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窮真合無:道藏本作『窮真合元』。
##26 結其成質:道藏本作『結成其質』。
##27 凝石:道藏本作『凝水石』。
##28 色如紫鯽:色,原本誤作『也』,據道藏本改。
##29 所: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30 陽:此下道藏本有『精』字。
##31 持明砂:疑為『特明砂』之誤。《本草綱目□蓬砂》『附錄』引《本草拾遺》 有『特蓬殺』。道藏本作『大鵬砂』。
##32 從陽所養:道藏本作『從陰所養』字。
##33 甚:此下道藏本有『大』字。
##34 亦:原作『赤』,據道藏本改。
##35 其:此下道藏本有『真』字。
##36 則本元是:道藏本作『則是本元也』。
##37 察純陽火之精,精氣結而成質:道藏本作『察純陽火之精氣,結而成質』。
##38 消陰化魂:按道藏本當作『消陰化魄』。
##39 察元氣,辨其高下:叢刊本、四庫本均無『其』字;按道藏本,『察』上有『審』 字。
##40 砂漸澄清明:道藏本作『砂漸演精明』。
##41 銅性戾:道藏本作『銅性利』。
##42 銀所察西方辛陰之精,神炁而為之質:按道藏本當作『銀察西方辛陰之神,結精而為之質』。
##43 性本而剛:道藏本作『性本至剛』。
##44 乃: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45 乃其本性也:道藏本作『知其本性則』。
##46 五臟之金:道藏本作『五臟之氣』。
##47 汗:道藏本作『汁』。
##48 且:叢刊本、四庫本作『姑』。
##49 乃:叢刊本、四庫本均無。
##50 類:道藏本作『源』。
##51 反:此上道藏本有『七』字。
##52 志精:道藏本作『至精』。
##53 桮抽:道藏本作『杯抽』。
##54 反:此上道藏本有『七』字。
##55 或:道藏本作『忽』。
##56 此亦猶內外火運轉感化:道藏本作『此亦獨內外水火運轉感化』。
##57 則:叢刊本、四庫本作『斯』。
##58 造鑄訣:按道藏本當作『造爐訣』。
##59 象通氣:道藏本作『上下通氣』。
##60 土:原誤作『上』,據道藏本及叢刊本、四庫本改。
##61 陰陽運足矣而丹成:道藏本同,叢刊本、四庫本作『陰陽運足而丹成矣』。
##62 此六門:此下道藏本有『陰門』二字。
##63 同:按道藏本當作『周』。
##64 還從子門起火:叢刊本、四庫本並在『從』後有『甲子日夜半子時於』八字。
##65 連於鼎蓋之上下,五日分毫無失:此二句句意不協,按道藏本當作『連於鼎蓋之上,十五兩分毫無欠』。
##66 紫金:道藏本作『紫灰』。
##67 品格:道藏本作『品類』。
##68 上:通『尚』。道藏本正作『尚』。
##69 離於五神:於名意殊乖,按道藏本當作『離於五濁』。
##70 世人:按道藏本當作『世火』,『人』為『火』之誤。
##71 益:此下道藏本有『炎火之內並不能燒首』一句。
##72 然乾坤不偷陽精;此起三句凡十八字,叢刊本、四庫本均無。偷,道藏本作『渝』 。
雲笈七籤卷之六十九
金丹部
七返靈砂論并序
衡嶽陳少微字子明撰
予自天元之初#1,從衡嶽遊於黃龍,止于賓館#2,忽于巖穴之中遇至真之人,授於靈砂要訣。告曰:吾自得許仙君之後,仙君授訣於吴天師,天師授於同郡丁真人,今本即真人所出也。假如丹砂之本訣玄理深奧,固難卒#3尋。好道之流,志慕神仙之者#4,若不究其真元,沉淪於塵俗。自上古仙經,文皆祕密,隱蔽不言,不顯露于世。予常愍然,今述為《靈砂七返篇》#5及《金丹志訣》二章,並為序論矣。
論曰:丹砂者,太陽之至精,金火之正體也,通於八石,應二十四氣。丹者是金感於火,名之為丹,汞者是水去於金,而名汞。丹者受陽精而候足,汞則離本質而體不全,故丹砂是金火之精結成,含玄元澄正之真氣也。此是還丹之基本,大藥之根源。德合則萬象生焉!體離黝杳冥難測。經曰:陽精赫赫,得之可以還魂返魄。故餌陽精者所以長生,服陰魄者死而為鬼。丹砂是陽之正氣,赤帝之君,據於南方火之正位,只如丹砂之體數種,受氣不同,惟三種堪為至藥:上□ 者光明砂,中者白馬牙砂,下者紫靈砂,餘有溪砂,雜類之砂,不中入至藥服餌所用。光明砂一兩,服之力敵白馬牙砂四兩;白馬牙砂一兩服之,力敵紫靈砂八兩;如溪砂、土砂之力,不可比量也。或曰:一等是丹砂,俱受太陽之精氣,因何有溪土雜類之砂,力有小大者#6?答曰:光明砂者,受太陽清通澄朗正真之精氣,降結而紅光耀耀,名曰光明砂;白馬牙砂者,受太陰平和明徹柔順之精氣,降結而白光璨璨,如雲母色者,名曰白馬牙砂;紫靈砂者,中受山澤之靈氣,結而成砂,而色紅紫,名曰紫靈砂。如溪土雜類之砂,俱受濁滯不真之氣,結而成砂,即混沌無精光也,故不中入至藥所用。且如光明砂一斤伏鍊得十四兩,伏火鼓得至寶七兩;白馬牙砂一斤伏鍊得十二兩,伏火鼓得至寶六兩,,紫靈砂一斤伏鍊得十兩,伏火鼓.得至寶六兩;溪砂、土砂、雜色之砂一斤,伏鍊可得六七兩,伏火鼓得至寶一二兩。明知溪土之砂受氣不清,滯濁參雜。高上賢明之士先揀其砂,次調火候,在意消息,而成七返七還#7。且金石之中,至靈至聖至明,無過於丹砂者也#8。懷袖致之一兩,尚自辟邪魔,况乎伏鍊入於五藏者哉!且如七返七還,異名同體。而返者是丹砂化為金,還者是金歸於丹。經曰:返我鄉,歸我常,服之白日朝玉皇。或曰:七返者,是丹砂屬火,變鍊成金,假名為七返者乎!論曰:火之成數是七,七度變轉,以應陽九之極體也。且七度變轉者,是丹砂鍊治得伏火也,鼓成白銀#9化出砂#10,令伏火鼓成黃花銀,即是第二返;將黃花銀化出砂,伏火鼓成青金砂,即是第三返;將青金變化出砂,伏火鼓成黃金,即是第四返;將黃金化出紅砂,伏火鼓成紅金,即是第五返;將紅金還遣化出砂,伏火鼓成赤金,即是第六返;將赤金變化為砂,伏火鼓成紫金,至紫金即是第七返。靈砂之金,而含積陽精,真元之氣足矣。而將紫金變化為砂,運火燒之一周,迥然通徹洞耀,即成紫金還丹。得服之者,形神合,當輕舉。且世人多誤取石硫黃,呼為太陽之精,和汞而燒七返。且硫黃受孤陽偏石之氣,汞又離於元和,二物俱偏,如何得成正真之寶?切見世人伏鍊眾多,終無成者,蓋緣迷迷相傳,至於後世,予甚哀之。只如第一返伏火丹砂,服餌一兩,即去除萬病;服之二兩,即髭發玄青;服之三兩,即顏色悅紅;服之四兩,即延年益壽。第二返砂,服之一兩,即體和神清,返老歸童。第三返砂,服之一兩,虛夷忘情,心合至精。第四返砂,服之一兩,即精神明徹,通於內外。第五返砂,服之一兩,即身光滿室,水不能溺,火不能燒。第六返砂,服之一兩,即造化不能移,鬼神不能知。第七返砂,服之一兩,即超然於九天之上,逍遙乎宇宙之間。更服九丹,即赴金闕,列位真人,故知丹砂之力,昭然而可觀乎!自上古高仙,或昭其旨,祕其綜,皆以隱言深密,好道之流,志慕輕舉者,莫究其根源。自予得其奧旨,常欲周濟為功,大道垂恩,咸願同歸玄境,遂作《靈砂》七篇,《金丹》二章,並述火候、次第、藥物品數高下,列之於後章,以授賢明。至誠君子得而寶之,即福壽無疆。輕泄之人,殃其九祖。亦不可誣言而蔽道#11,慎莫寫志,用則賢愚,可熟鑒而授之矣!
第一返丹砂篇
本經曰:丹砂者,是萬靈之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而居清玄,總御萬靈,動之則離體,定之則乾成。能變化者,故號曰青龍,若翱翔而為名,謂之朱鳥。上品者,生辰錦石穴之中,而有數色;中品者,生於交桂,亦有數類;下品者,生於衡邵。數種品類,皆緣清濁體異,真邪不同,降氣分精,感通金石。受正氣者;服之而通玄契真,為上仙矣;受偏氣者,服之亦得長生留世。且上品光明砂者,出於辰錦山石之,中,白牙石狀之上,十二枚為一座,生色如未開紅蓮華,光明曜日,亦有九枚、七枚、五枚、三枚、一枚為牀座者,十二枚、九枚者最靈,七枚、五枚生者其次。每一座當中有一大珠,可重十餘兩,為主君;四面小者亦重八九兩,亦有六七兩已下者,為臣,周繞朝揖中心大者於座四面。又有雜砂一二斗,迴抱其玉座朱牀於其座外,雜砂中揀得芙蓉頭成,夜安紅絹中,光明通徹者,亦入上品。又有如馬牙成#12白浮光明者,是上品。白馬牙砂有如雲母片白光者,是中品。白馬牙砂圓長似笋,生而紅紫色者,即上品。紫靈砂若是白片稜角生青光者,是下品。紫靈砂,如交桂所出,但是座生及打石中得者,形如芙蓉頭,而光明者,亦入上品。如顆粒成三四枚,重一斤,通明者,為中品。片段成明徹者,為下品。如衡邵所出,總是紫砂,打破石中得紅光者,亦是下品之砂。如溪砂有顆粒成而通明者,伏鍊餌之,亦得長生留世,未得為上仙矣。如土砂生於土穴之中,溪砂養於溪水之內,而土石相雜,故不中入上藥服食使用。如座生者是最上品之砂,若得其座中心主君砂一枚,伏鍊入於五藏,則功勳便著,名上丹臺,正氣長存,超然絕累。更服至七返九還,自然魄鍊尸滅,神怡體清,陰氣都消,則合而輕舉,永為上真之飛仙也。故知陽之真精降氣,而圓光周滿,無有偏邪。但是伏鍊之砂,作芙蓉頭成而圓光通明者,即是上品神仙服餌之藥。
經古:丹砂者,自然之還丹也。世俗莫測其元。只如玉座之砂,世人總知之。如金座、天座,是太上紫龍玄華之丹,非世俗凡夫之所見知也。其玉座則俗流志士,積功修鍊,服之致仙;其金座則宿有仙骨,清虛練神,隱之巖穴,則其神仙採與食之,便當羽化昇騰高清矣;其天座則天上天仙真官,而所收採服餌,非下仙之藥也。其玉座砂受得六千年陽靈之清精,則化為金座,黃堂中有五枚層層生#13,四面四十五小珠,珠周繞金座,受一萬六千年,則化為天座。天座則座碧,當中有九枚層層而生,四面七十二枚周抱,在於飄飄太虛之中,常有太一之神護持。上元之日,真官下採,其山忽開,光明照一山如火,其天座砂,真官收之,其世人不可得而取採也。故丹砂之元深祕,賢明之士,志慕輕舉者,切須辯其藥品高下,然可調其火候,合其陰陽,伏制自然而契於高真矣。
陰陽制伏及火候飛伏法:
經言:陽精火也,陰精水也,陰陽伏制,水火相持,故知冰炭不同處,勝負終有歸。且丹砂是陽精,而須陰制。陰制者,水也;當用#14石鹽、馬牙消、玄英、化石是也。如玉座光明砂一斤,制之用石鹽六兩、黃英、化石各二兩。座外生光明砂一斤,丐用石鹽及馬牙消各四兩,黃英、化石各一兩。白馬牙砂一斤,用石鹽、馬牙消各二兩,黃英化石各三分;紫靈砂一斤,石鹽、馬牙消各二兩,黃英、化石各三分;如溪土雜類之砂力小,每一斤可用石鹽及馬牙消各二兩制之。其所#15用石鹽和黃英化石,鈿研為粉,入鍋,以文火養一日,即鼓成汁。後和馬牙消,重燒令赤。先用砂鹽#16鼓成汁後,方入前藥用之。其光明砂大者,須打碎如江荳大小#17,然後入於土釜中。先下石鹽,次下馬牙消,和水,文武火晝夜煮三十日,不得火絕。日滿淘澄,取砂入於鼎中,用陰陽火候飛伏,其鼎可受一升。且鼎者有五:一曰金鼎,二曰銀鼎,三曰銅鼎,四曰鐵鼎,五曰土鼎。土鼎者,瓷器是也。入砂於鼎中,用陰陽火候飛伏之。
《飛伏法訣》曰: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氣,用八氣、二十四候、一百二十日周而砂伏火畢。每一候飛伏法#18:五日內,四日用坎卦,一日用離卦。坎卦者水煮四日,離卦者陽火飛之一日。初起陽火,用炭七兩,竪安,鼎下須熟炭七兩,不得增减。每一轉後,却增炭一兩飛之,增炭至五轉後,忽有黑氣和汞霜飛出。則收霜,和鼓了石鹽半錢,重於鉢中,以玉槌輕手研之,令汞入盡,即依前卻安鼎中,用坎離火候飛伏。至十二轉後,每轉加炭二兩,使入鼓了石盥半分,作粉鋪安面上,合有汞霜可二兩來飛出,其霜虛光,鼎中藥色漸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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