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
后汉书与三国志,论时代则后汉在前,而作史则三国志先成,且百余年也。
自三国志魏纪创为回护之法,历代本纪遂皆奉以为式,延及旧唐书、旧五代史犹皆遵之。其间虽有习凿齿欲黜魏正统,萧颖士欲改书司马昭弑君,而迄莫能更正。直至欧阳公作五代史及修新唐书,始改从春秋书法,以寓褒贬。而范尉宗于三国志方行之时,独不从其例,观献帝纪,犹有春秋遗法焉。虽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蔚宗修书于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值之时不同,然史法究应如是也。
陈寿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蔚宗献帝纪,则曰“曹操自领冀州牧。”
魏纪“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献帝纪则曰“曹操自为丞相。”
魏纪“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献纪则曰“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
魏纪“汉皇后伏氏,坐与父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献纪则曰“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其二子。”
魏纪“天子进公爵为魏王。”献纪则曰“曹操自进号魏王。”魏纪“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严巨讨斩之。”献纪则曰“耿纪、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至禅代之际,魏纪书“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献纪则曰“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
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诛,皆书操杀。此史家正法也。
至汉末诸臣,如董卓、袁绍、刘表、吕布、袁术、公孙瓒、陶谦、刘焉等,二书各有传。今两相比较,繁简互有不同。大概同作一传,则后人视前人所有者必节之,前人所无者必增之,以见其不雷同钞袭。如袁绍传,范书增陈琳作讨操一檄、刘表劝袁谭勿降操一书、审配劝谭兄弟相睦一书。
刘表传,增表遣韩嵩使许,嵩不肯行一事、刘琦问诸葛亮自安之策一事。董卓传,增卓先从张温讨边章、韩遂,及不肯就征等事;增卓请追理陈蕃、窦武一疏;增迁都长安,驱洛阳数百万人,及发掘诸陵等事;增卓被诛后,又杀其弟及母、妻子于郿坞一事;增献帝东归,段煨以服御及公卿资储来迎,为杨定所诬,仍不缺于供一事。
袁术传,增术向孙坚妻逼夺传玺事;增孙策止其僭号一书;增术归帝号于袁绍一书。
公孙瓒传,增瓒罪状袁绍一表;增瓒守易京,男子七岁以上不得入门,令妇人习为大声,以传教令一事。
陶谦传,增笮融奉佛造像浴佛等事。
此可以彼此参观者也。
惟荀彧一传,陈寿以其为操谋主,已列魏臣传内。蔚宗以其乃心王室,特编入汉臣,此则其主持公道处。寿志虽列之于魏臣,而传末云“彧死之明年,曹公遂加九锡。”可见彧不死,操尚不得僭窃也。则蔚宗之编入汉臣,自是公论也。
至二书所纪事迹,有彼此不同者。
袁绍传,寿志谓“何进召董卓。”范书谓“袁绍劝何进召董卓。”
吕布传,寿志谓“布畏恶凉州人,以致李傕、郭氾之乱。”范书谓“王允不赦凉州人,以致激变。”
吕布传,寿志谓“布投袁术,术拒而不纳,乃投袁绍。”范书谓“布投术后,恣兵钞掠,术患之,布不安,去从张扬。”
董卓传,李傕劫帝幸其营,寿志谓“傕使公卿诣氾请和,氾皆执之。”范书谓“帝使杨彪、张嘉和傕、氾,氾留质公卿。”
荀彧传,寿志谓“以阻九锡事,留寿春,以忧薨。”范书谓“彧病留寿春,曹操遣人馈之食,发之,乃空器也,遂饮药而卒。”
二书不同,盖皆各有所据,固可两存其说。
又袁绍传,韩馥以冀州让绍,寿志载“沮授说绍曰‘将军弱冠登朝,则名播海内;废立之际,则忠义奋发;单骑出奔,则董卓怀怖;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今若举军东向,则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回众北首,则公孙必丧;震胁戎狄,则匈奴必从。”凡用八则字。范书则删却前四则字,以归简净,不知史记中本有此叠字法也。(史记夏侯婴传,婴初从高祖,即为太仆,常奉车,以下历叙其常奉车者五,又叙其以太仆从者十。正见其亲近用事,不以繁复为嫌也。)
三国志书法自左氏、司马迁以来,作史者皆自成一家言,非如后世官修之书也。
陈寿三国志亦系私史。据晋书本传,寿殁后,尚书郎范頵等表言“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于是诏洛阳令,就其家写书。可见寿修成后,始入于官也。
然其体例,则已开后世国史记载之法。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
如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为丞相、为魏公、为魏王之类,一似皆出于汉帝之酬庸让德,而非曹氏之攘之者。
此例一定,则齐王芳之进司马懿为丞相;高贵乡公之加司马师黄钺,加司马昭衮冕、赤舄、八命、九锡、封晋公、位相国;陈留王之封昭为晋王、冕十二旒、建天子旌旗,以及禅位于司马炎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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