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上落后。伍其鄙可能与职官五正近似,是统治民众的五种等级组织。《国语·齐语》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夫,各使治一属焉。”从邑到属是五级。五属属于国君,其中未谈到采邑,大约直属于国君,有利于加强君权,这也是齐国强大的基础。孔子称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骈为地名,可能在鄙中,被纳入五属归国君直辖。管仲此举是为谋利国,故伯氏虽受损失而不怨恨。但其后齐国仍有采邑,铜器齐子中姜镈铭文称,鲍叔的孙子受封邑二百九十九邑,万世子孙都不得改变。所以贵族卿大夫强横,可能改革也不很彻底。鄙中野人不服兵役,但要供给物资并服劳役。
《齐语》又称:“四民者勿使杂处。……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各使其分业世袭,不见异物而迁,以促进生产和加强军士战斗力,这说明当时社会变动还不剧烈。又“作内政而寄军令焉”,平时治民也按军制编组,轻罪以缴纳武器赎罪,使组织和军备都得以加强。同时齐国地处海滨,有鱼盐之利,工商较发达,《史记·齐世家》称:“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桓公既得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齐国物产丰富,山海资源又为官府控制,“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所以政府财政富裕。齐国手工业尤其纺织业也很发达,“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史记·货殖传》)直到汉代,皇室还在齐地设三服官,供给皇室所需纺织品。齐国经济富裕也是它创立霸业的有利条件。
《齐语》记述农业方面的改革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陵阜陆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大约是整顿井田制,村社分田而耕,改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轻徭薄赋以稳定农民,发展生产。西周末年的“不藉千亩”是实物地租的开始,鲁国“初税亩”则在此后约百年间,可见春秋初年齐国的发展领先于鲁国,在当时处于先进地位,改革对促进农业生产是有利的。不过当时“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说明农民属于野人,可能也包括郊区务农的国人,职业的区分逐步在改变国野的分界。
齐桓公时国力虽然逐渐强大,但还不能取代周天子,军事实力尤其政治威望都很不够。所以齐桓创霸的最好办法是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借用周王室的传统领导地位,组织诸侯团结起来抵御外族侵犯。齐桓公领导了这一事业,既能照顾传统秩序减少阻力,又可利用诸侯的力量打击外族,并通过“存亡继绝”援助某些受害诸侯而提高齐国威信。鲁庄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年)“狄伐邢”,次年,“齐人救邢”。次年,“狄入卫”,卫国逃亡遗民拥立戴公于曹邑。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帮助卫国抗拒狄人。鲁僖公元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齐桓公率领诸侯帮助被狄人破灭的邢、卫重新建国,这便是春秋时艳称的“存亡国、继绝世”的大功业,使得齐桓公威信提高,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
于是齐桓公进一步纠合中原诸侯,准备阻击楚人的北侵。鲁信公四年,齐桓公率宋、鲁、陈、卫、郑、许、曹等国联军伐蔡,接着又伐楚。楚国派使臣前来谈判,双方于召陵结盟而退兵,并没有实际交战,楚国表面上认错,恢复对周王室的贡纳(《左传》说是“包茅”,《齐语》称“贡丝于周”),实际上会后仍不断北进。其后齐桓公又与诸侯会见周惠王的太子,表示支持太子而干预周王室的继承问题。数年后惠王死去,太子在齐桓公支持下继位,是为周襄王。襄王感谢齐桓公,就派宰周公出席齐桓公与诸侯的葵丘之会,宣布王命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这是周王室承认齐桓公为霸主的表示。葵丘之会是齐桓公霸业极盛的代表。《孟子·告子下》称:
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太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元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元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以上最后一句总括的话见于《左传》,说明孟子所言当是依据齐国当时流传的资料,有重要价值。春秋盟会比较详细的材料仅这五条盟约,反映了当时政治社会状况,一方面子要孝于父,同时父也要慈于子,不得随意宠爱后妻更换太子。一方面要选任贤才,改变世袭制,同时也不得随便诛杀大臣。还要求注意社会救助事业,经济上互通有无,同恤灾患等,可以看出春秋时新旧交替的过渡性。
春秋时的霸主实际上是在夺取周天子的权位,不过齐桓公却是比较克制的。《左传·信公七年》载:“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就是说主要依靠奉行传统礼制以争取诸侯政治上服从。《齐语》称: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分。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看来齐桓公并不注重从经济上剥削仆从诸侯国,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实惠,甚至是回赠超过贡纳,对小国有利,而对齐国本身的富裕并无重要作用。这同后来晋楚争霸时期不同,后期霸主对仆从国的搜刮剥削极为苛重,成了晋楚富强的方便之门。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指出五霸之间也是大有不同之处的。
二 宋襄图霸
西周灭亡后,平王继位东迁洛邑,是为东周。但这并不是说东周继承了西周,或者说是从西周迁移过来的。因为西周已完全覆灭了,东周只是在成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国家。开初,西周故地还有虢公翰拥立携王。平王与携王二王并立,到携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掉携王,才算结束这一尴尬局面。在晋、郑诸国的大力支持下,平王的东周终于稳定下来,《国语·周语中》称:“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可见东周并不是正常继承西周而是紧紧依靠着东方诸侯尤其是晋、郑的扶持。
但是晋、郑等国支持周王也有自己的打算,都想假借王命谋求私利。晋文侯攻杀携王,得到平王奖赏,见于《尚书·文侯之命》。不过晋文侯死后,其子昭侯继位,封文侯弟桓叔于曲沃,这就造成了曲沃同晋侯的长期斗争。经过六十七年,桓叔的孙子武公最后攻灭晋侯子孙,厚赂周厘王,被命为晋侯即晋武公,内部争夺才算告一段落。所以春秋之初晋国无暇外务,于是郑国乘机大肆活动,可以说是大国争霸的先兆。然而郑国也是西周末年新建的国家,郑桓公在周幽王时为司徒,他看到西周衰亡的迹象,于是向东方发展,寄孥贿子虢、郐之间,其后灭郐建立郑国。西周灭亡时,桓公与幽王同被杀死。其子武公辅佐平王建立东周,担任王室卿士,掌握大权。武公的儿子庄公继位,平定了其弟共叔段的叛乱,内部统一,加强了君权。对外则假借王命,征伐诸侯,如“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左传·隐公元年》),“郑人以王师……伐宋,入其郛”(《左传·隐公六年》),甚至以王命纠合诸侯出兵讨伐,如:“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土,以王命讨之,伐宋。……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庚辰,郑师入防。”(《左传·隐公九年、十年》)正是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开创了春秋时期霸主活动的先例。
然而郑庄公喧宾夺主把周王作为傀儡,自然引起王室的反感,矛盾逐渐加剧,终致双方摊牌。“(周桓)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战于繻葛,蔡、陈、卫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左传·桓公五年》)这一战一方面使周天子威信扫地,桓王亲率诸侯联军伐郑,竟然兵败王伤,周室从此一蹶不振。另方面郑庄公也失掉了借用王命的政治资本,加以庄公死后诸子争立,内乱频繁,基础薄弱的郑国遂降为二流国家,但在春秋时代始终甚为活跃。
其后·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旗号,正式开创了霸业。齐桓死后,也是诸公子争位,太子昭奔宋,宋襄公纠合诸侯兵送太子昭返国继位,是为齐孝公。宋襄公既定齐国,也想接替齐桓公的霸业,从而展开了外交和军事活动,打算争取诸侯的拥戴。宋是殷商王室后裔,周公东征平定武庚叛乱时,微子启降周被封于宋,代替武庚统领殷商遗民。宋国“于周为客”,受到一定的礼遇;它周围是鲁、卫、蔡、陈等周室亲信诸侯,大约也带有防范意味。宋国在当时并不算小,作为王朝之后,基础还是好的,尤其在文化方面,“诸侯宋、鲁于是观礼”(《左传·襄公十年》),是领先的典范国家。春秋之初,周王室衰微,宋国也曾活跃。“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左传·桓公二年》)可能也是不甘寂寞。但结果引起内乱,事与愿违,数十年后宋襄公又寻旧梦了。
宋虽是大国之后,但地处中原,在周人包围之中,并无发展余地,到春秋时,比起齐、晋、秦、楚等国就显得弱小了。所以宋襄公图霸,便想求得楚国的支持。鲁僖公二十一年(宋襄公十二年、前639年),“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秋,诸侯会宋公于盂,……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宋襄公想当霸主却成为囚俘,《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详载此事称:
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住。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我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
这一次外交上的失败,引起了下一场军事上的争夺。
鲁僖公二十二年,“三月,郑伯如楚。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郑文公到楚国朝见,是表示服属于楚。宋襄公伐郑,则是与楚争夺霸权,惩罚朝楚的郑国,当然引起楚国的反击。这就爆发了古代史上有名的泓之战。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已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分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宋襄公在泓之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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