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剽,匹妙反。)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背音佩。)
[疏]注“衎虽”至“叛也”。
正义曰:叛者,背君之名。嫌无君不得为叛,故注明之。林父畏衎入杀己,以邑先叛。故衎今虽未居位,林父以背国之故,犹为叛也。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
[疏]注“复其”至“义例”。
正义曰:“复其位曰复归”,成十八年传例也。僖二十八年,“卫侯郑复归于卫”,“曹伯襄复归于曹”,与此卫侯衎皆书其名。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不书名。俱是归国,立文不同,传无义例,史异辞也。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澶,市延反。駮,邦角反。
[疏]注“卿会”至“贬之”。
正义曰:僖二十九年,传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是卿会公、侯皆合贬,良霄亦当贬也。但向戌会公巳自当贬,而又有后期之责。仲尼书经方责向戌后期,故书良霄以駮之。书良霄所以责向戌,非是舍霄罪也。若良霄与晋、宋皆贬称人,则嫌向戌直以会公被贬,其后期之责不见,故书良霄名。退宋班,明向戌有二罪也。案春秋诸国之会后至者多,唯退班在下,不褒进先至之人,此直退宋人在郑人之下,於文自足,必特书良霄以駮向戌者,以向戌,宋之执政上卿,鲁公亲自在会,后期而至,惰慢之甚,故特书良霄,深责向戌,异於他例也。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痤,才何反。恶,乌路反。
晋人执卫甯喜。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疏]注“未同盟而赴以名”。
正义曰:宣十七年,“许男锡我卒”。甯即锡我之子,嗣立以来,未与鲁会盟而赴以名也。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传】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针如晋脩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员音云。)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
[疏]注“御进”至“当行”。
正义曰:言当进待君,受君命也。行人非一递进御。此日,次朱当御,次而不使,是黜之也。
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应,应对之应。何以黜朱於朝?”抚剑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从之。暴,蒲卜反;徐,扶沃反。道音导。御,鱼吕反。拂,芳弗反。褰,起虔反;本或作骞,音虽同,义非也。《说文》云:“褰,裦也。”
[疏]注“拂衣,褰裳也”。
正义曰:拂者,披迅之义,以其将斗,知拂衣即褰裳也。对则上衣下裳,散则可以相通,故以褰裳解拂衣。
人救之。平公曰:“晋其庶乎!治,直吏反。吾臣之所争者大。”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争,争斗之争。不务德而争善,私欲已侈,能无卑乎?”侈,昌氏反,又尺氏反。
[疏]“平公”至“卑乎”。
正义曰:平公见其臣斗,而言“其庶乎”者,以其臣争为国,国事必兴,故庶几於治也。刘炫云“不心竞而力争,不务德而争善”,皆道子朱之心,非叔向之罪。杜言二子“不心竞”,似亦并责叔向者,以斗虽一曲一直,乃是两人争理,故以二子言之,据其斗而言力争,则叔向亦争,争善则叔向无之,叔向以子员无私,欲令应客,亦非叔向争善,叔向无可争。杜云,争谓所行为善,唯言子朱之心也。
卫献公使子鲜为复,鲜音仙。为,于伪反,注同。辞。敬姒强命之。姒音似。强,其丈反。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许诺。初,献公使与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故公使子鲜。子鲜不获命於敬姒,以公命与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则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蘧,居其反。瑗,于眷反,又于万反。遂行,从近关出。告右宰穣,右宰穣曰:“不可。获罪於两君,弑,申志反。天下谁畜之?”畜,许六反,注同,一音敕六反。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贰。”穣曰:“我请使焉而观之。”使,所吏反。还音环。遂见公於夷仪。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见,贤遍反,一音如字。淹,於廉反;徐,於严反。而无忧色,亦无宽言,犹夫人也。夫人音扶。若不巳,死无日矣。”悼子曰:“子鲜在。”右宰穣曰:“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为?”悼子曰:“虽然,不可以己。”孙文子在戚,孙嘉聘於齐,孙襄居守。守,子又反。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穣伐孙氏,不克。伯国伤。甯子出舍於郊。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复,扶又反,下“复愬”同。
[疏]“辛卯,角杀子叔及大子角”。
正义曰:服虔云:“杀大子角不书,举重者。”案晋侯、宋公杀陈世子及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皆书经,则世子不轻於大夫也。孔父、荀息之徒弑君之下,并亦言大夫,大夫既书於经,则弑君并杀世子,世子亦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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