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 - 志氏姓〔一〕第三十五

作者: 王符33,931】字 目 录

,遇、过,皆字形相近,传本各异。惟“狂大”不载世本,后纪五、国名纪一并作“狂犬”,疑即太戎氏,见下。○铎按:姓氏急就篇亦作“吕、毕、过”,“昌、卑、遇”盖讹。

〔七〕“姞”旧作“台”。说文云:“姞,黄帝之后百

姓,后稷妃家也。”宣三年左传云:“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百

传作伯鯈。

〔八〕昭元年左传云:“蕃育其子孙。”繁、蕃古字通。御览八百廿二引春秋元命苞云:“周先姜嫄履大人迹生后稷,”“周先”用彼文。

〔九〕隐五年左传疏引世本云:“燕国,姞姓。”汉书地理志东郡南燕注云:“南燕国,姞姓,黄帝后。”王先生云:‘后汉书郅恽传注引潜夫论以“周先姞氏封于燕”为句。’○铎按:章怀读“周先”属下,不可从。

〔一0〕“鯈”旧作“儵”。

〔一一〕“媚”下脱“之”字。

〔一二〕宣三年左传。

〔一三〕诗都人士:“谓之尹、吉”,郑笺:‘吉,读为“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旧姓也。’后纪五、国名纪一“尹”并作“允”,误。〔一四〕桓十一年左传:“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杜注:“雍,氏;姞,姓。”○铎按:隐五年左传疏引世本:“燕国,姞姓。”秦嘉谟世本辑补据之,谓此“燕”误作“蔡”。又引“光”作“先”,谓与侁、姺同。复据文六年左传:“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杜注:“偪姞,姞姓之女”,订“鲁”为“偪”。盖可从。

〔一五〕周语韦昭注引世本云:“密须,姞姓。”○铎按:诗韩弈传:“姞,蹶父姓也。”秦氏据订“断”为“蹶”,宜亦可从。

〔一六〕汉书酷吏传。〔一七〕后汉书:“郅恽,字君章。”

〔一八〕○铎按:郅、姞同质部,音相近也。少

氏之世衰,而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一〕。夫黎,颛顼氏裔子吴回也〔二〕。为高辛氏火正,淳耀天明地德,光四海也,故名祝融〔三〕。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继重、黎之后不忘旧者,羲伯复治之。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别其分主,以历三代,而封于程。其在周世,为宣王大司马,诗美“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其后失守,适晋为司马,迁自谓其后〔四〕。

〔一〕“少

氏”至此,本楚语。

〔二〕按大戴礼帝系篇:“颛顼产老童,老童产重黎及吴回。”史记楚世家云:“帝喾诛重黎,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徐广注引世本亦云:“老童生重黎及吴回。”是吴回与黎非一人。而高诱注淮南时则训云:“祝融,颛顼之孙,老童之子吴回也。一名黎,为高辛氏火正,号为祝融。”与此同。是古有此说也。○铎按:少昊氏之后曰重,颛顼氏之后曰重黎。对彼重则单称黎,若自言当家,则称重黎。楚世家索隐引刘氏说。

〔三〕“夫黎”以下本郑语。“颛顼氏”八字,郑语所无,盖据他书。○铎按:此上“颛顼受之”至“绝地天通”本楚语。

〔四〕“三苗”至“为司马”本楚语。按楚语云:“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史记自序本之,又云:“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此云“适晋为司马”,盖误。诗,常武诗。○铎按:此疑当作“适晋焉。司马迁自谓其后。”“焉”误作“为”,因以“司马”带上读,而与楚语相违矣。古书焉、为二字多相乱,楚语上篇:“胡美之为?”下篇:“何宝之为?”今本“为”并误作“焉”,犹此文“焉”讹作“为”也。

祝融之孙,分为八姓:己、秃、彭、姜、妘、曹、斯、芈〔一〕。己姓之嗣飂叔安〔二〕,其裔子曰董父〔三〕,实甚好龙,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龙多归焉〔四〕。乃学扰龙〔五〕,以事帝舜。赐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朡川。朡夷、彭姓豕韦,皆能驯龙者也〔六〕。豢龙逢以忠谏,桀杀之〔七〕。凡因祝融之子孙,己姓之班,昆吾、籍、扈、温、董〔八〕。〔一〕郑语“秃”作“董”,“姜”作“秃”,“斯”作“斟”。按史记楚世家索隐引世本“斟”亦作“斯”。董、秃详下。○铎按:作“斟”是也。路史国名纪三云:“斟,己姓。北海斟县有斟亭。”汉书地理志作“?”,音斟。玉篇作“

”。张澍姓氏寻源十二侵亦据郑语列斟氏,云:‘他书引国语云:“黎后有斟姓”,盖以祝融即重黎也。’其四支斯氏,与此无涉。郑语云:“斟氏无后。”故下文不复出。

〔二〕○铎按:汉书人表作廖叔安。论衡龙虚篇作飂叔宋,洪亮吉及孙蜀丞先生并谓“宋”字误。

〔三〕○铎按:昭廿九年左传“其”作“有”,论衡同。

〔四〕○铎按:“焉”传作“之”,论衡同。“焉”犹“之”也。

〔五〕○铎按:传作“乃扰畜龙”,论衡同。上文云:“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则已无待于学。此盖因畜、学音近,又涉传下文“刘累学扰龙”而误。

〔六〕“飂叔安”以下,本昭廿九年左传。按传云:“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盖孔甲以豕韦国封累,非豕韦本能驯龙,而以累代之。此文盖误会传意。“朡”传作“鬷”。

〔七〕荀子宥坐篇:‘孔子曰:“以忠者为必用耶?关龙逢不见刑乎!”’韩诗外传四:“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邱足以望十里,而牛饮者三千人。关龙逢进谏,桀囚而杀之。”按关、豢声相近。○黄生义府:‘他书多作关龙逢,予乃知“关”当读为“豢”,即古豢龙氏之后也。若不读潜夫论,鲜不以“关”为姓,以“龙逢”为名矣。’

〔八〕郑语云:“己姓,昆吾、苏、顾、温、董。”按借、苏字形相近,往往致误。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江阳侯苏嘉,徐广曰:‘“苏”一作“籍”。’晋世家献侯籍,索隐云:‘系本及谯周皆作“苏”。’○铎按:下文“周武王时有苏忿生”云云,即承此言,则本作“苏”明矣。秃姓朡夷、豢龙,则夏灭之〔一〕。彭〔二〕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三〕。姜姓会人,则周灭之〔四〕。

〔一〕郑语“秃”作“董”,“朡”作“鬷”。○铎按:此承上八姓言,则作“秃”是。

〔二〕“彭”旧作“祖”。○铎按:笺重出,当删。

〔三〕“彭姓”旧作“祖姓”,据郑语改。

〔四〕旧脱“周”字。郑语云:“秃姓舟人,则周灭之。”按史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四曰会人。”索隐引系本作郐人,即下妘姓之会也。此“会人”盖“舟人”之误。国名纪六引潜夫论:“曹有姜姓者。”“曹”又“会”之误。妘姓之后封于鄢、会、路、偪阳〔一〕。鄢取仲任为妻,贪冒爱

,蔑贤简能,是用亡邦〔二〕。会在河、伊之间,其君骄贪啬俭,减爵损禄,群臣卑让,上下不临。诗人忧之,故作羔裘,闵其痛悼也;匪风,冀君先教也。会仲不悟,重氏伐之,上下不能相使,禁罚不行,遂以见亡〔三〕。路子婴儿,娶晋成公姊为夫人,酆舒为政而虐之。晋伯宗怒,遂伐灭路〔四〕。荀罃武子伐灭偪阳〔五〕。曹姓封于邾〔六〕;邾颜子之支,别为小邾〔七〕,皆楚灭之〔八〕。

〔一〕郑语“鄢”作“邬”,“会”作“郐”。按韦昭注周语云:“鄢,妘姓之国。”○铎按:姓氏急就篇下亦据周语作“鄢”。郑语“邬”字讹。姓纂十四泰云:“郐仲之后,避难去邑为会氏。”

〔二〕周语云:“鄢之亡也,由仲任。”

〔三〕郑语云:“济、洛、河、颍之间,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逸周书史记解云:“昔有郐君,啬俭,减爵损禄,群臣卑让,上下不临,后□小弱,禁伐不行,重氏伐之,郐君以亡。”按重氏灭郐,在高辛十六年,见竹书纪年,非郑语及诗所云也。此合言之,误。后纪八高阳纪亦误仍之。诗桧风释文:‘“桧”本又作“郐”。’此说羔裘、匪风,盖本之三家诗序。○铎按:陈氏鲁诗遗说考七以此本鲁诗说。又郐国为郑武公所灭,见郑康成诗谱,自与重氏灭郐无涉。

〔四〕宣十五年左传。“路”今作“潞”,“成公”作“景公”,“虐”作“杀”,又云:“虐我伯姬。”虐、杀义同。宣十八年传云:“凡自虐其君曰弒。”○俞樾群经平议三十一云:‘“杀”与“虐”同义,故尚书吕刑篇:“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墨子尚同中篇作“唯作五杀之刑曰法。”’○铎按:此说本惠栋春秋左传补注。

〔五〕襄十年左传。

〔六〕郑语云:“曹姓邹、莒。”邹、邾声相近。隐元年左传杜注:“邾,今鲁国邹县也。”史记楚世家云:“陆终生子六人,五曰曹姓。”集解引世本云:“曹姓者,邾是也。”〔七〕庄五年左传疏引杜世族谱云:“小邾,邾侠之后也。夷父颜有功于周,其子友别封为附庸,居郳。”又引世本注云:“邾颜别封小子肥于郳,为小邾子。”是友有二名也。

〔八〕汉书地理志云:“鲁国驺,故邾国,曹姓,二十九世为楚所灭。”隐元年左传疏引世族谱云:“邾文公迁于绎。桓公以下,春秋后八世而楚灭之。”续汉书郡国志江夏郡邾县,刘昭注引地道记曰:“楚灭邾,徙其君此城。”水经注卅五江水篇:“又东过邾县南”,注云:“楚宣王灭邾,徙君于此。”

芈姓之裔熊严,成王封之于楚,是谓粥熊,又号粥子〔一〕。生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二〕。紃嗣为荆子,或封于夔,或封于越〔三〕。夔子不祀祝融、粥熊,楚伐灭〔四〕。公族有楚季氏〔五〕、列宗氏、斗强氏〔六〕、良臣氏〔七〕、耆氏、门氏〔八〕、侯氏、季融氏〔九〕、仲熊氏〔一0〕、子季氏〔一一〕、阳氏、〔一二〕无钩氏〔一三〕、蒍氏〔一四〕、善氏、阳氏〔一五〕、昭氏、景氏〔一六〕、严氏〔一七〕、婴齐氏〔一八〕、来氏〔一九〕、来纤氏、即氏、申氏〔二0〕、●氏〔二一〕、沈氏〔二二〕、贺氏、咸氏〔二三〕、吉白氏、伍氏〔二四〕、沈瀸氏、余推氏、公建氏〔二五〕、子南氏〔二六〕、子庚氏〔二七〕、子午氏〔二八〕、子西氏〔二九〕、王孙、田公氏〔三0〕、舒坚氏〔三一〕、鲁阳氏〔三二〕、黑肱氏〔三三〕,皆芈姓也。

〔一〕按史记楚世家,鬻融子事文王,蚤卒,成王封其曾孙熊绎于楚。熊严则熊绎六世孙也。此合熊严、粥熊为一人,误矣。

〔二〕郑语。

〔三〕郑语云:“芈姓夔、越,不足命也。”僖廿六年左传:‘夔子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杜注:“熊挚,楚嫡子,有疾不得嗣位,故别封为夔子。”’楚世家正义引宋均乐纬注,以熊挚为熊渠嫡嗣。世家又云:“熊渠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此文似以封夔、越者为伯霜、仲雪诸人。

〔四〕僖廿六年左传。“灭”下当脱“之”字。○铎按:传作“楚人让之”,当据补“之”字。〔五〕下云:“楚季者,王子敖之曾孙。”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楚若敖生楚季,因氏焉。”○铎按:氏族略四同。

〔六〕氏族略五引世本云:“若敖生斗强,因氏焉。”

〔七〕“良”旧作“艮”,据后纪八改。○铎按:秦氏世本辑补引正作“良臣氏”。

〔八〕后纪八有耆门氏。○铎按:此疑当作“斗耆氏”。氏族略四引英贤传云:“斗伯比之孙斗耆仕晋,因氏焉。”

“斗”或作“斗”,因误作“门”,又倒在下。〔九〕元和姓纂引世本云:“楚斗廉生季融,子孙氏焉。”〔一0〕后纪八“熊”作“雄”,注云:‘潜夫论作“熊”,非。’○铎按:姓纂一宋、氏族略四并作“仲熊氏”。

〔一一〕古今姓氏书辨证引世本云:“楚公族。”○铎按:姓纂六止同,脱“世本”二字。〔一二〕昭十七年左传“楚阳

为令尹”,杜注:“阳

,穆王曾孙令尹子瑕。”疏引世本:“穆王生王子扬,扬生尹,尹生令尹

。”按“扬”盖“阳”之误,

以王父字为氏。○铎按:廿七年传有阳

子阳令终。

〔一三〕“钩”旧作“钧”,据氏族略三、后纪八、广韵十虞“无”字注改。无钩即薳章字,见下。

〔一四〕左传亦作“薳”。氏族略三云:“薳章食邑于薳,故以命氏。”○铎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67下一页末页共12页/2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