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西红柿当饭的纪录。遗憾的是那时候几乎喝口都能长肉,怎么折腾也照样丰腴红润,鲜嫩得一指甲能指出一碗。
很多年后,有一次活月曾向我诉说,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能稍微胖上一点,哪怕一斤两斤也好。可惜这事情几乎不可能做到,吃下去的营养不知道去了哪儿,想抓它们都抓不住。
机关里的单身宿舍是一栋危旧楼房,三层,下面两层实际上住着已经告别单身生活组织起了家庭,却暂时没有分到单元房的人,最上面才是真正的单身男女。这上层不仅楼面特别低矮,又因为屋顶的倾斜削去房间空间的三分之一,人在半个房间里不能站立。上得嘎吱嘎吱呻吟不已的木楼梯,往左一拐,楼道两边分列我和潘月的宿舍。再过去,便是机关各个室里那些年轻的或不再年轻的男子汉们。足足有一年时间我搞不清楚邻居们是谁和谁。机关很大,上班后各人有各人的办公室,下班回来随手关门,不相往来。再说,坐机关的男人都是一个味儿:瘦精精的个子,白净面皮,戴眼镜或不戴眼镜,满脸的肃穆庄重,白衬衫,灰长裤,黑皮鞋,要把他们一个个区分开来还真有点难度。……
[续柔情似水上一小节]
久而久之,我锻炼出了一种特殊的听觉:楼梯一响,脚步声从我门前经过,我立刻便能辨别出这是楼道里哪间房子的主人,百试百中,绝无失误。潘月对我的这一本领佩服得五投地。她说,这就是我俩同样毕业于中文系,我能当作家,她当不了作家的原因。
那一阵我确实朝思暮想要当作家。我和潘月所在的那个宣传,除了帮首长做做剪贴工作,偶尔写份简报材料什么的,几乎就无事可做了。上班时间,女同事们总是隔了办公桌窃窃私语,谈丈夫孩子菜市场和自己的病痛,间或溜出去到医院开点葯,到商店里买点钮扣牙膏之类小零碎。男同事们则一杯接一杯喝茶,一份接一份看报,弄得烧锅炉的老头子不断抱怨煤质太坏,开时时接不上趟。
这时候我便不客气地干自己的私活了。我在桌面上摊开一份大开本的“学习资料”,底下垫一块巴掌大小的纸头,在上面努力写满密密麻麻形如蚂蚁的字,下班回宿舍再抄上稿纸。我那一张小纸头起码能写足一千字,非年轻眼力好是不可能做到的。同事都知道我偷写小说,不知怎么一律地抱以宽容和同情,从不为此往l司面前打小报告。有时候出于好奇,他们也会在我启后探头探脑,但一见那片密密的“蚂蚁”,身上便起皮疙瘩,头晕眼胀,不看也罢。所以即便我把他们一个个提溜来当了“原型”,他们也无法知道。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我跟同事们关系得很好,他们当我是小,我尊敬他们每一个人。
下班之后便不再需要偷偷摸摸,那时候真有一种“天高地阔,任我驰骋”的畅快感觉。夏天低矮的宿舍里十分闷热,我干脆溜进办公室,锁好门,拉亮灯,打开所有的电扇,点上三两盘蚊香,放肆地写上整整一夜,第二天照常上班,丝毫不觉精力不足。那是我创作生涯中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日写万字是正常速度,有一个月里我在全各地六家刊物同时发表六个短篇,弄得自己的名字很不值钱。
当我陷入狂热写作状态的时候,我总是不清楚潘月干什么。
除了看看机关里订的《世界之窗》、《中青年》、《中妇女》之类杂志,她似乎没什么明显的喜好。甚至她连小说也很少看,不喜欢想入非非是她的一大特点,这与年轻时的我正好相反。在那样的时刻,在夜幕低垂、底楼二楼飘出饭菜的香味、三楼各扇房门紧紧关闭的时刻,她应该是孤独而又寂寞的。她坐在桌前无聊地练钢笔字帖,还是把一团毛线织了又拆?我没有设身地地替她想过。工作一年之后我们曾各自用积存的工资买了一个大件,我买的是一架四喇叭立声收录机,她买的是一台上海产蝴蝶牌缝纫机。现在想来,该是她日子过得实在无聊,才想着在缝纫机上消磨一些时间吧?
读大学的时候她曾经交过一位男友,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农村小伙子。毕业后小伙子分在地区宣传部工作,莫名其妙寄回了她赠他的一支钢笔,关系就这么断了。
潘月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们坐在机关大院里乘凉。天空繁星密布,晚风飘来花坛里玫瑰和芍葯的香味,潘月手里抓一把崭新的蒲扇;频频拍打着脚上的蚊虫,镜片的两点白光在夜中闪闪烁烁,声音被泥地上的热气托得飘浮上去,在我们头顶的空间里盘旋余绕。我感觉她除了愤愤不平之外,再没有什么生离死别的苦恼。她jr冷静地对我分析说,当初这小伙子吊住她是为了能分配在城市里,结果他没有动用这个关系头都可以不改换姿势。我们不开灯。不喝也不吃东西,就那么长久地絮絮地说着。就着窗口薄薄的暮,我看见柔情从她眼睛里一点点地溢出来,蜜的皮肤闪出一种隐秘的宝光,鼻尖闪亮,嘴半开半合。膝头上的双手仍然交叠,十指却不自觉地张了开来,像是布下天罗地网期待抓住什么。我突然意识到,是我不懈地倾诉勾起了她内女的慾望,她渴望再一次经历爱情,渴望着被这世间尤物青睐、抱吻,甚至蹂躏、鞭打、践踏。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对她的所有倾诉都可以说是一种炫耀,痛苦的本身也是快乐,连痛苦都没有的人生才真是寂寞至极。
我托了很多朋友帮她物对象。我发现物来的小伙子不是老,就是丑,要么便是有过婚史的,学历过差的,总之是不如潘月。我奇怪那些漂漂亮亮、风度翩翩的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蜜糖般的潘月虽算不上美人,毕竟在青春年华,并不难看哪]有一回朋友介绍来一个尚未出名的年轻画家,约定在对方家里见面。作为女方介绍人,自然由我陪着潘月去相。见面一看,画家蓬头垢面,胡子扎煞得像只刺猬,袖上油彩斑斑。
一副前卫派人士的落拓不羁。他眯眼细看潘月,当面给出一句评价;。皮肤真他漂亮。”结果坐了不到十分钟,潘月就暗示我告辞。出门之后她吁出一口气,幽幽地说。“他将来肯定会出名,不过我没那份福气。”我觉得潘月这话很中肯,她从不过高估计自己。
替潘月帮忙没帮成,我自己的新一轮恋爱又开始了。我说歹这话的意思自然不是炫耀,相反,因为爱过太多的次数,这一次开头的感觉未免平淡无奇。我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跟男友在约定地点碰了面,又去旁边的小餐馆里吃锅贴和馄饨,然后他送我回机关宿舍。进了大门,我见他磨磨蹭蹭不想立刻就走的样子,便开口约他上楼坐坐。他一答应,但立刻我就感觉到他神经有点紧张,于是我知道了他很在乎我。
我们关上房门,聊了一会儿美术、音乐、建筑什么的,无非是寻找点共同话题,再就是顺便摸摸对方的底。十点钟,他知趣地告辞,我送他出门。
门一开,我吓一大跳,对面房门大敞,房间里灯光通明,潘月端一把椅子坐在门口,手里抱着一厚本词典之类的书看得出神。见我们出来,她不过略抬头看一眼,抛出一个有礼貌的淡笑,又埋头词海之中。
片刻之后我重新上楼,她的房门已经关上,人却站在我的房间里,冷不丁把我吓一大跳。她目光闪闪逼近我的睑,语重心长地说:“你要珍惜机会,我看这次能。”我听她说得顺口,心里好笑,差点儿回她一句:“让给你好了。”
她不笑,脸上的表情极为认真,说是我们的谈话她断断续续听见了一些,她觉得他兴趣挺广泛,语气也不那么狂,如今这种温良恭俭让的年轻人可真是不多、我似笑非笑说,好在我跟人家是初交,偷听一次谈话也没什么关系,倘若发展到后来情话绵绵,担心别把耳朵听掉了。她知道我有点不高兴,一再地解释她是初犯……
[续柔情似水上一小节],本质上是想为我作个参谋。
她说完,一屁在椅子上坐下来,开始东拉西扯说一些单位里的事。我坐在边缝一只服上的扣子,似听非听。都在一个办公室里闷着,她知道的事,自然没有我不知道的。她不是那种喜欢家长里短晓叨不停的人,说这些废话自然是想做个铺垫。
果然,她很快切入正题,问我认识不认识秘书那个姓王的人。
“哪个姓王的?”我问。
她明显地表现出失望,进一步解释;“王群嘛!瘦瘦高高的头发有点黄,住在我们楼道顶头右边那间—…·”我从上跳起来,朝她竖起一根手指。木楼梯开始嘎吱嘎吱呻吟,有人轻咳一声从我门前经过,脚步声有点特别,左脚干净利落,右脚拖泥带,像是身不太平衡。我甚至还听出来他穿的是一件时下最普通的特立灵衬衫,这种面料质地很硬走路时袖子与时下的部位摩擦,会发出轻微的嚷嚷声。我朝皤月做个眼,蛇了脚尖,移至门口,轻握门锁,拧至半圆,门便无声地开了。楼道里本来没有灯,我的房门一开,一块金黄的长条光影便切割了楼道里的黑暗,光亮里清楚地映出一左一右两个女人头颅和头颅下两个倾斜的肩膀。
潘月缩一缩脖子,喉咙里“咯”地一声,眼见得就要有某个惊叹词冒出来。我急速地扬起胳膊,将巴掌不偏不倚捂在了她的嘴上。她朝我翻了翻眼睛,无声地做出一个吞咽动作。我们继续屏息静气,直到前面那人走到楼道顶头,掏出一串叮叼当当的钥匙,谨慎而熟练地打开门,闪身进去,随手再把门带上。立刻从那扇门缝里挤出细细的几条灯光,像用荧光笔在楼道地板上笔直地画了纵横几道线路。
“就是他?”我扭头问潘月。
她一把将我推进去,又慌慌地关上门,抱怨说;“轻点声嘛!全楼道都快听见了。”
“这人到底怎么了?我还真名其妙着呢!”我说。
她眼睛里闪出一丝羞怯的柔情,于是我恍然大悟,她竟悄悄地爱上了那个人。她告诉我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爱恋是如何潜入心中,又顽固地驻扎下来。她似乎在突然之间变得渴望知道有关他的一切,呼吸他周围的空气,凝视他的面庞,欣赏他每一个动作。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第一次忘记坐上她习惯坐的那把椅子。我想她甚至没有在意自己置身何,面对何人。她此刻心里的柔情蜜意实在过于汹涌澎湃,需要在我这里提闸泄洪为了潘月,我要努力认识王群。
我发现这事并不容易。首先,王群是个不苟言笑、为人冷淡的人。他的生活极刻板也极有规律;早晨七点钟,楼道里响起他特有的不和谐的脚步声,偶尔还听见牙刷和牙缸碰撞的叮当细响,这是他下楼洗漱。大约在七点一刻,他提两个热瓶出去,吃早餐顺便打两瓶开回来。八点差一刻,他夹了装文件材料的纸袋上办公室。此后的一整天里,虽然办公楼和宿舍楼近在咫尺,没有十分特殊的事情,晚上十点以前他是不回宿舍的。所以,若要在秘书之外的地方碰到他,恐怕也只有机关食堂和大门口的信件收发室了。
其次,我不能把这事做得太过分,也就是说,瞅准每一个空子去和他搭讪,套热乎。他未婚,我也未婚,这事弄不好会引起误解。我说过,机关里的人都有一双火眼金睛,而且有的是说废话的工夫。我犯不着把自己弄成猴急着要上的模样。
有一次我去收发室拿汇款,刚趴在窗口签完字,一转身,王群居然就站在我身后,他是等着我走开之后从那窗口拿报纸的。
我于是狠狠盯了他一眼,总算将他的长相铭记在心。正如潘月所说,他头发有点黄,甚至不是“有一点”,是“相当黄”。一个大男人长了一头黄黄的头发,仅此一点给我的感觉就有点怪异。他的眼眉同样长得轻描淡写,鼻梁很俊秀,嘴巴抿成细细一条,耳朵稍小,并且极薄,透过耳廓能看清他身后树影似的东西。他无意中回望了我一眼,眼神忧郁疲惫,漫不经心,似看非看。其实不客气地说,我那天穿的是一件很抢眼的玫瑰羊毛裙,穿过大院的时候,连刚刚跨出“皇冠”车门的机关头头都不自觉地回头两次。王群此刻跟我身前身后挨得如此紧密,他居然视而不见,毫不动容,可见潘月要攻克这个“堡垒”还有相当难度。
那天中午吃完饭回宿舍,潘月幽灵一般闪进我房间,神紧张地问我印象如何。“我从办公室窗口都看见了。”她老老实实承认。
“你知道他那时候会去收发室?”
“他每天都是那个时间去,早晚误差不超过十分钟。”
我仔细想了想办公室窗口和收发室之间的位置,有把握地说:“你只能看见他在收发室窗口出现的半个侧影。”
她淡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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