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简史 - 历史专题->辽金简史-> 第二节 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者: 李桂芝13,167】字 目 录

。群牧马匹多被私卖,所余草原群牧马匹,为耶律大石北迁时所得。

(三)渔猎业——游牧业的补充 辽朝所属各游牧部族,依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和所居地域的自然条件,或主要从事游牧业,或仍以渔猎为主。北阻卜(后来的克烈部)主要从事牧业,已有明显的阶级分化和显贵家族的出现。斡娘改(兀良哈)等部发展水平较低,居地又有广袤的森林,有貂、鼠等野兽栖息,主要从事狩猎业。女真诸部视其发展水平的不同,有原始农业,同时采集、渔猎仍占重要地位。

契丹各部虽主要从事牧业,但并没有放弃渔猎。土河流域有悠久的捕捞史,早在檀石槐联盟时,鲜卑人就曾在这里捕鱼以补充军粮的匮乏。辽朝皇帝每年在四时捺钵的捕鹅、钩鱼、猎虎、射鹿等也反映了渔猎业仍是契丹诸部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畜牧业经济的必要补充。早年,耶律阿保机平诸弟之乱回军途中,曾在乌林河观渔;征乌古部时,曾在漠北射野马;征阻卜、回鹘时,也曾“猎寓乐山,获野兽数千,以充军食”,此后行军“六百余里且行且猎,日有鲜食,军士皆给”。天显四年,辽太宗西巡时,也曾“选轻骑数千猎于近山”。①这是在远征时,长途行军,糗粮不继的情况下,以渔猎所获充军食的情况。平时,契丹统治者也以狩猎作为习武的手段。会同三年,晋高祖石敬瑭请辽太宗节制畋猎,太宗说:“朕之畋猎,非徒从乐,所以练习武事也。”②开泰二年(1013年),宋翰林学士晁迥使辽,在长泊亲眼见到辽圣宗君臣的捕鹅活动,他说:“泊多鹅鸭,辽主射猎,领帐下骑击扁鼓绕泊,惊鹅鸭飞起,乃纵海东青击之,或亲射焉。辽人皆佩金玉锥,号杀鹅杀鸭锥,……又好以铜及石为锤以击兔。”③辽朝在宴饮、款待宋使时,熊、鹅、雁、鹿、貂、兔、野鸡等腊肉和鲜肉,都是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如果说皇室贵族将渔猎作为娱乐和习武的手段,而普通百姓则以“挽强射生”为解决生计、日用的手段之一。苏颂在出使途中偶然遇到并记录了契丹人冬季围猎的情况:“莽莽寒郊昼起尘,翩翩戎骑小围分,引弓上下人鸣镝,罗草纵横兽轶群。……山川自是从禽地,一眼平芜接暮云”④。可见在冬季牧业闲暇时间进行围猎是一项经常性的活动。宋绶则记录了契丹人凿冰钩鱼的冬钓活动,其方法与辽国皇帝春捺钵捕鱼相同。他说:“蕃俗喜罩鱼,设毡庐于河水(冰)上,密掩其门,凿冰为窍,举火照之,鱼尽来凑,即垂钓竿,罕有失者”⑤。程大昌在《演繁录》中更具体、更生动地描述了辽圣宗和萧太后的钩鱼场面。①得头鱼、头鹅预示着渔猎的丰收,当与中原皇帝耕籍田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

胪朐河下游,呼伦湖一带,也有丰富的鱼产资源,胡峤说:乌古(也称妪厥律)地苦寒,“水出大鱼,契丹仰食”②。

契丹诸部渔猎所用工具,除弓箭、网罟外,狩兔、打狼有练锤;捕鱼有鱼叉、鱼钩;冬季凿冰取鱼时,有专用的冰穿;秋季射鹿有鹿哨;春季捕鹅时,有惊鹅用的扁鼓,刺鹅用的锥。这些猎具,近年来考古发掘的辽墓中皆有出土,辽墓壁画也有对契丹人渔猎活动生动形象的描绘。同时,他们狩猎也借助于驯练有素的猎犬、猎豹。宋绶曾见辽兴宗的三只猎豹,“甚驯,马上附胡人而坐,猎则以捕兽”③。北方极寒地区的狩猎部落,以滑雪板代替马匹在高山丛林中狩猎,即因“地多积雪,惧陷坑井,骑木而行”④。北方沿江和山林地区各部族,如五国部、生女真、阻卜等渔猎业仍占主要地位。辽帝秋捺钵时即有来自女真的“唤鹿人”,阿骨打的兄弟子侄,也曾为辽帝刺虎搏熊。

二 农业的发展 (一)农业的作用与地位 辽朝农业的发展和作用的增强,始于灭渤海和幽蓟十六州的并入。发达的农业提供了丰富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成为牧业经济的必要补充。幽蓟地区的赋税是辽朝的重要收入之一,它不仅增强了国力,而且对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和人民生活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辽朝统治者大多十分重视农业,对农业采取支持、鼓励、保护的政策和措施,使农牧业两种经济在辽朝统治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和谐、稳固、统一的整体,并将其矛盾和冲突化为互利互补,使农牧业共同发展繁荣,各得其所。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创造了独特的、比较完整的管理体制,这是辽朝统治者的功绩和成功的经验。

发达的牧业为游牧民族提供了生活必需品,而且能供给辽朝军事征伐所需的大量马匹;长于骑射、吃苦耐劳的游牧民,是辽朝维护统治和对外征伐的主要军事力量。发达的农业为国家提供了丰富的农产品,创造了大量财富,弥补了牧业产品比较单调的缺憾,丰富了农、牧民的生活内容,为手工业提供了广泛的原料,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繁荣,增强了辽朝的经济实力,使之避免了前此草原各游牧政权倏起倏落的命运,在我国北方立国二百余年,并在与北宋、西夏的对峙中长期起着主导作用。

(二)农业政策和农业的发展 草原地区农业契丹各部的农业,大约出现于大贺氏联盟时期。唐朝在给大贺氏联盟首领的敕书中常常农牧并提,说明某些部落已经有了简单粗放的农业。迭剌部的农业生产当始于阿保机的祖父匀德实时期,即遥辇氏联盟的中期。史称“皇祖匀德实为大选烈府夷离堇,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仲父述澜为于越,饬国人树桑麻,习组织”①,“兴版筑,置城邑”③。阿保机本人也重视农业,在遥辇氏联盟期间,曾以所俘汉人在炭山东南滦河上(今河北沽源县境)置汉城,种植五谷,兼收盐铁之利,并采纳韩延徽的建议,“治城郭邑屋廛市如幽州制度”,以故部落发展很快,实力迅速增长。其后,平定诸弟之乱,弭兵轻赋,更专意于农。尝因“户口滋繁,乣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②。这些措施,不仅妥善安置了所俘汉人,同时也为草原地区的农业生产输入了大量有经验有技艺的劳动力。他们带来了先进的工具和优良的作物品种,在草原上开出了部分农田。这正是上京、中京地区投下制和州县制产生的背景。

天显元年(926年),上京周围又迁入了大批渤海人,再一次充实了草原地区的农业人口,加之上京地区“地沃宜种植,水草便畜牧”④,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上京成为农牧兼营地区。契丹人也开始走上半农半牧的道路。

会同三年(940年),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将欧堇突吕(即欧昆石烈)、乙习本(即乙斯勃)、斡纳河剌(即温纳何剌,又作斡纳阿剌)三石烈迁至乌古地,拨赐于谐里河(谐里河、海勒水,今海拉尔河)、胪朐河附近地区为农田,从事农业。这样,上京、中京地区在迁入大批汉人、渤海人的同时,契丹各游牧部落也随之向北迁徒,并根据水土所宜从事农耕。

契丹北部的室韦人中,也有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只是气候多寒,田收甚薄。近年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海拉尔市附近的浩特陶海古城,它有土筑的城墙和护城壕,出土了辽代的篦文陶片,这里当有从事农耕的定居居民。黑龙江省泰来县塔子城,为上京道泰州遗址,这里发现了辽大安七年石刻,记有47个汉人姓名,说明这一带最晚到辽道宗时已经有了汉人居住。

统和年间,对西北阻卜各部控制加强。齐王妃、肃挞凛受命统乌古等部和永兴宫分军镇守西境,置镇州,迁渤海、女真、汉人配流之家700余户,分居镇、维、防三州。为解决西戍诸军的粮饷供给,辽圣宗又命耶律唐古于胪朐河侧和镇州附近督劝诸军屯田垦种,连续15年获得好收成,积贮粮食数十万斛,不仅解决了军粮供给问题,而且为漠北地区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直至元朝,这里仍是粮食产区之一。通过汉人、渤海人、女真人的北迁和契丹人的屯田戍守,在潢水、海勒水、胪朐河、土兀拉河(今土拉河)流域一带,农业生产逐渐得到发展。

中京地区曾是奚人的居住地。奚人除畜牧、狩猎外也从事农耕。早在唐朝时,一些部落就开始经营农业,种植穄、麻等作物。欧阳修说西奚去诸部落“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穄,秋熟则来获,窖之山下,人莫知其处。爨以平底瓦鼎,煮穄为粥。以寒水解之而饮”①。宋绶说“由古北口至中京北皆奚境”,奚人“善耕种、步射,入山中采猎,其行如飞”②。王曾所见“草庵板居,亦务耕种”的也是奚人,他们“所种皆从垅上,盖虞吹沙所壅”。③苏颂、苏辙更将奚人耕作的情况写入诗中。早期中京地区的奚人曾借唐、五代边民土地种植收获。入辽后大量汉人流入,有些奚人已成为出租土地的田主,中京奚人地区又增加了大批汉族农户,并成为中京道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二苏看到的正是这种情况。

东京、西京、南京诸道农业东京、西京和南京道是辽朝的农业区。东京辽阳地区,地衍土沃,有木铁盐鱼之利,是辽朝农业区之一。天显三年,迁渤海人至此。圣宗时,又迁入大批熟女真。良好的自然条件和较轻的赋役,为东京道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使东京地区成为拱卫辽政权的强劲左翼。东京道北部生女真也有粗放的农业,种植麻、谷、稗,蔬菜有葱、韭、蒜、瓜等。据《松漠纪闻》载:宁江州“地苦寒,多草木,如桃李之类皆成园,至八月倒置地中,封土数尺覆其枝干,季春出之,厚培其根,否则冻死。”可知早在辽代,混同江流域已有果树栽培,并积累了防冻越冬的知识和经验。

南京道和西京道南部的大同府,蔚、应、朔、武、归化、可汗、儒等州有较发达的农业和丰富的物产,是辽朝的重要农业区。云中郡白道川“地至良沃,沙土而黑,省功多获”①,也有谷物种植。南京道“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②。但自唐末以来,这一地区动荡不安,战事频繁,人口大量减少,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辽初曾多次南下攻击冀中地区,将俘获人口迁往冀北、冀东,以充实幽、蓟。《辽史·地理志·南京道》载:“行唐县。本定州行唐县。太祖掠定州,破行唐,尽驱其民,北至檀州,择旷土居之,凡置十寨,仍名行唐县。”平州所辖的安喜、望都等地也都以俘户设置,并保留其原籍名称。此外,滦、营二州也各有定州俘户错置其间。这一措施恰可弥补燕、蓟人口北迁草原造成的当地人口减少的弊端,对恢复燕、蓟的农业生产无疑是有利的。

辽朝统治者多重视农业生产,注意安置农业人口,为安业力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使燕云等农业地区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会同(938—946年)初年,辽太宗拟至辽阳游畋巡幸,臣下因农务方兴,以减少辎重、抒解民力为请,太宗欣然采纳,下令还朝。三年,巡幸南京时,下诏不许扈从者扰民;又诏有司“教民播种纺绩”。即使在战争期间,保护和发展农业也仍为契丹统治者所重视。会同六年,辽伐晋,“征山后诸州兵,因下令曰‘兵行有伤禾稼损租赋者,以军法论’。又敕有司每村定有人力户充村长,与村人议,有力人户出剩田苗补贫下不逮顷亩,自愿者据状征收”①。甚至在灭晋回师病笃之际,仍以“纵兵掠刍粟”、“括民私财”为此行之失而痛悔不已。乾亨四年(982年),因宋辽战争负担加重,民力凋敝,田园荒芜或为兵行所毁,景宗下诏免当年租赋,又命“诸州有逃户庄田,许蕃汉人承佃,供给租税。五周年内归业者,三分还二分;十周年内还一半;十五周年内三分还一分”②,保证了农田不致荒废,并使无地农民得以耕种。

圣宗和太后萧绰执政时期,更重视发展农业,开垦荒闲土地,减轻人民负担,整顿赋税,赈济灾贫,安置流亡,保护商旅。这些政策直至道宗时都没有改变。苏辙见到并如实记录了这种情况。

由于辽朝最高统治者重视和保护农业,各级官僚也多能以劝课农桑为己任,汉官、渤海官韩德枢、韩德让、室昉刘伸、杨佶、马人望、大公鼎等在任上整纷剔蠹,劝课农桑,兴教化,薄赋息民。契丹官僚也多身体力行,如耶律挞烈在任南院大王时,“均赋役,劝耕稼,部民化之,户口丰殖”③。耶律休哥为于越,总南面军务,驻守南京时,立更休法,劝农桑,修武备,边境大治。耶律学古为彰国军节度使驻应州时,以“南境未静,民思休息”,能“禁寇掠以安之”。④耶律抹只任开远军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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