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与神都洛阳 - 武则天与“女性主义”

作者: 王双怀 郭绍林9,867】字 目 录

女权思想。这些行动的动力是来自为达到提高自己的政治声望和争取更高政治权益的个人目的,引用社会学家Alice Rossi的概念,这只是某种"女性主义的冲动( feminist impulse) "(Alice S.Rossi, The Feminist Papers, New Yoke: Bantam Books, 1974, p.xii、p.616);陈弱水先生虽然将之称为"初发型的女性主义"或唐代的"女性意识",但也坦言"这些行动绝对没有构成可以和现代女性主义相比拟的女权思想"。(陈弱水先生认为唐初的几个女性政治人物所推行的一些措施,是"初发型的女性主义"的表现,但亦认为它有别于现代女性主义。"初发型女性主义"展现了女性内心固有的一种诉求,她们渴望为自己和其他女性争取与男性同等的权益和机会。参见Chen Jo-shui "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pp78)本文下一节即针对这点作进一步的探讨。

武则天在参政和当权之后,推行了若干措施,直接或剪接地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新唐书》卷三《高宗纪》载:"[显庆五年]三月丙午,皇后宴亲族邻里于朝堂,令命妇于内殿,妇女八十以上版授郡君,赐毡袭粟帛。"这是武则天以皇后的身份巡访故乡并州时,特意召开的妇女盛会。在宴会上,既有各级官员的母亲、妻妾参加,又有地方上年长辈高的妇女代表。皇后驾临,亲自主持宴会,给妇女以丰厚的赏赐与优遇,其场面之热烈,可想而知,不仅使得妇女扬眉吐气,男子望而兴叹,但对武则天而言,更重要的意义,恐怕还是要藉此昭告天下,当年在家中备受族人白眼的武曌,今日可是一个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母仪天下的皇后。

祭祀是中国古代帝王眼中十分重要的国事,《左传·文公二年》即指出:"祀,国之大事也。"而在男性家长礼制下,一切祭祀的仪式自古以来皆由男性主持,在国家、乡里或家庭的祭祀大典中,妇女仅扮演次要的角色,地位卑微,甚至不允参与。依照传统,朝廷举行封禅典礼时,先由帝王首祭地祇,再由公卿行亚献之礼,皇后不得参与。武则天既有干政的野心,以她天生的叛逆性,对这一点当然不能容忍。麟德二年(665),武则天上表高宗称道:"封禅旧仪,祭皇地祇,太后昭配,而令公卿行事,礼有未安,至日,妾请帅内外命妇奠献。"([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麟德二年。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第6344- 6345页)高宗采纳了武则天的提议,下诏:"禅社首以皇后为亚献,越国太妃燕氏为终献。"(《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麟德二年。第6345页)于是,在乾封元年(666)正月举行的泰山封禅仪式上,"降禅于社首,祭皇地祇。上初献毕,执事者皆趋下。宦者执帷,皇后升坛亚献,帷帘皆以锦绣为之;酌酒,实俎豆,登歌,皆用宫人"。(《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乾封元年。第6346页)事实上,在封禅事件之前,武则天早在显庆元年(656)已经主持过极为隆重的祭祀先蚕典礼,她总共以皇后的身份先后四次主祭先蚕。先蚕是古代传说中最先教民育蚕的神祇。(先蚕是指哪一位神祇,历代传说各异。隋、唐或承北周礼制,奉螺祖<西陵氏>为先蚕。参阅Chen Jo-shui "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footnote No.8, pp106)在典礼上,由武则天率领内外命妇祭祀先蚕,"百官及朝集使皆陪位"。(《资治通鉴》卷二〇二,唐纪十八,高宗上元元年。第6375页)

祭祀固然是古代王朝一种迷信的活动,在今人看来当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但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社会里,人们却认为祭祀仪式是极其重要和神圣的。在隆重的祀典上,文武百官恭身肃立,反而由妇女登坛祭奠,这在当时的确是一件破天荒的事,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象征意义。皇后亚献,表示武则天在政治上享有一人之下万民之上的崇高地位,也彰显她参政以来天下大治的政绩,为"二圣"共治天下的格局造势和铺垫更强大的基础,有助于她树立自己的威望与权力的正当性。笔者认为,这才是武则天上表高宗要求让她奠献的重要动机。至于"内外妇"和"宫人"的参与,只不过是一种在仪式上陪同和协助皇后的形式以及衬托皇后尊贵地位的排场,而这种排场是否有助于提高整体妇女的地位,则不是武则天所首先考虑的。换言之,武则天的这项举动或许开了命妇陪祭的先例,并不一定就会提高命妇的实质地位,倒是提高了她个人的政治权位。

再者,我们若看《旧唐书》对有关武则天要求参与封禅的记载,就可以发现她不但没有针对女权高谈阔论,表现任何的"妇女意识",反而是以一套传统的妇女观来说服高宗的:"乾坤定位,刚柔之义已殊;经义载陈,中外之仪斯别。瑶坛作配,既合于方祇;玉豆荐芳,实归于内职……妾谬处椒闱,叩居兰掖,但以职惟中馈,道属于蒸尝……"([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廿三《礼仪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886页)陈弱水先生根据这则资料,指出武则天"把禅礼形容成一场家礼","在把妇女带入国家大典的同时,武则天不但没有主张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反而确认家庭是她们唯一正当的活动空间,武则天的说词……反映出她并未积极寻求改变社会所赋予妇女的基本角色"。(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67页)

封禅一事,已经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武则天为了声张自己的权势而策划的。(参见Chen Jo-shui ,"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pp85.持相同观点的还有Guisso R.W.L., Wu Tsu-t'ien and the Politics of Legitimation in T'ang China,Bellingham,Washington: Western Washington University Press,1978,pp28-29;牛志平《武则天与唐代妇女》,见张玉良、胡戟编《武则天与乾陵》,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第38-47页;雷家骥《武则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155-157页。)同样的,武则天多次主祭先蚕亦并非偶然。举行祭祀先蚕典礼,是要纪念和赞颂妇女对养蚕的贡献,却不一定就会因此提高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反而是主祭的武则天,在政治舞台上的角色和分量从此受到进一步的肯定。因为根据唐代的国家礼制,先蚕礼与籍田礼一样,是朝廷鼓励人民农耕养蚕,提高农桑生产的国家级的重要仪式。籍田礼由天子亲自主持,先蚕礼名誉上是由皇后主持的唯一国家典礼,但实际的情形则多是由有司代行,皇后很少亲祭。(金子修一《唐代皇帝祭祀亲祭有司摄事》,见《东洋史研究》卷47第2号,1988年9月,第56-85页)武则天以母仪天下的皇后身份亲自主持祭祀天蚕大典,很明显的便是在昭告臣民,她不是一般只主管内宫事务的皇后,还是国家的政治领导人。陈弱水先生虽然认为祭祀先蚕是武则天提高妇女形象与地位的一部分措施,但也不否认"如果我们孤立地视察此事,可能会推断,则天亲蚕只是要增加自己的威望,为个人的政治目的服务,与一般妇女无关"。(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62页)笔者认为,若从武则天处心积虑地巩固其皇后地位的事迹来看,这样的推断并不是孤立的,也不是不合理的。

天子封禅天地是神圣严肃的国家庆典,老百姓祭拜祖先也是素来重要的民间传统礼俗。然而在以男性为主的时代里,父亲与母亲的地位悬殊,不仅生前所享有的地位有轻重之分,就是死后的丧礼也有厚薄之别。古礼规定,父在母丧,只须服丧一年,而母在父丧,则须服丧三年。《诗经·小雅》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本来在古人的心目中,父母亲对儿女同样有养育之恩,没有轻重之分,但在父权家长制下,做母亲的在死后却不能享有平等的祭拜仪式,武则天认为,这个规定显然是对做母亲的妇女们极不公平。她在上元元年(674)向高宗提出的十一项建议,其中第九项便主张"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她在奏表中申述道:"夫礼,缘人情而立制,因时事而为范。变古者未必是,循旧者不足多也。至如父在为母服止一期,虽心丧三年,服由尊降。窃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若父在为母服止一期,尊父之敬虽周,报母之慈有阙。且齐衰之制,足为差减,更令周以一期,恐伤人子之志。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高宗武皇后《请父在为母终三年服丧》,见《全唐文》卷九七,页1000;《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3页)武则天从母子的情份,赞颂了妇女为人母的伟大,说得合乎情理,义正词严,受到高宗的褒奖,并下诏"依议行焉"。(《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3页)到了垂拱年间武则天当政后,还将这项规定"始编入格,易代之后,俗乃通行"(《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6页),成为国家的法律。唐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礼仪时,也仍然采用这项条文。死后的礼制平等,虽然并不能说明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从此真正平等,但至少意味着为人儿女者对父母应该同样的尊敬,不应在孝道里渗入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礼教思想。它对于后世推翻男性的独裁,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是一个很大的启示。若从这个观点来看,武则天当时提出"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的建议,是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的,我们不能全面否定她的提议似乎表现了一种"女性意识"或"初发型的女性主义",在法律上或社会上对提高妇女的地位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在武则天的奏章中看到的还有强烈的传统孝道意识,若单从"女性意识"的视角来解读她的动机,就未免过于片面了。何况,若将这件事置于当时武则天所处的客观环境下视察,我们又不能不怀疑武则天所表现的这种"女性主义的冲动",主要还是为了个人的政治目的,是她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所使用的另一种收买民心、提高个人声誉、增加政治筹码的高明手腕,而非纯粹是源于她具有为天下妇女争取与男性同等权益和地位的女权思想。

武则天参政时,经常组织文人学者为她编撰著作。虽然这些作品不是武则天亲撰的,但题目与内容即使不是她所授意的,至少也是她所同意的。由于这些作品没有流传下来,有关的史料阙如,详细内容不得而知。但从题目来推测,这些作品多是宣扬历史上有贡献、有影响的妇女。例如在在高宗上元年间,她召集了一批文学之士如元万顷、刘思茂、范履冰等人撰写《列女传》一百卷、《孝女传》二十卷、《古今内范》一百卷和《内范要略》十卷(参见《通鉴》卷二〇二,页6376;《旧唐书》卷六,页133、卷四十六,页2006、卷四十七,页2026;卷三十七,页2846;《新唐书》卷五十七,页1450,卷五十九,页1512,卷二〇一,页5744),把历代许多妇女们值得称颂的事迹,编辑起来,作为当时妇女们的楷模。表面上看来,武则天是要通过对这些妇女的肯定,使天下人知道妇女也有可被尊重的价值,她们也可以和男性一样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实际上,她所要传达的信息是:有才干的妇女,就如她一样,也应该被允许参与国事,和男性享有等同的政治权利。有趣的是,武则天在较早的永徽六年(655)曾命人写了一部《内训》(《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第74页),从题义来看,这部书阐述的应该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正统妇女观,而当时的武则天正在争取登上皇后的宝座,故从时间上来看,就不难理解性格强悍好胜、野心勃勃的武则天,为什么会公开宣扬传统的妇女观。很明显的,她的目的是要向世人表示她不会带来后宫干政的威胁,以减少登上皇后位置的阻力。从这一点可以相信,不管是撰写《内训》,或是编辑《烈女传》、《古今内范》等书,武则天都是抱着个人的政治目的,以追求个人的政治权益为出发点的,不是为了宣扬妇女的贡献,提高妇女的地位,更遑论具有什么"女性意识"了。

以上这一点和她在高宗龙朔二年(662)主导更改嫔妃名号的动机是同出一辙的。(虽然至今未见任何史料显示此次更改嫔妃与武则天有直接关系,但当时武氏已掌控后宫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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