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 - 分权化腐败和犯罪对中国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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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或是涉及贩毒、赌博等榨取活动的黑帮人物。在这种情况下,正如christian geffray所证明的那样,犯罪分子可能会成为政府的代表。从完全成为犯罪网络的附庸这一严格意义上,腐败并不是完全收买官员,而只是收买官员的一些特别服务。

中离这种图景还很远。虽然犯罪分子没有成为政府的代表,但是,政府的代表却有可能成为罪犯。这恰如墨西哥的情形那样。在一个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官僚系中,由于对公共财产的侵蚀和掠夺,分权化改革并没有抑制垄断权力,相反,它反而促进了其多样化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官员摇身一变成为企业经理,他们对企业实行垄断纵,甚至诸如军队、武警、公共安全和司法部门都变得追逐利润最大化。

官僚主义型市场分割的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上海桑塔纳汽车和武汉的富康汽车生产。如果是在一个开放的内市场上,汽车生产上的竞争将会采取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形式。但在中,这种竞争却采取了税收的形式:非上海生产的汽车如果进入上海市场,则必须缴纳80元的许可费;而湖北人如果要购买桑塔纳汽车也必须支付中央政府原本已经取消的额外费用,其中支付的70元名义上是为特困企筹集资金。

换言之,迄今为止的中的市场化过渡过程仅仅是学会了市场经济的所谓利润这一概念,却并没有学会市场经济中同样重要的其他概念。

上述情形要求一个管理型和串谋型网络(财政、海关和警察等)的存在,该网络愿意为自己的利益而实施这一政策。这种网络也同时承担了管理者、监护人和寻租者的角和功能。

对地下利润可以分类如下:其一是所谓腐败利润,其二是犯……

[续分权化、腐败和犯罪:对中国的比较分析上一小节]罪利润。犯罪利润主要来自走私(包括偷渡)、贩毒、卖婬、拐卖人口、赌博、制假贩假(包括伪造假币和证件)。除了在日本和泰的传统的卖婬、赌博、贩毒这三大犯罪利润来源以外,中还出现了新的走私、拐卖人口和制假贩假。虽然很难从质上去评价这些地下利润,但是,很显然,自90年代以来,中的犯罪经济以空前的规模增长,占到了地下经济的很大份额。

根据官方估计,中内贩毒收入约达300亿美元,这主要是由有组织的犯罪网络所进行的。近些年来,贩毒交易中的80%与黑社会有关。卖婬活动也与此类似。iwe年中警察抓获了420000名卖婬者,而这约只占实际总数的10%。

公安部门通过纪律检查在全范围内严肃警纪,因为在少数地区,一些娱乐场所和赌场由于通过与当地警察的密切联系而日益火爆,而司法过程中的走后门又严重阻碍了打击犯罪活动。

这种大环境非常有利于警察与歹徒之间的串谋。这在墨西哥非常明显,大贩毒犯的保镖通常是警察。在中,人们可以很容易地购买到警察所使用的装备和制服,这种假警察对老百姓的敲诈经常受到媒的揭发。

上述情况可能应归于法律秩序管理上的分权化所致。自1995年起,省辖市和自治地区承担地方公安部门和武警的80%—85%的资金。根据《南方日报》的报道,一些强迫妇女卖婬的妓院就坐落在离警察局很近的地方。无照经营的假葯市场就在工商局对面的马路附近营业。一家利用现代技术制造假烟的工厂就坐落在市政府大楼的旁边。类似的例子还很多。

腐败与犯罪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犯罪经济向私人市民提供了各种非法服务。在中,除了传统的犯罪活动(贩毒、赌博、卖婬)以外,走私和制假贩假更为突出。从90年代开始,中的走私发展非常迅速。从际层面来看,走私可能是政府管制与贸易赢利机会之间紧张关系的表现。如果不危及人身,则走私从本质上可能并不是一种犯罪。但是,若考虑到人民生命、毒品、军械和造假产品,则走私就会与犯罪网络相联系。

如果腐败不能产生实际效果,则这些犯罪网络就会使用暴力威胁。从这种意义上讲,走私也同时属于地下经济的牺牲品。正是这种二重质使走私在90年代迅猛膨胀并(直接或间接)涉及了跨公司。中的情况是,根据海关估计,因走私而每年损失的收入就达150亿美元,超过进口额的10%。根据中纪委的一份报告,1991—1998年,走私案共有4200件,总金额达1300亿美元。中海外外交和商务机构应当承担1300件走私案件的责任,其涉及的金额达op亿美元。走私物品不只是汽车,而且还包括石油产品、机械设备、化学产品、钢铁。电子产品等。走私的主要地区是广西的北海、广东的汕头和湛江、山东的青岛和福建的厦门。

上述分析只是根据部分资料作出的,还远未反映出事态发展的全部图景。根据minnalk.chandra的分析,中大陆和香港地区对彼此之间的贸易统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香港地区的数字要比大陆数字高。这一差距在19941997年间平均每年高达850亿美元。在这些年间,香港地区的出口要超过中进口统计的700%。除了少量加工贸易外,大量在华外企对进出口进行虚报,显然,这一虚报是由于从香港地区进行的大量走私和逃税活动所致。所需要的外汇可以未被大陆方面统计而出现在香港地区的统计上。这些联系表明,走私活动是与中的外企活动密切相关的。除了外企之外,分权化过程将企业推向自我发展的道路,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一些于困境的有企业也开始从事消费品和制成品的走私。

中运用出口退税方式刺激出口。在这些方面作假已经成为一个通行做法。这在沿海地区尤其突出。走私的产业化,就这样产生了著名的分配上的“灰区域”。这对竞争产生了扭曲。在中进行经营的外企或本企业无法忽视走私问题而置身其外,因为如果它们的竞争者仅仅支付5%的费用就可以以较低价格销售产品时,这些企业显然将面临严重损失。

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前,这些渠道主要通过出口虚开发票的方式进行。此外,还通过“假合资”方式在中进行再投资,以获取对合法企业实施的税收减免优惠。

但是,自1997年以来,“灰”渠道越来越多地从东南亚家、韩和日本走私商品。根据官方估计,1997年有超过100000辆小汽车走私进入中,这相当于合资汽车企业销售总额的1/4。走私的程度就这样进一步影响到整个产业经济,如汽车产业、电子和石油部门。由于需求不足和收入不平等的增加,走私使通货紧缩趋势继续恶化,并使某些运用灰渠道的外企业具有竞争优势。

走私系所产生的宏观经济影响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要对军队和司法系涉足商业活动进行打击。

最后,走私的广泛存在及反走私活动所引发的对高层领导的牵连,生动地证明了分权化、腐败和犯罪化之间的联系。

“功能主义”和“文化主义”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对于理解其孕育产生和社会可接受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但是,这两种解释也忽视了这一现象的政治和民族因素。这实际上也是中文化传统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这些不同因素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实际上的“再集权”过程。这涉及经济权力被收归中央(军队、公共安全、海关和司法系)。这一新的反腐败和打击犯罪的战略与以前的集权具有不同之。虽然中的制并不允许给罪犯提供成为政府代表的机会,但却给政府代表提供了沦落为罪犯的机会,因此,将反腐败运动定位于高层领导也就不足为奇了。不管这场反腐败运动结果如何,腐败、犯罪和非政治化将成为中社会和政治争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成为关键的政治问题,则在持续的政治过渡过程中就会出现一种新的符合中情况的政治民主制。

  (编译:常志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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