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 张子正蒙注卷二

作者: 王夫之9,776】字 目 录

。中庸之言变,知义之事,化则神之效也。《易·传》之言化,德盛之事,变则神之用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

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掩。

“谷”,当作“鬼”,传写之讹也。神阳,鬼阴,而神非无阴,鬼非无阳,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明鬼之有阳矣。二气合而体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气则同此理,神非无自而彰,鬼非无所往而灭,故君子言往来,异于释氏之言生灭。屈伸一指也,死生一物也,无间断之死灭,则常流动于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显,孰能掩之邪!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

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非畏其著见,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一念之邪不审,虽或制之不发,而神气既为之累,见于事为,不觉而成乎非僻,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盖神气者,始终相贯,无遽生遽灭之理势,念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故防之也不可不早,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敔按:此所谓“天夺其魄”也。天者神也,魄者形也,神气既累,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见闻之所推测,名法之所循行,人能也。

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位,犹至也。尽心以尽性,性尽而与时偕行,合阴阳之化,乃位天德,实体之则实知之矣。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则大矣,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非恃其大而可至也。

在熟而已。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

《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张子之言,神化极矣,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乃示学者易简之功,学圣之奥也。择善固执,熟之始功,终食不违则熟矣。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熟则不勉。

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天之神化惟不已,故万变而不易其常。伯夷、伊尹不勉而大,而止于其道,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道在则诚,道变则化,化而一合于诚,不能以所止测之。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

心之所存,推而行之,无不合于理,则天不能违矣。理者,天之所必然者也。

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

伊尹自耕莘以来,集义而纯乎道,故以觉民为志,伐夏而天下服,放君而太甲悔过,虽所为有迹,矫时以立德,未几于化,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

化则位乎天德矣。

仁熟而神无不存,则与时偕行,万物自正其性命;故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孔子之道自参天地,赞化育,不待取必于天也。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成物皆成己之事,而后骄心永释;因物顺应而己不劳,而后吝心不生:此广大高明之极也。学者欲至于大,当勿以小有得而骄;欲几于化,当勿以私有得而吝。若颜子之勿伐善、勿施劳,竭才以思企及,则得矣。

无我而后大,

诚者,成身也,非我则何有于道?而云无我者,我,谓私意私欲也。欲之害理,善人、信人几于无矣;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万物备于我,安土而无不乐,斯乃以为大人。

大成性而后圣,

德盛仁熟,不求备物而万物备焉,与时偕行,成乎性而无待推扩,斯圣矣。圣者,大之熟也。

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敔按:致知,犹言指测而知

圣不可知,则从心所欲,皆合阴阳健顺之理气,其存于中者无仁义之迹,见于外者无治教政刑之劳,非大人以降所可致知,斯其运化之妙与太虚之神一矣。自大人而上,熟之则圣,圣熟而神矣,非果有不可知者为幻异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不杂乎人而一于天也。

见几则义明,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

动而不括则用利,

括,收也,滞也。放义而行,一如其初心,推之天下,无中止之机,则用无不利矣。

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

滋,渐长而盛也。义明而推行之无所挠止,或屈或伸,无非理矣。时有否泰而身安,恒一于义,而心日广,德日润矣。此言学圣之始功在于见几。盖几者,形未著,物欲未杂,思虑未分,乃天德之良所发见,唯神能见之,不倚于闻见也。

“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故闻见之习俗一入于中以成乎私意,则欲利用安身而不可得,况望其德之滋乎!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

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

义已明则推而行之不括,无所挠止。用利身安,则心亦安于理而不乱,故吉凶生死百变而心恒泰。如其行义不果,悔吝生于所不豫,虽欲养其心以静正,而忧惑相扰,善恶与吉凶交争于胸中,未有能养者也。

“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外利内养,身心率循乎义,逮其熟也,物不能迁,形不能累,惟神与理合而与天为一矣。故君子欲穷神而不索之于虚,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惟一于精义而已。义精而德崇矣,所由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盖作圣之一于豫养,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以为形之所累,物之所迁,而求精于义,则即此以达天德。是圣狂分于歧路,人禽判于几希,闲邪存诚,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

心思之贞明贞观,即神之动几也,存之则神存矣。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役其神以从,妄矣。

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

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为诡而已矣。顺者修身以俟命,正己而物正。

存虚明,久至德,

澄心摄气,庄敬以养之,则意欲不生,虚而自启其明;以涵泳义理而熟之,不使间断,心得恒存而久矣。此二者,所以存神也。

顺变化,达时中,

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行法以俟命,随时皆有必中之节,放义以行而不括。此二者,所以顺化也。

仁之至,义之尽也。

存神顺化,则仁无不至,义无不尽。

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知微知彰,虚明而知几也。不舍而继其善,久至德而达时中也。成性者,成乎所性之善,性焉安焉之圣也。成乎性而神化在我,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言人性者,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其化则动植之物,故曰“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

天德良能,太和之气健顺,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熟则自知之。大人以下,立心求之,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非有变幻不测,绝乎人而不可测,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圣而不已,合一于神。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

德之独至者,为清,为任,为和,皆止于量,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天之神,万化该焉,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圣人之神,达天下之亹亹,而统之以虚明至德,故动皆协一。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存神于心之谓也。

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为也。

变化者,因天下之动也。其道则不私于形,不执一于道,不孤其德,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六龙皆可乘以御天,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

见《易》则神其几矣。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经,即所谓义也。事理之宜吾心,有自然之则,大经素正,则一念初起,其为善恶吉凶,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敔按: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

几者,象见而未形也;

事无其形,心有其象。

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

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吾生矣。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精义而存之不息,则所守之大经,固性命各正之理,于此闲邪存诚,一念之动罔非吉矣。故《易》曰:“介于石”,正其经也;“不终日,贞吉”,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顺天地之至常,变化而不渝矣。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

不知神而以为无,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则亡乎爱;以为有,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则亡乎敬。

见《易》而后能知神。

《易》卦非错则综,互相往来。神伸而生,生则飨于鬼;神屈而死,死则返于神;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

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礼乐所自生,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和于形声,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不知而作者,玉帛钟鼓而已。此好言明有礼乐,幽有鬼神,皆自无而肇有;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以鼓舞天下而不倦,故以鬼神兴礼乐,以礼乐求鬼神者,从其类也。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以神治物,冒天下之道,不待事至而几先吉,非立一义以待一事,期必之豫也,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阴阳之糟粕,聚而成形,故内而为耳目口体,外而为声色臭味,虽皆神之所为,而神不存焉矣,两相攻取而喜怒生焉。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知道者凝心之灵以存神,不溢喜,不迁怒,外物之顺逆,如其分以应之,乃不留滞以为心累,则物过吾前而吾已化之,性命之理不失而神恒为主。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于无以异,存神之至也。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

敦厚,敬持以凝其神也;化,因物治之而不累也。君子之于物,虽不徇之,而当其应之也必顺其理,则事已靖,物已安,可以忘之而不为累。若有体而无用,则欲却物而物不我释,神亦终为之不宁,用非所用而体亦失其体矣。敔按:庄子所谓“其神凝而物不疵厉”者,盖有体而无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已也。

必欲事之靖,物之安,则事求可,功求成,驰情外徇,而己以丧矣。敔按:此言管、晏之学

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

大德,天德也。敦,诚以存神而随时以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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