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达为职也。”(基传)
是帝之熟于史事也。
宋濂侍左右,尝召讲春秋左氏传。(濂传)
陈南宾进讲洪范九畴后,御注洪范,多采其说。(南宾传)又尝观蔡氏书传,象纬运行,与朱子书传相悖,征诸儒订正之。(钱宰传)
则帝并留意经学矣。
古来帝王深通文义者,代不数人,况帝自幼未尝读书,长于戎马间,又未暇从事,战毕乃勤于学业,遂能贯通如此,固命世雄才之一端哉!
明初文字之祸
明祖通文义,固属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
朝野异闻录:三司卫所进表笺,皆令教官为之,当时以嫌疑见法者: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作则垂宪”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以“垂子孙而作则”诛;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表,以“仪则天下”诛;
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建中作则”诛;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睿性生知”诛;
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圣德作则”诛;
陈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寿域千秋”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遥瞻帝扉”诛;
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以“取法象魏”诛;
亳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宫赐宴笺,以“式君父以班爵禄”诛;
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以“体干法坤,藻饰太平”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诛。
盖“则”音嫌于“贼”也,“生知”嫌于“僧”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法坤”嫌于“发髡”也,“有道”嫌于“有盗”也,“藻饰太平”嫌于“早失太平”也。
闲中今古录又载:
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剃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礼臣大惧,因请降表式,帝乃自为文播天下。
又僧来复谢恩诗,有“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
案是时文字之祸,起于一言,时帝意右文(则抑武也),诸勋臣不平,上语之日“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非偏也。”诸臣曰“但文人善讥讪,如张九四厚礼文儒,及请撰名,则曰士诚。”上曰“此名亦美。”曰“孟子有士诚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览天下章奏,动生疑忌,而文字之祸起云。
明初文人多不仕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
丁野鹤、戴良之不仕,以不忘故国也。
他如杨维祯以纂礼乐书,征至京师,留百余日,乞骸骨去。宋濂送之诗,所谓“白衣宣至白衣还”也。
胡翰应修元史之聘,书成,受赉归。
赵埙、陈基亦修元史,不受官,赐金归。
张昱征至,以老不仕。陶宗仪被荐不赴。
王逢以文学征其子掖为通事司,叩头以父年高乞免,乃命吏部符止之。
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乐仕进。
解缙疏云“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出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刑部者,无枉直之判。”
练子宁疏云“陛下以区区小过,纵无穷之诛,何以为治?”
叶伯臣疏云“取士之始,网罗无遗,一有蹉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筑城之科,不少顾惜。”
此可见当时用法之严也。武臣被戳者,固不具论,即文人学士,一授官职,亦罕有善终者:
宋濂以儒者侍帷闼十余年,重以皇太子师傅,尚不免茂州之行。
何况疏逖素无恩眷者:如苏伯衡两被征,皆辞疾,寻为处州教授,坐表笺误死。郭奎参朱文正军事,张孟兼修史成,仕至佥事,傅恕修史毕,授博野令,后俱坐事死。
高启为户部侍郎,已放归,以魏观上梁文腰斩。
张羽为太常丞投江死。
徐贲仕布政,下狱死。
孙蕡仕经历,王蒙知泰安州,皆坐党死。其不死者:
张宣修史成,受官谪驿丞。
杨基仕按察,谪输作。
乌斯道授石龙令,谪役定远。此皆在文苑传中。当时以文学授官而卒不免于祸,宜维祯等之不敢受职也。
胡蓝之狱汉高诛戮功臣,固属残忍,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韩、彭。至栾布,则因其反而诛之,卢绾、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其余萧、绛、灌等,方且倚为心膂,欲以托孤寄命,未尝概加猜忌也。
独至明祖,藉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
如胡大海方宣力浙东,其子在都犯酒禁,即手刃之,曰“宁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
赵仲中守安庆,陈友谅陷其城,仲中走还,常遇春请原之,帝曰“法不行,无以惩后。”遂诛之。
可见其刚决之性矣。又汉光武、唐太宗定天下时,方年少,计身老则诸功臣已皆衰殁;宋太祖年虽长,而恃有弟可以驭诸臣,故皆务保全。至明祖则起事虽早,而天下大定,则年已六十余,懿文太子又柔仁,懿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是以两兴大狱,一网打尽。此可以推见其心迹也。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诛者,不过陈宁、涂节数人。至胡党之狱,则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剃禽狝之计耳。胡党既诛,犹以为未尽,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于是诸功臣宿将始尽。(惟庸死时,反状犹未露。洪武十九年,林贤狱成,谓惟庸曾遣之入海通倭,其事始著。二十一年征沙漠,获惟庸昔所遣往故元通书之封绩。二十三年发讯,逆谋乃大著云。见李善长传。蓝玉恃功粗暴,二十六年锦衣卫蒋瓛告玉反,下吏讯,狱词云“玉同曹震等谋变,将伺帝出耕藉时举事。”乃族诛。见蓝玉传。)今案坐胡党而死者: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郑遇春、黄彬、陆聚、金朝兴、叶升、毛骐、李伯升、丁玉、邓愈之子镇及宋濂之孙慎。(濂亦安置茂州)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顾时(其子敬坐死)、杨璟、吴祯、薛显、郭兴、陈德、王志、俞通源、梅思祖、朱亮祖、华云龙(其子中坐死)。
坐蓝党而死者:傅友德、曹震、张翼、朱寿、何荣、詹徽、傅友文、察罕(纳哈出之子)、张温、陈桓、曹兴、黄辂、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茹鼎等。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桑世杰(其子敬坐死)、孙兴祖(其子恪坐死)、何荣(其子荣、贵、安皆坐死)、韩政(其子勋坐死)、濮英(其子玙坐死)、曹良臣(其子泰坐死)。
此皆见于列传者。
胡狱有昭示奸党录,族诛至三万余人。蓝狱有逆臣录,族诛至万五千余人。今二录不可考,而胡、蓝二传备载其数。
此外又有非二党而别以事诛者:
廖永忠功最大,以僭用龙凤诸不法事,赐死。
汪广洋虽不入胡党,帝追念其在江西曲庇朱文正,在中书不发杨宪奸,遂赐死。
周德兴年最高,以其子乱宫,并德兴赐死。王弼已还乡,又召入赐死。胡美因女为贵妃,偕子婿乱宫,并美赐死。
李新、谢成别以事诛死。
文臣以事诛者,又有:
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
李仕鲁以谏帝惑僧言,命武士捽死于阶下。
王朴、张衡俱以言事死。
孔克仁、陶凯、朱同俱坐事死。
于是文臣亦多冤死,帝亦太忍矣哉!
明史于诸臣传,惟蓝玉略见其粗暴取祸之由,他如冯胜、傅友德等,但叙其战功,而末即结之以赐死,明见其死之不以罪。
李善长佐明祖起兵,位至上相,封公,年七十有七,全家诛戮,传中既附著其锻炼之爰书,又载王国用为之辨雪一疏,以深著其冤。
汤和亦被猜,而竟得良死。则传末谓当时公侯坐奸党无得免者,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而深为之幸。
皆以见明祖之猜忌好杀,可知立传之用意也。涂节汪广洋之死
涂节胡惟庸传:惟庸与陈宁、涂节谋起事,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上变告惟庸,帝大怒,命廷臣讯惟庸,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是节本与惟庸同谋逆者也。
然汪广洋传: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节言“刘基为惟庸毒死。”是节于未告变之前,已劾惟庸,则非素与惟庸同谋者矣!盖惟庸恨其告变,而反诬以陷之耳。
汪广洋又广洋传:帝问惟庸毒刘基事,广洋对曰“无有。”帝怒其朋欺,贬广南,又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书不发杨宪奸,乃赐敕诛之。是广洋之死,以朱文正、杨宪二事也。
而惟庸传则云:占城贡使至,惟庸、广洋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责惟庸、广洋,未几赐广洋死。是广洋又因匿贡使而死矣。
二传殊不画一,匿贡使之事,惟庸、广洋同罪,不应独罪广洋,则广洋之死,究以文正、杨宪二案也。明祖晚年去严刑
明祖惩元季纵弛,特用重典驭下,稍有触犯,刀锯随之,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见草木子)法令如此,故人皆重足而立,不敢纵肆,盖亦整顿一代之作用也。然其令李善长、刘基等定律,则又斟酌轻重,务求至当。洪武十八年,诏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详议,大理寺覆谳,然后奏决。二十年,焚锦衣卫刑具,以系囚付刑部。二十八年,又诏曰“朕起兵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循律典,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又尝与懿文太子出郊,亲指道旁荆楚,谓太子曰“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是帝未尝不慎重刑狱。盖初以重典为整顿之术,继以忠厚立久远之规,固帝之深识远虑也。
明祖多养异姓为子
养异姓为子,始于唐之宦官,其后朱全忠、李克用、李茂贞、王建等亦用以创国。盖群雄角立时,部下多易于去就,惟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以之守边御敌,较诸将帅尤可信也。
明祖初起,以匹夫举事,除一侄(朱文正)、一甥(李文忠)外,更无期功强近之亲,故亦多养异姓子,幼而抚之,长即命偕诸将分守,往往得其力。
何文辉传云:周舍守镇江,道舍守宁国,马儿守婺州,柴舍、真童守处州、金刚奴守衢州,皆义子也。案周舍即沐英,少孤,从母避兵,母又死,太祖与高后怜之,抚为子,军中亦呼沐舍。后以功复姓。
道舍即何文辉,太祖初下滁州,得之,年十四,抚为子。
马儿即徐司马,扬州人,年九岁,无所依,太祖养为子,后立功,亦复姓。
柴舍即朱文刚,与耿再成同守处州,苗帅之乱,文刚欲聚兵杀贼,不及而死。
金刚奴无考。又有朱文逊,史不传其小字,亦以养子死太平之难。
又平安传:安亦太祖养子,少骁勇,力举数百斤。
沐英传又言:太祖养子,凡二十余人,今皆无考。
明初徙民之令
明祖初定鼎,尝迁苏、松、杭、嘉、湖民之无田者,往耕临濠,官给牛、种,免赋三年。成祖亦徙太原、平阳、泽、潞、辽、沁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以实北平。
用闲民耕旷土,固善政也。然明祖又尝徙江南富民十四万户于中都,又命户部籍浙江等九省及应天十八府富民万四千三百余户,以次召见,徙其家于京师,谓之富户。成祖因之,亦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充仓脚夫,又徙应天、浙江富民三千户,充北京、宛大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应本籍徭役,日久贫乏逃亡,辄选其本籍殷户补之。俱见食货志,谓明祖初意,本效汉时徙民实关中之制,其后遂为厉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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