赀,踵而成之。太宰古冲李翁勒其事于桥之左。
童得庆宣德③年间,沙、尤寇邓茂七乱,时无城堡,庆与乡官许浩志相计画,周视冠廌寨要害,捐赀重葺,率众依之。寇围不解,久闻庆名,欲迫庆以银数百两,下寨善谕,寇曰:“我等素闻公名,不忍害。”众赖全生,邑人戴之,因号曰“廌峰公”。
李应文敦义行,时流寇袭邑,文首倡建安东关,邑赖全庇。人有含冤欲白者,暮夜以金馈,文却之,力为昭雪,至今犹引以相劝勉,称为“李大叔”云。
李青员买乡人张德田,值银五十两。德醉卧失落,醒欲堕井。员闻之,不忍以田故伤,复如数予之。是夕,梦神授一榆枝曰:“尔有阴功,锡尔令生④。”生子名榆,仕至处州府别驾。
李植九岁失怙,日拥棺哀泣。事寡母孝,且好施济。年四十,闭门恬养,搜⑤神玄冥。归⑥时,自赋有“虚度浮生九九秋,归枨⑦不许惹闲愁”之句。是夕,据梧⑧而逝,里人奇之。
童志伋业儒家居,邑令旌曰:“隐德流芳”。夫隐德,不可见也;流芳则子大猷授大庾令,有治声,所著《性命灵章》、《道源讲录》诸书,阅五十年明清革矣,县令杜公梓以传之。
李汀邑增生,清贫励行,筑室东山,潜修好学,注训一遵紫阳⑨,以课生徒,生平目不睨视。其父应钟,有如金之操,而汀善承之训。子天美,应万历癸丑贡元,任广东韶州府判,政绩有声;孙烶,中辛卯者魁,任陕西宁远县令。
林爱邑廪生,性耿介端慎,一介不苟,庶几古之廉士。里有为不义者,咸惮之曰:“勿令林君知也。”
童体和雅好诗史。嘉靖辛酉,流贼袭城;时值大饥,节推刘公委体和赈济,盖知体和爱能济也。子养正,授广西阳朔县令,囊无金,世以清白称之。
李学儒瑗之裔,邑庠生,克承先训,事父母存殁尽诚,寿九十六终。
钱文林慕义好施。邑虎忙岭古路峻岭,文林捐赀易治,行人便之。邑建塔、改学、筑闸,多所乐输,寿八十有九。子应魁,朝夕侍奉不懈。及卒,庐墓三年。时御史张、郡守笪题旌孝义牌坊。
黄鸾好读史,喜诗文,常以忠孝垂训,著“孝亲惟聚顺,忠君在立诚”等语,恬隐西郊,陶然自适。
罗世礼义气自好。嘉靖年间,流寇警,世礼率子福、裕、祯、祥、祉、礻任抚禦之。连之人多避旗石寨,粮窘,世礼开仓分给,盖义侠而隐者。
谢文晏父年九十有二,晏事之,朝夕同膳寝。其遗行里人能道之。至于建憩亭于楮岭横山,行者到今感焉。
赖琼儒家子,素好义,不欲以金钱丛棘自拥也。县无文峰,何以结秀?琼首倡建塔。至于学宫、文昌祠之大举,琼亦匪吝。诚足嘉尚,邑侯屡举宾筵。
林一樑邑庠生,九岁失怙,事母孝。读书观古人忠孝大节,輙揭之壁间。每谓人曰:“知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
林钟元审理岱仲子也,性愿而恭,言动礼法自闲。嘉靖末年,岭後寇乱,被掳入巢。询知姓字,贼惊服素行,命扶卫出。颐年优游田亩,诗书迪後,亦见其概云。
谢绍荣性友爱,将已置产与兄分;捐赀建昼锦桥,邑与宾筵。子经、孙汝梧、曾孙建奇,俱见于志。
江南本性醇朴,好善乐施,幼失父,事母孝。适有疲癃袁姓者,目击惨然,引至家,给养以终其年。每岁寒,多设布衣,道遇贫窭给之,诚良民也。
童大亨幼过目成诵,耻童子试繁搜检,不就。逮壮,佐父志德丞永丰,有循誉,益藩闻而辟为典仪正。父升令义宁,告老归,卒,哭至脐裂。事母无间然,终年五十三。子可久、孙三纲、曾孙日鼎,俱廪生。
董厚敦伦睦族,为里中义门。贫不能娶者,助之;赀债不能偿者,焚其券。遇人无少长,礼下之,未尝一言忤物。即骄悍者,见之輙云长者,亦自默化,金司理式其庐宾之,以年高,奉诏荣给衣帛。子三,文光、文辉、文耀,克遵义训,屡以公勤著绩。邑侯徐、李、雷历旌孝义。令德寿恺,後先相望,选膺宾筵。文光孙大炜,明经,考授学训。
郑子信南顺里人,赋性诚朴,生平乐善。人有以非礼相加者,惟婉逊以避,毫不与之较。故终身未尝讼人,亦未尝为人所讼。遇荒年,给粥饘饥,存活者多。有贫不能殓者,则助之棺木。曾于路拾金数两,乃乡人罗壬鬻子之价,因醉而遗于路,访实还之,其不欺如此。至于县有大役,如建学、筑城,皆倡作。居家日以六谕训子孙,其子孙多守理法。郡守王举乡饮,以宾礼宾之。县令杜下车闻其善,申详三院,书名于旌善亭,年七十九岁,无疾终。
李有藩即文学李标之季子也,少业儒,以数奇不偶,因力耕为业。生平举动,无有不遵礼义者。其住家,事父母爱敬饬尽,自幼至长,愉色婉容,并无违言戾行,族党莫不以孝称之。事两兄恭而有礼,而于财产尤能推让,以故怡怡亲爱,始终无间言。有子六人,教以义方,或治诗书,或习手技,皆谨饬不浮。一门之内,雍雍睦睦,其家法亦有可观者。康熙五年,学录其素行,举报乡饮大宾。至今年过古稀,尚矍铄未艾云。
沈春鹏连之应宾饮者多矣,沈氏世为县著。沈其姓,春鹏其名也,性厚而情和,又负其赀未常(尝)少骄于人。与人交,必求其善而隐其不善,故善者莫不愿与春鹏交,而不善者莫不加敬诚。又不肯有所忤,以谓非尽善于人之义。用是,乡里莫不辑睦,往往称为长者,春鹏亦不为之谀也,深自砥砺,期于尽善而後快。其生平,古之人不足多也。虽然,春鹏之忠厚传于家,达于里闾,克绍其先世,古人何足道哉!
吴松竹表席里人,年八十余卒,裘令宾饮之。生平不效里闾庸人,旦夕龌龊经营、求田藏镪为寒饿计。其以义自丰,长者也;以善自懋,恪人也。无堕尔已,子孙效之;无燃尔萁,兄弟居之。若夫礼文仪物,行于宗族乡党,随时制宜,而訾諐不及。谨身之行而节时之用,譬如虬松筼竹,生于古涧之底而不试,自与清风期也,以是知其人与名之所植哉!其行事大略可观矣。
沈桢隐君子也。其先世吉安太守,传至父继权,为乡之望族。桢少敦诗书,不慕仕进,年八十卒。子男一人--兆阶,署仁化县学教谕。先是,邑侯顾讳祖奎为之铭其墓曰:“才足用世而为乡之善世,非其命也,亦其志也。山夷谷堙而来者不坠,非其志也,固其义也。”
罗寿兴为人严重深博,忍事镇物,其气貌沉沉,伟然文人也,七十而卒。年方少,以为艰难之易失也,崎岖桑柘间,延师以训其子旻霁,採泮之芹茎讫。晚岁不自侈大,自田闾间积勤服业以起其家。父子且耕且学,以无忘先世之绪而开其来者。其生平于缓急轻重之际,有足观者矣。
余秉良余姓,秉良其名也,世为连城表席里之农。⑩至秉良,家赀稍裕,每以勤俭训子侄。遇有修建即捐助,里中贫乏輙周恤之,若忘其从艰难而得者。
戴景祯弘治十九年民饥,景祯发粟以赈,全活甚众。大吏白其事于上,旌为义民。
童永恕(注11)童昱之父,世坚之祖也。性善乐施,敦伦好义。尝植公田以赡族党,捐粟以赈乡邻。曾孙八代,未尝分居,仁让之风挹于乡党,举报宾筵。(注12)
张国龙少孤,既长,痛未能事亲,力行善事。有叶石涯,因贫欲卖其妻,即解囊以周之。寇焚劫沈维生,力救之,获免难。时客粤,有上杭友人莫爱病死,因殡之以归。寿至百龄。(注13)
沈济龙字霖雨,明时中副榜。顺治四年,土寇窃发,其师李德祯为仇家所指,诬其通贼。高游等统兵恢复连邑,缚李德祯将斩之。济龙率诸生代为力辩,获免。人服其义。
蒋正春刚勇好义,母吴氏死于寇,正春奋曰:“贼杀我母耶!”愤不顾身,手刃数人,生擒官旭祯以献。(注14)诸贼遁,而孝勇之声彻于遐迩。获贼所俘永安、沙县男妇伍拾馀口,男皆给其口粮,妇皆访其家归之。顺治三、四年间,寇陷连城,团聚赖源、山背等乡。告以大义,倡以守望,御侮之方悉具,盗莫能侵。郡守李、副总高旌之,署篆王令举大宾。厥后捐资修城,蒙杜县主匾奖“助而维城”。文庙及启圣祠皆乐输。又捐赀砌路,自赖源至永安湖口及曲溪,计壹百贰拾里;督造文川桥,鼎建牛栏桥,及长汀太平桥、宋坊桥、叶屋岭、俱乐助修造,行人称之。少年曾遭蛊害,因精调治之方,于是广施其药与方,全活颇众。卒年六十有八,亡恙而逝云。
【注释】
①此传在复印本中列于贞节篇内,显然错误,且版面字迹与上下文不同,又已述及康熙庚寅四十九年祀入乡贤事,超过康熙县志下限时间甚久,显系重印时羼入,今附于隐逸童昱传后。
②此二字模糊,无法辨认。
③宣德:误,应作“正统”。
④令生:似误,应作“令子”。
⑤搜:乾隆县志作“棲”。
⑥归:对人死的别称。
⑦枨:乾隆县志作“根”。
⑧据梧:依梧树而安息。据梧而逝,意思是指毫无病征,安然地死去,不是真的依靠着梧树而死。
⑨紫阳:朱熹晚年主讲紫阳书院,故亦别称紫阳。
⑩复印本至此后还有“其父祖稍稍”五字,下面缺少一页。今据乾隆县志补余秉良之传尾,戴景祯、童永恕、张国龙、沈济龙四人之全传,蒋正春之传头,因乾隆县志对康熙县志文句已稍作删改,今为文句衔接,删去了康熙县志余秉良传“其父祖稍稍”五字。
(注11)此处删去了“理学乡贤”四字。
(注12)此处删去了“雍正五年崇祀”六字。
(注13)此处删去了“雍正五年崇祀”六字。
(注14)复印本蒋正春传无头,上面的文字是据乾隆县志补的,下面是康熙县志原来的文句,只在开头删去一个“之”字。
○贞节
丁氏名三娘吴继养妻。继养卒,丁氏年二十有三,男士奎甫二岁,氏哀痛屡绝。亲族谕以有子尚幼,若抚育成立,不覆其宗,岂不大愈于死耶?氏感悟,教养其子,为之婚冠。士奎旋卒,氏益孤。五十余年凛凛如也。
卢氏谢文中妻。年十八岁夫死,遗孕浃旬①而生。凡事姑抚幼,惟遗言是从。氏没,县令周敬撰文祭之,训导王顼为之赞。
萧氏义民戴景祯妻。戴早世,氏以节自守,事舅姑尽妇道,继承夫志,恒有济人利物之心。捐赀创北安里十二不平石桥一座,砌路三里许。正德四年,大帽山贼反,县令蒋玑筑土城,欲建危楼数座为守禦。时民力告乏,闻氏贤,因命创西门楼一座,费金四十两。年七十余卒,乡人至今德之。
吴氏巧丕江应魁妻。年十七适江,十九夫亡,遗姙数月。姑老家贫,氏矢志靡他。及分娩,举一子江耀先。氏绩纺自供,终老姑馀年,抚幼嗣,艰苦百状。邑令台申其事,按院汪以“节凛冰霜”旌之。年七十有一而卒,子耀先,里中推为谨厚,皆氏遗教焉。
江氏辛娘黄霆妻。年二十有三夫卒,家贫,氏辛勤绩纺,上以事老姑,下以抚遗嗣,人咸称为节孝妇,卒年九十三。
童氏生员黄文皋妻。于归五载夫殁,家贫无子,立志守节,奉翁姑竭力不懈。年五十有六卒。
谢氏生员黄廷瑛妻。年二十二夫死,事老姑不懈。姑怜其贫幼且无嗣,恐不终志,欲强之。氏曰:“夫业儒,今他适,宁不辱夫地下耶?”久之,贫约弥甚,绩缕度日。及姑没,乡邻怜其寡且贫,欲止其丧仪,氏曰:“丧具称家有无,丧仪不举是何礼也?”设灵几;具蔬果,踊尽礼。乡人叹曰:“贫寡如礼,尤不可及。”卒年七十馀。
童氏邑庠生江英妻。年十七归江,甫九月夫死,守节终身不易。养湖秀为嗣,娶妇林氏。未几湖秀死,遗一女。童氏早夜抚育,其妇林氏,亦克成厥志。姑媳双节,卒年各七十馀。
黄氏邑庠生余文炳妻,适余二载而夫死,遗有幼子,未几亦卒。舅姑悯其早寡,欲改适之,不从。年七十馀卒。
李德娘国子生童纶妻。年二十有一,夫死无子,自誓守节。勤能赡贫,无求于族。衰年择嗣。年八十馀卒。
李氏妙金林禄妻。未笄,听读“烈女不更二夫”句,询父解其义,父大奇之。十八于归,家贫夫病,常默祷,愿得一後,以续夫脉。十九,生一子羽宏。二十禄亡,氏哀甚。殓毕,跪姑泣曰:“氏失所天②,欠一死者惟姑老嗣幼是虑耳。”语毕昏而甦者再。惧伤姑心,毁容深居,勤女红以养姑育子。姑病,朝夕汤药;姑没,竭力营殡。节孝如一矣!寿八十有九。阖邑公举郡守万,督学徐给“栢舟趾美”匾以旌,邑侯牛诣庐亲撰诗赠之。
姚氏廪生赖璟妻。璟早丧,氏仅二旬。家贫无嗣,每欲死,以公姑在,故矢志自守,克尽孝敬。乡里叹羡者如出一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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