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许可证、税务和海关这样的管理程序和司法程序中行贿。该公约要求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建立会计和审计制度,以防止账外账户;相互提供法律授助,包括引渡。
同通过多边谈判达成的任何协议一样,上述公约也有其不足之。其一是它未能禁止对外政、政官员和候选人的不适当赞助。经合组织的反行贿工作小组目前正在研讨这个问题,以便在1999年采取新的行动。今后可以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作出改进,但各议会不能因此而推迟审批该公约的时间。德和法已经表示,一旦该公约准备就绪,它们就会终止向外官员行贿减税的做法(丹麦、挪威、波兰和荷兰已经采取这一步骤)。就经合组织而言,它将设法让其他非经合组织家也遵守这一公约。1998年年底,很可能会有足够多的家签署该公约并使之生效。虽然这将是一个伟大的成就,但还需要采取两个步骤使该公约产生实际影响:一是各议会必须立法使该公约的条款成为各有约束力的法律,二是必须制定出各项旨在执行反腐败法律的计划。
直到不久前,世界银行和其他际金融机构还很少注意腐败问题。显然,它们认为这是个政治问题,超出了……
[续打击国际腐败行为上一小节]它们的权限范围。在世界银行,随着詹姆斯·沃尔芬森于1995年被任命为行长,人们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他在那年年会上的讲话提到腐败问题,这是世行行长首次在讲话中谈及腐败问题。在1996年的会议上,沃尔芬森把打击行贿当作一项当务之急。他邀请透明际组织帮助该行制定反腐败战略。1997年,世界银行采纳了一项全面的计划,其中包括有力的监控措施,以防人们为得到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而行贿,并向各政府提供援助,以促进改革。其他际金融机构也发生类似的变化。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在不仅和以往一样关注货币和金融政策,而且还强调加强透明度并采取其他限制腐败行为的步骤的必要。美洲开发银行、欧洲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也都仿效世界银行的做法对它们资助的项目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监控措施。非洲问题全球联盟已把打击贪污腐败作为它在1998年的当务之急。
美洲家反腐败公约是1996年3月通过的。在公约上签字的家已有26个,但批准它的只有10个。随着创立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努力搁浅,人们对该公约的兴趣也淡薄了。但由于会恢复了总统在谈判贸易条约时所必须的快速理权,人们有可能恢复对该公约的兴趣。另一件有益于反腐败努力的事情是,美洲家组织建立了一个类似经合组织的反行贿工作小组的机构,以便对反腐败行动提供专业支持并由西半球家监督反腐败工作的进展。
总部设在巴黎的际商会在鼓励际企业界积极与腐败行为作斗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商会的重点是加强各公司的自律计划。由来自十多个家的一批律师、经理和学者拟定的《反敲诈、反行贿行为准则》已于1996年公布。该准则直截了当地理向分销商和其他中间商付费,商业招待和送礼,以及政治捐款等问题。它们不仅涉及向政府官员行贿,而且涉及私营部门内部的行贿受贿问题。该商会还在准备一本手册,它将帮助各公司执行该商会的行为准则,并恪守经合组织的公约。
经合组织的反腐败公约和更多地采用公司行为准则将会减少造成际腐败现象的供应一方的行贿行为。但需求一方即政府官员的勒索和其他形式的腐败行为却更难予以有效的打击。每个家都有禁止官员接受贿赂的法律,但当高级官员也腐败的时候,这样的法律就很难执行了。世界银行、际货币基金组织、透明际以及其他组织都在制定促使政府的运作更加透明的计划以及其他一些旨在与需求一方的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措施。通过限制对外官员的行贿行为,工业化家关于打击需求一方的腐败行为的建议在发展中家看来将更加可以信赖。
尽管过去5年的成果是引人注目的,但这只是漫长而艰巨的努力的开始。虽然人们普遍支持对腐败行为采取行动,但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反对改革。通过腐败行为受益的是权势阶层——高级官员、资本雄厚的大公司和人数众多的中间商。
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腐败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有必要实行彻底的变革。仅仅扔掉几个烂苹果是不够的。使一种腐败的制度保持运转,要求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具有专门的技巧。诚实的制度要求有不同的技巧。这就要求起用新人,必须制定出新的刺激措施和监控手段,以加强廉政并惩治腐败。
虽然谁也不会为腐败现象辩护,但它的受益者会利用拖延的手段冲淡公众和媒的兴趣。他们还会利用修正案使反腐败的法律变得不起作用或是无法执行。为了挫败他们的这些策略,坚持不懈和公众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过去5年中,认为腐败的代价高得无法容忍的观点已开始占上风。今后5年的最大任务是通过取得明显的成果来确保公众继续支持反腐败的斗争。
现在,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可能越来越大,因为过去5年揭露出的事实表明,腐败的制度不仅不公正,而且天生就不稳定。由于行贿行为是秘密进行的,正常的制衡制度就起不了作用,而没有制衡制度的约束,腐败行为就会失控。
尽管没有根除腐败行为的灵丹妙葯,但各种改革措施将会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持。由于经合组织的公约使向外官员行贿成为一种罪行,它将会加强旨在终止对这种行为减税的做法的努力。该公约将促使经合组织家的公司制定实施计划,就像打击对外行贿行为法通过后美公司所做的那样。公司的自我管制将大大加强政府的反行贿法的效果。它还将加强世界银行的反行贿行为的努力。如果外公司比较普遍地采纳旨在实施经合组织公约的计划,世界银行和其他际机构就能够坚持把这样的计划作为公司竞投重大的采购项目的条件。
在冷战后的世界里,有很多因素使人们对责任制的要求更加迫切了。这些因素包括:新闻调查的普及,社会公众关心并揭露执政的腐败行为,检察官和法官更加独立,加强了对检举人的保护,公司加强了管理,全球经济的扩展增加了对际审计标准的需求。这些事态发展加强了反腐败运动,也增大了实行持久的改革的可能。
(编译:白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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