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集解 - 杂篇则阳第二十五

作者: 王先谦6,514】字 目 录

以成。缓急,谓寿夭。聚散,谓生死。此名实之可纪,精微之可志也。随序之相理,桥运之相使,成云:“四序相随,更相治理;五行运动,递相驱使。”穷则反,终则始。此物之所有,言之所尽,知之所至,极物而已。极于可见之物而已。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宣云:“知其无端,任其自然。随,犹追寻也。”此议之所止。”宣云:“乌可妄言万物起于何处哉!”少知曰:“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成云:“季真、接子,齐贤人,俱游稷下。莫,无也。使,为也。季真以无为为道,接子谓道有为使物之功,各执一家,未为通论,故问以定臧否。”俞云:“礼祭义郑注、孟子公孙丑赵注,并云:‘或,有也。’此文或与莫对。莫,无也;或,有也。易益上九‘莫益之,或击之’,亦以莫、或相对。”郭庆藩云:“接子,汉书人表作捷子。接、捷古字通。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索隐:‘接子,古着书者之名号。’”太公调曰:“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虽有大知,同智。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宣云:“若究其一鸣一吠,天然之故,虽智者不能解说其自化之妙。”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宣云:“又不能意度其所将欲为之机。”斯而析之,宣云:“斯,割也。诗:‘斧以斯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精,细。伦,比也。宜云:“微物鸣吠,尚不能明其所以然,则小至莫破,大至莫载,乌可言读意测邪!”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宣云:“二说犹未免物累,终是立言之过。”或使则实,成云:“滞有为也。”莫为则虚。成云:“溺无故也。”有名有实,是物之居;宣云:“说实,则是物之所居也。此或使之说之过。”无名无实,在物之虚。宣云:“说虚,则是全空。此莫为之说之过。”可言可意,言而愈疏。以为可以言诠,可以意测,不知言则去道愈远。未生不可忌,物之未生,不可忌禁而使之不生。已死不可阻。释文:“本亦作徂。”案:其已死也,不可碍阻而令其不死。死生非远也,理不可睹。死生止在目前,而其理莫能睹。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二说为后世献疑者之所借端。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求之末,其来无止。宣云:“欲究其始,则往者已无穷,不知所始;欲究其终,则来者方无止,不知其终。”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郭云:“物理无穷,故知言无穷,然后与物同理也。”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曰或使,曰莫为,言者以二说为本也,然终始滞于物。道不可有,有不可无。成云:“至道不绝,非有非无,故执有执无,二俱不可。”道之为名,所假而行。郭云:“物所由而行,故假名之曰道。”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二说仅居物之一偏,何足语于大方之家?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郭云:“求道于意言之表则足。”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郭云:“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穷道与物之极,言与默莫能载。非言非默,议其有极〔一〕。”宣云:“离乎言、默,可以求道,此至论也。”

〔一〕“议其有极”,集释本作“议有所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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