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志台湾府 - 第1部分

作者: 佚名117,799】字 目 录

一百五十九两七钱五分一厘,系各官商按引办完造册奏销。

递年输完溢课总数

乾隆七年,总督那苏图奏定盈余银一十四万一千七百六十九两八钱一分二厘。乾隆五十五年,台湾府属续增盈余课银一千八百一十八两一钱八分二厘。嘉庆五年奉上谕;晋江、南靖、莆田、福清四县减免盈余引一万四千道,计减免盈余银二千四百二十八两。又嘉庆十七年间,新开噶玛兰,续增盈余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七钱,共年征溢课盈余银一十四万二千四百九十七两六钱九分四厘。内四路商运溢课费银一十万一千八百一十六两五钱八分四厘,官运溢课银三万一千六百一十七两三钱三分四厘五毫。台湾府官办,原酌定溢额盈余银六千八百七十四两五钱七分六厘五毫,照额征完,递年另册奏销。

县澳引课

台湾府官办定额饷银三千一百二十五两四钱二分三厘五毫,又增盈余银六千八百七十四两五钱七分六厘五毫,又续增盈余银一千八百一十八两一钱八分二厘,共银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两一钱八分二厘。盐课银两,详明两院在布政司衙门发给台饷内扣抵,移解道库。

噶玛兰未入版图以前,民间食盐均系内地采捕鱼船遭风收泊,将盐散卖。自嘉庆十七年总督汪志伊奏新设通判,每年定销额盐七千担,就濑北场拨运。每担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共征番广银二千三百一十两,九一折纹银二千一百零二两一钱,凑给兰境兵饷。其晒价即于课本内支销七百六十四两四钱,尚应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七钱,责成该通判经理,如销征缺额,着落赔补,仍将经征职名造入奏销册内报参。

各场产额

台湾县:洲南场、洲北场、濑北场(原凤山县管,雍正元年改归台湾县管)。

凤山县:濑南场年约产盐一十四万六十石,配销台湾民食。台地自入版图后,盐皆民晒民卖,盐埕饷银由台、凤两邑征解。雍正四年,归府管理。盐场分设四处:洲南、洲北二场,坐落台邑武定里;濑南一场,坐落凤邑大竹桥庄;濑北一场,原坐落凤邑新昌里,割归台邑管辖。四场晒丁三百三十五名。洲南设巡丁八名,洲北巡丁十名,濑南巡丁四名,濑北巡丁六名,昼夜巡逻。每场管事一人,专司稽查透漏。夏秋雨水,盐埕泥泞,不能晒盐,惟春冬天气晴爽,方能收晒。盐埕共二千七百四十四格,所出之盐,尽数用斛盘量收仓。每月给价,晒丁收领。洲南、洲北、濑北三场,每盐一石,定价番广银一钱二分。濑南一场之盐,粒碎色黑,逊于他场,每一石定价番广银一钱四厘。场收入仓盐每年约九万、十万、十一万石不等。府治内设盐馆一处,听各县贩户庄民赴馆缴课领单。每盐一石,定课番广银三钱、脚费银三分,执单赴场支盐,各处运卖。各县贩户庄民运卖盐觔,水载以船,陆载以车,视路远近,以定价值。既绝私煎私贩之弊,复无忽低忽昂之患,裕课便民,诚胥善焉。

部定盐价

台湾府属各县俱二文七毫有奇

——以上录自重纂福建通志卷五十四。

风俗(岁时气候附)

台湾府

台阳僻在海外,旷野平原,明末,闽人视为瓯脱。自郑氏挈内地数万人以来,闽之漳、泉,粤之潮、惠,相携负耒,率参错寄居,故风尚略同内郡(府志风俗序)。

其地广衍膏腴(国朝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西北近海,多平地可耕,土番及人民聚落以百数(海防志)。

地宜五谷。迩来士知读书,民务稼穑,漳、泉子弟视为乐土,相率而往者岁数千人。全台土俗,皆以槟榔为礼(雍正通志)。

台海见闻录:闾里诟谇,辄易构讼,亲到其家,送槟榔数口,即可消怨释忿。

张巡方湄诗:睚眦小念久难忘,牙角频争雀鼠伤。一抹腮红还旧好,解纷惟有送槟榔。

台地民非土著。泉之人行乎泉,漳之人行乎漳,江浙两粤之人行乎江浙两粤,未尽同风。且洋贩之利归于台湾,故尚奢侈,竞绮丽,重珍旨,彼此相效。即备夫贩竖,不安其常,由来久矣。赌博,恶业也,父不禁其子,兄不戒其弟,挟赀登场,叫号争闘,始则出于典鬻,继则流于偷窃,实长奸之囮也。又莫盛于要盟豪健家儿,聚少年无赖之徒,指皎日以盟心,抚白水以矢誓,称兄呼弟,出妻拜母,自谓古道相期,不知往来既频,则淫酗之累作,声援既广,而嚣竞之患生。若其丧不停柩,婢不愆配,犹为近古。而视疏若亲,穷乏疾苦相为周恤,亦善俗也(诸罗杂志)。

其民五方杂处,里无一姓,人不一心。其番喜酒好杀,无冠履衣服之仪,无婚嫁丧祭之礼(季麒光蓉州文稿)。

台地房舍,俱植竹以绕之。

卢观源诗:胶庠文物遍郡县,修竹围中起诵弦。仕宦科名侔上国,拖青泥紫或占先。

台俗妇女,靓妆入市,无肩舆,以伞蒙首而行(俱台海见闻录)。

张巡方湄诗:香车碧■〈忄宪〉厌纷纭,拥盖微行拟鄂君。一队新妆相掩映,红蕖叶底避斜曛。

晚稻丰稔,千仓万箱,资赡内地,所以户鲜盖藏(黄叔璸台海使槎录)。

台郡东阻高山,西临大海,虽沿海沙岸,实平壤沃土。但土性轻浮,风起揭尘蔽天,雨过流为深沟。然宜种植,露重如雨,旱岁遇夜转润。又近海无潦患,产糖蔗杂粮,有种必获。故内地穷黎,襁至辐辏,乐出于其市(郁永河稗海纪游)。

禾麻蔽野,庐舍依然,畜牧之饶,无异中土。节候稍晚,夏乃澍雨,人始耕种。岁一收获,丰盈常足。地无木棉,民不知蚕,布帛多资于中土。尊敬长老,孤独废疾之人,则乡社人共餔之(俱孙霖台郡闻见录)。

婚礼:倩媒送庚帖,三日内家中无事,然后合婚。间有误毁器物者,期必改卜。

纳采:簪珥、绸帛,别具大饼、豚肩、糖品之属,谓之「礼盘」。无力者止烦亲属女眷送银簪二,名曰「插簪」。及笄送聘礼,书二函,收一、回一,礼榔双座,以银为槟榔形,每座四圆,上镌「二姓合婚、百年谐老」八字,收「二姓合婚」一座,回「百年谐老」一座。贫家则用干槟榔以银薄饰之。又回礼锡盆二,如大碗式,一植石榴一株,用银石榴三、四颗及银桂花数朵缠绕枝头,名曰「榴桂」;一植莲蕉花一株,取「连招贵子」之义。此纳币之礼也。亲迎:先期送择日仪,名曰「乞日」。至期,不论贵贱,乘四人舆,鸣金鼓吹,彩旗前导,亲朋送灯,少年子弟分队擎执,沿途点放爆竹。婿至女家,驻轿庭中,连进酒食三次。饮毕,外弟携盘于轿前索爆竹,婿随取赠,名曰「舅子爆」。新人到门,新郎擎盖新妇头上。三日庙见,拜公姑、伯叔婶姆,谓之「拜茶」。是日,外弟来,名曰「探房」。四日或七日,外父母请婿及女,名曰「旋家」。饮毕,婿偕新妇同归。五日,外家再请诸亲相陪,名曰「会亲」,女先往,婿近午始至。饮毕,婿回,女留三日后始回。冠笄:或于亲迎日,或在数日前。诗书之家,女子既笄,居于房内,不复外出。

丧礼:七日内成服。五旬,延僧道礼佛,焚金楮,名曰「做功果」、「还库钱」;俗谓人初生,欠阴库钱,死必还之。既毕,除灵,孝子卒哭,谢吊客。家贫,或于年余择日做功果、除灵。小祥致祭,礼如大祥,有先三、四月择吉致祭除服,此则悖礼之尤者。若夫居丧,朔望哭奠,柩无久停,则又风俗之美者(俱赤嵌笔谈)。

台鲜聚族鸠金建祠宇。凡同姓者皆与,不必共支派也。祭于春秋仲之望,又有祭于冬至者。祭则张灯结彩作乐,聚饮祠中,尽日而罢。常人祭于家则不然,忌辰、生辰有祭,元宵有祭,清明有祭,或祭于墓,中元祭,除夕祭,端午荐角黍,冬至荐米圆。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质明而祭。泉人祭以品羞,漳人有用三牲者。

台俗尚王醮,三年一举,取送瘟之义也。鸠金造木舟,设瘟王三座,纸为之。延道士设醮,或二日夜、三日夜不等,总以末日盛设筵席演戏,名曰「请王」。既毕,将瘟王置船上,凡百食物、器用、财宝,无一不具,送船入水,顺流扬帆以去。或泊其岸,则其乡多厉,更禳之。每一醮动费数百金,省亦近百,虽穷乡僻壤,莫敢吝者。

俗尚巫,疾病辄令禳之。又有非僧非道名曰「客子师」、携一撮米往占病者,谓之「米卦」,称说鬼神,乡人为其所愚,倩贴符行法,而祷于神,鼓角喧天,竟夜而罢(以上俱台湾县志)。

亲友自内地来,具酒食相招,名「洗咸水」,谓泛重洋而至,亦犹北地洗尘之意。求子者为郎君会祀张仙,设酒馔果饵,吹竹弹丝,两偶对立,操土音以悦神(黄叔琳使槎录)。

夏之芳台湾纪巡诗

负暄童叟爱冬温,江稻成堆拥荜门。桐竹周遭鸡犬静,教人历历认花村。

虚滩水落涨沙泥,南北中分虎尾溪。一带草荒村舍少,年来新集有蒸黎。

南山中断北山连,逗漏云间半线天。道是孤城还少郭,竹环尘市起炊烟。

晚霞散彩覆阴崖,海曲人家逐岸排。烟水几湾帆几幅,顿教风景忆江淮。

赤山葱翠漾春烟,沙暖云晴别有天。日午崖边人语沸,村童队队浴汤泉。

间俗殊方竟未厌,忽教放繂转丹襜。天南水起山穷处,琅峤云从马首瞻。

台湾县(附郭)

居台湾者皆内地人,故风俗与内地无异。婚丧沿俗礼,以贫富为丰歉。俗信巫鬼,病者乞药于神。轻生喜闘,善聚党,亦皆漳、泉旧俗(县志)。

习尚华侈,衣服概用绫罗。尤害者曰雅片、曰赌局,富者以之而贫,贫者以之为不肖,不轨之徒于是联络。必革此二者,民乃久安(县旧志)。

台人虽贫,男不为奴,女不为婢。臧获之辈,俱从内地来。此亦风俗之不多觏者(县志)。

凤山县

由县治南至金荆潭,稍近乔野,自淡水溪以南,番汉杂居,客庄尤伙,好事轻生,健讼乐闘(县旧志)。

服贾则用舟楫,任载必需车牛。岁不再收,济以麻菽。农无火耕、水■〈耒唇〉之瘁,商有冰纨、毡裘之华(县志)

平原沃野,有竹木果植之饶,滨海溪渠,萃鱼盐蜃蛤之利(县志)。

嘉义县(旧为诸罗县,乾隆五十二年改今名)

土壤肥沃,种植后听其自生,不事耘锄(赤嵌笔谈)。

土著既鲜,流寓者视同井,犹骨肉,疾病死丧相恤,贫无归者集众捐囊助,虽悭者犹畏讥议(县旧志)。

兄弟同居,或至数世,邻里诟谇,片言解纷。通有无,济缓急,失路之人望门投止,鲜闭而不内者(县志)。

自急水溪以下,距郡治不远,俗亦颇同。自下加冬至斗六门,客庄(俗称粤人所居曰客庄)漳泉人相半,稍失之野,然近县,故畏法。斗六以北,客庄愈多,杂诸番而各自为俗,高富下贫,好訾毁,以赌荡为豪,嫁娶送死仿郡治,遇事蜂起,喜闘轻生,以歃血相要约(县志)。

彰化县(雍正元年设,风俗与诸罗同)

彰虽新设,而愿耕于野、愿藏于市者四方纷至,故街衢巷陌,渐有可观。山海珍错之物,亦无不集。其风颇仿郡城(县志)。

淡水厅

厅所属为竹堑、淡水二保,市廛渐兴,人烟日盛。淡水内港,户颇繁衍,风俗朴实,终年鲜闘殴争讼之事(旧郡志)。

噶玛兰厅(嘉庆十六年设)

噶玛兰自嘉庆十五年收入版图,生齿日繁,人烟辐辏。其间工商农业者十居八、九,多以强霸力健为能,明于孝弟礼让者十难一、二。地方僻陋,学校未施,必先设书院,延师教育人材,日渐观摩,以期振兴文教。僻在荒裔,既入图籍,建城设官,制田赋,宣教化,雕题凿齿之人,渐知伦理,粗习衣冠,而游民乐业,群聚室家,其秀者亦稍知诵读矣(俱姚莹东槎纪略)。

澎湖厅

屹立巨浸中,环岛三十有六,如排衙。居民以苫茅为庐舍,推年大者为长,以畋鱼为业,惟牧牛羊,散食山榖间,各剺耳为记(海防考)。

煮海为盐,酿秫为酒,采鱼虾螺蛤以佐食,工商兴贩以广利。土瘠不宜禾稼,产胡麻绿豆(以上俱元志)。

胡建伟澎湖记略:郡志称澎湖居民,煮海为盐,酿秫为酒。查澎湖并无煮盐晒盐之处,其盐政俱系台湾府管理,贩运至澎,散卖民食。至酿秫为酒,澎地并无秫酒。妈宫铺以糖酿酒,名曰「糖烧」,以薯酿酒,名曰「地瓜烧」,人家宴客俱饮此。

澎湖以海为田,男子日则乘潮掀网,夜则往海捕钓。女人亦终日随潮长落,赴海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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