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 卷 第 十 七

作者: 袁宏 周天游6,625】字 目 录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麗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一〕范書安帝紀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當有辛亥,袁紀誤。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鄧氏崩。癸未,大斂,封大將軍騭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鄧后〔三〕。

〔一〕范書安帝紀作「癸巳」。〔二〕復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范書作「丙午」,續漢書亦同。按是月辛巳朔,無丙子日,袁紀誤。

初,上少號聰明,故太后立之。後有不可意,上乳母王聖知之,見太后久不歸政,恐有廢置意。中常侍、黃門郎李閏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鄧悝兄弟嘗從尚書鄧防取廢帝故事〔一〕,謀欲立平原王為帝。

〔一〕范書「鄧防」作「鄧訪」。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執〕金吾悝〔二〕、屯騎校尉弘、步兵校尉閶大逆無道,宜追奪爵土,以明褒貶。遂免悝子廣宗、弘子廣德等爵,宗族皆免歸本郡。以騭不豫謀,徙封沙羅侯〔三〕。行道為郡縣所逼,騭與鳳自殺,廣宗、騭從弟遵、〔豹〕(約)皆自殺,〔四〕唯廣德母與閻后同產故得免。以樂安侯康賢而有行,徵為太僕卿。

〔一〕是月庚辰朔,無庚申。范書作「庚辰」,是。

〔二〕據范書補。

〔三〕范書鄧騭傳作「羅侯」。注曰:「羅,縣,屬長沙郡。」

〔四〕范書除遵、豹外,將作大匠鄧暢亦一同自殺。

初,河間孝王子蠡吾侯翼與諸王子朝京師〔一〕,鄧太后善翼之為人也,封翼為平原王,因留京師。及太后崩,上以翼謀圖不軌,竊闚神器,乃貶翼復蠡吾侯〔二〕。〔一〕據范書章帝八王傳言,漢順帝永建五年,因翼父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始為蠡吾侯。此時為諸侯王之子也。袁紀誤。

〔二〕范書作「貶為都鄉侯」,是。封中常侍李閏、江京為列侯,賞發鄧氏之謀也。

大司〔農〕(徒)朱寵〔一〕,騭之所舉,乃肉袒輿櫬上疏曰:「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為漢文母。兄弟忠孝,同心憂國,宗廟有主,王室是賴。功成身退,讓國遜位,歷世外戚,無與為比。當享積善之祐〔二〕,宜蒙謙約之報〔三〕。橫以宮人單辭〔四〕,事不可信。騭等父母群從,不以壽終,尸喪流離,逆天威人。宜皆還葬,寵其遺孤,以答亡魂。」

〔一〕據范書改。

〔二〕易坤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三〕易謙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又曰:「勞謙君子有終吉。」〔四〕胡三省曰:「兩造不備,又無徵左者為單辭。」安帝初,天災疫,百姓饑饉,死者相望,盜賊群起,四夷反叛。騭等祭節儉,罷力役,推賢進能,盡心王室,故天下賴以復安。乃被誅責,其事闇昧,眾庶多稱其冤。上既聞之,又感寵之言,乃切詔州郡,還騭等喪,葬于舊塋,使使祠以中牢〔一〕,諸從兄弟歸京師。

〔一〕中牢,即少牢,以羊豕為牲,諸侯禮也。見禮記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擇地而處,君子所以無咎也。長木之摽,其勢必顛〔二〕,勢極故也。勢極則受患,故無全物焉。然則貴盛之極,傾覆之所由也,外戚則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勢,非不高且極也,置君於無過之地,萬人莫之計。人臣則不然,比肩而立,相與一體也,操大權於天下,萬物之所惡也。周公且猶狼狽,而況其餘乎〔三〕?夫憑寵作威,以取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誅,所處之地危也。死而不異二者,自處之道,然未達擇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殺其君,將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輿,燻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惡為王,惡其為己患也。然則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爛,而歷代貴寵,未有不患其為患〔五〕,豈不哀哉!」

〔一〕襄公二十三年左傳曰:「禍福無門,唯人所召。」〔二〕哀公十二年左傳曰:「長木之斃,無不摽也。」

〔三〕史記魯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

〔四〕事見莊子讓王篇,「楚人」作「越人」。袁紀誤。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為孝德皇帝,左姬為孝德皇后,宋貴人為敬隱皇后。左姬,犍為武陽人。父坐事,姬與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時,詔分宮人賜諸王,以姬〔與〕(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絕重之,生孝安帝。

〔一〕范書言左姬伯父聖坐妖言伏誅,左姬字小峨,與其姊大娥沒官為婢,入掖庭。

〔二〕據范書改。

於是天子始親萬機。尚書陳忠以為首政之初,宜徵天下隱逸。乃詔公車以玄纁徵南陽馮良、汝南周燮,皆稱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為縣吏,從尉迎督郵。良恥冢役,因毀其車馬,壞其衣冠,絕跡遠遁。妻子見敗車壞衣,皆以猛獸所食,遂發喪制服。良至犍為,從師受業十餘年〔二〕,還鄉里。雖處幽闇,必自整頓,非禮不動,鄉里以為師。舉賢良、方正、敦樸皆不行。

〔一〕東觀記,范書皆作「字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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