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四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16,794】字 目 录

唐紀二十

則天順聖皇后上之上

光宅元年(甲申、六八四)是年九月,改元光宅。〕

1春,正月,甲申朔,改元嗣聖,赦天下。

2立太子妃韋氏為皇后;擢后父玄貞自普州參軍為豫州刺史。

3癸巳,以左散騎常侍杜陵韋弘敏為太府節、同中書門下三品。

4中宗欲以韋玄貞為侍中,又欲授乳母之子五品官;裴炎固爭,中宗怒曰:「我以天下與韋玄貞何不可!而惜侍中邪!」炎懼,白太后,密謀廢立。二月,戊午,太后集百官於乾元殿,裴與中書侍郎劉禕之、羽林將軍程務挺、張虔勗勒兵入宮,宣太后令,廢中宗為廬陵王,扶下殿。中宗曰:「我何罪﹖」太宗曰:「汝欲以天下與韋玄貞,何得無罪!」乃幽于別所。

己未,立雍州牧豫王旦為皇帝。政事決於太后,居睿宗於別殿,不得有所預。立豫王妃劉氏為皇后。后,德威之孫也。

有飛騎十餘人飲於坊曲,一人言:「曏知別無勳賞,不若奉廬陵。」一人起,出詣北門告之。座未散,皆捕得,繫羽林獄。言者斬,餘以知反不告皆絞;告者除五品宮。告密之端自此興矣。

5壬子,以永平郡王成器為皇太子,睿宗之長子也。赦天下,改元文明。

庚申,廢皇太孫重照為庶人,命劉仁軌專知西京留守事。流韋玄貞於欽州。

太后與劉仁軌書曰:「昔漢以關中事委蕭何,今託公亦猶是矣。」仁軌上疏,辭以衰老不堪居守,因陳呂后禍敗事以申規戒。太后使祕書監武承嗣齎璽書慰諭之曰:「今以皇帝諒闇不言,眇身且代親政;遠勞勸戒,復辭衰疾。又云『呂氏見嗤於後代,祿、產貽禍於漢朝』,引喻良深,愧慰交集。公忠貞之操,終始不渝,勁直之風,古今罕比。初聞此語,能不罔然;靜而思之,是為龜鏡。況公先朝舊德,遐邇具瞻,願以匡救為懷,無以暮年致請。」

6辛酉,太后命左金吾將軍丘神勣詣巴州,檢校故太子賢宅以備外虞,其實風使殺之。神勣,行恭之子也。

7甲子,太后御武成殿,皇帝帥王公以下上尊號。丁卯,太后臨軒,遣禮部尚書武承嗣冊嗣皇帝。自是太后常御紫宸殿,施慘紫帳以視朝。

8丁丑,以太常卿、檢校豫王府長史王德真為侍中;中書侍郎、檢校豫王府司馬劉禕之同中書門下三品。

9三月,弓亥,徙杞王上金為畢王,鄱陽王素節為葛王。

10丘神勣至巴州,幽故太子賢於別室,逼令自殺。太后乃歸罪於神勣,戊戌,舉哀於顯福門,貶神勣為疊州刺史。己亥,追封賢為雍王。神勣尋復入為左金吾將軍。

11夏,四月,開府儀同三司、梁州都督滕王元嬰薨。

12辛酉,徙畢王上金為澤王,拜蘇州刺史;葛王素節為許王,拜絳州刺史。

13癸酉,遷廬陵王于房州;丁丑,又遷于均州故濮王宅。

14五月,丙申,高宗靈駕西還。

15閏月,以禮部尚書武嗣為太常卿、同中書門下三品。

16秋,七月,戊午,廣州都督路元叡為崑崙所殺。元叡闇懦,僚屬恣橫。有商舶至,僚屬侵漁不已,商胡訴於元叡;元叡索枷,欲繫治之。群胡怒,有崑崙袖劍直登聽事,殺元叡及左右十餘人而去,無敢近者,登舟入海,追之不及。

17溫州大水,流四千餘家。

18突厥阿史那骨篤祿等寇朔州。

19八月,庚寅,葬天皇大帝于乾陵,廟號高宗。

20初,尚書左丞馮元常為高宗匠委,高宗晚年多疾,每曰:「朕體中不佳,可與元常平章以聞。」元常嘗密言「中宮威權太重,宜稍抑損」。高宗雖不能用,深以其言為然。及太后稱制,四方爭言符瑞;嵩陽令樊文獻瑞石,太后命於朝示百官,元常奏:「狀涉諂詐,不可誣罔天下。」太后不悅,出為隴州刺史。元常,子琮之曾孫也。

21丙午,太常卿、同中書門下三品武承嗣罷為禮部尚書。

22栝州大水,流二千餘家。

23九月,甲寅,赦天下,改元。旗幟皆從金色。八品以下,舊服青者更服碧。改東都為神都,宮名太初。又改尚書省為文昌臺,左、右僕射為左、右相,六曹為天、地、四時六官;門下省為鸞臺,中書省為鳳閣,侍中為納言,中書令為內史;御史臺為左肅政臺,增置右肅政臺;其餘省、寺、監、率之名,悉以義類改之。

24以左武衛大將軍程務挺為單于道安撫大使,以備突厥。

25武承嗣請太后追王其祖,立武氏七廟,太后從之。裴炎諫曰:「太后母臨天下,當示至公,不可私於所親。獨不見呂氏之敗乎!」太后曰:「呂氏以權委生者,故及於敗。今吾追尊亡者,何傷乎!」對曰:「事當防微杜漸,不可長耳!」太后不從。己巳,追尊太后五代祖克己為魯靖公,妣為夫人;高祖居常為太尉、北平恭肅王,曾祖儉為太尉、金城義康王,祖華為太尉、太原安成王,考士彠為太師、魏定王;祖妣皆為妃。裴炎由是得罪。又作五代祠堂於文水。

時諸武用事,唐宗室人人自危,眾心憤惋。會眉州刺史英公李敬業及弟盩厔令敬猷、給事中唐之奇、長安主簿駱賓王、詹事司直杜求仁皆坐事,敬業貶柳州司馬,敬猷免官,之奇貶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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