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 - 決篇第十一

作者:【暂缺】 【230】字 目 录

為人凡決物,必托於疑者,善其用福,惡其有患,害至於誘也。

終無惑偏有利焉,去其利則不受也。奇之所託。

故其有使失利,其有使離害者,此事之失。

聖人所以能成其事者有五,有以陽德之者,有以陰賊之者,有以信誠之者,有以蔽匿之者,有以平素之者。

陽勵於一言,陰勵於二言,平素樞機,以用四者,微而施之。

於是度以往事,驗之來事,參之平素,可則決之。

公王大人之事也。危而美名者,可則決之。

不用費力而易成者,可則決之。

用力犯勤苦,然而不得已而為之者,則可決之。

去患者,可則決之;從福者,可則決之。

故夫決情定疑,萬事之機。以正亂治,決成敗,難為者。

故先王乃用蓍龜者,以自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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