永嘉郡更在会稽郡之南,治所在今浙江省丽水县,荒服小邑,向无名气可言,根本不具备作为都城的条件。西晋于永嘉年间(307-313)受到匈奴族政权的武装反叛,导致灭亡,大批北人南迁,号称永嘉南渡。《海山记》大概受此启发,编造了炀帝欲南迁永嘉的情节。

《海山记》说:"太史令袁充……伏地泣涕,曰:'星文大恶,贼星逼帝座甚急,恐祸起旦夕。愿陛下遽修德灭之。'"《隋书·袁充传》说:炀帝晚年天下大乱,又在雁门(治今山西省代县)遭受突厥族的围击,心不自安。袁充反而"假托天文,上表陈嘉瑞,以媚于上。……帝每欲征讨,充皆预知之,乃假托星象,赞成帝意。在位者皆切患之。"全然不是《海山记》所说那么回事。

《海山记》说:炀帝"两至辽东"。

《隋书·炀帝纪下》史臣曰:"三驾辽左"。从大业八年(612)正月起,连续三年用兵高丽,一年一次,打算消灭高丽,收复辽东故疆。炀帝亲临前线,部署战事。《海山记》把次数弄错了。

《海山记》说:宦者王义激烈谴责炀帝,炀帝"乃泣涕而下拜,再三嘉叹"。

实际上,炀帝一向文过饰非,杜绝言路,官员循其职守而进谏,往往被杀掉,以至于天下已乱,无人敢如实汇报。隋代没有宦官干预朝政的现象。《资治通鉴》卷185载:一位宫女告诉萧皇后:"外间人人欲反。"皇后说:"任汝奏之。"宫女上奏,炀帝大怒,"以为非所宜言",杀掉宫女。宦官是宫内家奴,炀帝岂能容忍这种刑馀之人僭越名分去干预朝政,遑论为之泣下,再三嘉叹。

《海山记》说:"中夜闻外切切有声,帝急起,衣冠御内殿。坐未久,左右伏兵俱起,司马戡携刀向帝。……帝常所幸朱贵儿……谓戡曰:'三日前帝虑侍卫薄秋小寒,有诏宫人悉絮袍裤,帝自临视,造数千袍,两日毕工,前日赐公等,岂不知也?尔等何敢逼胁乘舆?'……戡曰:'……臣已萌逆节,虽欲复已不可得也。愿得陛下首以谢天下。'乃持剑上殿。……戡进帛,帝入内阁自经。"这里与《资治通鉴》卷185所记细节不同者有四处。其一,政变时间是暮春三月,不是"薄秋小寒",故赶制袍裤赐予兵士的事纯属子虚乌有。其二,炀帝临晨闻乱,变换服装逃往西阁,被政变者胁迫下阁,引入寝殿,故不是"衣冠御内殿"。其三,炀帝欲服毒自尽,未获允许,遂自解并交出练巾,由参与政变的校尉令狐行达缢杀,故不是"自经"。其四,《海山记》只字不提政变首领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把临场指挥者虎贲郎将司马德戡的名字省掉"德"字。这不是作者避家讳所致,因为《海山记》中两次出现"修德"字样。很可能由于作者认为司马德戡犯上作乱,算不上有德,故而删掉名字中的"德"字。那么,矮民王义的命名,则有可能是作者认为他的言行体现了"义",且是"义"之"王"--集大成者。这种表现手法在中国古今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

通过以上的比勘,可以看出《海山记》的作者不具备史学学养,文学修养也不高,是个无聊的浅薄文人。

《宋史·艺文志》也没有著录《海山记》,但著录了北宋人刘斧的《青琐高议》18卷。今本《青琐高议》是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前身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根据古代刻本和抄本于1959年出版的,计有前集10卷、后集10卷和别集7卷。后集卷5为《隋炀帝海山记》,情节、文字同《说郛》百卷本所收《海山记》最为接近,也有小序,也说"炀帝生于仁寿二年","时后亦不安,旬馀不通两宫安否";《说郛》120卷本所收《海山记》则没有这些内容。但《青琐高议》本和《说郛》本亦有不同。如说自炀帝三岁时,文帝"虽爱帝,绝无易储之意"。文帝废黜杨勇,改立炀帝为太子,这不是"易储"是什么?又如说"情性毅然",较"植性"易懂。

《青琐高议》本《海山记》在篇末交待:明孝宗"弘治乙丑岁(1505)腊月二十四日竹野山斋谨录"。那么,同《说郛》本相比,孰为原始本子?我认为应是《青琐高议》本。

首先,《青琐高议》本和《说郛》本不同者,还多出一段长达332字的文字,是一份各地进贡花木的明细单。这段文字上承"诏天下境内所有鸟兽草木,驿至京师"句,说:铜台进梨十六种,陈留进十色桃,青州进十色枣,南留进五色樱桃,蔡州进三种栗,酸枣进十色李,湖南进三色梅,闽中进五色荔枝,广南进八般木,易州进二十相(箱)牡丹。在酸枣和湖南两地贡物之间,由于不便总括归纳,说:"扬州进杨梅、枇杷。江南进银杏、榧子。"各地贡物例如:酸枣(今河南省延津县)进十色李,首列"玉李",然后列出其余九种的名称。易州(上谷郡,治今河北省易县)所进20箱牡丹,依次交待出18种品名:"赭红、赭木、鞓红、坯红、浅红、飞来红、袁家红、起州红、醉妃红、起台红、云红、天外黄、一拂黄、软条黄、冠子黄、延安黄、先春红、颤风娇。"这段文字下接:"天下共进花卉、草木、鸟兽、虫鱼,莫知其数,此不具载。"从文气看,这段文字像是原本旧有,否则何以要说"此不具(俱)载"。大概《说郛》本嫌其冗长琐碎,便予以删除。另外,《海山记》下文说:"一日,明霞院美人杨夫人喜报帝曰:'酸枣邑所进玉李,一夕忽长,清阴数亩。'"有了上文酸枣进玉李张本,这里才不至于文势突兀。

其次,今本《事物纪原》卷10说:"隋炀帝世始传牡丹。……《青琐集》有《隋朝海山记》,中载牡丹品甚多。"《事物纪原》是北宋人高承的笔记,原记载217事,清代编辑《四库全书》时,馆臣所见明刊本已增为1765事,系后人增补。这则说法是否为后人增补,参以上文列举所谓易州牡丹品名,似应看作出自高承原本。那么,北宋人已见《青琐高议》收录《海山记》,比明人编《说郛》早得多。

然而《青琐高议》本《海山记》同后出的《说郛》本《海山记》不一样,根本未题何代何人撰,看来《说郛》题为"唐阙名",是自作聪明想当然耳。《海山记》应是北宋作品,有双调《望江南》词作证,或许作者就是《青琐高议》的作者刘斧。因此,须避北宋真宗讳"恒"字,不说"恒性"说"情性"。北宋太宗名字已由"光义"改为"炅",故《海山记》不避"光"、"义"二字。真宗虚构皇室的始祖叫"赵玄朗",尊其为"太上混元皇帝",《海山记》有"初月照窗,颇明朗"句,有可能当时稿本对于"朗"字是以缺笔法来避讳的。

行文至此,已有可能顺便对我在《洛阳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所发表的《关于洛阳牡丹来历的两则错误说法》一文做出补正。那篇论文是在未见到《青琐高议》的情况下率尔操觚的。《说郛》本《海山记》没有易州20箱牡丹品名的文字。《隋书·炀帝纪下》和上文引《资治通鉴》卷180言及西苑,未提牡丹。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19说:"隋朝《种植法》七十卷中,初不记牡丹,则知隋朝花药中所无也。"唐人舒元舆《牡丹赋·序》说:"古人言花者,牡丹未尝与焉。……天后(武则天)之乡,西河(河东道汾州治所,今山西省汾阳县)也,有众香精舍,下有牡丹,其花特异。天后感上苑之有阙,因命移植焉。由此京国牡丹,日月寝(寖)盛。"南宋郑樵《通志》卷75说:"牡丹晚出,唐始有闻。"明人徐渭《牡丹赋》说:"兹上代之无闻,始绝盛乎皇唐。"唐代类书《艺文类聚》未收牡丹。北宋类书《太平御览》将牡丹收入《药部》,未收入《百卉部》。鉴于这些理由,我那篇论文断定牡丹的根皮虽然作为药物很早即为世所用,载于药书、医简,但作为观赏花卉为社会认识并接受,则是唐代的事;唐代还只统称为牡丹或木芍药,北宋才出现品名,故而隋代不可能有众多品名;时人皆据《海山记》所谓易州进牡丹说,持隋炀帝洛阳西苑牡丹观点,实际上根本不能成立。现在见到《青琐高议》,一切疑点都涣然冰释,益发坚定了我的见解。《海山记》是北宋人的小说,所谓隋代易州牡丹20种品名,完全是北宋人在作伪乱真。这在《青琐高议》一书中还能找到旁证。该书前集卷6《骊山记》说:唐玄宗"诏近郡送花赴骊宫。当时有献牡丹者,谓之杨家红,乃卫尉卿杨勉家花也。其花微红,上甚爱之,命高力士将花上贵妃。贵妃方对妆,妃用手拈花,时匀面手脂在上,遂印于花上。帝见之,问其故,妃以状对。诏其花栽于先春馆。来岁花开,花上复有指红迹。……乃命其花为一捻红。……迄今开元钱背有甲痕焉"。下文又说当时有御衣黄、甘草黄、建安黄等牡丹珍品。《骊山记》题下有"张俞游骊山作记"七字,文中交待这是北宋四川人张俞纪录陕西临潼骊山脚下一位老翁讲述的华清宫逸事,因此,不过是北宋的民间故事而已,不能视为实录。开元年间,杨玉环既无贵妃身份,又无牡丹花期同玄宗在华清宫的经历。《新唐书·玄宗纪》载:开元二十五年(737)十二月丙午,玄宗宠妃武惠妃去世。玄宗为霸占儿媳杨玉环,开元二十八年(740)十月甲子,将她度为女道士,号为太真,召入宫中。开元二十九年(741)玄宗两次赴华清宫,首次为正月癸巳至庚子共七天,再次为十月丙申至十一月辛酉共25天,都不是牡丹开放的时间。次年改元天宝。天宝四载(745)八月壬寅,太真才立为贵妃,成为玄宗的妃子。再者,开元钱尽管在开元年间铸造过,但却是一百年前的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创制的,面文为"开元通宝"四字,故名。骊山老翁以北宋时兴的年号钱去附会唐代铜钱,未能弄清其中的原委。据此,所谓易州牡丹中的"醉妃红"、"先春红"、"延安黄"等品名是如何出笼的,人们该不难想象其仿佛吧!

附带讨论一个问题。《海山记》中有一首隋炀帝乘龙舟下江都途中夜半听到的民歌,反映了老百姓承受的深重灾难;但从艺术性着眼,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前几句甚至不押韵,云:"我兄征辽东,饿死青山下。今我挽龙舟,又困隋堤道。"明人冯惟讷《诗纪》辑存古诗歌,卷129以《挽舟者歌》为题予以收录。近人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的《全隋诗》卷4(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下册第1734页)以同题收录。今人逯钦立《先秦汉魏南北朝诗》的《隋诗》卷8(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下册第2742页)以《炀帝幸江南时闻民歌》为题收录。这三部书,"我兄"皆作"我儿"。这三部书都是大型的古诗总集,搜罗力求完备,难免泥沙俱下,真伪混杂。古代小型的古诗选本却有不收这首诗的,如明人杨慎的《古今风谣》和清人沈德潜的《古诗源》,有可能他们不相信这是隋代的作品,或者认为达不到入选的水平。然而多种今人选注的古代诗歌选本都予以选录,皆作"我兄",依据出版先后,有林庚、冯沅君主编的《中国历代诗歌选》上编第一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商礼群选注的《古代民歌一百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季振淮等人选注的《历代诗歌选》第一册(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版),以及郭预衡等人选注的《汉魏南北朝诗选》(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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