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志台湾府 - 第1部分

作者: 佚名117,799】字 目 录

,知府蒋允焄护巡道事,乃别建择地于宁南坊府学宫西崎下,广三十丈,袤八十丈,东向,讲堂学舍亭榭悉具(允焄自记)。

崇文书院,府义学也,旧在东安坊。康熙四十三年,知府卫台揆建,置田租以供膏火。乾隆初,常以府学训导掌教。十年,巡道摄府事庄年修。十五年,徙于宁南坊府学宫之西,即海东书院旧处,初址遂废。二十四年,知府觉罗四明乃择地于府署东偏,率僚属绅士共成之,讲堂斋舍毕具,始延师于内地,掌其教焉(四明自为记)。嘉庆二十三年署府郑佐廷、道光八年知府邓传安重建。

义学在府治前东南。康熙四十五年,知府卫台揆建。

土番各社社学,雍正十一年设。

台湾县学在东安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前为殿,后为启圣祠。二十九年,知县王兆升修。四十二年,知县陈璸建明伦堂于殿右(璸自为记)。四十四年,知县王仕俊成之。明年,旧令陈璸来为巡道,以启圣祠方向与正殿相左,乃改建启圣祠(璸自为记)。知县俞兆岳、教谕郑长济凿泮池。五十九年,署县王礼修门墙。雍正间,邑贡生陈应魁建棂星门于泮池南。乾隆八年,诸生张元华等修崇圣祠(熊学鹏记)。四十年,邑绅陈名标、陈朝枢等议大修,有杨方氏愿割地拓其西畔,乃改建焉。殿庑门池如制。殿之北为崇圣祠,改旧殿址为今明伦堂。堂下东厢为碑亭。知府蒋元枢捐赀续成之,并制礼乐器。五十八年,教谕黏继任修。嘉庆九年,知县薛志亮、教谕郑兼才捐修,邑绅林朝英独任之,于是增正殿高二尺有奇,广露台左右各四尺,护以石栏,殿庑周围改用石柱,新明伦堂广宫墙丈有六尺,置宰牲亭,修祭器。

名宦祠在崇圣祠左。

乡贤祠在崇圣祠右。

教谕宅在明伦堂后,训导宅在明伦堂左。

学额:廪膳生员十名,增广生员十名。嘉庆十五年,增设廪增各五名,共各十五名。岁试取进文武童生各十二名,科试取进文童生十二名。嘉庆十二年,各酌加一名,共各十三名。武童如旧。道光八年,奏准粤籍生员台、凤、嘉、彰四县各加进二名,合原额取进文童共各十五名。

学田:实收租粟二十一石有奇。乾隆二年,府学拨归八十石,定为例。三十年,邑人杨志申捐租粟一百六十六石六斗零,又捐租粟一百九十石。嘉庆十一年,邑绅林朝英捐置田租一百二十四石。

引心书院在宁南坊。初为引心文社。嘉庆十五年,邑绅黄拔萃立,束修课费,俱其独置。十八年,知县黎溶与拔萃议改为台湾县书院,各捐银置产。二十五年,知县姚莹捐银生息,以充膏火。

文石书院在澎湖文澳。乾隆三十一年,通判胡建伟创建(建伟自为记)。嘉庆四年,通判韩蜚声修。二十年,通判彭谦增建。道光六年,通判蒋镛、副将孙德发、游击江鹤倡修,通判丁秉南继之(蒋镛记)。

义学在府治东,康熙四十五年,知县王仕俊建。

东安坊社学二所,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蒋毓英建。镇北坊社学一所,康熙二十八年,巡道王效宗建。

土番社学:一在新港社口,一在新港社内,一在隙仔口,一在卓猴社,一在大杰巅社,俱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建,各置社师一人,使教番童。

正音书院在县治左,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凤山县学在县治北门外。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声始建,如制,殿后为崇圣祠。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修。乾隆二年,拔贡生施世榜重修。十年,知县吕锺秀修明伦堂。十七年,知县吴士元修。

范咸记略:凤邑在郡治之南,学宫独据形胜之地。庙前頖池方广里许,多植芠荷,志所称莲池潭也。余以乙丑冬巡行凤山,谒先师庙,召诸生讲学,明伦堂湫隘仅数椽,问所为莲池潭者,莠民侵井以为利薮,日张网其中,芙蕖荡然无复存者。知邑事吕令度地鸠工,于大成殿之右建堂三楹,为讲学所,又修其旧有之堂以祀子朱子,以补旧日之缺,清厘頖池,以还旧观。

名宦祠在学宫。

乡贤祠。

教谕宅在明伦堂侧,训导宅在明伦堂后。

学额,见台湾县。

学田:康熙二十六年,教谕黄赐英置下则园二十甲,又置下则园二十甲。四十八年,知县宋永清置中则园九十甲六分零,又置下则园四甲三分。乾隆二十三年,知县秦其煟置地二十甲。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置洲田一片,未丈,纳租粟二十四石。二十八年,又置田数甲。

义学在县治东兴隆庄,康熙间,知县宋永清建。

土墼埕社学,康熙二十八年,知府蒋毓英建。

土番社学:一在力力社,一在茄藤社,一在放■〈纟索〉社,一在阿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塔数社,一在武洛社。

正音书院在县治东门内,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嘉义县学在县治西门外。旧在西门内,康熙四十五年,署县孙元衡建大成殿及棂星门。四十七年,署县宋永清建启圣祠。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建东西两庑、明伦堂及文昌祠。雍正八年,知县刘良璧、冯尽善、教谕李倪昱等修,规制隘陋,后改为玉峰书院。乾隆十八年,知县徐德峻移建今所,庙后为崇圣祠。

蔡世远记略:诸罗县学原在善化里之西,茅茨数椽。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凤山令宋君永清署篆诸罗,因县署移归诸罗山,始就罗山议建。丙戌,郡丞孙君元衡摄县事,建大成殿、棂星门。戊子,宋君复来署篆,建启圣祠。乙未,今令尹贵阳周侯以十月兴修,规制周备。丙申六月告成。世远时应中丞雷阳陈君之招,主鳌峰书院,吾友陈君梦林客游台湾,周侯介陈君以书来求记。且曰:诸罗僻居海外,诸生观化聿新,愿有以教之也。世远寡陋何知,爰即鳌峰诸友相与砥砺者而告之曰:君子之学,主于诚而已矣。诚者,五常之本、百行之原、纯粹至善者也。由明以来诚之方,惟读书为最要。朱子曰:读书之法,当循序而有常,致一而不懈,从容于句读文义之间,而体验乎操存践履之实。学者率此以读天下之书,则义理浸灌,致用宏裕。虽然,非必有出位之谋也,尽伦而已矣。孔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吾父子兄弟肫然蔼然,尽吾爱敬之忱也,克伐怨欲之心何自而生哉?始于家邦,终于四海,皆是物也。庸近之士,不能返其本、思其终,但以为读书、得科名,而吾名成矣,荣闾里、利身家,而吾事毕矣。其幸者得一第,其不幸者则老死于布褐而已矣。其天资厚而习染轻者,居是官也,犹可以寡过;其天资薄而习染重者,则贪没焉而已矣。夫此身、父母之身也,天地之身也,民物所胞与之身也。以父母之身、天地之身、民物所胞与之身,顾可不返其本、思其终,以贻父母羞,以自外于天地,以为民物所诟病哉?

诸罗僻处海外,圣天子治化之所覃敷,三十余年于此矣。巨公名人相继为监司守令其间,风俗日上,今若萃一邑之秀于明伦堂,相与讲经书之要旨,体宋儒之征言,告之以立诚之方、读书之要、伦理之修。经正理明,则善人多,为国为民,胥于是乎赖,非徒科名之盛也。陈君为我言:周侯清修干固,百废俱兴,引人于善,惟恐不及。吾知所以长育人材、化民成俗者,必有道矣。

名宦祠。

乡贤祠。

教谕宅在明伦堂左,训导宅在明伦堂右。

学额,见台湾县。

学田:康熙四十五年,署县孙元衡拨置洲园四十甲,为义学膏火,后被水冲陷。乾隆五年,知县何衢清出止存园六甲六分零,充为文庙用。

玉峰书院在县治西门内旧县学庙址。乾隆二十四年,知县李倓改建,中设讲堂,翼以斋舍。

义学在县治右,康熙间知县周锺瑄建。

红毛井社学、新化里社学、善化里社学、开化里社学、安定里社学、打猫后庄社学。斗六门庄社学七所,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刘作楫建。土番社学:一在打猫后庄,一在斗六门庄,一在目加溜湾,一在萧陇社,一在麻豆社,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哆啰嘓社,一在大武陇头社,一在大武陇二社,一在他里雾社。

正音书院在县治东南,雍正七年,奉文设立。

彰化县学在县治东北。雍正四年,知县张缟建,中为大成殿,后为崇圣祠,右为明伦堂,门庑泮池如制。乾隆十六年知县程运青、十八年署县王鹗、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二十七年知县胡邦翰相继修。嘉庆二年,岁贡郑士模葺庙庑。十六年,知县杨桂森改建明伦堂于庙左,造桥于泮池上。道光十年,知县托克通阿、李廷璧倡修,增高正殿二尺二寸,易以石柱,护以石栏,并增高崇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教谕宅在学宫北。

学额:武童岁取进八名,余见台湾县。

学田:乾隆间,邑人张达京捐置下则田一十六甲七分。

白沙书院在学宫右,即县义学。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置田,以充束修膏火。乾隆十年,署县曾曰瑛改为书院。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修。

文开书院在鹿仔港文昌宫左。道光四年,理番同知邓传安捐建,以台地文教肇自寓贤鄞县沈太仆光文,太仆字文开,故借其字为书院名,拨归官间田为膏火。

半线庄社学,康熙四十八年奉文建。

土番社学:一在半线社,一在马芝遴社,一在东螺社,旧眉里社社学附此,一在西螺社,一在猫儿干地,一在大肚社,旧柴坑仔社社学附此,一在大突社,一在二林社,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迁善社,一在南投社,一在北投社,一在猫雾捒社,一在岸里社,一在猫罗社,一在阿里史社。

淡水厅土番社学: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堑社,一在后陇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东社。

淡水厅学,嘉庆十九年,总督汪志伊、巡抚王绍兰以彰化县学取进淡水厅文武童生名数及噶玛兰地方户口应试名数入奏,请援照江西莲化厅之例设立学校,礼部会议具奏,奉旨依议。二十四年,庙学规制悉备。

学额:廪膳生员四名,增广生员四名,附学生员岁科每次取六名,武生岁试二名。

训导宅在竹堑城内,嘉庆二十二年,移彰化学设此。

明志书院在竹堑城北兴直庄夹龟仑、八里坌两山之间,旧永定贡生胡焯猷宅。乾隆二十八年,捐置义学,署同知胡邦翰详建书院(杨廷璋记)。

——以上录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六十六。

经籍

国朝台湾府志稿,王喜撰。府志选举表注:喜善著作,自撰台湾志,后之修志者多釆焉。喜,康熙初贡生;杨志作「喜宁」。

陈淑斋诗文集,陈鹏南撰。朱仕琇传略:鹏南字云垂,同安人,迁台湾,试诸生,辄冠其曹。饩满入太学,授连江训导。

刚斋诗文,张从政撰。字达夫,事母尽孝,学问该洽。乾隆庚申,尝分修郡志。

通虚斋集,王克捷撰。字贻茂,乾隆丁丑进士。

——以上录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二。

兵制

明史兵制:明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

初置各都卫指挥使司,以都卫节制方面。洪武八年,并改为都指挥使司。凡改设都司十有三。十三年,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

福建都司:福州中卫、福州左卫、福州右卫、兴化卫、泉州卫、漳州卫、福宁卫、镇东卫、平海卫、永宁卫、镇海卫,后添设大金千户所、定海千户所、梅花千户所、万安千户所、莆禧千户所、福全千户所、金门千户所、中左千户所、高浦千户所、埔城千户所、六鳌千户所、铜山千户所、元锺千户所、崇武千户所、南诏千户所、龙岩千户所。福建行都司:建宁左卫、建宁右卫、建阳卫(后革)、延平卫、邵武卫、汀州卫、将乐千户所,后添设武平千户所、永安千户所、上杭千户所、浦城千户所。俱隶前军都督府。

闽书:洪武元年,置六郡于闽中,从其郡名曰泉州卫、建宁卫、汀州卫、漳州卫、邵武卫、兴化卫。四年,置福州都卫指挥使司、建宁都卫指挥使司,复置延平卫。八年,以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福州左、右二卫。十九年,置建阳卫指挥使司,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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