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人事典掩胔部

作者: 陈梦雷25,283】字 目 录

 掩胔部汇考

上古

大巢氏始为掩覆

按路史太古大巢氏民之葬者犹未详焉过者颡泚

于是厚衣之薪而瘗之不封不植也掩覆而已

神农氏制请雨法瘗露骸以待天泽

按路史神农氏制请雨之法盖南置水掩胳埋胔以

待天泽之至

周命蜡氏掌除骴瘗死于道路者并以孟春之月掩

骼埋胔

按周礼秋官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掌除骴凡国

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

及郊野大师大宾客亦如之若有死于道路者则令

埋而置楬焉书其日月焉县其衣服任器于有地之

官以待其人掌凡国之骴禁

郑康成曰蜡骨肉腐臭蝇虫所蜡也月令曰掩

 胳埋骴此官之职 刘执中曰枯骨曰胳肉腐曰

 骴人兽皆同职掌揜而埋之不令暴露于沟壑道

 路也 郑康成曰蠲读如吉圭惟饎之圭洁也刑

 者黥劓之属任人司圜所收教罢民也凶服服衰

 绖也此所禁除者皆为不欲见人所秽恶也 李

 嘉会曰大师大宾俱尚清净不令所可恶者乱其

 目也 郑康成曰禁谓孟春掩胳埋胔之属 郑

 锷曰骴与胔同然其字乃与蜡祭之蜡字同昭禹

 谓蜡祭百物昔之羽蠃鲜毛介之物毕致焉蜡祭

 所致者神蜡氏所治者形形神相聚而为生相离

 而为死二者实相待焉故其字同然蜡者索也无

 乃索朽腐之骨肉而除之者乎

按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掩胳埋胔

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胔骨之尚有肉者也骼

 言掩胔言埋互言耳

高祖八年令士卒从军死者县给衣衾棺葬

按汉书高祖本纪八年上东击韩信余寇还十一月

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

以少牢长吏视葬

成帝河平四年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行举濒河之

郡为水流压死者令郡国葬埋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遣光

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

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

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

后汉

光武建武元年帝命收葬范阳吏士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元年光武从蓟还过范阳命收

葬吏士

安帝元初二年春二月遣中谒者葬客死者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二月戊戌遣中谒者收葬

京师客死无家属及棺椁朽败者皆为设祭其有家

属尤贫无以葬者赐钱人五千

冲帝永嘉元年诏遣使者案行未敛葬者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皇太后诏曰朕以不德托母天

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

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赖其

德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恤

以慰孤魂

质帝本初元年诏瘗九江广陵二郡枯骸并遣官收

葬乐安海水漂没者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元年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

二郡数离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

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

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掩胳埋胔之时其调

比郡见谷出禀穷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五月海水溢戊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

水所漂没死者

桓帝建和三年诏瘗京师家贫无以葬者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

失中灾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

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

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

三千丧主布三匹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

姓名为设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

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

崇恩施以康我民

永寿元年六月大水诏收葬被水流压尸骸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年六月洛水溢坏鸿德苑南

阳大水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

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

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献帝延康元年魏王丕令郡国殡送士卒死亡者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文帝本纪冬十

一月癸卯令曰诸将征伐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敛吾

甚哀之其告郡国给槥椟殡敛送致其家官为设祭

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十一月癸丑诏瘗洮西战亡及

溺死露骸

按魏志高贵乡公纪二年诏曰往者洮西之战将吏

士民或临阵战亡或沉溺洮水骸骨不收弃于原野

吾常痛之其告征西将军安西将军各令部人于战

处及水次钩求尸丧收敛藏埋以慰存亡

愍帝建兴三年敕雍州掩盗发露胔

按晋书愍帝本纪三年六月盗发汉霸杜二陵辛巳

敕雍州掩胳埋胔修复陵墓有犯者诛及三族

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诏遭寇郡县掩胳封尸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八年二月丙辰索虏自盱眙

奔走癸酉诏曰玁允孔炽难及数州眷言念之寤寐

兴悼凶羯痍挫迸迹远奔雕伤之民宜时振理凡遭

寇贼郡县令还复居业封尸掩胳赈赡饥流东作方

始务尽劝课贷给之宜事从优厚其流寓江淮者并

听即属并蠲复税调

孝武帝大明元年遣使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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