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多〉,弓弩之戾礙不能應弦以射者之名。俗謂之打調也。」張文虎云:「《考工記》『則輪雖敝不匡』,注:『匡,枉也。』」戴望云:「匡義如《國語》『月盈而匡』之匡,言不正圓,如月之虧缺也。」
〔二〕 元材案:繕即《左成十六年傳》「繕甲兵」之繕,注:「繕,治也。」《漢書 息夫躬傳》「繕修干戈」,注:「繕,補也。」《周禮 夏官》之屬有「繕人」,「掌王之弓弩矢箙矰弋決拾,掌詔王射。」此繕工即繕人也。重籍於民奉繕工云云,謂政府重斂民財以供養繕工,而反作此不堪使用之弓弩,其原因何在也。
〔三〕 王念孫云:「通當為道,字之誤也。鵝鶩去人近,鶤雞鵠〈鳥包〉去人遠,故曰『鵝鶩之舍近,鶤雞鵠〈鳥包〉之道遠』也。」安井衡云:「舍,塒也。鶤雞似雞而大。鵠大於雁,羽毛白澤。〈鳥包〉同鴇,似雁而大,無後趾,毛有豹文。通猶道也。」郭沫若云:「『通』當為『邇』,形近而訛。」元材案:通即上文「遠通不推」之通,不必改字。
〔四〕 元材案:鵠鶤所在,指射取鵠鶤之人家而言,非謂鵠鶤棲息之地。「式璧而聘之」一語又兩見《輕重丁篇》。式即《周禮 天官 太宰》「以九式均節財用」之式,注:「式謂用財之節度。」此處是指用璧之制度。據《輕重丁篇》,璧有「尺者萬泉,八寸者八千,七寸者七千,珪中四百,瑗中五百」等五等之分。式璧猶言按照被聘者功勞之大小,分別用各種不同等級之璧作為禮品。射取鵠鶤多者用重璧,少者用輕璧,蓋所以嘉其難能,慰其勤勉,使其更能改善弓弩之製造也。尹注以式為用,段玉裁以式為飾字之假借者均非。
〔五〕 于鬯云:「『期年而上無闕者前無趨人』,此十一字殊無意義,蓋衍文也。且下文云:『三月解〈勹去〉,弓弩無匡〈米亶〉者。』既言『期年』,何得又言『三月』?十一字之為衍文顯見。」郭沫若云:「『上』當為『工』,謂繕工也。『前』當為『箭』。弓不待繕,故繕工足用。弓不偏戾,故箭不誤傷人。」元材案:「行事期年」,謂「式璧聘之」之後一年也。「上無闕者」,謂上供無所短闕也。「前無趨人」,謂隨處皆無閑散之人趨走於眼目之前,猶《輕重己篇》之言「室無處女,路無行人」矣。此蓋說明式璧聘之之後一年以來人民集中精力,潛心改善弓弩以期弋取更多鵠鶤之現象。下文「三月解〈勹去〉」,其事又在「期年」之後,非謂在「期年」之中也。于、郭二氏說皆失之。
〔六〕 王引之云:「《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皆無『〈勹去〉』字。『〈勹去〉』當為『匋』。匋讀與韜同,弓衣也。」安井衡云:「『〈勹去〉』當為『〈勹玄〉』。〈勹玄〉音懸。音同則義通。懸,繫也。弓弩既成,三月解其所繫束之繩,不復匡〈車多〉也。」俞樾云:「字書無『〈勹玄〉』字。疑『医』字之誤。《說文 匚部》:『医,盛弓弩矢器也。從匚從矢。』《國語》曰:『兵不解医。』」何如璋說同。張佩綸云:「《說文 韋部》:『韣,弓衣也。』以『〈勹去〉』為『蜀』之壞亦通。似王說太迂,不及何說之確。」元材案:俞、何二氏說是也。《管子 小匡篇》亦有「兵不解医」之文,即其證。解〈米亶〉者謂解開其盛弓之器而檢查其弓弩也。
〔七〕 何如璋云:「平,近也。越平射遠,欲得鶤鵠也。」元材案:平即平地。越平射遠,謂越過平地射向遠方。故下文云「非十鈞之弩不能中鶤雞鵠〈鳥包〉」也。三十斤為鈞。十鈞之弩,須有三百斤之力始能開之。猶今人之以馬力計機器矣。
〔八〕 王念孫云:「案《說文》、《玉篇》、《廣韻》、《集韻》皆無『{非束}』字,當是『棐』字之訛。《說文》曰:『棐,輔也。』徐鍇曰:『輔即弓〈木敬〉也,故從木。』《說文》又曰:『榜,所以輔弓弩。』又曰『〈木敬〉,榜也。』棐、榜、〈木敬〉三字皆從木,其義一也。此文曰:『彼十鈞之弩不得棐〈木敬〉,不能自正。』《荀子 性惡篇》曰:『繁弱鉅黍,古之良弓也。然而不得排〈木敬〉,則不能自正。』《說苑 建本篇》曰:『烏號之弓雖良,不得排〈木敬〉不能自正。』『排〈木敬〉』與『棐〈木敬〉』同。《韓子 外儲說右篇》曰『榜〈米亶〉者所以矯不直也。』《鹽鐵論 申韓篇》曰:『若隱栝輔〈木敬〉之正弧剌也。』棐、輔、榜一聲之轉。或言榜〈木敬〉,或言輔〈木敬〉,或言棐〈木敬〉,其義一也。」
〔九〕 王念孫云:「『此何故也』四字涉上文而衍。上是桓公問,此是管仲對桓公語,不當言何故。」豬飼彥博說同。于鬯云:「此二語自問自答。前文云:『此何故也?士非好戰而輕死,輕重之分使然也。』亦管子對桓公語。用『此何故也』云云,亦自問自答,與此文法正同。若此四字為衍,彼四字亦當衍矣。而王又不謂彼衍,何也?」張佩綸云:「案『此何故也』,猶《考工》之『此無故』,乃承問而申言其故,非衍文也。」元材案:于、張說是也。
〔一0〕安井衡云:「所,猶事也。」元材案:「所」字之義解已詳《山至數篇》。此處當作家傳職業講。《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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