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穣梁传注疏 - 卷十

作者:【暂缺】 【6,831】字 目 录

月者也。

[疏]注“一岁”至“此月”。释曰:古今为历者,皆云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之行天,一日一夜行一度,故谓一度为一日。一岁十二月,唯有三百六十日,是馀五日四分日之一也。又月一大一小,则一年之间又有六日,并言之,则一岁有十二日,故积五岁得六十日。此皆大率而言,其实一年不得有十二日,范不如历法细计之,故云五岁得六十日也。

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丛,俎洪反。犹之为言可以已也。

[疏]“犹之”至“已也”。释曰:重发传者,前为三望发,此是朝庙,嫌异,故重明之。范例“犹”有五等,发传者三:僖三十一年“犹三望”,独发传者,据始也;宣三年不发传者,从例也;成七年亦不发传者,亦为从例可知也;此年发传者,朝与三望异也;宣八年发传者,嫌仲遂有罪,得不寝礼,又绎祭与朝庙礼异故也。

七年,春,公伐邾。

三月甲戌,取须句。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句,其俱反。不正其再取,故谨而日之也。

[疏]“不正”至“日之也”。释曰:哀元年“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二年“王二月,季孙斯”云云“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彼比年伐邾,而取两邑,经不书日,今僖之与文,父子异人,特言谨而日之者,以文公是不肖之君,缓主逆祀,取邑致讨,不得序列於诸侯,讥其过而不改,故录日以见恶。僖虽伐邾,才始一度,又是作颂贤君,故与文异也。

遂城鄋。遂,继事也。鄋音吾。

夏,四月,宋公壬臣卒。

宋人杀其大夫。称人以杀,诛有罪也。

[疏]“宋人杀其大夫”。释曰:《公羊》以为三世内娶,使若无大夫,故不书名。《左氏》以为无罪,故不书名。今此传直云“称人以杀,诛有罪也”,则谓此被杀者为有罪,故称人以杀,仍未解不称名所由。案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此传云诛有罪也,又经称宋人,则与彼异。盖成公壬臣新卒,昭公杵臼未即位,国内无君,故不称名氏,从未命大夫例,故八年郑《释废疾》亦以此为无君。若然,两下相杀,《春秋》不书,又不得言,其此书杀大夫而云无君者,以受命於嗣天子,是以言其孤未毕丧,故无名氏。八年书“司马,官也”者,彼虽实有君,而不重瓜牙,无君人之度,故经书“司马”,传以“无君”释之。郑玄云,亦为上下俱失,罪臣以权宠逼君,故称人以杀。君以非理杀臣,故著言司马。不称名者,以其世在祖之位,尊亦与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同,是其说也。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力丁反。

晋先蔑奔秦。不言出,在外也。辍战而奔秦,以是为逃军也。辍,丁劣反。将,子匠反。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扈音户。其曰诸侯,略之也。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

[疏]注“讳使”至“略之”。释曰:旧说使若扈之盟都不可知者,谓后十五年,亦不序诸侯探解下文故云都也。今以为范解诸侯不序之意,鲁讳其不与,故总言诸侯,似若扈之盟,诸侯都不可知,非是探解下文始称都也。

冬,徐伐莒。

公孙敖如莒莅盟。莅,位也。其曰位,何也?前定也。其不日,前定之盟不日也。

[疏]“莅,位也”。释曰:重发传者,以徐伐莒而往莅盟,嫌非两国交盟之例,故明之。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雍,於用反。

[疏]“公子遂”。释曰:再称公子者,若下文直言遂,恐为继事之辞。两名不辨,故重言公子以详之。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雒戎音洛,本或作伊雒之戎,误。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不言所至,未如也。未如则未复也。未如而曰如,不废君命也。未复而曰复,不专君命也。其如非如也,其复非复也。唯奔莒之为信,故谨而日之也。

[疏]“谨而日之也”。释曰: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传曰:“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范云:“正其有罪。”彼云:“正其有罪”,则此亦正其有罪。两处发传者,此其如非如,其复非复,臧孙则实奔,嫌其意异,故举二者以包其馀。成十六年“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亦同此例,故不复发之。若然,侨如亦是有罪,书日亦以包之。於彼注引徐邈云:“礼:大夫去,君埽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日之,明有恩义也。”与此异者,书日之义有二种之意也:一为正罪,一为兼君恩。知者,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文承九月之下而不书日,传称“庆父不复见矣”,明罪重合诛,故去日以见恩绝,则书日者有恩可知。以此推之,归父公子愁不书日之从例可知也。然归父有罪,非成公遂之者,归父杀嫡立庶,宜世不长,鲁人逐之,实得其罪,但恶成公遂父之使耳,不言归父无罪也。

螽。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司马,官也。其以官称,无君之辞也。见,贤遍反。

宋司城来奔。司城,官也。其以官称,无君之辞也。来奔者不言出,举其接我也。

[疏]“来奔”至“接我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奔杀异也。来奔不言出,发传於此者,以是来奔之始,故发之。子哀不发者,从此例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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