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传:此灭也。言入,内大恶讳也。注: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
五年:公观鱼于棠。传:讥远也。百金之鱼,公张之。注: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也。诸讳,主书者从实也。
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注:前僭八佾于惠公庙,大恶不可言也。
六年:郑人来输平。传:犹堕成也。狐壤之战,隐公获焉。不言战,讳获也。注:战者,内败文。君获不言师败绩,故以输平讳也,与鞍战辟内败文异。不地者,深讳,使若实输平。称人共国辞者,嫌独恶。郑擅获,鲁不能死难,皆当绝之。
八年:郑伯使宛来归邴。传:邴,郑汤沐之邑也。注:甚恶郑伯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归鲁,背叛当诛。
庚寅,我入邴。传:言入,难也。其日难也。其言我,齐亦欲之。注:鲁受邴,与郑同罪,当诛,故为鲁见重难辞。齐与郑鲁比聘会者,故以非独我,起齐恶。齐恶起,则鲁蒙欲邑,见于恶愈矣。
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传:公曷为与微者盟?〔据与高徯盟讳之。〕称人则从不疑也。注: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使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隐为桓立,狐壤之战,不能死难,又受汤沐邑,皆讳不明,故著其不肖,因与上相起。
十年: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一月而再取也,甚之也。《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注:明取邑为小恶,一月再取,小恶中甚者耳,故书也。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有小恶,适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
桓元年: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传:易之也。言假,为恭也。有天子存,诸侯不得专地也。此鲁朝宿之邑也,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注:桓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朝宿之邑与郑,背叛当诛,故深讳。
十年: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传:公不见要也。注:时实公要之,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也。言弗遇者,起公要之。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见要者,顺经讳文。〔案:桓大恶犹不讳,此非大恶而讳之者,正以桓弑逆之人,诸侯将诛之,下来战盟恶曹是也。〕
庄五年:公会齐人、宋人、蔡人、陈人,伐卫。传:纳朔也。不言纳,辟王也。注: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八年: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传:次不言俟,言俟托不得已也。注: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又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
甲午:祠兵。传:为久也。注: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围盛,非内邑也。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传:盛也。谓之成,讳灭同姓也。不言降吾师,辟之也。注:使若鲁自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于齐师也。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秋,师还。传:还,善辞也。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非师之罪也。注:明君之使,重在君,非师自汲汲。
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传:齐无君也。不名,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
齐人取子纠杀之。传:取之,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注:以下浚洙,知胁。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
浚洙。传:畏齐也。辞杀子纠也。注:讳,使若辞不肯杀子纠也。
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注: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
二十二年:丙申,及齐高徯,盟于防。传: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
公如齐纳币。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齐。传:亲纳币,非礼也。注:时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故因其有事于纳币,以无廉耻为讥。不讥丧娶,举淫为重,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注:讳淫,与亲纳币同义。
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传:亲迎,礼也。注: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礼,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
二十八年:冬,筑微,大无麦禾。传:先言筑微,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注: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
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注:庄公享国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蓄,危亡切近,故讳,使若国家不匮,大夫自私行籴也。
僖元年:楚人伐郑。注: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娶,当慕贤者。
十四年: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传: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己也。注: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来请己,与禽兽无异。故卑鄫子,使乎季姬,以绝贱之也。
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内辞也,不可使往也,言戍卫,遂公意也。内讳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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