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志康熙本 - 卷七人物志

作者: 杜士晋19,745】字 目 录

。邑丞白志清,纠民兵未至,玑等以手刃贼数十辈。贼纵火烧其庐,玑等死之。侍御简公霄、兵备道王公俊民,命知县吴瓒立祠于隔川,额曰:“义勇”。

吴奇勋号对廷,表席里席湖营人。天启辛酉,武场中式。初授京营把总。己巳搜罗将才,授兵巡道中军守备。崇祯四年,木员子山寇发②,奉宪令,同上杭知县陈正中会剿于永平寨。杭令被围,勋独冲贼阵,反复救出,以所乘马让陈令,仍率步兵奋呼格杀数十贼,竟死之。③

吴希稷字坦然,奇勋弟也。与兄同登武榜,力能举鼎。初授钦依把总,升北京行都司。己巳,汇选将才,升参将,委守大同关五军七营火器,入援京师,督战卢沟桥,死之。

黄国举苦学优行,训徒养志,一时名士皆出其门。顺治四年十二月,土寇自永安乘势攻连,据城,人尽逃散。国举父母两柩在庐,悲守不去,被执;胁撰伪示安民,举大哭,骂贼而死。

蒋受俞顺治十二年,土寇破连城,迫令胁从。受俞义不受辱,逸归。乡人称其忠义焉。

【注释】

①陈玑三十一人:应是陈玑等三十一人。

②发:复印本无此字,据民国县志补。

③复印本至此後缺一页,下面吴希稷、黄国举、蒋受俞三传据乾隆县志补。

○孝友

李瑗以孝闻于里闾。生元璲,事继母钱氏孝。父子皆以大耄终。元璲生晏、暑;晏任吉安学正,署任六合训导,举堪师范。鸣呼!积德者流光远,连人以此多李瑗之昌其後也。悉见旧志。

童瑗年百岁,邑侯方公造庐,访长生之术。瑗曰:“无异术,但寡欲清心。济人利物耳。”盖以风方也。噫!既有寿考,又有令名,其守身之孝子欤!故书。

林羽宏甫周失怙,母李氏苦节抚养。稍长,母命服贾于外。比至殷富,慕先正①之谊,厚宗睦族,周急扶危。授仲子一经,扩蒸尝,焚故券。乡中婚礼不备者助之,生丧不足者给之,待以举火者比比。既以母故,哭恸成瞽,题曰:“燃灯忆念孤灯夜,执杖追思泣杖时。”邑侯牛闻而道之曰:“目中宁几见砥行如此者耶!”

童右邑庠生,天性纯爱。父先逝,兄弟和乐,以娱母心。迨母没,蔬食悲哀,葬祭悉如家礼,弔者感动。居庠数十年,未尝一入公门,有澹台氏之风。县令牛雅重其操,以孝行申请嘉奖之。

童志召邑廪生,素性淳笃,文行迈群,善事庶母,与生母无异。让廪于师,让产于弟。博物洽闻,才名震耀;入彀乡荐,而限于数。督学胡嘉其高谊,以孝行匾旌之。

黄思谦邑庠生,甫五岁而孤,读《孝经》,诵解如流。母江氏,诲谦习儒业,少游邑庠有声,事母敬顺其志。兄早世,嫂李氏矢志孀节,谦命子嘉冕承嗣,长补郡博士员。

黄一魁幼孤,事母沈氏,每食必恭敬;遇有疾,汤药必亲尝。及长子思德,以弱冠明经,授临皋令。一魁常以母不及见二子为恨,言之泣下。可谓孝矣!

童体行邑庠生。父童甫抵京廷试,卒于京邸。恐伤祖父母心,私哭奠别所。迨柩至,托族戚劝慰,饔飧必躬进,汤药必亲尝。事其祖父、母,如甫之事父、母也。顺矣!甫之卒也,体行葬祭尽礼,庐墓三载,孝矣!闻学使者田,给孝顺匾以旌之。

童九棘父早逝,业儒,日以圣谕、《孝经》为庭训。事母、事兄竭思竭诚,有曾、闵风。万历甲午,岁大歉,将承先微产尽捐赈饥。邑侯牛闻之上台,匾旌之。长子茂成,以明经应丁卯贡选,登顺天癸酉贤书,盖其报云。

谢超事诸兄以友闻。初艰嗣,商于潮。潮有负官缗者,谋以妻为超妾,超偿其负而还其妻。未几,潮盗谋劫超赀,盗妇固与负官缗者妻善,谋泄,妻走达超,超遯去。又商于吴,时告逋②不下千余缗,超取券焚之,卒无所责。年八十,以诏格予冠服。子必先,食饩连庠。

李周臣植之子,善承先志,笃友于。嘉靖之季,贼乱,携弟应试延津;弟患痢,亲为帚秽。归遇贼,诫舆者:“疾驱于弟,勿及我也。”兄弟免于难,人谓至性所感。凡邑中量田、建学、创塔、修桥,破产以襄其事,盖慕义而乐施者欤!邑令牛公、徐公、李公,逆相造庐以礼之。

谢缨能顺父志,推诚待诸弟,一钱尺帛不私。常(尝)捐金重建文川桥,邑人德之,年八十终。子必敬,训永福,授兴化③。噫!缨有后矣。

李仕英郡廪生,早失怙,笃友于,晦明寒暑,偕弟依依膝下,备极诚敬,内外无间言。且好集古,盈箧笥皆其手记。著有《尚书家训》,以贻其后。

童以忠郡庠生。早失怙,承欢母膝,抚诸幼弟;冠婚,而一钱不入私室。子应举,中顺天庚午乡试。是岁忠卒。其行事,在春坊中允④倪嘉善撰誌中。

沈秉和父朝宰之卒也,和年十六,侍慈定省不倦。常叹曰:“不得以事母者事父,若得安葬咫尺,朝夕瞻拜,庶少慊。”一日宿庄楼,梦人语:“面山有吉穴,盍往营?”时骇異以语人,及辟荆棘,果如梦,卜期,葬而庐焉。雷邑侯族⑤以“孝思奇感”。

沈惟良视母疾,衣不解带;母没,哀毁。其事继母,一如其事生母也。抚幼弟以及婚冠,告成人于祖母。盖有孝友之隐德者乎!邑侯牛、沈之稽,实不诬也。

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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