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三十九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疏:前章明善建之主享不拔而长存。此章明含德之人独知和而不害。首五句标含德所以不搏。次骨弱下五句明全和所以不嘎,知和则明了,使气则强梁。物壮下申劝强梁之人,欲令不为是行。○义曰:於国既能善建善抱,於身所要含德全和,善建则国不倾危,含德则物无伤害,和至则益生为善,物壮则非道早亡。不唯戒在修身,抑乃劝於理化。此章之大旨也。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注:至人含怀道德之厚者,其行比於赤子矣。
疏:含,怀也。言至人含怀道德之深厚者,内为道德之所保,外为神明之所护,比若慈母之於赤子也。此理难晓,故借喻以明之。故寄赤子之全和,以况至人之全德。赤子,婴儿之小者,取其内无分别,不生害物之心。
义曰:至道之士,韬德含和,内外混凝,不忤於物,如赤子之纯粹,若婴兄之未孩。其德既然,所以物不能害。物不害者,以至人无害物之心故也。赤子者,子生三月而眼转,睛微眴,能分别人。其未分别之前,即号为赤子,和气全也。既有所别,和气分矣,不可谓为赤子也。
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注:至人神矣,物不能伤。既无害物之心,故无搏螫之地。此至人之含德也。
疏:此释至人之全德也。毒虫,蜂蔓之属。猛兽,虎兕之属。攫鸟,鹰鹯之属。螫谓尾端行毒。据,按也,谓以足据物。搏,持也,谓以爪搏持物也。言至人德全於内,和气充盈,心冥乎道,故有毒之虫不能螫,猛毅之兽不能据,惊攫之鸟不能搏,盖以其至顺德厚之所政也。
义曰:含德之行,与道混冥。动顺物宜,物故不害;静与道合,害所不加。虽蜂蔓毒螫之徒,猛毅惊攫之类,自然远矣。何能害人?人君含德临人,全和御物,祸乱不作,戈甲不侵,外服四夷,内清六合,靡然物化,其含德之谓乎?
骨弱筋柔而握固。
疏:此下明赤子之全和也。赤子筋骨柔弱,持握不当牢固。今拳手执物,能自固者,岂非和气不散之所致乎?
义曰:和之所用,其大矣哉。礼之用,和为贵;师之用,和为先;地利不如人和;师克在和不在众。《书》曰:纣有亿兆之人,离心离德;周有十臣,同心同德。故春秋郑人伐楚,屈瑕患之,阙廉对屈瑕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所闻也。屈瑕欲卜之,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败郧师於蒲骚。今赤子以和,握持既能牢固,立身以和处众,必无交争。王者以和君临,固能化洽。和之全也,与含德理同。所解赤子全和,谓如下文尔。
未知牝牡之合而较作,精之至。
疏:雌曰牝,雄曰牡。峻者,气命之源也。言赤子心无情欲,未辩阴阳之配合,而含气之源动作者,岂不由精气纯粹之所致乎?
义曰:《上清洞真品》云:人之生也,禀天地之气为神为形,禀元一之气为液为精,天气减耗,神将散矣;地气减耗,形将病矣;元气减耗,命将竭矣。故帝一回元之道,泝流百脉,上补泥九。脑实则神全,神全则形全。形全者,百关调於内,邪气亡於外。髓凝为骨,肠化为筋,纯粹不杂而长生可致矣。
终日号而嗌不嘎,和之至。
注:赤子骨弱筋柔而能握拳牢固,未知阴阳配合而含气之源动作者,精粹之至。终日号啼而声不嘶嘎者,由纯和之至。此知赤子之全和也。
疏:嘎,声破也。赤子终日号啼,其声不嘶破,岂非精气纯粹之能致乎?
义曰:含德之人,全和之士,德行周厚,和气精纯,如赤子也。赤子纯和既积,元气内充,执握能牢,啼号不嘎,纯之至也。夫啼极无声,谓之嘎。赤子和气未散,真精固存。喻彼理国纯和,群生贞粹,玄化弥远,德声益彰,而不竭也。又骨弱筋柔而能握固,非因其力,由赤子心专,以喻含德之人屈身顺物,柔心从道,众欲所不能开,由心业净冷故也。未知牝牡之合而峻作,由含德之人无心应物,动任自然,非情欲所侵,由身业净故也。赤子号而不嘎,如含德之人法音演教,以法利物,声化无穷,而不衰歇,由口业净故也。赤子纯净,外欲不侵,内心不乱,自然而然也。含德之人三业清净,有如赤子,乃修之使然。理国之道,君抱淳素,臣任忠良,法纲不施,德化周布。若赤子自然端朴,如含德修励日新,和气潜充,人归於道矣。
知和曰常,
注:能如婴儿固守和柔,是谓知常之行。
疏:赤子以和气至纯而声不败,因之以示教。言人能如婴兄知和柔之理,修而不失者,是谓知真常之行。
义曰:五常备具曰和。於身和则德充而合真,於国和则化周而祚永。处众和则合礼,行师和则有功。和之为义,大矣哉。
知常曰明。
注:守和知常,是曰明了。
疏:人能知真常之行,而保精爱气者,是曰明达了悟之人。知和知常,叹同德之美。益生使气,举失道之过。
义曰:既备五常,是谓和矣。复知其和,不可斯须离而常行之,斯谓於道益明,於理益达。理国以和为常,加以明达,所谓合天地之德,齐日月之华矣。以和御物,物无不顺,以和从道,道无不成。太上《五厨经》曰:和乃无不和,玄理同玄际。抱和守常,道可异也。
益生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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