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东园笔录四编 - 卷三

作者: 梁恭辰8,874】字 目 录

戏,曲园在卧房大叫一

声而绝,其尸横扑椅上,口张鼻掀,须皆直立,两目如铃,见者无不反走。朱景

轼为买棺殡殓,寄于西门之观音堂。不一年,景轼二子一妻俱死,又以风瘫去官,

杞县尉仍以戴师雄坐补。

◎黄君美

吴门有黄君美者,好结交胥吏捕役,无恶不为,被其害者不可数计。一日忽

发狂,赤体持刀出门外丛人中,自割其肌肉,每割一处,自言此某事之报。割其

阴,曰:“此淫人妻女报。”割其舌,曰:“此诬人闺阃报。”人问之曰:“汝

舌已割去,何尚能言耶?”黄曰:“鬼代吾语耳。”又曰:“今到剥皮亭矣。”

指亭上有一联云:冤孽而今重对对,人心到此再惺惺。如是者一两日,复以刀自

剖其腹,至心而死。

又,吴门有土豪某者,作威作福,人人痛恨而莫可如何也。某一日游山,见

一妇美艳异常,遂与门下客谋取之。访知为乡镇某家,乃姻戚也,废然而返。后

复思之,至忘寝食。门客献计,云可立致也,某喜,问其故,客耳语而去。越数

日,乡镇某家夜遭巨盗,明火执仗戴面具,缚其妇而淫之,财物一无所取。众怪

之,有潜尾其后者,见盗悉下船,去其面具,即土豪也。遂鸣官缉捕,讯得其实,

即立斩,并门客亦伏法,无不快之。此皆乾隆年间事。

◎左富翁

丹徒富翁有左姓者,偕其友往苏,买妾,看一女甚美,询其父为某营守备,

以事谪戍,女愿卖身以赎父罪,索价千金。将立券,其友谓左曰:“外貌虽美,

不知其肌肤何如,有暗病瑕疵否,必看明方可成交也。”左亦以为然,商于媒,

女泣曰:“吾为父故死且不顾,何惜为人一看耶?”乃于密室中去其衣裙,呼左

进,其友亦隔窗偷视,见腰下有黑疵一片,友谓左曰:“此未为全璧也。”其事

顿寝。女大哭曰:“吾为父罪至于自卖,而羞辱至此,尚得为人乎。”遂自经死。

未一年,其友见此女来索命,亦自经死。左后得一子,美丰姿而有洁癖,酷嗜书

画珠玉玩好之属,但有微瑕,立弃之如土苴。尝造一园,工匠皆易以新衣,然后

得进。楼台亭榭,稍沾一点尘土,则必改作。衣履一日一换,恐其污体,每日肴

馔稍有不洁,即终日不食。以此破其家。今丹徒人无不能述之者。

◎陈生

吴中有陈生者,居娄门,少聪颖,能文。年十七,其父远宦,依外祖以居。

延师课读,师亦甚器重之。一日晨起,泣谓其师曰:“昨夜梦亡母告余曰:‘汝

三世前罪案发矣,明日冥司当提讯,闻铁索声即去,第嘱家人毋哭,毋移尸,尚

可还阳。否则不能转也。’”师闻之,叱曰:“是呓语耳。”至次日将晡,生自

谓闻铁索声,师无闻也。一霎时,生已死矣,举家皆惊,师亦骇甚,因述所梦,

并嘱勿哭之语。阅一时许,始苏。生自言晕绝时,被三役拘出胥门外,见一厅,

引入跪阶下,与一女鬼质辨。知三世前系诸生,有同学妇新寡,与之奸,并诓其

财物,妇愤郁死。诉之冥司,削其籍,转生为乞丐。其邻有某举人者,恒周给之,

于是诸恶丐亦求索于举人,不遂,欲相约焚掠其家。生阳许之而阴泄其事于举人,

及期,诸丐哗然至,举人家已有备,咸就拘缚,投诸火而生亦与焉,冥冥中谓已

偿夙孽矣。冥司以生有报恩善念,即将举人枉杀事夺其禄籍与生,判今生可登科,

官五品。而前世所私妇不服,屡控东岳神不已。东岳神判曰:且察其今生,倘再

有罪孽,不访提讯,另科可也。近因偶萌恶念,遂被拘执,生对妇力辨是和非强,

且系妇先来奔,而妇执以为诱奸。两造争不能决,冥司怒,乃命一鬼取孽镜来与

妇照之,果得淫奔状。妇无辞可辨,冥司遂判妇人犬胎,生免作丐而不许为官。

有号哭跪求于侧者,乃生亡母也,冥司曰:“汝子应削籍,不许识字。”急命鬼

持汤来,将灌生口,其母又哭,倾其半,仅三咽,口甚腥而肠欲裂矣。乃放出,

群鬼争来索贿,其母又力为支拄之。临别,母再三嘱曰:“汝回阳速行善事三百

条,尚可游庠耳。”推之而醒,病月余,始平复。后此生力行善事,不数年果入

学,其师王君寿祺以其事详告于人云。

◎潘生

周竹庵观察(缙)语余曰:前数年有幕中客吴县茂才潘某者,为余司书记,

写作并工。又素精举子业,虽以笔耕糊口,其于甲乙科似可操券得之。后别去数

年,偶相遇于他处,则形容枯槁,志气衰颓,大不如从前之英发。闻其新得心疾,

每发时则垂头丧气,如醉如痴。凡遇有壁上字画轴联等,辄以火焚之,因此家人

防之甚严,而潘生不自知也。自后凡遇大小考试,皆不能竣事而出。殆将困顿终

其身矣。余甚以为怪,后从伊所亲处悉其致病之由,缘潘生于前岁就某馆,宾主

甚相得,某主人之子浪游无度,势将败其家声,某恨之甚,语潘生曰:“人皆有

死,若此子能早死,岂非我家门之福。”潘生漫应曰:“君欲臣死,臣不敢不死。

父欲子死,却又何难?”主人心骤动,即于是夜将其子灌醉勒毙。次早,潘生知

之,颇悔失言。从此顿失故常,口喃喃若有所见,其为某令之子为厉无疑矣。余

闻而慨然曰:“为人父而欲死其子,此人伦之大变,然初犹隐忍未发,既述之于

所知,则即应力求劝解以冀挽回,亦何至反以片语激成其事。古人云:我虽不杀

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宜潘生之以病废也。”

◎丁生

天津有丁生者,家贫读书,聘妻未娶,岳家甚富,见婿贫,有悔意。因使人

邀丁至家,以盛馔相待,丁素豪饮,见酒不辞,不觉至醉。岳某语之曰:“吾女

有残疾,不足以奉箕帚,愿以千金为篝火之资。子成名后,可另娶佳人。”请即

写离婚书,丁素性傲,且醉,慨然曰:“卖妻吾所不为,千金何足以动吾心,人

何患无妻子。尔既不愿,请即作离婚书。”岳某大喜,遂呈纸笔,丁乘醉一挥而

出。道遇同窗某,邀至家,询其何往,告以故。某大为不平,丁夷然置之,某家

素丰,因令媒妁往议婚。其岳某以为门户相当,即允之,某定期迎娶,前数日告

丁曰:“尔之弃妻吾已娶之,吾与尔交最密,何可不我贺。”丁素旷达,且曰吾

巳离婚,即同陌路,何害。迨合卺之期,丁往贺,某邀丁视新妇,颜色甚丽,丁

颇心动,然已无如何。乃入席痛饮,某复与诸客殷勤相劝,遂至沉醉,昏睡不知

人事。某命人送丁卧新床,反锁其门,丁至五更始醒,见已卧洞房,新妇凝妆坐

待。大惊,急开门,门已锁,大声疾呼,某开锁而入,谓丁曰:“尔已与新妇成

婚,可携归矣。”丁力矢天日,某曰:“此吾意也,尔岳如有言,吾当与之构讼。”

时新妇亦知系故夫,遂偕丁同归。某倩人往其岳某家告知,岳某甚惭不敢有他说。

后丁与某同举孝廉。全人婚姻其功甚大,此举尤有豪杰举动,天之报善人也宜矣。

惜未传其姓名。

◎义犬

过竹溪训导(梦钊)言常游幕蜀中,闻纳溪县有兄弟二人,家素封,兄殁无

子,嫂有遗腹,弟恐其生儿分产,密嘱收生妪产时如女也则任之,若男也则毙之。

迨产,乃一男,小儿落地不哭,妪谬言已死,妇不察,遂瘗后园中。弥月后,妇

将诣母家,忽一牝犬衔某裾不放,驱之不去,妇异之,随犬行。犬至仓板下,衔

一小儿出,仍活,妇疑即己儿,急令人往视瘗儿死处,已挖成洞,妇知犬所为,

携儿归。夫弟控于官,谓嫂抱他人子为子,官传妇携儿讯之,犬亦随往到堂。犬

展转卧于旁,儿即就犬食乳,官征其异,察其情,命妇携儿归。使鼓乐送犬返,

书一牌号曰义犬,而置其夫弟于法。此道光五年事,惜不记姓,是儿盖已二十二

岁矣。

◎前生城隍

陈汉题国柱,杭人,白手成家。其子宝斋,于二十五六岁时患病。两月余,

终日卧床不醒,时作呓语。愈后自言前生为某县城隍,忽有城隍来拜,言有一案

系君任内事,须往会鞫。不觉随之俱往,案乃一孀妇生有一子,家系巨富,有夫

弟二人欲谋其产,诡称妇不贞,例应断离。妇控于县,邑宰拘其夫弟同讯,案无

指实,夫弟某行贿五千金,宰纳之。告其妻,妻曰:“此昧天理事,不可为。”

极力谏阻,宰大怒,詈责妻,遂自经死。宰受贿后,将妇断离,妇愤懑而卒,其

子即为其叔害死。其产妇夫弟瓜分。妇殁后控于冥,因宰阳寿未终,案未结。今

案犯俱已归冥,奉帝命会鞫,宰与妇之夫弟二人俱论斩,妇转生为孝廉,官邑宰,

宰之妻为其正室,妇之子仍为其子。其姓名居址俱不肯言,盖冥中不许泄漏也。

宝斋年近三十,恂恂如处子,现尚读书,此足以儆世之贪酷不仁者。

◎王将军马

王将军忘其名,曾任西安将军,有战马死,葬西安城外,有碑曰王将军葬马

处。相传将军昔隶羽林,值休沐日游肆中,见有牵牝马过者,马一见长鸣,行过

数步,偶回顾,马复长鸣。将军心动,询之牵马者,则云买以就屠。马白色,患

下鼻,问其价,云八千,货肉与皮可得十千。问愿卖否?云得利即售。将军以十

二千买之,厩中无闲枥,因有茔地在西山,随交看茔人牵去放青。马方有孕,以

胎火患下鼻,就水草旋愈,生一驹,黑色有力。时用兵金川,将军带兵往,选善

马数匹,以此驹多力,令负器具以行。至彼月余,数善马相继病死。木果木之变,

将军乘之以战,勇健异常,人近之辄蹄蹶,贼不能拒。将军首先血战,冒矢石溃

围出。功成后,镇守西安,以马久勤劳,不施羁勒,为搭松棚一间。马日则出城

入终南山,自择水草,夜则必返,自何门出,仍自何门入。西安城日入下键,往

往掩关待之。马能饮酒斗余,以熟肉下之。隔数日必入内衙视将军,或嗅其足,

将军辄抚摩之,饮食始出。一日忽晚归,汗淋遍身,将军疑人乘骑,次日遣弁密

随以往。至一峰下,则有虎在焉,见马至便与斗,及昏乃散。峰侧有古刹,弁询

诸僧,言斗数日矣。还报,将军虞马或被伤,选健卒往捕虎,令前弁导以往,遍

寻不得其处,因令施枪炮轰击。后马仍日出城,归亦不再汗,年余毙。将军泣而

瘗之。

◎变牛还债

黎思之县尉言:蜀南部县近城四十里有小村,村内李某年近六旬,生二子,

父子居心忠厚,耕种为业,仅可糊口。道光六七年岁歉,向本村富人陈良栋借钱

一百贯,不数年李姓父子因勤俭持家,家业渐丰。李翁忽得病,弥留时唤二子至

床前,告曰:“前借陈姓之钱,可算清本利还之,此人为富不仁,务将借约取回,

免致受累。”二子遵命,以钱往还。陈姓收钱后,捏称借约无从寻觅,李翁复令

二子向索,陈终不给。不数月,李亡。二子愈勤俭,家道益饶。陈顿昧天良,执

约向李姓复行索债,李姓二子应言前还钱状,陈指约为凭,坚称未还,否则必鸣

于官。李畏累,令陈翁对天起誓,陈跪阶前,誓云:“重收尔债,来生当变牛马

偿还。”李遂复以钱还之,将约取回。年余,陈暴病将终,告妻子曰:“我往李

家还债去矣。”言罢而逝。陈终时,李姓家牛忽生一犊,额上似有字,初尚模糊。

年余,字迹朗然,系陈良栋三字。陈妻子梦陈哀求与伊赎身,尚不深信,及闻李

姓家牛额有字,母子同往,视果然。牛跪而求之,状如人。陈妻子乃大悲,愿将

李姓重还之钱付李赎牛。李不许,后复再三恳求,以千金相赎,李仍不允。陈妻

子诉于官。县令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