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郞将以下,不可胜数。每除一官,户婢窃相谓曰:'鬼朴又来矣。'不旬月,辄遭掩捕、族诛。"(《资治通鉴》卷205《唐纪二十一》,第6485页)大臣朝不保夕,人心离散。
其次,既无良将可资任用,更缺乏长远的战略部署。唐高宗朝一些久历战阵的高级军事将领,先后遭到武则天的迫害、流放及处决。遭此厄运的将领诸如程务挺、王方翼、黑齿常之、李孝逸、张虔勖、泉献诚等,甚至连其亲信丘神勣也被因事处决。(《资治通鉴》卷203《唐纪十九》,第6432-6433页、第6446页;卷204《唐纪二十》,第6461页、第6472页、第6473页、第6481页)大批高级将领被冤杀,自毁长城,致使军队无良将统领,委用非人,作战能力大为降低,未能有效抵御突厥叛乱势力的南犯,遂使内地居民屡罹兵燹。假定由作战经验丰富的将领挥师北征,辅以严明的奖惩制度,北疆就会呈现另外一种局面。武周朝恰恰缺少具有真实指挥才能的军事将领。更为遗憾的是在她执政20年间,并无有效的长远的战略构想和军事部署。
再次,武周朝残酷地镇压地方武装反抗势力。徐敬业扬州之乱、琅邪王李冲博州之乱、越王李贞豫州之乱,相继被镇压下去。与此相对的是,北疆突厥叛乱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迄未勘定。这就表明武则天对地方叛乱的判断评估标准是:优先镇压那些最可能危及其统治地位者,并成为其一贯的施政理念。(《资治通鉴》卷204《唐纪二十》,第6449-6454页)
第四,武则天个人因素所致。武则天在唐高宗后期权力欲恶性膨胀,觊觎皇帝宝座。在她掌权后,非但未能稳定朝廷内部,反而刚愎自用,专擅权柄,施威嗜杀,上至王公贵族,下及军卒百姓。信任与猜忌并存,委用酷吏,制造冤假错案,滥杀无辜。虽然酷吏最终被惩处,那也是为保障武周的权势与地位之行为。另一方面,武则天过高估计个人的政治影响力,一厢情愿地希图招抚突厥叛乱首领,却因其皇帝身份的非法性,具体措施失当,结果适得其反,自取其辱。
综上所述,突厥叛乱持续蔓延达66年(调露元年至天宝四载,679-745)之久,严重影响着北部边疆的政治稳定与各族人民的正常生产。武则天对北疆突厥叛乱问题奉行退让放任、希图苟安的应对方针,收效甚微,遗留后患,实无可取之处。究其原因,不外乎武周朝在政治上关注重点始终放在打击内部异己势力,以维护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帝位;在军事上缺乏长远的战略部署,且无具真实指挥才干的军事将领;残酷镇压地方反对势力,却忽视边疆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有武则天的施威嗜杀、委用酷吏、自估过高等个人因素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对女皇武则天的研究与评价,应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置之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之中,判断其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治统一有无正面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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