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东园笔录四编 - 卷六

作者: 梁恭辰9,066】字 目 录

子以磨镜资为甘旨之奉,先意承志,其母忘其为贫且老也。

一日,母犯股疽,彻夜呻吟,孝子号泣天,愿以身代。终夜扶侍,衣不解带者年

余矣。医者以此症无药可治,惟吮之则其痛可稍减,孝子即每日口吮数次,不以

为秽。因母病废业,贫无以为生,除甘旨供母外,日食糠秕数合,后其母身登上

寿,家亦小康,孙且登乡荐矣。

◎浦城痴翁

浦城周某,素性长厚,人或称为痴翁。夏日与客对弈,忽一贫士咆哮奔来,

曰:“止欠汝息钱二千,何必便令管家逼我。”某尚嗫嚅,其人即大肆骂詈,毁

坏棋局。某温谕之曰:“汝欲告免乎?”即濡笔付免票,其人急谢去。坐中客皆

叹某之盛德,某曰:“此人貌凶而言狠,恐激成意外之变,故宽免之。”及日脯,

忽报是人死于厕。时客尚在坐,共诘其故,乃知其人因债逼无措,服毒而来,意

欲图诈。因感周翁之意,急归觅粪清解之,而药性暴发,已不及解矣。某乃对天

谢,客亦大加敬服,或曰:“此翁非真能怜贫而忍辱者,将能以智免祸耳。痴者

固如是乎?”

◎雷殛不孝

大湖于某,年六十有二岁,以种田为业,家仅二子,长子年二十有八,次子

年二十有四,贫甚,皆未授室。于某适病痢甚笃,长子孝甚,日侍汤药不稍离。

次子性游荡,漠不关心。延医立方,嘱须煎好后承露一宿,次晨饮之立效。长子

日侍父侧,并无刻暇,因将药煎成,露于院中,嘱弟守视。弟与邻妇有私,是日

邻妇之夫外出,潜就宿焉。不料药为蛇虺遗毒,次早其父服药即中毒死。其父之

死虽非子杀,然当父病危笃之时,尚作为淫恶之事,以致药有虫毒,父以毒亡,

则不孝孰大于是哉?后父丧尚未出殡,而次子已为雷殛死矣。

◎台湾唐某

台湾唐某,家富饶,本以贩糖获利,群称为糖叟。中年死于瘵,妻尚少艾而

无子,有族侄某常往来其家,年少,美丰姿,觊觎糖叟之产,百计挑其妻,遂通

焉。并怂恿其妻告于族人立己为嗣,已据其室,居之不疑矣。族人有私议之者,

亦有嘱胥役之者,某皆以重贿消弭之。值陈辨之乱,全家遭戮,其侄某独横

尸路衢云。

◎马疡科

高州马疡科,术甚精,遇有患者,先用药溃成大孔,再与议价,有不满其欲

者,遂置之不治,以此殒命者不一其人矣。马家积资几及万金,忽患人面疮,自

不能疗,辗转以死。其妻无子,仅一女,妻丑而淫,以多金博诸恶少欢,门庭如

市,淫疮遍体矣。其女年十七,丑如其母,亦同倚门焉。夫母女俱丑,何以其门

庭如市,若非多金之故,亦何至如此宣淫哉?自是而城中之业疡科者,咸为短气

云。

◎顽师显报

建安周某,以耕牧起家,晚生一子,延邻生徐某训之。子八岁即入塾,隆礼

厚馈,有大户世家所不及者。宾主师弟相得甚欢。八年而周某病没,子已十六岁

矣,徐即诱之为不善,又从中因以为利焉。周母知之,衔恨气愤而亡,徐遂主其

家政,而子日渐淫荡,不五年已耗其产之半。一日,徐在家午睡,忽见周某持枪

入,直刺其心胸,顷刻死矣。时家中见者二十人,家止一子,夜半亦死,婢妾星

散。周某子目击其事,始大觉悟,修复家业焉。

◎银作祟

湖州江某,以翰林改官,任直隶青县。时值年荒办赈,从中节省,得数万金,

恐上官督过之,乃告病归。初至家,即见一巨鬼,长数丈,青面高鼻,红眼,着

白衣,手持铁枪,若欲杀之者。江大惧,急呼家人,忽不见。既而有谣传直隶赈

案发,将有抄家之事。江愈恐,遂将所有尽埋之,人无知者。未几,忽中风疾,

不能言语,两手足皆拘挛,终日卧榻上,如醉如痴。自此室中鬼日益多,厥状狰

凶闹无虚日。江既死,家中亦颠倒,只剩一孙,由是迁居。屋售他姓,而所埋之

银不知归于何氏之手矣?

◎逆子

吴门沈某,居葑溪,家本小康,其叔拥厚资而无子,死遂立某为嗣。某素无

赖,不善事嗣母,又日浪游,全不顾家。及嗣母卒,草草殡殓,停棺不葬者至十

余年,并岁时祭祀亦忘之。一夕鬼啸,某秉烛出,忽见其叔祖母以挺击之,大呼

逃避,复追之,立时死,家资荡然矣。又常熟诸生有郑宗臣者,生一子,年才十

五六,习为不善。宗臣恶之,子亦苦父之拘束也。乃取墨匣改为小棺,捏泥像置

其中,题曰“清故邑庠生郑宗臣之柩”,埋于庭前。其仆见而谏之,不听。埋甫

毕,两足忽腾踊,痛哭不已。一弹指间,气遂绝。此二事,皆家大人在苏州时所

闻诸蒋伯生邑侯(因培)者。天之诛逆子,未有若是之速者也。

◎湖北夏某

湖北夏某,于道光十一年遭水荒,父母双亡,时其年已十岁,饿倒路旁。有

王某者,慈心好善,见而怜之,携归,给以衣食,并令与子弟同入塾读书。夏天

分颇高,已能成文矣。一日,王某全家出外看灯,夏亦尾其后,见王某之妾少艾,

挑与语,私通之。属其妾盗主人之金百两,携与潜逃。舟过汉江,适风激缆断,

舟覆,沉江并死。主人道人追其妾,尚遥望见之,而不能救也。

◎地帅

徽州程某,精堪舆之术,名闻四远,吾乡林某延之相地。林某,恶人也,奸

盗邪淫,无恶不作。程某为卜一穴,真穴也。程某于定穴后,梦郡城隍召之入庙,

令其毋点此穴。醒而恶之,既复以为梦幻难凭,复贪林某重利,仍为点穴。未几

而阴雨晦冥三日夜,震雷一击而穴破矣。程某遂潜逃,未到家而死,林姓亦寝衰。

佥谓阴地不如心地好,相地者每举以为戒云。按此吾乡近事,啧啧人口者。初亦

不知何家,观《因果录》始知为林姓,亦未详其何郡县也。

◎湖南熊某

湖南堪舆熊某,技甚劣而心甚贪,为人营兆,葬于水泉沙砾者不知凡几矣。

有方节妇者,守节已十年,请熊某为其夫择地。熊以为可欺,与他地主结合,甘

其词以诱之,重其价以要之。节妇不得已,典住宅以酬值焉。而不知其地实绝灭

凶宅也。葬有日矣,夜梦神告之故,戒勿葬,且谓熊忍心害理,罪不可逭。节妇

犹未以为然,比明遣人视熊某,则已于半夜死矣。

◎破人婚姻

乾隆丁酉科龚怀青太史(大万)、姚佃芝主事(梁)同典广西乡试,首题为

斯民也二句。某房考得一卷,欲荐之,忽梦人曰:“此人三破人婚姻,不可荐。”

某以梦不足凭,遂荐之。主司亦颇赏其文,某夜复梦曰:“此卷系抄袭陈勾山旧

文,陈勾山稿中现有其文。荐而不售,衣巾尚在。荐而或售,据新例必除名。汝

虽无大处分,何苦害人耶?”某以两梦告,主司谓我辈识得陈勾山文字,足征眼

力之佳,若置之前列,恐遭磨勘。附之榜末,或无妨也。主司竟中之,及到部磨

勘,官亦梦如前,遂以抄袭除名。盖不中则无由除名,中而不入梦亦不至除名,

阴司之报施至于再梦三梦而不已,亦可谓不遗余力哉。

◎钱梅溪述孽报六事

钱梅溪喜言孽报,皆近事也。尝云:常熟黄草塘有须姓,以屠牛为业,每杀

一牛,必割其舌食之,以为美味。一日,将屠刀安置门之上方,忽闻二鼠相争,

仰面看之,刀适落其口中,断舌死。又云:鱼行桥有一猎户,打鸟无算,后患病,

医药无效,辗转床褥。忽梦神告之曰“汝要病愈,须将稻草扎一人,用汝平日所

着衣冠披之。中藏生年月日,挂在树上,将鸟枪打之,病便可愈也。”及醒,乃

以梦告其子,命如法行之。讵鸟枪一发,大噱而绝。又云:余近邻有薛庆官者,

以屠羊为业,家颇饶。年四十余,忽得病,病愈后面成羊状。尝以三百金往安徽

宗阳籴米,死于江中,不得其尸,以空棺归葬。一两月后,有人见薛背一包,卷

一伞,从后宅走打鼓桥,自行自哭,盖鬼复还家云。又云:枫泾镇有沈二者,好

食狗肉,生平杀狗无算。乾隆丙子岁,沈抱病甚笃,昏迷中见群犬绕床争啮其体,

号呼求救。临死时,自投床下,两手据地,作犬吠数声而绝。又云:娄东有无赖

杨姓者,以攘鸡为食,其术甚秘,人莫知也。其后杨背上忽生鸡毛一茎,乞人拔

之,痛不可忍,因自言此偷鸡之报也。又云:湖州南浔镇有一小户人家妇顾氏者,

貌颇美,适有县役某催科至其家,伺其夫远出,突入内室,举手摸其颈。顾大惊,

旋入房,泣语其小姑曰:“此颈忽为男子手所加,岂可洗乎?”遂缢死。其小姑

亦不知县役为何人,旁无觉者。越两月,某役偶乘舟过南浔,忽见顾氏上其舟,

役忽告舟人曰:“吾前者不过以手摸其颈,何遽死乎?”遂投水,适遇来船牵缠

其颈,不能解,立时流血死。舟人扬其语,闻于小姑,其事始白。而报应亦奇矣。

又云:长洲有徐某者,富而悭,亲友借贷,每拒弗见也。其子年弱冠,颇思干蛊,

往往延接,或私自周给之。其父大怒,以为不肖,俟其见客时,持杖挞之,欲以

绝其往来。未几,其子病,医药难施,或云獭肝可疗也,乃重值购一小獭,取其

肝。未及服,而獭鬼来索命,云:“杀吾子以疗尔子,岂天理所能容乎?”夺其

药去。徐某百计禳祷,卒无效,其子竟颠痫以死,而家道落矣。

◎常熟某甲

常熟张塘楼有某甲,种田为业,家道小康。邻家有佣者,娶妻甚美,某甲见

之,窃自念云:“若得此妇为妾,死无恨矣。”遂召佣者置之家,俟其饱食后,

令其负重,如是者年余,遂得疾死。旋纳其妻,以为得所愿矣。越一二年,当八

九月间,新雨乍晴,稻禾初熟,某适在田畔游行,见丛莽中佣棺欲朽,忽生善念,

以为此人因我而死,今年冬底必将此棺入土,以慰其幽魂也。忽闻棺中有声,突

出一蛇,啮其足,某甲大惊,负痛疾行,蛇尚在足蠕,数剔之不去,而某已惫矣。

因自吐其前谋于众,一村老幼咸来聚观,某甲死而复苏者数次,忽谓其妾曰:

“我腹痒不可忍,急取刀破吾腹看其中果何物也?”遂抱持其妾而死,须臾妾亦

死。

◎不养猫

吾闽乡谚有“三代不养猫,全家无病耗”之语。闻福清有叶叟者,台山相国

之后人也,素悯鼠,不畜猫。年四十余,忽于春日患噎症,至冬益剧,薄粥不能

下咽,自分必死,长夜不寐,燃灯枯坐。适几上有炒米半瓶,群鼠欲窃食而不能

入口,俄有一鼠衔一箸,植瓶中,以口咬箸,又一鼠衔其尾而曳之,瓶遂倒,群

鼠争就食,啸呼为乐。叶叟观之,不觉大笑,咯出一赤物,如新生小孩之拳。顿

觉胸前清爽,遂能吃粥,旬日全愈。又四十余年而考终。按此事亦甚小,然不可

谓非适逢其报也。

◎狐报恩

江阴高柏林者,少无赖,貌韶秀,住广福寺。旁。一日,见众僧缚一狐,将

就刃矣。高再三劝止之,方释缚,狐已逸去矣。后于佛前求问终身,得吉笤,心

窃喜,私计他日得志,当新是寺。及晨,有某邑宰召高为长随,颇宠任之,呼曰

“小高”。宰治故冲繁,差使络绎,一日有钦差过,召小高付以千金,令办供应。

小高至驿中,前站已到,仓皇迎接,忽失金,愤极,欲投水死。旋有一老人救之,

曰:“汝命应发大财,此非汝死所。”时供应铺设一无所备,钦差故廉俭,一见

反大悦,以为好官,召其仆谕话,见其伶俐,即令跟随。嗣后声光益大,凡关差

盐政,皆任为纪纲。不十年,拥资数十万金,自郡守以下多与通兰谱者。居然出

入衙门,延为上客,后果重建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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