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黄润玉以父在徙中,请以身代,官少之,对曰“父去日益老,儿去日益壮。”乃使之,旋举顺天乡试。
明分封宗藩之制
明祖初定天下,分封诸子于各省、各府,盖仿汉、晋、六朝及有元之制而参酌之,外以壮藩卫而实无事权,其有才者,如燕、晋诸王,或统兵以镇边塞,然不为例;其分封内地者,不过设三护卫,不致有尾大不掉之患。其用意亦深远也。
然其后日久而弊日甚,一在以王府之尊而居于外郡,则势力足以病民;一在支庶蕃衍,皆仰给县官,不使之出仕及别营生理,以至宗藩既困,而国力亦不支。
考唐初亦封诸王于外,迨武后废杀诸王后,开元以来,诸王皆居京师,而支庶得自奋于功名。如宗室为宰相者,至有十余人。其出仕于外,如嗣虢王巨嗣、吴王只,当国家寇乱时,俱能守郡掌兵,为国宣力。此法之最善者也。
今观明制,藩王之体统极尊,以极尊之体统处于外郡,
则有如谷王橞夺民田,侵公税,杀无罪人,藏匿亡命,长史虞廷纲谏,则诬以罪而磔之。又如伊王世子典多持官吏短长,不如旨,必构之使去。至御史行部,不敢入城,要而笞之,官吏往来,率纡道疾过,犹使人追入,责以不朝,朝者亦辱以非礼。宫墙坏,奏请修筑,则夺附近民居以广其宫,索郎中陈大壮屋不肯,则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大壮遂饥死。阅河南府城女子,选七百余人,留尤丽者九十余人,勒其家以金赎。
宸濠未反时,亦强夺民间田宅子女,养群盗闵廿四、凌十一等劫财江湖间,有司不敢问。
甚至楚宗华诋讦楚王华奎之案,以巡抚赵可怀庇华奎,楚宗人遂击死可怀。
此其恣横无忌,肆害官民,皆由以藩王之尊,居于外郡,莫敢抗拒故也。
而国家之所以防闲宗藩者,则又禁例太密。盖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继以高煦、置鐇、宸濠先后谋不轨,遂设为厉禁,所以钳制之者无不至。明史诸王传赞,谓出城省墓,亦须奏请。二王俱不得相见。今案襄王瞻墡自长沙徙封过安陆,见其弟梁王瞻,流连不忍去,临别痛哭,谓“此生不得复见矣!”此二王不相见之制也。天顺中,瞻墡奉旨入朝,英宗以其尊属,特命岁时得与诸子出城游猎。可见非特旨则不得出城也。
弘治中,周太后思见其次子崇王见泽,特召之,倪岳奏“自宣德以来,除襄王一人朝外,无亲王朝见之事。”乃不果召。
万历中,郑贵妃不欲其子福王之国,以留过李太后寿节为词,太后曰“吾潞王亦可以寿节来乎?”(潞王,李太后次子,神宗亲弟)此可见一受封,即入朝亦不得也。
甚至土木之变,韩王子冲秋勤王赴京,亦以敕止之,寇入河套,冲秋愿率子婿击贼,亦不许。
崇祯中,京师戒严,唐王聿键倡义勤王,反被诏切责,削为庶人,锢之凤阳。
是赴国家之急,亦不得也。
而法之尤不善者,在乎支庶日蕃,徒仰岁禄而别无出仕及谋生之路,宗支既多穷迫,而国力亦以坐困。明史表序,谓亲王或可自存,郡王至中尉空乏尤甚。盖亲王岁禄既多,(洪武九年,初定亲王岁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绢布盐茶马草各有支给。二十八年,更定亲王禄犹万石,郡王只二千石,镇国将军以下,以二百石、一百石递减)其护卫军及仪卫司、人役并乐户之类,俸饷皆支于官,(楚王孟烷请纳还两护卫,以省国力是护卫饷给自官也。德王祐榕以仪卫司缺额,勾余丁补之,巡抚邵锡檄“补充者勿给饷。”是仪卫司本给饷也。郡王有事用鼓吹,与亲王别城居者,假鼓吹于有司;与亲王同城者,假乐户于长史司,是亲王独有乐户也。)是亲王之分例本属丰厚,且初封时,岁禄外,又有草场、滩地之赐,如英宗子见潾就藩德州,请齐、汉二庶人所遗东昌、兖州闲田及白云、景阳、广平三湖地,宪宗悉与之。
神宗子潞王就封,请得景藩故籍田产,多至四万顷。
福王之国,亦援例以请,而版籍已定,尺寸皆夺之民间,不得已减半,中州田不足,则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售卖,至为禁食河东盐,以听鬻卖。此亲王富厚之大概也。盖亲王初封爵出藩,皆帝王爱子,故岁禄外,有此别给。其后嫡子孙袭亲王爵者,即世其产,是以富厚如此。
至亲王之支子孙封为郡王及镇国、奉国将军、中尉者,不能分此私产,惟恃岁禄为衣食,而生齿日繁,国力不给。
嘉靖中,御史林润言“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米四百万石,而各藩禄米,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即无灾伤蠲免,亦不足供禄米之半。年复一年,将何以支?”此可见国家养给各藩之竭蹶也。
于是议者有减岁禄、限宫媵、限支子之请,明史诸王世表序,谓支属承祧者,亲王无旁推之恩,群从继世者,郡封绝再袭之例,以及名、婚不时有明禁,本折互支无常期。
嘉靖四十四年,乃定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以下六分折钞,郡县主仪宾等,八分折钞。而宗藩之贫困极矣!此皆由宗藩支庶仰食于官,不使之出仕,又不许其别营生计,以致坐敝如此。
靳学颜疏,所谓“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我朝分封列爵,不农不仕,吸民膏髓是也。”程绍传:宗室为盗窟穴,绍列上其状,则更入不肖。嘉靖中,宗室祜禗请“除宗人禄,听其以四民业自为生,贤者应科目试。”不许。
直至万历中,宗室戴堉请“宗室皆得儒服就试,中式者,视其才器,中外职兼用。”始允行之。(案陈子壮传:崇祯帝下诏“援祖训,郡王子孙文武堪任用者,得考验授职。”是祖训原有宗藩出仕之例。)
其后崇祯中,中部知县名新堞者守城,死流贼之难。云南通判寿当孙可望兵至,知不免,乃张盖往见之,行三揖礼曰“谢将军不杀不掠之恩。”可望欲降之,不从,遂遇害。巩昌通判廷璋署秦州,城陷,为贼所执,使之跪,叱曰“我天朝宗姓也,今日惟求一死。”贼遂杀之。(宗室诸王传)
又宝丰知县朱由椷、密县知县朱敏汀,亦皆以宗贡生出仕,死流贼之难。(武大烈传)
此皆万历以后许宗人应试得官者也。
向使早如唐制,宗人各有进身之路,则平时既无坐食廪禄之费,一旦有事,亦有如虢王、吴王之为国立功,未尝不可收藩维之助,乃直至末造始开入仕之途,而已无及矣!岂非立法之最不善者哉!(何如宠传:宗藩婚嫁命名,例请于朝,贫者为部所稽,万历末至崇祯中,积千数,有白首不能完家室,骨朽而尚未命名者。如宠为礼部尚书,特为奏请,贫宗得嫁娶者,六百余人。)
明官俸最薄
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给于江南官田,其后令还田给禄。洪武十三年,已定文武官禄米俸钞之数。二十五年,更定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递减十三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洪武时,官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一石(其时钞尚贵),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
后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时钞已贱,故十贯抵一石)。
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给钱,下半年给苏木、胡椒,(孔友谅传:疏言“大小官自折钞外,月米不过二石。”此宣德中事也。又李贤传:正统以前,北京漕运少,各官月支米一石,李贤疏言“降人居京师者,实支十七石五斗,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者,实支仅一石。”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
成化七年,户部钞少,乃以布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钞十贯,是一石米仅值二、三十钱也;布一匹亦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也。明史食货志,谓自古官俸之薄宋有若此者。顾宁人谓其弊在于以钞折米,又以布折钞,以致如此。
其后又定有折银之例。(成祖迁都北京,以漕运不便,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关支,惟英国公张辅以功大许北京支领。其百官俸米,领票后卖与商人赴领,每十石止值银一、二两。周忱以江南正苦粮重,建议量折银每石银四钱,以充百官俸。折银之例始此。)凡官俸有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又有三,曰月米,曰折绢米,曰折银米。月米不问官大小,皆一石,折绢者,绢一匹当银六钱,折银者,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比从前以布折钞之例稍优矣。其折色亦有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本色钞二十贯折米一石,绢布折钞,绢一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乃十之七。
此有明一代官俸之大略也。(案李长庚传:据会典,国初金花银解南京供武俸,正统初始改解内库,除武俸外,皆御用,是武官俸早已给钱。)
明宫殿凡数次被灾
永乐五年,始建北京宫殿。
八年,北征还,即受朝于奉天殿,是奉天殿先成。
十八年,各宫殿皆落成,诏改京师为南京,北京为京师。
十九年四月,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
二十年,干清宫亦毁。
自后未尝营葺,故仁宗即位,将还南京,诏改北京诸司悉称行在。
直至正统四年,始修建北京宫殿。
六年十一月,干清、坤宁二宫及三殿俱告成,乃定都北京,诏文武诸司不得称行在。
正德九年正月,干清宫灾,遣使采木于湖广,因工作大加天下赋一百万。
十六年十一月,干清宫始造成。
嘉靖三十六年,三殿又灾。
四十一年九月,三殿告成,改奉天曰皇极,华盖曰中极,谨身曰建极。
万历二十四年,干清、坤宁两宫灾。
二十五年,皇极、中极、建极三殿灾。
三十年,重建干清、坤宁二宫。
三十二年三月,干清宫成。
天启六年九月,皇极殿成。
七年八月,中极、建极殿成。
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宫殿又为流贼李自成所毁。统计明代北京三殿两宫,各四次被灾。(本纪及杨廷和、乔宇、沈一贯、陈于陛、张位等传)
明正后所生太子
明诸帝惟成祖、景帝、世宗、庄烈帝(崇祯)由藩邸入继大统,未尝身为皇太子。世宗晚年以忌讳未立储。光宗甫登极即病,亦未立储。其余则无有不立太子者。
太祖立马后长子为皇太子,未即位薨,是为懿文太子。又立太子妃吕氏所生子为皇太孙,是为建文帝。靖难兵至,崩于火。建文登极时,亦立查后长子文奎为皇太子,兵至,不知所终。此正后、正妃所生太子皆不吉也。
仁宗母系仁孝徐后,宣宗母系诚孝张后,此则正后所生太子获享国者。然二帝生时在藩邸,母尚未立后。
英宗由太子即位,则本宫人子,而孙后养为己子者也。
宪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周贵妃也。孝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李淑妃也。惟孝宗登极后,册妃张氏为皇后,弘治四年,生武宗,立为皇太子,此乃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为有明一代盛事。世宗以后,穆宗母则杜康妃也,神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李贵妃也,光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王恭妃也,熹宗母则王选侍也,庄烈帝母则刘贤妃也。
至庄烈帝登极,册周妃为后,明年,生慈烺,立为皇太子,此亦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武宗后仅此而已。
统计有明一代,正位中宫后所生储贰,惟武宗及慈烺二人,然武宗虽为帝而盘游无度,几乱天下,身后又无子,慈烺遇国变,不知所终,是正后所生太子,更不吉也。他如景帝立子见济为皇太子(杭妃所生),宪宗先立祐极为皇太子(柏妃所生),世宗先立载壑为皇太子(王贵妃所生),皆早薨,此则虽非正后所生,亦皆不吉矣。
立嫡建储,古今令典,乃时会迁流,有不可以常理论者。明代诸臣呶呶以争国本为第一大事,其亦未博观于历代继述兴亡之故也哉!
明宫人殉葬之制
明史后妃传: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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